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仙踪-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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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字子敬,小名为官奴(衰到家的小名,真不知道王羲之夫妇为何会给儿子起个这样衰的小名,结果王献之真的应了小名,后来日子过得极为悲惨),乃王羲之的小儿子,“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是个名动天下的超级大帅哥。如今网络上网名为“毛主席夸我长得帅”或者是“帅得震惊党中央”的比比皆是,不过大都是些自吹自擂之辈,而人家王献之可是货真价实的“天子夸我长得帅”,“帅得震惊金銮殿”的超级美男子。皇帝挑选女婿,也要拿出王献之来做衡量标准,说道:“挑选驸马可千万不能选上类似王敦、桓温这种没人性的白脸狼,要选就该选类似刘炎、王献之这种门第高贵,长得帅又有才华,品性又好的人才。”后来,正是因为王献之过于完美,结果被皇帝和公主看中了,强招为驸马,最终造就了王献之一生的悲剧。
晋朝人喜欢清谈,才子们一相聚,往往便提出一个论题大打口水战,就好比现代大学生经常开辩论会一样。不过与赛前临时抽签决定正方反方,选手们事先都做两手准备,毫无个人原则,纯粹靠强词夺理,耍嘴皮子的现代辩论会还是有些不同的,那些古代的才子们极为鄙视颠倒黑白,毫无原则的汪汪派作风,都是有个人的独特见解与原则的,辩论起来也往往是真刀真枪,全身心投入,针锋相对,据理力争的,因此场面往往火暴激烈异常。那个时代没有什么娱乐传媒,体育赛事,所以“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清谈也成为了天下名人雅士们最喜欢的一项流行赛事,就好比现代风靡全球的足球赛事一样。
才华出众的王献之书法功夫虽超强,但口才却没有达到天下无双的至高境界,其口才水平大概就相当于现代的贝克汉姆级别的足球水平吧。某天“凝之弟献之尝与宾客谈议,词理将屈,道韫遣婢白献之曰:‘欲为小郎解围。’乃施青绫步鄣自蔽,申献之前议,客不能屈。”王献之帅哥虽然与小贝一样长得帅又有一只黄金右脚,但是也有遭遇西蒙尼这种聪明人,领红牌吃瘪的时候,这个时候,美若天仙,才华过人的嫂子谢道韫前来相助了。谢仙子妙语连珠、舌灿莲花,当即说得那些才子们统统理屈词穷,甘拜下风了。可见谢仙子拥有贝利、马拉多纳球王级别的才能,同时最难得还是她身为女儿身,又长得神仙样,而且落落大方,超凡脱俗。
有了这样一个神仙嫂子,也难怪王献之要狂抄曹子建的《洛神赋》了。谢仙子也极为欣赏这个小叔子,觉得老公远远比不上他,某次回娘家和叔父谢安诉苦道:“不意天壤之中,竟有王郎!”意思是说天地间怎么会有王凝之这样的(烂)人啊!足见谢仙子的眼界是何等之高!当然也可以将“王郎”yy曲解为王献之,天地间怎么会有王献之这样的(出色)人啊!
