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项链-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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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说的话,历史除了有其偶然性,自然也有必然,那就是佛罗伦萨当年突出的富庶和依靠银行业起家的美第奇家族相对开明的统治,这个家族有极其显著的对文化艺术的热情,自第一代起就是著名的文艺赞助和保护人,也有着高度的审美传统,最著名的圣洛伦佐。美第奇则是杰出的政治家,诗人,演说家,审美学家和作家,拉菲尔,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都是在他或他的前后任手下混饭吃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艺术与文明便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鼓励和最有力的条件来发展。
杜随来到佛罗伦萨可谓是如鱼得水,她每天倘徉街头,累了就坐在街边的咖啡店的露天座上,看着来来往往五颜六色的行人,心里羡慕着从小出生和生长在这里的人,浑不觉时间飞快过去。
她本来从小最羡慕的是罗马,古希腊古罗马艺术的白色大理石般庄严雄伟的对称的美,如同《飘》里两个男主角都说过的“古老的瓷器上的釉”一样的光芒,曾经号称统治全世界(他们没征服的地方统称蛮族,不算在全世界范围之内,这一点和我国古代那些威名显赫的帝国们倒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古罗马的赫赫战功和远胜后世的高度文明都曾深深吸引过她,对不仅仅是伟大统帅和政治家,还有着文学艺术体育科学等诸多才能的凯撒是崇拜不已。
人总在慢慢长大,渐渐知道建功立业的虚妄,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世界的中心,也没有了要经天纬地的豪情,开始更加尊重个体生命,也就不再认为个人崇拜是一件合理的事情。而审美也在随之变化,从喜欢李白的疏狂风流到欣赏李义山的深婉精丽,往往更加注重生命中更为渺小的美丽,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罗马变成了太过沉重和空旷的美,而佛罗伦萨,反倒更能体现生命的精致和丰富。
而她此时的追求,确实已经从生命的高度和广阔变成了精致和丰富了。这也标志着我们杜随大小姐成为一个彻底的世俗之人。
在佛罗伦萨的第七天,杜随还一点没有动身去罗马的意思,她甚至想把余下的时间都消耗在这里。
快傍晚的时候,突然记起今天是大年三十,曾经在国外长期待过的人对于节日都会不太敏感,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人家的圣诞节是家庭团聚,没你外乡人什么事,充其量是被邀去做客,当一个旁观者;至于说像中国新年,你一个人在国外,压根儿没那个气氛,连公司都上班,又有什么心思庆祝了?
今天杜随又是一个人,打了越洋电话给父母,杜随不想一个人呆在旅馆里,便走上了街头。
街头自然也和平时一样,佛罗伦萨虽然也和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一样有华侨这个种群存在,但是数目并不足以使他们像巴黎伦敦这样的地方的中国城一样舞龙舞狮大肆庆祝。
杜随看着街边一个带着两个小孩的三十多岁的当地女子,拎着大包小包,在费劲的掏钱给孩子买街边的烤栗子吃。那女人还很有风韵,脸上神色间虽然也有烦恼,却还是掩不住平静和满足,两个孩子穿得厚厚的,帽子围巾全副装备,一边搓着冻红的小手,一面一脸渴望盯着冒着热气和香味的栗子。
在这样的冬季的近晚薄暮,这场景真是使人除了温暖找不到别的形容。而那厢的温暖自然更可叠显这边的孤清冷寂。
杜随有点落寞地微笑了一下,漂泊这么多年,有时免不了会有这种低落的时候,忽然间不再知道哪里是故乡,如何才能有一个家?
