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妖记-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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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是烦躁,连木灵山也不想去了,想着等木炎清回来便与他辞行,去衡水城中探探究竟。
谁知这一坐就坐到太阳快落山,木炎清还未回来,她再也等不住,便在茶棚留下口讯,匆匆忙忙向衡水城去了。
由南至北绝非一日之功,绕是她日夜兼程也要飞个半月。越往北边,路上所见也越加荒凉。城镇破败不堪,十室九空,流民四起,符咒阵盘等避邪之物贵的离谱。
许多修真之人结伴北去,含香扮了男装混在人群中,所听到的皆是银月城中的妖怪如何凶残,朝廷如何软弱,衡水城主晋连如何忠肝义胆,如何英勇抗敌。
每日都有村庄被屠,居民被杀,人类与妖怪间已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她曾见一刚化型的小妖被人抓住,折磨致死。那小妖不过凡人一岁孩童般大,被数十人活活打死,死前发出的尖叫声让她阵阵发虚。
那些凡人死了家人,死了朋友,死了爱人,却没有帮法报仇,只能将愤怒发泄在小妖身上。看着被打成肉泥的小妖,含香无力去指责这些凡人的做法,谁能够在心爱的人逝去时保持理智。
听得越多,她越觉得这些传闻有些失实,她认识很多妖怪,不能说每个都是心地善良,却也并非滥杀之辈。而这些人口中的妖怪见人就杀,见村就屠,她觉得没有哪个妖怪会做出这样的事。可不管是谁引起这场纷争,均是不可原谅的。
离衡水城越近,身负异能之人越多,道路满满当当全都是人。含香将雨后风吹收进掌中,不敢催发羽毛发饰,只靠两条腿在人群中走。她虽是人类,可学的是妖术,只一出手就能看出她的不同,她也不敢冒险。
人群向衡水城涌去,白天行走,夜里就在路边宿营,含香相貌甚美,一路上有不少少年侠客向她示好,她反应颇为冷淡,那些少年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便亲近其他女子去了。也因相貌上占了便宜,路上也总是能讨得许多方便,在吃住这方面,她还是相当满意的。
终于到了衡水城,避难的民众,运货的商旅通通挤在城门口,在门口领着牌子依次进城。含香见队伍排的老长,也不知何时会轮到自己,便在人群中逛逛,顺便看看能否听到些消息。
才走不到多久,便见前头围着一群人,听到一女声喝道:"快将灵兽还我!"
含香左右无事,看看热闹也好,挤进人群中,只见三名美貌少女围着个白衣女子,那白衣女子手中抱着一只棕色灵兽,两只眼睛又圆又大,甚是可爱。
一见那白衣女子含香便乐了,这不是宁柳儿还会是谁,还以为她在木灵山中堵着木炎清,岂知在衡水城抢别人东西来了。再看她怀里抱着的那灵兽,似狗非狗,前额长了一个小小尖角,周围的灵气被那尖角慢慢吸入,一看就知不是凡品。
而在宁柳儿的身后,站着一群男修,数目与沧海城中相比多了不知繁几。含香一目扫过去,果真都是卖相极好的,这宁柳儿倒是有几分眼光,所选之物皆是上品。
宁柳儿紧紧抱着灵兽,脸色泛红:"小木头是我拣来的。"
那美貌女子甚怒:"明明是我的灵兽,落地跑了一圈便被你抱去,怎的就成你的了!而且它的名字叫天天,不是小木头。"
含香咧嘴大笑,宁柳儿确实有替别人的东西乱取名字的毛病,可今日她霸占的是别人家的灵兽,而不是区区首饰,不知她打算如何收场。
宁柳儿甚委屈道:"是小木头自己跑到我这里来,它喜欢我又不是我的错。何况它已经滴血认主了,我就是它的主人,怎能说是你的灵兽。"她边说边向身后那群男修中退去。
她一说滴血认主,周围皆是哗然。要说这灵兽本是难得,得灵兽者大都能借助灵兽的异能突破瓶颈,提升修为。一只灵兽比什么丹药都管用。再看眼前这只棕色灵兽,年龄幼小就能够吸收周边灵气,日后定有大成。宁柳儿一句它喜欢我就滴血认主了,叫其他人怎么接受。
果然,那三名美貌女子皆是大怒,通通亮出兵器。可这三人还没来得及动手,便被宁柳儿那群仰慕者围住。
含香吐了吐舌头,叹一声:"了不起。"便挤出人群。
却听到那几名女子一面尖叫,一面道:"我们乃城主。。。。。。啊!"
