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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阿里布达年代记-第31章

小说: 阿里布达年代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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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的变态老爸曾说:有仇不报就没得报。这句话充分教育我把握时机的重要。横竖这女的已经失忆,那就干脆顺手帮她洗脑吧!天河雪琼实在太过厉害,她体内中的毒,随时都有可能被化解掉,失忆状态要是一解除,我是肯定要去地狱走一趟了。
    “小姑娘,你……”
    “你……你想要干什么?”
    看着她那冰清玉洁的娇颜,我险些控制不住,说出“我要搞你”的真心话,百忙中强忍下来,打算说一些先缓和她戒心,乖乖跟着我走的话语,哪想到我才一凑近,天河雪琼忽地尖叫一声,转身就跑。
    唉!真是悲哀,我居然忘记自己脸上淤肿未褪,坑坑疤疤的甚是吓人,加上心里想的龌龊念头全都写在脸上,也就难怪人家一看到就跑了。话说回来,要是前天晚上我和龙女姊姊共享极乐时,也露出这么一副表情,她会不会直接宰了我就拿钱跑了呢?
    难得的香饵飞了,我本来应该追出去,但是听见外头人声吵杂,登时想起岛上还有那些海盗残党,此刻我毫无防身之能,可万万不能与他们正面敌对,当下便在洞窟中找个位置躲起来。
    老天还算赏脸,那些强盗似是忌惮水火魔蛟,不敢贸贸然然闯进来,而那个臭婊逃跑时慌不择路,发出老大声响,把人全给引了过去。待得人声渐行渐远,我才松了口气,现身出来。
    这个岛就那么点大,海盗们全力搜索下,天河雪琼必然会落到他们手里。就不知道这群海盗是不是有办法破去女神官的护身咒,倘使不行,今晚女神官的屁股可能又要开花好几次了。
    横竖不关我的事,我将精力放在水火魔蛟的屍骸上。这条死畜生,害得我险些毁容,现在就轮到我来让你面目全非了。
    除了被众多武者奉为圣品的蛟龙内丹,水火魔蛟的日月只瞳、金刚锐角,都是难得的宝物,其余像是一身硬皮、龙牙,也俱是黑市中让人一掷千金的高价物品。
    这一趟是托了天河雪琼的福,虽然说水火魔蛟的力量和正统龙族有段差距,但天河雪琼能够以一己之力将牠诛杀,一身灵力恐怕不在当世五大最强者之下,幸好这臭婊与水火魔蛟两败俱伤,便宜了老子这得利渔翁。
    我依照血魇秘录中的记载,将水火魔蛟解剖分屍,虽然凭藉着百鬼丸的锋利,却仍是花了不少力气,而且还需要承担风险。像蛟龙这类体内蕴藏剧毒的生物,解剖时要特别小心,倘使有个什么闪失,那结果就和在强酸中洗澡没什么分别,而后果……我想不必说明了吧。
    “嘿!果然在这里,总算给我找到了。”
    当百鬼丸将水火魔蛟的头部劈斩开来,我如愿以偿地看到了传说中的龙丹。那是一团拳头大小的琥珀色胶质物,我以前听长辈说过,龙在死亡前会将一身血肉精华凝聚在脑内,成为龙丹,又名龙之魄,是龙全身上下最宝贝的东西。水火魔蛟虽然比不上一些拥有高度智商、会吟唱咒文的龙族,却在凶狠残戾上有所过之,此刻将牠的内丹得到手,也不枉这趟辛苦一场了。
    时间已经颇晚,要把握时间开溜不是什么问题,但看着这整惨我的畜生,如此走掉总是心有不甘,横竖肚子也饿了,把这东西作一锅龙肉火锅也不错……啊!手边工具不足,只能做火烤龙肉……
    横竖也是要烤,那么烤什么部位最经济实惠呢?嘿嘿!那当然是最有用的那个部位啦!
    “牛鞭、虎鞭、鹿鞭、大象鞭,就连兽人鞭老子也嚐过了,就不晓得龙鞭是什么味道?”喃喃自语,我用百鬼丸切下了目标部位,开始生火烤肉。
    “啦啦啦~五月花是个大酒家,里面的姑娘是真不差……”哼着歌曲,我在洞窟中享用火烤龙肉。尽管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但若以材料的价钱而论,这可能是我吃过最昂贵的一餐呢!
