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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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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头去看孙小鲁,小狼正咬住了一根野藤在磨自己发痒的||乳牙。磨了半天不耐烦了,便使劲的咬扯它,一边使劲的往后拖动它,一边拼命的甩动自己的小屁股,借着这个动作加大撕咬的力量想扯断它。小东西骨子里头还是野性得很,是个暴力的小家伙。
    孙志新看到它可爱的模样,忍不住冲它无声的笑。孙小鲁抬头瞅了孙志新一眼,舍掉野藤奔过来,先是亲昵的啃咬了孙志新两下,才人立起来趴上孙志新的小腿,微微偏着头用一副憨态可鞠的表情看人。只看它表情,孙志新就知道它又饿了,在讨吃的。
    后头的几天孙志新给小狼准备的食物都很多,可让满足它吃一整天的,便去取了肉汤来喂它。
    肉汤小狼已经吃惯了,它味道好,还好消化,这几天它除了吃这个,就没有吃过别的,当下一口气又舔又吸的吃得极是畅快。看它满足的在那里吃喝,孙志新暗暗做了一个决定,包括今天,他只再等两天。等等满了七天仍然不见它的族群来接它,那么他就不客气的收纳小狼,把它归为已有,他会把它当成家人一样,好好的照顾它,因为他实在是喜极了这个小东西。
    我可是给过你们机会了啊!整整七天!是你们自己不来接收的。孙志新像个大婶一样放下针线,对着小狼无声的用口形道。
    小狼整颗头都埋在小碗里,吃得心满意足。
    突地,它停下动作,抬头凝视着一个方向。
    孙志新心里打了一突,抬头顺着孙小鲁的眼光方向看过去。这一看,便看得他整双眼瞳剧烈收缩,下意识屏息,又接着往外喷了口寒气。
    只见便在不远的地方,站着一匹硕大的雪白巨狼!
    那狼离孙志新大约不到百米,是转瞬间就可以奔至的距离。
    孙志新木然看着它,全身僵硬。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着让他快点躲起来,或是快逃。结果是当面临巨大的陡然出现的危机时,孙志新悲催的发现自己被吓得僵直了,根本动弹不了!
    尼玛!
    这个可真要命!
    狼毒草呢?可以当电击枪用的强光手电筒呢?还有他的丛林野战刀或是被塔里木开过锋的峨嵋剑呢?
    我玩……扭头一看才发现它们全放在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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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性格太马大哈真的要不得啊……会出人命的。
    书上说的遭遇野生狼应该怎么正确反应来着?孙志新稀里糊涂的使劲回忆,但被吓得一团浆糊的脑子里只记得好像千万不要背对野生狼,其它的一律不记得。
    与被骇成的木桩的孙志新不同,孙小鲁显得很欢喜,撒着脚丫向着那匹巨狼直奔而去。孙志新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这忘恩负义的小混球,有了亲娘就忘了奶娘,这便是舍了自己奔家里人去了。更可恶的是这家伙还叼着自己的小碗,用它里面装着的肉汤去孝敬自己的长辈去了。
    嗯嗯,这点还算它有眼光,知道自己的手艺一顶一的好,做的食物是好东西。拿自己做的食物去献宝,算不算它有品味?
    呃……扯远了,主要是吓的,脑子不肯闲下来体会恐慌,正天马行空的一片乱想。
    话说,就凭自己养了小东西这好几天这点恩情,还有几天的时间里建立出来的过人革命友谊有,它肯不肯冲家人说些好话,让它不要把自己当食物来着?就它那体型,仅是目测,孙志新就觉得自己与它战斗的结果不会很乐观。
    奶奶的!那还是狼吗?怎么看上去跟一头牛似的?
