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穴-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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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苏拉听到我的感谢后,什么都没说,只是哇啦哇啦地手舞足蹈,一幅十分快乐的模样。
过了一会,他才告诉我,他会在铁钩的顶端镶上无比锋利的金刚钻,这样我就可以在遇到可怕的飞蛾异形时战胜对手。
我很赞同奥苏拉的做法,我可以利用自己的臂力,虽然远远及不上奥苏拉的力量,但是已经足够让我握着铁钩在林间攀爬了。我不需要用足踩到地面,只要将铁钩勾住头上粗壮的树木枝条,就可以飞越丛林,而又避免沼泽与瘴气。
当奥苏拉在结束了象征图腾的原始舞蹈狂欢后,咧着大嘴,对我说:“苏先生,说不定你真的会在丛林里见到真正的‘奥苏拉’。”
“哦?!真正的‘奥苏拉’?那是什么东西?”
充当我们之间翻译的狄力度笑着说:“真正的‘奥苏拉’也是我们部落古老传说中的一个部分,那是一只有着巨大翅翼的怪鸟,传说可以为部落带来安康与幸福。在部落成立三百年来,几乎每一年都有幸运的部落臣民有机会看到‘奥苏拉’。据说那是一只约有两米高的鸟,长了一只猴脸,还有弯弯的鹰爪,两只雕眼,一看到人后,就会展开巨大的翅翼,那翅翼遮天蔽日,但却会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就如处子的纯香一般。在部落里,我们将‘奥苏拉’当作了神一般的图腾,在丛林里我们还修建了‘奥苏拉’的雕塑。如果苏先生有机会在丛林里看到奥苏拉的话,我相信你一定会心想事成,万事如意。你梦想的丝儿小姐也一定会被你找到,而那些追逐你的恶人也注定会一无所获。”
听了他的话,我才知道蜜雪儿把我所有的秘密也告诉了狄力度。不过我的心里并没有什么隐隐的不安,在我的心里,已经把他们当作了自己的朋友。
在丛林里,特别是在丛林里的部落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一旦部落的臣民们把你当作了他们的朋友,他们就会永远是你的朋友,他们会保护你,即使是失去自己的生命。
我把蜜雪儿与狄力度当作了是自己的朋友,而这些土人却把我当作了他们的真神。因为我为他们除去了令他们恐惧至深的飞蛾怪兽,他们不再恐惧,他们又有了足够的勇气在雨夜里进入曾经危机四伏的丛林。
于是我也融进了他们狂欢的队伍,与他们一起跳起了象征巨鸟图腾的舞蹈。部落里的年轻人学着怪鸟扑闪翅翼的动作,扭着腰胯弓着身体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一旦他们看中了合眼的异性,就会上前邀约,然后相拥着走进密林深处。既然已经不再害怕丛林里的怪物,那还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激情四射的年轻人们进入丛林去寻找他们的幸福?
我端着盛满1983年红酒的高脚杯,抿着嘴快乐地看着他们无限快乐尽情舞蹈。
这时,狄力度走到了我的身边,对我说:“苏先生,那边有好几个我们部落里的年轻女子很是仰慕你,希望可以和你一起度过这美丽的夜晚,你能接受吗?”
我呵呵一笑,谢绝了他的好意。
当我看到狄力度向草坪边缘几个上身赤裸的部落少女解释时,心里暗暗对这些漂亮的女孩子说了声抱歉。因为在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已经完全被丝儿占据了,虽然我还不知道丝儿究竟知不知道我的存在。
望向天边的雨林,已然露出了一抹鱼肚白,太阳正跃跃欲试地想要从大地的怀抱里跳将出来。到这个时候,草坪上的狂欢也接近了尾声。人群渐渐散去,只留下了一堆残存的篝火。
这时,我看到那个叫奥苏拉的土人从密林里走了出来,手里握着那对铁钩,钩尖闪闪发亮。他赤着一双眼睛将铁钩递给了我。我这才看见,铁钩上已经镶嵌好了熠熠生辉散发着神秘光芒的金刚钻。铁钩顶端的一面已经被磨得尖锐无比,我可以用来在丛林里砍出一片通路。
我知道,他花了整整一个通宵为我打造得心应手的工具,现在已经熬得双眼红肿,我又怎么能不向他表示感谢?
