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一直活在春秋战国-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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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楚军先是包围新郑的东门,发动几次威慑性的进攻,然后驻扎在新郑东南的棘泽,摆出一副迎战诸侯联军的架势。
楚康王这一拳打得很准。郑国是中原的心脏,郑国如果有失,晋楚争霸的平衡马上就要被打破。晋平公输不起郑国,只好暂时将齐国放在一边,回师对付楚国。
双方在新郑城郊对峙。
自从公元前555年楚国令尹公子午率军讨伐郑国以来,楚国一直保持了军事上的沉默。
公元前552年,公子午去世,公子追舒继任楚国令尹。但公子追舒只干了一年,就因为气焰太盛,用人失察,被楚康王派人杀死在朝堂之上。接着楚康王又任命薳子冯为令尹。有公子追舒的前车之鉴,薳子冯就小心谨慎得多了,凡事唯唯诺诺,不敢越雷池一步,楚国人那种敢作敢为、大刀阔斧的精神在薳子冯身上已经找不到任何痕迹——这恐怕也是楚国这些年来甘于蛰居南方、不问中原事务的主要原因。
如果不是晋国有栾盈之乱,又被齐国人占了便宜,很难说楚国人敢不敢大举北上,与其一决雌雄。
决战开始之前,晋平公派大夫张骼和辅跞前往楚军大营“致师”。
前面介绍过,春秋时期,各国仍留有商周之际的古风,每逢会战,先遣勇士单车进犯敌阵,打击敌人的士气,称之为“致师”。
张骼和辅跞向郑简公提出了一个要求:给他们派一名车夫。这个要求很合理,因为晋国人不熟悉地形,只能依靠郑国本地人来带路。
郑简公不敢怠慢,经过精挑细选和问卜算卦,找到了一位根正苗红、政治过硬、技术精湛的公室子弟——公孙射犬来当此重任。
考虑到晋国人心高气傲,视天下诸侯如无物,郑简公还特意派大夫子大叔向公孙射犬交代,对待大国的勇士一定要谦恭,不要企图与他们分庭抗礼,凡事多让着一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国际矛盾。
听到子大叔这样说,公孙射犬很不乐意:“我不管什么大国不大国,车夫的地位在其他人之上,这是普天之下通行的公理,凭什么要让着他们?”
时间如果往后推两千五百年,自会有人教育公孙射犬,在对待大国的问题上,有理三扁担,无理扁担三,轮不到你来叽歪。可是子大叔很显然不知道这么高深的理论,估计也没见过扁担,只能干巴巴地对公孙射犬说:“话不是这样说的啦,小山之上没有松柏。”言下之意,郑国是小山,晋国是峻岭,根本不可相提并论,你又何必争这口气呢?
公孙射犬憋了一肚子火,赶着战车来到晋军大营。正好张骼和辅跞在营帐里吃早餐,听说公孙射犬来了,也不传他进来,就让他坐在帐外等着。吃完了,才让人将剩下的食物端出去给公孙射犬吃。
公孙射犬好歹也是郑国的“公孙”啊,张骼和辅跞显然没有将他当作“射犬”,而是将“射”字给省略了。公孙射犬强忍怒火,胡乱扒了两口食物,心里开始盘算着怎么报复这两个目中无人的家伙。
吃完早餐,三个人出发前往楚营。张骼和辅跞让公孙射犬驾驶战车先行,自己却坐着舒适的乘车(平时乘坐的轻便马车),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这哪里是去致师,简直是去度假!公孙射犬看着那两个人悠闲自得的样子,恨得直咬牙。
直到看见楚军的旗帜,两个人才搭上公孙射犬的战车,接着各自从背囊里掏出一把——琴,架在车后的横木上,调准了弦,闭上眼睛,一唱一和地弹起来。
张老三,我问你,你的家乡在哪里?(张骼排行第三,故曰张老三)
我的家,在山西,过河还有三百里……(晋国正在山西)
公孙射犬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眼看接近楚营,他暗中一抖缰绳,也不通知那两个家伙,战车飞驰而入。
“慢点,慢点!”晋国人一边将琴收入袋中,一边拿出头盔戴上。
进入楚营之后,他们也不拿兵器,赤手空拳地跳下车,见人就打,打晕了再举起来,像扔沙包一样砸向其他的楚兵,或者捆绑起来夹在腋下。只听得楚军惨叫连连,霎时之间,就被收拾了一大片。
公孙射犬瞅准了这个机会,突然掉转马头,快马加鞭向营外冲去。拜拜啰两位!你们就留在楚营继续扔沙包吧,老子可不奉陪了。公孙射犬暗自大笑,将皮鞭挥得噼啪作响。
当他冲出营门,忍不住回过头去看时,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差点连缰绳都拿不住——不知是在什么时候,张骼和辅跞已经上了他的战车,正张弓搭箭射向追击的楚兵呢!