至于城主什么,也就没了下文了。
看了会热闹,也轮到她进城,她领了牌子,离那宁柳儿和她身后群男远远的,快步进城去。
ps:
宁柳儿太有喜感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飞来风月
两百年前那场群妖围城使衡水城一半城池毁于一旦,经两百年的修护,衡水城的城墙固若金汤,城外的护城阵法密不可破。含香一进城就觉得手心刺痛,低头一看手心的紫藤花已经消失不见,知是雨后风吹被护城阵法传出城外,倒也不如何慌张。
与南方的城池不同,衡水城中的房屋更讲求实用,皆用方砖砌成,在冬日能够支持积雪的重量。城中街道甚是宽畅,厚厚的石板路四通八达,可并行三辆马车。因衡水城主广发集结令,城中来来往往皆是修行之人,人马穿行,甚是热闹。
含香看得心惊,这些人虽说法力有高低之分,可这么多人集中在一起,数量上也有优势,对银月城来说也是不小的威胁。
衡水城主晋连在城内设了多个安置点,专门接待各路异人,含香随着众人来到其中一个据点,报了名字,又等了半天才分到一间房屋。进屋一看,一张大炕上铺着一溜被褥,她得了中间的位置。而那其余的床位被一众大汉占据,见分来个美貌女子皆笑得甚是猥琐。
含香脸一寒,转身出屋,回头寻那负责接待的管事去。
那管事四十来岁,做事相当磨蹭,面前排了长长一队,皆是等待分配房间的。含香直接走到那管事面前道:“你将我分错房了。”
那管事头也不抬:“排队去。”
含香道:“我排过队了。”
那管事用笔敲了敲一旁的木牌子,含香顺着笔尖看去,只见那牌子上写着:换房需重新排队。
她一声不吭,掉个头排到队尾。
边排队,边看着窗外街道,突然见一人影闪过街角,背影看上去甚是熟悉,她心中一动,立刻跟了上去。
那人影跑的飞快。在巷子里转来转去,不时还折返前行,似在躲避什么人。走了许久,来到个围墙外翻墙而入。墙后是个四合院。院内种了两株雪籽树,含香紧随其后,见那人影进了东边厢房,便跟了进去。
一进屋便见木炎清双手环胸,一脸无奈的看着她:“跟了我多久。”
含香道:“也没多久。”自顾自的将屋子打量一番。这屋子算不得奢华,却很干净,室内常用的物件一件不拉,果然木灵派未来掌教住的地方就是不一样。她大大方方的坐到床上,压了压床垫,挺软。甚好,“与你商量个事,我在衡水城中也没有地方住,就在你这里混个几宿吧。”
木炎清坏笑着坐到她身边,搭上她的肩:“好啊。只是你不怕我?”边说边往她身上蹭。
含香在他手背上用力一掐:“哦,我不怕你,可是我怕阿紫,不知你怕不怕阿紫?”
木炎清笑脸一僵,讪讪的走到一边,抚摸着受伤的手背:“都说你美,却美得不近人情。一张嘴又坏得很,不给人留余地。”
含香起身给自己倒茶,在桌上见一小碟糕点,挑了两块吃起来:“我倒是知道有一个即美又温柔又善解人意又有很多很多很多人喜欢的四处寻你,不如我现下就去邀她来。”她这话说的确实没有半分夸张,进城不到一日。便见那宁柳儿在街上晃荡,四处打探木炎清的下落。因此一见木炎清那鬼鬼祟祟的摸样,便知是在躲着那宁柳儿。
看着木炎清惊惧万分的脸,她又忍不住笑了起来,翘着小指又捏了块糕点:“若不想要我说出去。一日三餐并点心一样也不能少。还有,我睡床你睡地板,若敢手/贱碰我一下,小心我管不住自己的嘴。”
木炎清叹了口气,无力的坐在椅子上:“今日也算遇上你这女土匪了。”他顿了顿又道,“你此次来衡水城中,可是因衡水城主发出集结令?”