在我兜中,只有一个从鞋底取出来的防风防水打火机,我将这打火机递到了奥苏拉的手中,用手势告诉他,这是我送给他的礼物。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我听到一阵十分陌生怪异的声响,自远方传来,像是一连串的响雷,平地而起,而且正着地滚动,迅速向近处传来。
我还没分辨出这是什么声音的时候,已经看到面前的奥苏拉激动地跳了起来,嘴里大声地叫着:
“奥苏拉——奥苏拉——”
我扭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在刚刚从丛林树梢顶端跳出半个太阳的光线中,一只巨大的鸟正缓缓地飞翔,扑动着翅翼,如电影中的慢动作般,在天际尽头处翱翔。
哦,那就是传说可以带来幸福与快乐的猴面鹰身怪鸟。
我会幸福与快乐吗?
我会找到丝儿吗?
第五章 穿越丛林 第一节 孤身上路
天明后,我才进了一间空置的茅草屋中睡了一觉。当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吃过土人送来的,象征着最高礼节的方便面后,我决定去向狄力度夫妇道别。
事实上,我之所以选择去天坑,除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想重新回到文明世界。既然在天坑那里有军队驻扎,自然就有离开丛林的途径。我与蜜雪儿从海豚馆的下水道游了出来,在湍急的河流里奋战了好几个小时,才来到这里。我问过狄力度,这里没有办法走出丛林的道路,就连他小时候去中国学习,也是军方派来了直升飞机垂下缆梯才离开这里的。而我更不可能溯源而上,重新从河流里游回海豚馆里,湍急的河水会将我冲得不知到哪里去。
现在我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天坑的所在,再跟踪驻扎那里的军人,离开丛林,重新回到文明世界。再说我的护照也即将到期,我要么回国,要么就是延长护照。如果我不回去办理这些琐碎的事,我就有可能在这个国家里变成一个黑户,随时被抓到后遣返。遣返我倒是无所谓的,我更害怕自己成为司徒教授与拉沙瓦以及更多猎人联盟的猎物,如果被他们抓到了,我就有可能私刑的受害人,永远无法离开这个国家。
这是我所不喜欢的。所以,我现在必须离开丛林,必须找到天坑的所在。
在敲了门后,我走进了狄力度的房间,他正在一台笔记本电脑前玩着CS。我诧异地问道:“咦?!你的电脑可以上网?”
他答道:“当然,我这里有卫星天线,还有国际海事电话。有了这些东西我当然可以上网,我还在BBS里发表心理学论文呢。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上看小说去。”
我心里突突地跳了几下,说道:“你可以借我电脑用一用吗?”
狄力度哈哈一声笑:“这玩意我可不能借给你。”
他身边的蜜雪儿大怒道:“狄力度,你为什么不借电脑给苏用?别忘记了,他救了你一命!”
狄力度一把将蜜雪儿揽进了怀抱,说道:“我当然不能把电脑借给苏用,我又怎么可以借给他呢?对于部落里的神,我只能把电脑送给他,怎么能让他还呢?”他又一笑,“还有国际海事电话,我一起给你,你就可以在去天坑的旅途里使用电脑无线上网。”
我当然很是高兴,将海事电话与笔记本电脑装进了一个肩背旅行包中后,向他们依依不舍地道了别。走出了屋,才看到草坪上站满了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的部落土人,他们申请肃穆地看着我。那个叫奥苏拉的土人端着一杯酒走到了我的面前,递给了我,嘴里唱着一首古老苍凉的送别歌。我将这酒一口饮进了喉中,一股豪气油然而生。
我大声对他们说道:“我一定会再次来带这里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们!”
