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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5章

邪恶魔法高校-第5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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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也是。”

庄明歌想了想,觉得这样也对,没有恶魔会去诅咒一个人类吧,如果看不顺眼的话,直接杀掉就好了。

根本不要想浪费魔力,拐弯抹角的去杀掉这个人类。

……

“什么,那位大人不见了?”

亚特兰蒂斯的魔女学院临时据点,黑之魔女赢书雪的心情很不好,一觉醒来后,立即有人向他报告了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

世界上唯一的男性魔女在昨天夜里,突然消失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她的心情好得起来才怪。

“找,立即发动所有人都给我找。”强忍着骂人的冲动,黑之魔女赢书雪愤怒的:“我会将这件事情报告给皇帝陛下,你们所有人都给我去找,找不到就不要回来。”

将所有人都赶出去寻找庄明歌后,她本人联系上了大秦王朝的天子。

空之魔女……赢若尘。

也是她的……母亲大人。

第23章时间错乱

空之魔女赢若尘是大秦王朝的天子,也是大秦王朝最强大的魔女。

黄金魔女。

她的能力众所皆知,和空间有关,是非常强大的力量,轻易的将其他人玩弄于鼓掌之间,数十年来虽然没有出手,但曾经以强势的姿态登上大秦王朝的王座,成为君临天下的天子,就可以看出她的手段。

成为天子的那一战,她一击秒杀十三位白银魔女,震慑世界。

纵然白银魔女和黄金魔女拥有着巨大的差距,双方完全不是一个同等的地位,黄金魔女可以轻易的斩杀一位白银魔女,但一击秒杀十三位白银,就算是黄金魔女也不可能。

至少目前为止,没有一位黄金魔女可以自负的告诉所有人,她拥有着一击秒杀十三位白银的实力,没有人。

即使是大不列颠帝国的皇帝陛下,白之魔女莉莉·潘多拉贡,也不得不承认,如果要杀死十三位白银魔女,她大概需要一分钟的左右的时间。

一击秒杀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事情。

并非是空之魔女赢若尘已经强大到可以战胜白之魔女莉莉·潘多拉贡。

仅仅是赢若尘的空间能力太过于诡异了而已。

自从登基之后,空之魔女赢若尘就再也没有出手对付过敌人,她成为大秦天子,一言可决定万人的生死,于是遇到讨厌的人,也会有无数人抢着其他出手。

根本无需亲自出手。

所以十几年来,这位大秦天子深居简出,除了必要的会议之外,一般从来都不会出现在普通人的视界里。

被誉为最难以接近的皇帝。

历代大秦天子有孤高,有冷酷,有暴虐,但唯一不变的是就是经常出现在民众的视界内,而这位天子却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呆在自己的房间里,从来都不出来。

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至今依旧没有人知道。

即使是她的女儿们,也很少接触这位母亲。

这一次黑之魔女赢书雪联系上自己的母亲,心里也非常的不安,握紧自己的双手,然后松开,随即有握紧,一滴滴汗水顺着脸颊滑落。

她表面上十分平静,但心里却如同翻江倒海一样,即使隔着半个地球的距离,也感觉到了母亲带给自己的可怕压力。

叮!

通讯接通了,熟悉的女声从电话的另一头响起。

“是谁?”

“是臣儿,皇帝陛下。”在这种时候,赢书雪并没有称呼对方母亲,反而使用皇帝陛下作为问候语,这样是皇室的悲哀之一。

亲情淡薄。

“有什么事情吗?”大秦天子的声音带着独有的沙哑,但听起来很成熟,拥有着奇异的魅惑力,对于雏儿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皇帝陛下,我已经确认了,对方……庄明歌大人确实是世界上第一位男性魔女,并且已经和对方达成了合作协议。”

“这件事情你办的很好,寡人会给你奖励的。”

“皇帝陛下,我还有事情想要禀告。”

“说。”赢若尘冷冷清清的说道。

“庄明歌大人在和我们大秦王朝达成了协议后,突然失踪了,我想要母亲大人派遣一些魔女过来,协助臣儿尽快找到庄明歌大人。”

赢书雪一口气将自己要说的全部说道,忐忑的等着对方的宣判。

“没有那个必要。”

结果这位大秦天子说出了令她也大吃一惊的话。

“皇帝陛下……”

“我说没有那个必要就没有那个必要,对方既然已经答应了你,你静观其变就好,不需要做对于的事情。”

这位大秦天子以非常强硬的态度说道。

赢书雪张了张嘴巴,最终没有说出什么,“是的,我明白了,皇帝陛下。”

“没有其他的事情,就结束吧,寡人累了,要休息了。”

“是,陛下。”

赢书雪默默的挂了电话,突然长长的叹了口气,抬头仰望着天空,仿佛在自言自语,又仿佛在质问着什么人。

“连第一位男性魔女你都漠不关心,母亲大人,你到底在想些什么?”

此刻的庄明歌完全不知道赢书雪因为自己的事情,和大秦的天子有过了短暂的交流,他现在已经快要疯掉了。

被困在这个不知名的地方已经有了好几天的时间,庄明歌依旧没有找到回去的路。

庄明歌不止一次怀疑自己是否真的穿越了。

这个世界已经不是魔女的世界,自己所在的地方也不是亚特兰蒂斯了,他彻底的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在这几天里,庄明歌和摩黛丝提这头巨龙成为了不错的好朋友。

或者说,他用自己的厨艺征服了只懂得吃生食的巨龙,给对方烤了一次熟肉后,立即得到了绯红之龙的友谊。

话说这种友谊微妙太掉价了一点吧。

虽然和对方度过的每一秒都觉得非常的快了,但亚特兰蒂斯还有着许多未完结的事情,庄明歌只想要尽快的回去。

似乎可以感觉到庄明歌的焦急,绯红之龙摩黛丝提在一次午后,突然化作巨大的龙的形态,巨大的威压铺天盖地横扫一切。

绯红色的鳞片充满了可怕的力量,闪烁着惊人的光泽,如果一颗颗绯红色的宝石。

“上来吧。”摩黛丝提说道。“我送你回去!”

