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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后望书-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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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很短,叫景德街。过去只供祭祀的皇帝和官员使用。平时行人得从历代帝王庙最南端的影壁外绕过。

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回忆说:“拆除历代帝庙牌楼,梁思成先生痛哭了好几天。名为拆迁,但事先并未落实迁建地点,拆下一堆料后来也不知去向;大高玄殿前原有两个习礼亭,习礼亭与故宫的角楼相仿,比角楼还漂亮,也被拆了,说是拆迁,但拆到哪儿?没定下来,也是拆下一堆料,后来不知去向,没准在‘文革’中当成柴火烧掉了。”图片2-06

据《大清会典图》记载,历代帝王庙“前门正中石桥三座,桥南护以朱栅”,与天安门前的金水桥相仿。拓宽街道时,这三座汉白玉石桥也被拆除了。于是,大街从庙正门外取直通过,原本浑然一体的建筑群被分割成两个部份,30多米长的建于明代的宏伟壮观的影壁,孤零零地留在了街南。

我在中央党校进修时,同班有一位北京市西城区的领导。他盛情邀请我们到西城区参观,其中有近年来投巨资修缮一新历代帝皇庙。他说,这座庙因被一所中学当校舍,大殿当时作学校的“室内体育馆”。景德崇圣殿两侧有4个御碑亭。正东的碑亭学校用作老师办公室,他们的办公桌,都摆在螭首龟趺和乾隆石碑的四周,所以重檐歇山式的碑亭也保持完好。当我们走出历代帝皇庙时,又不禁想起庙前曾有过的两座牌楼。这两座牌楼是北京造型最好,雕作最为精致的牌楼之一。记得梁思成教授曾说,从这两座牌楼的东面望去,有阜城门的衬托,晴天时还可以看到西山,特别美,尤其是傍晚落日时分。为争取保留这两座牌楼,他还给周恩来总理写信。

也是黄昏。

当我站在街边,向西望去,不远处,白塔寺因迎奥运而正在修复。嘈杂的市街,车流拥堵,阜城门立交桥那边,耸立着一幢幢高楼。尽管一夜大风,天依然是灰蒙蒙。不见西山。我想起梁思成先生的话,邈远得已如同隔世。至于城市,是不是要在“历史形成的基础上发展”,保存历史形成的美丽的历史风格?——半个世纪后,仍然没有破题。

北京不相信眼泪。

50年的风云变迁,你能一眼望尽么?

无疑,城市交通道路需要发展,城市的建筑文化也需要新的内容新的形象。但是不是双塔与北京的“所有牌楼”是否都妨碍了交通?比如汽车撞在牌楼上,是驾驶员的责任还是牌楼的责任?为何牌楼城门全都拆除了,北京的交通还是拥挤不堪呢?图片2-09,图片2-10

再比如,西四的南北街道面貌,即使牌楼拆除后,直至今天也没有多大改变。不管是双塔还是众多的牌楼,历史城区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给道路和市政建设带来异常复杂的影响。今天看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样的方法解决交通问题,并没有太大的难度。有的可用建立绿岛环岛绕行,有的可建地下汽车专用道——历代帝王庙前的景德街,即使道路从地下穿过,也只有几百米,就可使这个全国重点文物得以完整地保持下来。

可拆毁后,一切都无可挽回了。

三、文化的根:胡同与四合院

近年来,北京无数胡同和四合院的消失,一再引起国内外的关注。也许富人不理解穷人的心理和想法。外电称这种“义无反顾”的壮举为“文化自杀”。法国《世界报》曾用过一个醒目的标题,“让上千个曼哈顿在北京开花吧”。意思是让中国到处复制曼哈顿的高楼吧。英国《卫报》的评论更加形象:“这是另一场文化大革命,它挥舞的不是红宝书,而是拆迁令”。

除了皇宫王府庙宇,其实一个城市的文化,同样深存在不起眼的胡同和院落中。元大都城中有“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胡同”,火巷是指直通的胡同。