这自然也不能怨谁,现代人面临过多的选择,自是不免时时迷茫。
古代盲婚盲嫁,听到现代的男女耳中,简直是毛骨悚然,其实这样与一个不大熟的人终老,其不幸福的比例也并不比现代人高,究其原因,就是没什么选择和迷茫的机会。说到底特别次和特别优秀的人都是罕见的,年龄背景相当的异性,没有明显的心理和生理缺陷,日久生情也是很容易的事。
胡思乱想间,不觉已经走了两个小时,来到了著名的大卫像附近,米开朗基罗的雕塑,杜随除了心悦诚服没什么可说的,可是相较于摩西和PIETA,甚至是未完成的日暮晨昏,她倒并不觉得这个号称世界上最完美的男性雕像更加出色。可能是本来就对圣经里的这个原型没有认同感,当然,也不排除杜随天生对完美就有排斥的可能性。
现在树立在这里的是个仿制品,为防风雨和污染侵蚀,真品被细心收藏了。杜随有点累,在旁边广场边上的石凳上坐了下来。
这个时候,金墨在威尼斯做什么呢?
杜随有一点点想他,不过他在也不能派遣这寂寥罢,他大概不会为了新年来伤春悲秋的,节日对他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事。这一点与自己不会有共鸣。
毕竟是妖魔,终究不是同类,很多时候就有这样的隔阂,不过不要紧,有这些缺点才好,自己才不会爱上他。
可是,他前十五年也是以一个人类的身份度过的,那是怎样的情形呢?过年也很热闹吧?也有压岁钱吧?也守岁吧?
他会不会也有点落寞呢?会不会偶尔也想他爹妈?
这样无意识的闲晃到十一点,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杜随才惊觉应该回旅馆了。
从这里回旅馆步行要半小时,出于心境,杜随不愿打的,这深夜在无人的街上步行,看路灯明灭,很是凄清,又在心中升起一种隐约的温暖的希望,好像盼望下一盏橘黄灯火就是自家的窗,最好窗前灯下还有人在等。
金墨会不会此时就已回来了呢?恰好正在异国的旅馆里陌生的灯下等我?
杜随想到这里不由笑了,自己怎么也效这小儿女态,做这样的幻想?
这样独自前行,走过大街,弯进一条小街,更是冷清了,不要说人,连路灯都变得稀疏昏暗。
杜随突然浑身发寒,一种不妙的感觉袭来,她好像被跟踪了。
若是寻常小贼,那他们是打错主意了。杜随暗自安慰自己,却只觉寒意渐甚。
终于忍不住站住身子,缓缓回头,她提防有人暗算,心里很紧张,手中早已蓄劲待发。
吸血鬼
第二十三章 吸血鬼
却说杜随渐渐回头,手里蓄着“金刚伏魔”之力,却见黑沉沉的小街上空无一人,她朝更远处望去,忽然有脚步声由远及近,朝她逼来。夜深人静,这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便格外清晰,令人心中发毛。
杜随再定睛看时,眼前一花,忽有一个身影已经出现在她面前两米处,那身影甚是古怪,这般走来,却不见近,仿佛只在原地,杜随看着那标志性的黑色斗篷,风吹过翻起的猩红里子,身上寒意更深。
再眼前一花时,那身影已经到了自己面前不足半尺,一张苍白瘦削但仍堪称英俊的狭长的脸便映在眼里,手中杖花乱舞,一欠身,鞠了一个极夸张但优雅十足旧时贵族派头的躬。
杜随暗暗叹口气,吸血鬼伯爵,自己这番有难了。
这位吸血鬼伯爵的眼里冷冷的,好像毒蛇一样,这么死死盯着她,却没开口说话。
杜随倒也不很惊慌,面对一位吸血鬼伯爵,自己放手一搏,仗着七宝珠和新近修行,未尝没有幸理。
她又叹了口气,用法语说:“您找我有事么,伯爵大人?”
吸血鬼伯爵也说法语:“您大概知道吧,尊敬的年轻女士?”
杜随再叹一口气,要是金墨在就好了。
吸血鬼伯爵仍然冷冷看着她:“我是艾德里亚伯爵,艾力克是我的后裔,您杀了他?”
杜随皱眉说:“严格说并不是我,不过您把这笔账算到我头上倒也不算错。”
想不到吸血鬼如此团结,居然从巴黎追到佛罗伦萨,自己又不是驱魔人,为什么要大战吸血鬼伯爵?
艾德里亚伯爵冷冷扯动嘴角算是笑了笑,说:“他是一个优秀的吸血鬼,您今夜要为他偿命。”
杜随突然警觉,环视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了若干黑影将自己团团围住,黑暗中影影憧憧,尽是帅哥美女,神色诡冷,怕不有二三十人?