    孙小鲁转眼就奔至那头巨狼的脚,还在亲热的围着它打转,扑腾着扑击它,围着它又舔又咬,显然极是亲昵。
    孙志新已经可以肯定,这头巨狼必定是孙小鲁的亲人之一,孙小鲁对待它与对待自己不同,两头一大一小的狼之间无任何介蒂。
    孙小鲁正在老实不客气的扑咬它垂吊下来的尾巴尖,那狼把尾巴往上提了提,不让孙小鲁咬到,整个动作就像在玩什么亲子游戏一般。紧接着那头巨狼垂下头来,微微侧着头打量孙小鲁。然后它伸鼻在孙小鲁身上仔细的嗅,似乎是从它身上嗅到了孙志新的味道,不满意的打了个喷嚏。
    孙志新心里又打了个突,悲催的想这头狼真敏感,那一点点味道它都闻得到。
    然后它抬起头,隔着百来米的距离一直望着孙志新。孙志新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毫不怀疑它下刻就要冲过来把自己撕成碎片。奶奶的,就看它那个充满力量的体型,干起这件事来会容易得很。
    可事实上它并没有扑过来,它只是静静的站着,然后好像站累了,又蹲坐下来。这样让它显得更加高大了,隐隐的全身上下还笼罩着一层王者的气息。
    不是吧……自己会这么霉,遇到力量最强大的狼王?也就是说,如果它懒得动嘴的话,只需仰脖一呼,整个山坳会马上就堆满了狼群……
    真是没有最非催,只有更悲催!
    孙志新当然是不肯束手被撕的,在身体的僵硬期过去之后他开始小步的移动,一点一滴的挪向自己的武器和那个预先布置好的隐蔽之所。现在他只期望两件事,一件是狼的智商没自己想像的高,另一件是出于以物克物的原则,狼毒草遇强则强,对狼王的限制作用比任何一只普通的狼都来得巨大。
    察觉到孙志新的移动,那狼的头一偏,机警的向孙志新瞪过来。
    孙志新僵住,迅速在心里推翻了自己的第一个猜测——也许狼的智商并没有那么高,但它们的警觉性可是实在太高了一点……
    在原地站住,孙志新无可奈何的冲巨狼露出一个得很努力才能笑得和善的笑容。不知道人类的笑容能不能起到一如既往的效果:传递和平的理念。反正孙志新是笑了,还笑得极其难看无比。
    那是,在这个境地里还能笑得像世界先生选美一样满脸阳光灿烂的,那人绝对不是人,是妖!人妖!
    才笑得一笑,孙志新就陡然发现隔着近百米的距离,他都看到了那狼眼里的讥诮。
    对,没错,就是讥诮。他百分之百没看错,那狼正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我靠!
    那眼神太人性化了,孙志新毫不怀疑自己没有看错!
    这是狼的眼神?还是这狼已经修炼成狼妖了?
    孙志新下意识揉了揉眼,却看到目光所及之处,那巨狼低下头来舔了舔孙小鲁的皮毛,然后用鼻子拱了拱孙小鲁,把它拱向自己这个方向。接着调转整个健美的大屁股,竟然施施然走了!
    它真的调头就走,没有扑过来啥的。中途有些不舍的看了孙小鲁两眼,一大一小的两头狼像是在无声的交流。
    交流完毕,如同无声的给孙小鲁下达了什么指令,它加快速度离开,动作由走步变成小跑,最后成疾奔,那迅速的程度简直是快若流星!孙志新看得头皮发麻,他的判断真是没有出错,如果它要扑向自己,百来米的距离根本是转瞬就至!
    可它为何没扑向自己?还连孙小鲁都留下了?
    孙小鲁呆在巨狼离去的地方原地转圈,表情也没有显得有多伤感或显出别的什么负面情绪,半点也不像被遗弃的弃儿。它趴低头颅在草丛里寻找了半天,像是找着什么,开始欢快的吼叫。接着从草丛里拖出一只和昨天一样羚羊出来,吃力的想把它拖向孙志新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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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新木然看着这一切,直到孙小鲁使出吃奶的力气把比它自己大出好几倍的羚羊丢到孙志新脚下,开始舔孙志新的脚趾并露出希望得到奖赏似的兴奋眼光时,孙志新才麻木的摸了它几下头,轻轻拍打它以示安慰,心里还是被眼前发生的一切不合常理的事震得回不了神。
    它为什么没有攻击自己?