    传说中,龙身上每一处部位,都有大补的作用,所以不管是魔导师或是武者,在各种冒险故事中,主角们都争先恐后地去屠龙,希望能够捞点好处。不过,龙可是世上最强的种族啊!除了天上的神明还有九渊之下的高级魔族,没有任何生物能够和龙正面抗衡。刚出道的毛头小伙子,想要打屠龙的主意,那比脱光衣服跳进硫酸池里更危险。
    (咦?等等……龙鞭是很补没有错,可是这样一来,岂不是等于老子我在帮水火魔蛟吮鸡芭了吗?这么说,当我吃牛鞭的时候,也就等于是在……)
    恐怖的念头在脑里闪过,我一时间整个都獃住了,看着手里的烤肉,感觉怪异绝伦。
    吃得饱饱,想起旁边一堆死屍的衣袋里,说不定有什么金银没来得及搜刮,刚刚打算要起身,剧烈的疼痛从我小腹传来,起初只是像蚊子咬过一样,然而痛疼像是石头掉进水中产生的波纹一样地不断放大,不断地扩散,很快蔓延到了全身,感觉就像是下地狱一般。
    传说中的故事瞬间闪过脑海里,一个念头浮现在我心中。
    (啊!难道……我要变成龙骑士了吗?可是我并没有把龙之魄吃下肚啊?)
    这个疑惑不久之后有了答案,我捧着肚子,飞奔到洞窟角落,上吐下泄还带放屁,足足闹了将近半个时辰,体内水分几乎泄了干净,整个人差没虚脱晕去。
    (原……原来不是变成龙骑士,是吃坏东西拉肚子,太不公平了……)
    后来我才知道,龙身上许多部位虽可以食用,但是都含有剧毒,必须以特殊方法处理,这就是为什么有些神话中的龙肉料理,必须事先将材料九煮九晒,或是埋入地下半年,泄去毒素。像我这样直接拿来烤肉,没给当场毒毙,那实在是好狗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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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的教训证明一件事,同性恋果然会遭到天谴,我只不过是吮了两口就变成这下场……喔!屁股还真是痛……)
    惨败于水火魔蛟的最后复仇之下,我在洞||穴里狂拉了半个时辰,最后两腿无力地起身,身心消耗几乎比得上被一个百斤肥婆连续奸淫十来次,只喘得我两眼发直,屁股痛不欲生,拖着大包小包战利品,一路上连滚带爬到了岸边。
    之前乘来此地的船只,幸好还没有给海盗发现,我从上头解下一艘小艇,乘着它破风离去。
    二、童话世界
    回到港口,选个僻静地点上了岸,跟着就把小艇放流而去。慈航梵宫的首席女神官就此失踪,难保日后不会有人查起,我可不想给自己闹上什么麻烦。
    从天河雪琼的随从身上,我取了一些细碎金银充作盘缠,想起翠萼那表子还给扔在客店,便匆匆赶了回去。
    “什么?人不见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听说翠萼已经不在,我吃了一惊,抓住客店老板的衣领,急声喝问。客店老板慌忙地解释,原来当我率领五百士兵出海,在“赤焰”海贼团手上全军覆没的消息传回来,奉命留在这里看守翠萼的两名士兵就起了异心,连房饭钱也不付,凶巴巴地夹美而逃。
    真是混帐东西,在紧要关头出卖老子倒也罢了,居然还把老子穿过的旧鞋也一并带走,这不是摆明要我好看吗?他妈的,将来就别落在我手里,否则要你全家好看。
    横竖没得混了,当然要先离开此地,不过这时却出现了一点小麻烦。
    “客倌,您不能这样说走就走啊,您同伴还没付钱呢?”
    “我的同伴还没付钱,那就找我同伴去要,找我有什么用呢?”我冷笑道:“有没有看到我脸上一个脓一个疤的,信不信我传染一些奇怪的病给你。”自古以来,这些奇怪的病对雄性动物最有恫吓力,果然我话才说完,他就让了路,还真是乖呢!