三个人一路狂奔,脱离险境后,张骼和辅跞又拿出琴来弹。辅跞调侃道:“我说公孙啊,同坐一辆车,就是兄弟,为什么你出入楚营都不商量一下?”
公孙射犬支吾着说:“进去的时候是一心想着进去,出来的时候是心里害怕,都顾不上商量呢。”
两个晋国人都笑了,说:“公孙可真是个急性子的人啊!”把公孙射犬闹了个大红脸。
受到这次致师的打击,加上吴国人在背后策动楚国的属国舒鸠背叛楚国,引起楚国国内震动,楚康王决定避开晋军的锋芒,主动将部队从棘泽撤回了楚国。
楚康王的北伐虽然没有占到便宜,却让山东的齐庄公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趁着晋楚两国在河南对峙,他忙里偷闲,派出数百名工匠前往王畿,为周灵王修筑去年因水灾而损毁的王宫。
齐庄公不惜血本讨好王室,自然是希望得到王室的支持,在道义上获得对抗晋国的资本。有趣的是,鲁襄公得知这一消息,也赶紧派叔孙豹访问雒邑,就修复王宫一事向周灵王表示祝贺。《左传》如此记载:“王嘉其有礼也,赐之大路。”说周灵王嘉许叔孙豹有礼,赐给他一辆“大路”车。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鲁国这次讨好王室,乃是间接地向齐国示好——你替天子修王宫,我就祝贺你修得好。这马屁拍得有水平!无奈齐庄公不吃这一套,第二年(公元前548年)春节刚过,就派崔杼带兵入侵鲁国的北部边境,以惩罚鲁国这些年来跟着晋国对付齐国。
鲁襄公胆儿小,马上派人向晋国告急。大夫孟公绰分析说:“齐军这次入侵和往常不同,既没有劫掠财物,也没有逼攻城市,为什么?那是因为崔杼心里有别的打算,并不是真的想进攻我国,很快就会收兵回去,没有必要这么紧张。”
这里插一句,孟公绰在儒学界还有点名气。孔夫子曾经这样评价他:“孟公绰如果做赵、魏的家臣,那是绰绰有余的,但是要他当滕、薛两国的大夫,那就不够格了。”
赵、魏即晋国的赵氏和魏氏家族,在晋国权倾一时。滕、薛则是山东小国,是鲁国的附庸。孔夫子说这句话的意思,孟公绰为人廉洁清静,无欲无求,如果当大国上卿的家臣,地位尊贵而工作轻闲,自然不在话下;如果当小国的大夫,成天琐事缠身,肯定不堪其烦,恐怕难以胜任。
孟公绰分析得很准确。崔杼仅仅是在两国边境上虚晃了一枪,很快就回去了。
崔杼心里究竟有什么“别的打算”,以至于被孟公绰看出端倪呢?