    它又为什么把孙小鲁留下了没有带走?
    这片时空真诡异,连遇到的狼都与众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观众,报告两件好事:
    第一件,回到老家,发现今年的外婆身板硬朗得很!她甚至一边在炸酥肉,一边对我的私生活挑剌……我心里真幸庆,容嬷嬷已经老了,没有力气再打人。
    第二件,错估了这个信息暴炸的年代,俺老家的亲戚,家家都是有电脑的……只不过没有我那么嚣张,有两台台式家,一台笔记本,一个iPad2平板电脑,一个XOOM平板电脑。哦,俺手机也能当电脑使的……
    T…T,我就是想秀一下,大家别拍我。我是男人,而男人嘛,通常都这么肤浅且没脑。
    话说,回到老家以后是极开心的。看到亲戚一大堆,弟弟妹妹一大堆。俺姐是长女,俺是长子,自然是嚣张的,哇哈哈!
    什么都好,就是去住旅店的时候服务生太没眼水,他居然说我和我姐看上去非常有夫妻相……
    我姐的第一个反应是斜眼看我,道:“这种幼稚的小男人?他就只比我老公好点儿。”
    小男人?!我都是大叔了!
    于是一脸呕吐状瞪向那服务生,老实不客气的话:“后生,你眼珠子是玻璃做的?还是眼屎糊多了看不清楚?我可没恋姐趋向,我的女人绝对不能跟我姐一样!”
    于是我姐怒:“我这样的女人不好吗?”
    女王+腹黑+暴力+毒舌+加老公控+加儿子控+加鸡婆好管闲事?
    拉倒吧!她就是一不穿普拉达的女恶魔。
    俺们两姐弟旁若无人的在旅店大厅里吵开,表妹的男友和另一个表妹的男友一脸惊恐的躲得远远的,表妹和另一个表妹倒是敢一脚插进来参加这场混战。她们的观点是其实我和我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呃,不是东西,是人。
    吵了一会儿,突然发觉不对头,为毛自己人发生内部战争了?
    于是一致斜眼,看向那个没眼水的服务生。
    姐阴笑,我冷笑,表妹嘲笑,另一个表妹一脸的嗜血狠笑,表妹们的男友们则在苦笑。
    三女一男,全阴狠的瞪他。
    后生娃,你惨了,你惹到了不该惹的人,俺们住店的这几天,你会生活在地狱里!不把你XXOO到崩溃,俺们就不是一家人!回头到叫上表弟们,围而摧之!
118、遭遇高智商异狼02
    当时回营地,孙志新都没敢把这事给纳鲁和泰格说。
    要怎么说?说自己遇到一头巨大无朋的巨狼,它一时心情大好,没把自己给啃了,或是撕了?
    要敢这么说的话,以纳鲁或是泰格的保护欲,以后他还能踏出营地半步?
    才怪!
    所以孙志新啥也没说,闷声不响的伺候好家里的几位大小爷们,同时心里还下了一个决定:明天是最后一天,他会坚持自己的原则守满七天。如果孙小鲁的家人在这七天里已经现身了而并不把它带走,那么他就会真正的留下孙小鲁。
    换了其它人见到了那头可怕的巨狼,还被吓得魂不附体的话,是绝对不会再去冒险。可孙志新这人就是有着自己的古怪坚持,就像他发现自己也喜欢上的泰格后,做出的选择是诚实的对纳鲁说起,而不是隐瞒,就算心里知道会激怒纳鲁,招致自己的倒霉事件发生,他还是这么做了。这次的事也是,孙志新有时候就是有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坚持。他觉得,他一定要肯定对方愿意把孙小鲁交给自己养的意图后,他才能放心的带走的孙小鲁,避免给族人带来狼群危险的报复。所以孙志新的选择是宁愿自己去犯险,而不能让别去被卷得危险去里。
    这样的人很二吗?也许是,但孙志新因此活得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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