尽管王献之和嫂子谢仙子相互欣赏,但两人都是出身名门大家的杰出人物,风流而不下流,其情义也是光明正大,霁月光风的,没有半点男女淫欲之情在内。其实那个时代,正是最为风流开放的晋代,非汤武而薄周孔,狂放豪情之士层出不穷,如嵇康、阮籍等,即使两位天下无双的才子佳人当真有了一腿,也必然会是千古风流一佳话。不过谢仙子可是天仙气质,高雅脱俗的大家闺秀,贵族名媛,而王献之也是重情意,感情专一的大好男儿,所以两人也只能是神交而已。
秦川又细细欣赏了王献之的《洛神赋》一遍,心道:“看来王献之也忍得极为辛苦,所以只能从老前辈曹子建身上找到一些安慰罢了。王献之还真是个超级悲情才子,不但活得郁闷,死得伤心,就连死后也要遭受李世民这家伙的污辱迫害,实在是凄惨到家了。”
秦川当即拿起王献之的作品一一仔细欣赏,其中也看到了不少因李世民封杀而失传于后世的佳作真迹,例如《招隐帖》、《赠子猷湘妃帖》、《秋水帖》等,这些在后世根本听都没有听过的作品。欣赏完后,秦川仍旧意犹未尽,朝智永问道:“还有子敬的真迹吗?”一时之间,反而将大王“书圣”王羲之的作品暂时撩到一边去了。
智永迟疑了片刻,犹豫道:“有是有,只是。。。。。。”说到这里,却又哑口了,赶紧从箱子底取出一个油纸包裹,恭恭敬敬递给秦川。秦川如获至宝,小心翼翼的一层层打开油纸,最终取出白锦一段,却见上面血迹斑斑,就连字也是血红的,竟似用鲜血写成的,秦川不由得悚然一惊。智永低声道:“这是先祖王子敬仙逝前,临终呕血为墨之遗作。尚未完成,子敬公便已仙逝。”
秦川小心翼翼,虔诚的展开白锦血书,却见上面歪歪斜斜,有气无力的写了七个大字:“茕茕白兔,东走一”显然是王献之病入膏肓,垂死之前,呕血强写的,那个“一”自然是“西”字尚未写完。秦川喃喃道:“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哎!”平心而论,王献之临死前的遗作的确写得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但是秦川心中遥想王献之灯枯油尽,垂危迷离之际,仍旧放不下那段伤心断肠的生平恨事,呕血强起提笔,想一吐心中的苦闷,奈何时不利兮笔难动,一个超级书法大家,最终连一句心声也无法写完,便恨然逝世,实在是可悲可怜到了极点。
王献之少年时,便很有志气,不甘心生活在父亲“书圣”王羲之的阴影之下。有次谢安问王献之:“你的书法和你老头子比较起来,谁更好啊?”王献之答道:“我的比他更好些。”谢安又说:“外界的议论并不这样看啊!”王献之接着又说:“世上的俗人那里真正懂得书法的真谛!”晋朝人虽然狂放,但敢直言青出于蓝,儿子胜过老子的人还真不多,这也是后来李世民大搞“大王蜜小王黑”的主要原因。
其实王献之的话也并非吹牛皮,放狠话,王献之的确有明显强过父亲的地方。王献之书学思想极为高超,特别有远见。十五六岁的时候,他便认为藁草与行书之间可找到突破“往法”的途径,建议父亲应当“改体”。王献之知道艺术是最怕不断重复、缺少创新活力的。王献之不光继承发扬了王羲之书法的精髓,而且大胆地寻求自己的突破,追求“我自为我”、“自有我在”的境界。王献之成功的在父亲王羲之这座高峰面前重新耸立起属于自己的另外一座高峰,其所经历的路程可谓十倍艰难于他人,此后,“书至子敬,尚奇之门开矣。”由此可见,王献之的眼光和思想远远超越了其父王羲之,对中国书法的贡献当真作到了青出于蓝。
而王献之的作品与王羲之的作品各有所长,难分高下,众人评价不一,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一般普遍认为王羲之以“骨鲠”而著称,王献之则以“孤高”而闻世。不过事实上在李世民操纵舆论之前,王献之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王羲之。