说起来竟是一桩风流韵事——
崔杼有个家臣,名叫东郭偃。东郭偃有个姐姐,因为嫁给齐国棠邑的大夫棠公为妻,被人们称为棠姜。
很多年前,当棠公去世的时候,东郭偃驾车送崔杼去吊唁。不料崔杼一见棠姜就魂不守舍,直接对东郭偃说:“我要娶你姐姐做老婆。”
东郭偃吓了一跳,倒不是觉得崔杼荒诞——女人嘛,死了老公就再嫁一个,在那个年代极其平常——而是觉得这事不合规矩。
这个规矩便是“同姓不婚”。
“您是丁公的后人,我是桓公的后人,我们都是姜姓,怎么可以结亲呢?”东郭偃对崔杼说。丁公即齐丁公,是姜太公的儿子,齐国的第二任君主。桓公就是齐桓公姜小白。由此可以看出,崔杼是姜姓崔氏,东郭偃则是姜姓东郭氏,确实是同姓,不能结亲。
崔杼当然也知道同姓不婚的道理。但是,棠姜长得实在太漂亮了,即便穿着黑色的丧服,也自有一股销魂蚀骨的味道,让他魂不守舍,欲罢不能。回到家之后,他立刻命人就娶棠姜一事算卦,结果是“遇困之大过”,也就是由“困”卦变为“大过”卦。
困卦的上卦为兑(代表泽),下卦为坎(代表水),即所谓的“泽水困”;大过卦的上卦为兑,下卦为巽(代表风),即所谓的“泽风大过”。
在《周易》的理论中,坎又代表中男(区别于长男和少男),兑又代表少女。算命先生知道崔杼很想得到棠姜,敷衍他说,“中男配少女,这是大吉。”
崔杼很高兴,但还是不太放心,又去找陈须无分析。陈须无掐着指头算了半天,眉头微皱,对崔杼说:“这是丈夫跟风(坎变为巽),而且陨落于妻之下(巽在兑下),依我之见,您千万不可娶这个女人,否则必有后患!”
崔杼不以为然:“她不过就是个寡妇嘛,又不是什么少女,能有什么妨碍?就算克夫,她的先夫已经克过了,与我无关。”遂不听陈须无的劝告,将棠姜娶回了家。
说来也怪,棠姜嫁到崔家之后,崔杼在官场上的运气倒是扶摇直上,官越做越大。
公元前554年,齐灵公临终之际,将大子光(即齐庄公)赶到齐国东部去居住,改立公子牙为大子。大子光在崔杼的帮助下回到临淄,藏在崔杼府上,找机会发动政变,夺取了政权,崔杼因此成为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上卿。
也许正是在这次藏匿的过程中,齐庄公跟棠姜有了亲密接触,两个人的关系便变得不清不楚起来。当上国君之后,齐庄公还常常往崔杼家里跑,找机会跟棠姜鸳梦重温。
如果仅仅是有奸情便也罢了,崔杼还不至于为了一个再嫁的女人跟自己的主子闹翻。问题是,齐庄公得了便宜还卖乖,不但跑到崔杼家里公然调戏女主人,有一次还将崔杼的帽子带回宫来,赏赐给别人。
连身边的近侍都认为齐庄公做得过了火,劝他不要拿上卿的帽子开玩笑。齐庄公却大笑道:“这帽子难道崔杼戴得,别人就戴不得?”
世上还有比这更欺负人的事吗?自那时候开始,崔杼已经有了弑君之心,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因为齐庄公的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大内高手”,个个武艺高强,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齐庄公好武,是个“勇士迷”,搜罗勇士是他毕生的嗜好之一。据《庄子》记载:有一天,齐庄公外出打猎,看见一只虫举起双臂挡住他的车轮,他觉得很奇怪,就问车夫这是什么虫。车夫回答说:“这就是螳螂啊!这种虫的特点就是知进不知退,从来不估量自己的力量就轻视敌人。”齐庄公感叹道:“如果人有这样的勇气,那就天下无敌了。”于是命令车夫回车避开螳螂。
后人以“螳臂当车”形容不自量力,多为贬义。但是在齐庄公看来,螳臂当车更是勇气超群的表现,值得敬佩。
事实上,齐庄公对于任何形式的勇气,都是持赞许甚至容忍的态度的。前面说过,杞殖的老婆不接受他在郊外吊唁,他便亲自跑到杞殖家里去吊唁,这恐怕不只是对杞殖的勇气的肯定,也是对这个女人的勇气的肯定。而臧孙纥当面说他像老鼠,他也仅仅是愤然离席,没有给臧孙纥任何惩罚。历史上评价齐庄公,多半将他划为穷兵黩武的昏君一类。但在我看来,对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