说到正事,含香也认真起来,点了点头。
木炎清又道:“要说你更靠近妖那一边,为何今次会在意修真之人被杀一事?还是因此事与白砚有关才使你格外在意?”
含香不答,手中的杯子拽的紧紧的。为什么呢,一路上她也问了自己许多次为什么。明明已经不再喜欢他了,却依旧赶到衡水城来。
木炎清叹了口气又道:“他当年如何对你,难道你已经忘了吗?刚从个坑中爬出来,转身又要跳进去,真不知你是如何想的。”
含香摆了摆手,也不知是要否认木炎清说的话,还是要将自己混乱的思绪丢到脑后:“不是你想的那样。”
木炎清不等她将话说完:“我对你的理由不感兴趣,你自己知道就好。可我是木灵派中的人,是持牌除妖师,惩恶除妖乃是我的天职。若那些修真之人和无辜百姓真的是白砚杀的,无论你我的交情如何,我定会手刃狼妖!”
含香看着木炎清毫无笑意的脸,她太习惯他嘻嘻哈哈与大家结善的摸样,早就忘记了他与自己再好,与流苏紫关系再密切,他也是木灵派未来的掌教,至始至终都是站在凡人那一边的。
做朋友时他让人安心,做敌人时他让人胆寒。可在坚持本心还是情感这条路上,木炎清走的却比含香想象中的还要艰难。
两人沉默许久,木炎清最终笑道:"我们也只能希望这一切与他无关吧。"
含香觉得木炎清与那些正派之士颇有不同,他判断某件事情向来客观,并不因是人或妖有所偏颇。而在众多修真之士被杀,所有线索都指向白砚的情况下,木炎清也许有自己的想法,并不人云亦云的认为那些人是白砚杀的。可木炎清的立场摆在那里,有时也没有办法。
他明知含香来衡水城的目的,却丝毫不忌讳将城中的事情告诉她。从木炎清口中得知,衡水城城主晋连月前被当今王上昭回京都,现下衡水城中主事的乃是晋连的大儿子晋乾。那晋连的夫人乃是雪花镇钱家太太的亲妹妹,为晋连生得两儿一女,大儿子和二儿子是双生子,唤作晋乾晋坤。女儿唤作晋淑琴,灵骨极佳,拜在木灵派元阳真人座下,与木炎清同属第三代弟子,在众多女弟子中实属翘楚。
含香幼时见过这兄妹几个,对那晋淑琴映像颇深,当时就觉得世上蛮横的小姐她若认了第一,便无人再敢认第二。其实那时她年龄尚幼,哪里有见过多少蛮横小姐,实则是在那晋淑琴手底下吃了太多苦头,远远的看到她便怕了。到了如今想来,还是心有戚戚。
晋连不在城中,自无人主持大局,城中那些游侠一闲下来便要给自己找些事做。他们不似那些修真门派的弟子,有门规长辈约束,自当无法无天谁都不服谁,斗殴之事时有发生。
含香虽每日在街上闲逛,偶尔也会听到一些闲言碎语。要说风月这种事无时无刻都在发生,便是第二日城破,头一日总会有无数对鸳鸯要惹出些事来。何况衡水城现今乃是蒸蒸日上之时,那些鸳鸯们怎会消停。
这个事吧,前一半含香也是听别人说的,而后一半却是亲身经历。听人说的那一半多少有些夸张的成分在其中,可经过她聪明稳健的大脑一过滤,就将事实还原的七七八八。
话说一日风和日丽,天蓝似水,阳光晒得正好。那位城主小姐晋淑琴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