我举起了手中的杯子,将其中的酒洒在了跟前的草坪上。土人们爆发出了一阵欢呼,我明白,这是他们在为我祝福。
我揣着奥苏拉送给我那镶嵌着金刚钻的铁钩,一步一回首地走出了部落的村庄。
一出了村,我就攀上了一棵树,将一只手上的铁钩搭在了树枝上,然后瞧准了不远处另一棵树的树枝,然后略一回荡,纵身一跃,用另一只手上的铁钩勾住了枝条。这果然是个很好的办法,不仅可以稳稳地在林间穿梭,而且还可以沿直线行进,花最少的时间走最长的路。只不过这样的行进对上肢的要求比较高,而且我也没有那些部落土人般健壮的上肢。还好我自幼就习练国术,身体条件非常理想,据我那位令人景仰的师傅在收我为徒的时候,就曾经夸奖我的骨骼精奇,是个天生的习武坯子,所以这段在林间的飞跃对我来说也算不上太大的问题。
大约飞纵了半个小时后,我看到了一块空地,地上有一截树桩,如一个巨大的桌子一般矗立在那里。
我将铁钩一松,身体直直地落下,在落下的一瞬间,身体向旁边一个及时的翻滚,卸掉了向下的力道,正好坐在了树桩上。
坐在了树桩上后,我卸掉背上的背包,取出了电脑,用国际海市卫星电话连接上了网路。
我要在网路上寻找一个朋友,一个叫小潘的朋友。
小潘在美国西雅图的一家大学里读计算机专业,我与他一直都在网路上有联系。我现在之所以要找他,是想利用他的一门专长——他是一个黑客。
当初我认识他的时候,正是在一个黑客论坛上。当时我们正打算一起去黑一家国外的反华网站。最终,在他的帮助下,我们终于在那家反华网站的首页插上了一面五星红旗。
提起黑客,总是让人感觉那么神秘莫测。
在人们眼中,黑客是一群聪明绝顶,精力旺盛的年轻人,一门心思地破译各种密码,以便偷偷地、未经允许地打入政府、企业或他人的计算机系统。
而事实上,黑客只是一群有着出色电脑网路技术,喜欢探索软件程序奥秘,并从中增长了其个人才干的人。他们不象绝大多数电脑使用者那样,只规规矩矩地了解别人指定了解的狭小部分知识。
小潘就是这么一个人。
而我找他的目的,就是利用他的电脑知识,为我找到去天坑的最佳路线。而要达到这一步所需要的东西,就是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一个可以确定我位置的国际海事卫星电话。恰好,这两样东西都在我的身边。
很快,我就联系到了小潘。他用最快速度为我确定了所在的位置,然后又潜入了某超级大国的军事间谍卫星系统,为我翻拍了卫星鸟瞰地图。在地图上,天坑只是一个很微小的黑点,根本不被间谍卫星注意。不过因为我是带着目的在寻找这个地点,所以我没有花太多的工夫就找到了这个黑点。
看着小潘为我传来的地图一点一点在笔记本电脑的液晶屏幕上出现,我弹了一个响指,叫道:“小潘,干得好。”
小潘谦虚地说了声不用谢,就在网路上消失了。
我与小潘的关系,涉及到了他侵入某超级大国的间谍卫星系统的秘密,这是极度秘密的事,不能为他人所知。这也是之所以我不在部落村庄里与他联系,而要选择在丛林里的原因。知道他存在的人越少越好,这不仅仅是对我负责,更是为了小潘的安全负责。
看着地图和自己所在的位置,我又观察了一下树木上青苔生长的方向,确定了天坑的所在地点。以我的速度,只需要向那个方向行进十来个小时就可以达到。
我高声向空中叫了一声:“天坑!我来了!”一阵惬意无比的爽朗。
第五章 穿越丛林 第二节 救羊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