即使王献之的作品真的不如王羲之,但也绝对是相差无几。然而年青的王献之才练了十几年便能与练了几十年的王羲之并驾齐驱,假以时日,王献之要完胜父亲也是水到渠成,不可避免的,届时便能完美的结束这段“两王谁优谁劣”的千古争论。可惜惊才绝艳的王献之真印证了“天妒英才”这句老话,也成了一个短命鬼!而造成这一超级悲剧的原因也恰好是因为他过于完美了。
等“帅得震惊金銮殿”的王献之到了二十六、七岁的时候,已经是名满天下的无双名士了。此时,老爹王羲之已经挂了,琅琊王家,早已不复当年“王与马,共天下”的声势了,家族势力开始走向衰落,而王献之的岳父家更是败落的一塌糊涂。此时,皇帝和公主看中了他,要招他为驸马。而王献之早已娶了表妹郗道茂(那个时代的人不知道遗传科学,一致认为亲上加亲是头等好事),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甚笃而婚姻美满。可是皇帝却强迫王献之休了郗道茂,娶新安公主为妻。
情深义重的王献之自然不愿意,于是想了个办法,“炙足以违诏”。可见王献之和现代网络上某些网名为“帅得想毁容”的家伙想到一块去了,企图自残身体,当个铁拐李式的二级残废,来躲避当驸马的命运。可是王献之的母亲,同时也是郗道茂的亲姑姑郗睿站了出来,苦口婆心的劝说道:“如今王家和郗家都已经败落了,你们如果不肯委曲求全,做出牺牲,非要一意孤行,触怒了皇家,大家都会死得很难看啊!。。。。。。”
王献之的母亲其实也是个极为开明成功的好母亲。王献之幼年的时候,提笔写了个“大”字,自我感觉良好,老爹王羲之见了,就提笔在“大”字下面加了一点,变成“太”字了。王献之不知道老爹是夸他写得“太”好,还是骂他写得“太”差,于是拿着这个“太”字去找老娘了。王献之他妈颇有心计,一眼就看出了儿子写的“大”字与丈夫加的那一点之间的奥妙,于是故意称赞道:“乖儿子,不错不错!进步真大!前三笔虽然写得很烂,但最后那一点,点出了气势,点出了神韵,点出了灵魂。。。。。。”结果幼小的王献之大为羞愧,从此埋头苦练,发誓要青出于蓝,超越父亲。由此可见,郗睿也是个孟母级别的儿童启蒙教育家。
经过熟悉社会现状,深明人情世故的母亲郗睿劝说,王献之与表妹郗道茂不得不含泪分手,一家人想必也都是泪如雨下吧!郗睿见了儿子与外甥女一对鸳鸯遭棒打,想必也是心如刀割吧!只是皇帝的旨意违抗不得,于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悲剧的发生。王献之挥泪休了表妹郗道茂,娶新安公主进了门,结果立即升官为中书令,也当真应了那个衰到极点的小名,当大“官”做皇“奴”了。
晋朝司马家的公主普遍以野蛮残暴而闻名,一个个比韩剧里的全智贤美眉还要“野蛮女友”,历史上唯一能和她们媲美的就只有唐朝的那群淫荡糜烂的李家公主们了。晋朝做驸马爷的,在仕途上虽然能一时飞黄腾达,声势显赫,但在感情生活方面,却极度缺乏自由和人格的尊严,所以晋朝的驸马公主们婚姻大都以悲剧收场。
大枭雄桓温与南康公主之间的失败婚姻就不用说了,光是王献之的同宗前辈,那些姓王的驸马爷们,就没有几个过得愉快的。例如王偃同志,娶了喜欢虐待男人的吴兴长公主,结果因为一点芝麻绿豆大的家庭琐事不如意,就被公主老婆扒光衣服,绑在树上,在冰天雪地里冻了很久。驸马王偃活得就如同一条哈巴狗一样。而东阳太守王藻同志就更加郁闷了。他娶了性妒的临川长公主,结果因为打翻了醋坛子,被公主老婆请进监狱里去,送了性命。这位被公主老婆谋杀亲夫的驸马爷连条哈巴狗都不如,纯粹就是一条苦命的丧家犬。
当然,驸马们除了当狗之外,还可以选择当白脸狼。舞阳公主的丈夫王敦便是一只赫赫有名的白脸狼。“王敦初尚主,如厕,见漆箱盛干枣,本以塞鼻,王谓厕上亦下果,食遂至尽。既还,婢擎金澡盘盛水,琉璃碗盛澡豆,因倒著水而饮之,谓是干饭。群婢莫不掩口而笑之。”王敦初为驸马时,因为不明白皇家的生活习惯,入厕误吃了塞鼻子用的干枣,出厕时又乱吞洗手用的澡豆。在奢侈骄横的皇家公主眼中,简直就是个乡巴佬,连公主身边的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