吸血鬼最叫人头痛的就是这无声无息敏捷的行动力,杜随很害怕他们的物理攻击,自己在这方面的抵抗力是个薄弱点,形势真不妙啊。
不管如何,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自己势孤力单,定要取得先机。
一念及此,杜随身形一渺,手中一道白光已朝艾德里亚伯爵脸部击去。擒贼先擒王,万古不易的真理。
吸血鬼伯爵毕竟有一套,脸微微一侧,已避了开去。
周围的吸血鬼们已经疾如闪电地纷纷冲了过来。看到那鬼魅的速度,饶是杜随早有准备,祭起了七宝珠护体,也不由手心出了冷汗。
果然,白光笼罩范围内,那些吸血鬼们一旦碰触,便像被烫了一样纷纷抽身。
艾德里亚伯爵眼瞳收缩,狠狠地说:“原来您有这一手,难怪如此猖狂。不过也不要以为这样我们就拿您没办法。”
杜随无奈地一笑,自己哪敢猖狂,猖狂的分明另有人在,只是现在又不能说什么,这伯爵想必要比旁的吸血鬼厉害许多,自己的七宝珠对他有没有效果也难说。
艾德里亚伯爵的速度比视力所能跟上的要快许多,给人的感觉是突然多了两个伯爵,因为原地的残影在视网膜里还没来得及消掉。
杜随虽然有七宝珠的彩虹白光护体,还是连发几道金刚伏魔真气,但是连伯爵的影子都没碰着,眼看伯爵已经突入白光之中,虽身形少滞,但来势不减。
杜随心叫不好往后疾退时,一支如钢铸铁打一般的手已经抓住自己右上臂。杜随挣扎无效,突然颈后剧痛,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杜随很快就醒来了,但发觉自己已经到了佛罗伦萨的郊外了。她好像身处在一个秘密仪式的中心。手腕剧痛之下发现自己双手被缚吊在一个类似十字架的大木桩上,夜风袭来冷得打了个哆嗦,才发现自己已经身无寸缕。
月光之下,周围便是方才那群吸血鬼,围成半圆形,真是男的英俊,女的妖娆,且服饰华丽,气度不凡,尤其是艾德里亚伯爵,杜随一点也不怀疑他生前真的是个伯爵,不过那应该是在领主还享有初夜权的黑暗时代了。但是此刻伯爵却在疗伤,方才七宝珠的光带来的伤害,他虽能忍得一时,终究是灼伤了皮肤。
想不到自己居然落到如此境地,被脱光了吊在十字架上,吸血鬼还真有幽默感,那十字架不是用来钉他们的吗?不过好在还没用铁钉将自己掌心洞穿,真是不幸中大幸,由此看来,吸血鬼比起古罗马人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倒要仁慈一些。
但是不立刻杀掉失去意识的自己反倒大费周章地把自己弄到这个佛罗伦萨郊外的荒凉所在,自然不是为了叫自己讲讲十日谈的故事,只怕是有什么复仇仪式,看来酷刑是免不了了。
要说杜随不怕,那自然是骗人的。
她晃晃脑袋,耳边有东西摇弋,七宝珠还在,那是佛门圣物,以吸血鬼见不得光的体质是不敢碰的,这是她最后的希望,靠着它还有一线生机。
看到她醒来,这些吸血鬼都没作声,艾德里亚伯爵缓缓走了过来,在她面前站定。杜随身上一丝不挂,被人这样盯着看,心里自也是羞愤的,但她骨子里终究是个傲慢的人,不欲被人小看了,何况此时生死悬于一线,更是不能示弱,也目光冷静明亮地盯着艾德里亚伯爵,不见一丝儿慌乱。
可是艾德里亚伯爵居然伸手来摩挲她的胴体。
本来就冷,杜随更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差不多要哆嗦了。
“要杀就杀,”杜随冷然说,“我是不受辱的。”
难道自己竟到了要一死保全名节的地步了吗?这种傻事万万不能做的,自己一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