春天,在英格兰绵绵的冷雨中,我来到约克郡的首府。从西北门入城,参观英国第二大教堂约克大教堂。根据导游图的所指,再去保留着中世纪风貌的古街肉铺街。肉铺街顾名思义,就是过去卖肉的地方,现在则挤满热闹的旅游商品店。窄窄的斜街,屋檐下有一排排挂肉的铁钩,街边二三层房屋渐次错落而出,以免所挂的干肉被雨打湿。看得出来,有些老屋是后来重修的。但有几幢砖木结构的房屋,门口的牌子上,准确地刻着修建的年代。我看了看,也就是三四百年前。——不管如何简陋,门框如何磨损,有这些真实的定位,城市就有了历史,有了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北京的砖塔胡同。

这条胡同从元、明、清,到民国,都有文献可考,有人更称之为北京之根。砖塔胡同的东南,耸立着金、元时期的高僧万松行秀的灵塔,亦称万松老人塔。耶律楚材曾拜万松行秀为师。后来耶律楚材任元中书令,即总理之职,他随成吉思汗西征之际,万松老人曾书赠八个字:“经儒治国,以佛治心。”这对当时蒙古军队的杀戮政策,不能不是一个制约。砖塔胡同中还有鲁迅、张恨水的故居。鲁迅在这里写成了小说《祝福》、《在酒楼上》和《中国小说史略》。

就这样有700多年历史,有深厚历史文化积淀的砖塔胡同,西段已经全部拆毁,东段也岌岌可危。

为什么不能把砖塔胡同完整地保留下来?

中国旧城建筑风貌的破坏与改变,百年之前已经开始。起初是战争炮火、经济萧条带来的荒顿败落;除去“文革”时期不说,解放后长很一段时间则是在利用改善的旗帜下进行。而近年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加,各地的领导都十分注意通过旧城“改造”,表现自己政绩,进行大拆大建,破坏范围之大速率之广空前。市政建设的发展,建筑物的新陈代谢本事是不可避免的事。但在这种大拆大建中,许多有价值的古建筑、文化街区,被我们忽略了。

在人们历来的印象中,位于北京西南一隅的宣武区是贫穷的,也是最没有文化积淀的一个区域。即所谓“东城富,西城贵、穷宣武、破崇文”。的确,宣武区没有皇宫王府,繁华的商业街也似乎少了些。

但这并不意味着宣武区就没有值得保存的文化。在清朝前期,统治者采取限制汉民的政策,规定汉民不得住入内城。这促成了位于外城的宣南成了各种文化汇聚交流之地。远的不说,仅明清两代,这里就曾经荟萃着大批重臣名士,修建了座座豪华私宅,如张居正、纪晓岚、顾炎武、龚自珍、孔尚任等名人的宅第。宣武区也是明清会馆的聚集之地,曾有400多所大大小小会馆。这些会馆虽不是官办的,但其作用大抵相当于现在各省区市县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接待各省进京的官员商贾和应试的举人。不少会馆曾住过历史名人,发生过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与明清时期的会馆相比,现在的各地驻北京办事处建筑,除了新疆驻京办,则几乎没有文化可言。

往事已经如烟,在那些穷街陋巷之中,有许多值得珍视的熠熠发光的瑰宝。

最著名的会馆是康有为住过的南海会馆。会馆原本分四路四进院。康有为住在北跨院中间的一个小院子里,由于屋子像船形,故称汗漫舫。院内有7棵树,所以又叫七树堂。馆内有一条廊子,两侧有玲珑山石,廊壁上嵌着苏东坡海棠诗的石刻。康有为就在这里起草了《上皇帝书》,开办了“粤学会”,创办了《中外纪闻》,发起了维新变法。谭嗣同的故居浏阳会馆位于菜市口大街西侧的北半截胡同。当年谭嗣同住在后院北套间,书屋取名“莽苍苍斋”,也是他和维新志士开会与被捕之处。现在北半截胡同马路拓宽,这里已被拆除了。粉房琉璃街,是个有许多小会馆的胡同。其中的115号,原是新会会馆。史料记载中梁启超曾在这里北房内结婚,这几间房子梁启超称之为“饮冰室”,他的作品也就称之为《饮冰室文集》,可以看出主人对这几间房屋和这一段生活的珍视。现在,这条胡同的东侧已经开始拆除了。