    虽然不至于走投无路……其实也就是啦!接下了国王陛下的勒令,宝物没有找到,却先把手下士兵死伤殆尽,这种事追究起来可是很伤脑筋的。既然如此,这里是呆不下来了,身上的毒患未清,总要找个地方先待一待。
    去找变态老爸当然是一个主意,可是他负责驻守的“第三新东京”要塞,实在不是什么好地方,到了那边整天看冷血老爸和他麾下的后勤本部长律子阿姨眉来眼去,怪异的感觉真是让我受够了……别问我位于西方国境的要塞为什么叫做“第三新东京”,我小时候拿同样问题问过我爸的老朋友,而得到的回答是“谁叫你有个叫做源堂的老爸。”
    总之,要找一个可以让我白吃白喝的地方,着实是不易,想来想去,只有往北走,到阿里布达王国的第一大港娜莉维亚,去投靠我的好友阿巫。
    想当年,我、巴闭、阿巫,三人义结金兰,在王都的大小妓馆里打过无数轰烈战役,合称黄|色三连星,当真是威风八面,后来阿巫家里找了关系,把他调升到娜莉维亚去当一个小军官,听说是混得不错,去找他看看应该没问题吧。
    用身上金银买了船票,我便循海路前往娜莉维亚港,出发前依照龙女姊姊的药方,在草药店里买齐材料,一路上煎煮服用,短短数日之功,体内的毒素已经给拔除一空,皮肤上的淤肿也消褪殆尽,当我拆开绷带,虽然不可能比从前更俊,但皮肤却白了不少,这点也算是意外收获吧。
    从把水火魔蛟抽筋剥皮之后的战利品,非独是价值连城,倘若与一些魔法配合得当,更可以制造出举世难得的强力兵器,不过我一时间没想到该怎样做,只好先搁在船舱。
    一路无话,抵达已然入夜,娜莉维亚果然不负第一港都之名,展现着她最盛装的一面。
    岸上挂满了五光十色的灯饰,令夜空燃起一层彩光。璀璨的灯饰倒映在娜莉维亚港口上,使黑沉沉的海面顿时变得很有色彩。天上繁星与璀璨灯饰配合下,万盏明灯,百里连光,海波互辉,令人为之着迷。
    放眼望去,楼宇林立,街道上车水马龙,行人熙来攘往,构成一幅漂亮的图画。再眺望不远处的九龙山,那里灯火通明,犹如晶莹剔透的明珠,各色种族、语言,在身边快速地流窜,虽然是阿里布达王国的一部份,却又充满了异国风情,这就是娜莉维亚的魅力所在。
    当初阿巫曾经写信来过,说他除了在此地当军官,另外领了一份酒店的薪饷,如果我们有机会到娜莉维亚来,可以到一家名叫“猫头鹰”的酒店去找他。找人问明了路线,花了点时间,我终于上了九龙山。
    这里算是城市东侧,山势平缓,在都市规划的时候,刻意将城里的风化场所集中于此。娜莉维亚的商家向来富庶,建筑风格偏向奢华,像九龙山上专供一掷千金的歌楼妓馆,更是争奇斗艳,极尽豪奢之能事,每当夜晚,几家著名妓馆刻意亮起的灯笼,像一条盘山的火龙,辉煌如昼,连百里外的船只都清晰可见。
    在山上找人一问,才知道“猫头鹰”酒店早在两年前就倒掉了,原址改成一家名叫“金鹰”的妓馆,我到该处打听,连问了几个人,都说不知道谁是阿巫,追问得细一点,看门的反问我:“客倌,要找人也得有个全名,你朋友的名字到底叫什么?”
    嗯,问得好,多年不见,阿巫的全名我居然想不起来了……嗯!似乎是一个很有气势,堪称为国家栋梁的好名字啊……那个名字是……算了,想不起来的东西就先别想,这样对脑部比较好。
    找人失败,横竖身上有还有搜括来的钱,既然已经入了宝山,怎么可以空手而回呢?不过说来也真奇怪,那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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