“可以吗?”庄明歌不禁问道,骑在巨龙的身上虽然是许多人类梦寐以求的事情,庄明歌也很想要这么做,但这样未免对摩黛丝提太不尊重了。

“没有什么可以不可以的,你是我的朋友,你有这个资格。”摩黛丝提说道。

庄明歌犹豫再三,还是派上了绯红之龙的身体,对方扇动着翅膀,掀起巨大的风浪,将周围森林内的大树连根拔起,地面撕裂,巨大的风暴冲天而起。

庄明歌坐在龙背上,激烈的风将他压的抬不起头来。

某种意义上而言,自己也应该算是龙骑士了吧。庄明歌心想。

巨龙的速度快的如同流星一样,几乎在刹那间就飞驰了几公里,庄明歌勉强在狂风中睁开自己的眼睛,扫视着四面八方,企图寻找一个城市。

在绯红之龙绕着地球转了一圈后,庄明歌的心都凉了,这里应该是地球没错,但绝对不是魔女的世界,因为庄明歌没有看到过一座现代化的城市。

不要说现代化城市,甚至连古代化城市都没有见过。

人类至今还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过着饮毛茹血的生活,国家这个概念还没有出现,显然他又一次穿越了,穿越到一个蛮荒的世界里。

随后庄明让绯红之龙找了一个地方降落,一言不发的站在地面,仿佛一根石柱,似乎察觉到庄明歌心底的不安,绯红之龙没有变回人类的身体,围绕着庄明歌躺了下来。

“没事吧,明歌?”

“啊,没事,就是有一点点的恍惚。”

庄明歌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深吸了一口气,将心底的不愉,难受,痛苦仿佛全部要吐出来一样。

“我没事了,摩黛丝提,谢谢你的关心,很温暖哟。”

虽然不知道怎么来到这个世界,庄明歌可不会就这样坐以待毙,唯一的归路就是前往地狱,找到魔王路西菲尔。

他虽然是魔法师,但如何前往地狱并不清楚,好在自己的身边还有一头巨龙的帮助。

“我想要进去地狱,找魔王。”庄明歌将自己的想法跟绯红之龙说了。

绯红之龙吃惊的说道:“找魔王大人?”

“是的,我想要找到那位路西菲尔魔王大人。”

“路西菲尔魔王大人?”绯红之龙又是一愣,“呐明歌,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从什么地方听说的,但地狱没有这位魔王大人啊。”

“没有!”这次轮到庄明歌大吃一惊了。

“不可能,地狱怎么可能没有路西菲尔,唔,或者说路西法,傲慢魔王,路西法!”

“没有!”

结果绯红之龙断然否决了庄明歌的说法。

“地狱内绝对没有叫做路西法的魔王,完全没有!”绯红之龙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如果说路西菲尔的话,天上地下只有一位,现任大天使长,上帝最光辉的杰作,晨曦天使,路西菲尔!”

“不可能!”庄明歌难以置信的大叫起来,“路西菲尔是大天使长,她不是已经反叛了吗,她不是不向圣子下跪反叛出了天界吗?”

“圣子?下跪,反叛?”

绯红之龙被对方说的糊涂了,在她看来路西菲尔身为上帝最璀璨的杰作,怎么可能反叛出天界。

“明歌,这种事情绝对不可能瞎说,否则你会死掉的。”

没错,如果让天界的人知道这种说法,就算是绯红之龙也保护不了这位友人。

他会被天使下凡,当做最崇高的异端,彻底的烧死。

庄明歌觉得这个世界简直太荒谬了。

路西菲尔居然是大天使长,三界皆知的事情为什么绯红之龙会不知道,不可能啊。

又或者说……自己所在的时间,是圣子出现前。

一想到这里,庄明歌越发绝望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庄明歌必然穿越到了不知道多少年前的蛮荒,震惊天界的晨曦天使反叛时间还没有发生。

第24章炽天使

时间跳跃。

这可是神和魔王们的专利啊,人类根本不可能干涉时间的运转,即使是王,也不可能,不如说除了神和魔王等级的强者之外,其他的所有种族,都不可能干涉时间。

即使是地狱内有着强大力量的绯红之龙,也不可能干涉时间。

三界内,能够干涉时间的,也就那么几个。

用指头都可以数出来。

接受了自己的现在所在的时间和地点后,庄明歌就冷静了下来,自己遇到的这种情况摆明是魔王搞的鬼。

路西菲尔把自己送到这个时间点是什么意思?

庄明歌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总算是松了口气,不在为其他的事情而烦恼,顺其自然吧,也许到了时间,自己说不定就回去了。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呢?

接下来的几天庄明歌就在这个蛮荒的世界生活了下来,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平均水准虽然不怎么样,但至少从现代社会来的庄明歌感觉十分有趣。

蛮荒的是世界内,危险的生物遍地,甚至一些在动物图鉴上看到那种已经灭亡的动物们,也自由自在的生活着。

顺便说一下,绯红之龙摩黛丝提最喜欢的食物是……霸王龙。

虽然两个物种身上都有龙这样的字眼,但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强大的普通人类所无法应对的霸王龙,在绯红之龙摩黛丝提的眼睛里,宛如小孩子一样。

不,也许还不如小孩子。

准确来说的话,应该是虫子?

在这里生活了几天后,庄明歌意外的发现自己居然爱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说因为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不同,所以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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