与谭嗣同故居所在的北半截胡同不远,南半截胡同里有绍兴会馆。鲁迅曾在院内的藤花馆和补树书屋居住。鲁迅先生就在这里写下《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名篇。如今这里早已被翻建房湮没,仅剩下了那棵大槐树。

经过文献考证和考古发掘,正式确认北京“蒜市口十七间半”——即广渠门内大街207号院,为曹雪芹在北京的故居遗址,是国内唯一有档案可查、有地图可证、有遗迹可寻的曹氏故居,也在最近“拓宽”和兴建广安大街时被彻底拆毁了。

自然,城市文化的割裂并非自今日始。

这些会馆、宅院,几十年来产权几经变动,有许多成了几十户、上百户人家居住的大杂院。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原是座三进深、带东西跨院的宅院,后院还有一座二层小楼,院中有盘曲的古藤和百年古桐,这里也曾满园花明叶浓,沿阶草色映日,浸透着书香的风雅。现在,纪晓岚故居的大门早已无存,它的东院一度成了晋阳饭庄,是饮食男女们出入之处,山西猫耳朵之类面食和过油肉之类绝对正宗。也许是这几年来清代宫庭戏和戏说之类电视剧的兴盛,《四库全书》主编,才子纪晓岚几乎家喻户晓,他的旧居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在街道拓宽之际,这座院落侥幸部分得以保存。

这些会馆和著名的宅院如何沦为平常居民房?如何会住进去几十户上百户居民?位于宣武区的黄岩会馆原有两处,都是不小的院落。两年前,我的家乡浙江黄岩地方政府,多次派人到北京,寻找“黄岩会馆”,想收回产权,修缮会馆,甚至愿意提供一些资金,帮助迁出会馆中的住户,可每次都无功而返。——而这些居民与原来的房屋毫不相干。沦落大杂院后,期盼旧屋改造和搬进新居,几乎成为他们一致的呼声。产权的变化经过十分简单,也非常复杂——一句活,大都没有任何合法的程序和手续。

早在1949年8月,《人民日报》就刊登文章,明确说明政府保护私房产。建国初,北京共有私房92万间,除了1951年没收的8。2万间敌逆房产外,其余都给房主分颁发了新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以取代解放前的房地契。解放以后,当时同乡会之类团体不再存在。黄岩会馆的房产托付给当时北京大学教务长周炳琳看管,产权就登在他的名下。老先生去世后,这些会馆就下落不明了。几十年来,产权不知怎么,有的成了住户名下的私房,有的成了房管部门的“公房”。连黄岩政府派人查阅原始资料都非常困难——没有人愿意提供方便。不久,其中一处黄岩会馆就在旧城改造中“蒸发”了。

一些历史建筑如何沦落为不堪的大杂院,沦落为一处处危房,如今又成为开发商、当权者眼中觊觎之物?

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而实际情况就是这样,往往在户主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的土地已被“规划”了。其用途多数绝不是什么公共利益,而是开发商要在这块土地上盖大楼去赚更多的钱;这些人挥舞着“旧城改造”的旗帜,提出让人无法接受的价格让人搬走,一旦原来的主人不同意,立即“强制”执行。

中国并不缺少相关的法律。而是缺少实施法律的公正的环境,缺少对破坏者的监督,缺少维护居民最基本权利的意识—许多破坏和拆迁的实质,就是对原住民、对私有财产的无偿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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