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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圣魂枪神-第175章

小说: 圣魂枪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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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一下后。刘峰开口道:“那是cosplay。看样子那里在举办同人祭。”

“cosplay?同人祭?那是什么?”英雄王好奇的问道。

刘峰便耐心的解释了一下:“cosplay就是角色扮演,有点像你们那个时代的话剧,不过他们扮演的是游戏、动漫和其他故事的人物,而同人祭就是举办这类活动的活动。”顿了顿,他又道,“在同人祭里,所有玩cosplay的人都会尽力让自己和扮演的角色相近,有些甚至连说话方式都会变得和扮演的人物一样。以求尽力还原自己扮演的角色。”

东瀛动漫产业发达,同人祭和漫展之类的活动早早就有了。只是规模远远不如后世那么大,像冬木市这种小地方,也就是几百几千个动漫爱好者聚到一起面基拍照的日子罢了。

“扮演别人的活动?”英雄王挑了挑眉,随后略一沉吟道,“那在同人祭里,本王可以在白天光明正大的扮演自己吧?”

刘峰闻言一怔:“我说你该不会是想……”

英雄王露出了笑意:“现在时间还早,就让那些贱民感受一下王者的光辉吧。”

说罢,英雄王就左右瞧了瞧,然后往一个无人的巷子走去。

刘峰无奈的摇了摇头,跟着英雄王走了过去,准备帮英雄王把风,免得被人见到。

结果,刘峰跟过去后,就看到了让她惊愕的一幕,只见英雄王周身闪烁光芒后,他的黄金铠甲就穿在了身上。但是,他的个头却变小了一些,并且头发变长了,皮肤变细腻了,睫毛变长了,眉毛变细了……

好吧,简单的说,英雄王变成了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

在刘峰错愕的目光中,英雄王伸手一拉晶莹细化的金色秀发,吐露悦耳且高傲的女声道:“好久没变成这样了,感觉还有点不习惯呢。”

刘峰这才回神,他盯着英雄王看了一会后,迟疑一阵道:“你是故意变成女的还是本来就是女的?”

英雄王高傲的昂了昂头:“哼,这才是本王的真正相貌,只有恩奇都见过。”顿了顿,她又道,“当年本王为了对抗众神和统领国民,就用欺诈宝珠改变了自己的样子。”

说到这,英雄王就没再继续多说,显然不想对过去的事有太多提及。

刘峰听罢了然点头,女人想做王,就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像saber这个月世界的亚瑟王就是这样。为了统领国家,就将自己伪装成了女人,而那个时代的人也够二,居然硬是没发现。

“你就想这样去参加同人祭?”刘峰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英雄王。

娘版英雄王挺了挺至少有d的胸部傲然道:“当然,本王露出真身,难道只是变着玩吗?”顿了顿,她又冲刘峰道,“你呢?既然可以cosplay,你要不要cos个谁啊?”

刘峰闻言,搓了搓下巴道:“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呢,反正也是打发时间,就这样吧。”说到这,他见到英雄王身上的铠甲,突然有了主意,便对英雄王道,“你的宝库里有没有能随意改变形状的黄金铠甲?”

如果是别人这样问,英雄王肯定会恼怒,她对自己的宝库可是宝贵得很,拒绝除恩奇都之外的任何人染指。即便要给人东西,也必须是她自己主动赐下,就像要赏赐慎二宝具一样。

然这一次面对刘峰的问话。英雄王没有任何不快,反而骄傲的说道:“哼,那种东西本王当然有,本王的宝库里拥有世界上所有的财宝,什么东西拿不出来?”

话落之时,英雄王便打开宝库,从里面拿出了一块刻有许多古老纹路与符文的金砖。并将之递给刘峰道:“拿去吧,这是一个神明的宝物,叫万象金。只要往里面注入魔力,再在脑中想象你要变的东西,它就会变成你想象的东西。”

刘峰依言照办,当下。黄金绽放光芒。以极快的速度改变形状,并附到了他身上,最终变成了一套华丽的黄金铠甲。

英雄王见状,不由托起完美的尖下巴道:“你这套铠甲挺好看的,叫什么名字?”

刘峰抖了抖身子,确定身上的铠甲非常请便,不会对身体有任何影响后才到:“射手座黄金圣衣,圣斗士的战甲。”

“圣斗士是什么?”英雄王好奇道。

“一部漫画里的战士。是一个时代的回忆。”刘峰笑了笑,“好啦。我们走吧,时间不早了,再不去的话,同人祭就要闭幕了。”

英雄王闻言也不废话,当即和刘峰一起离开小巷子往同人祭会场走去。

两人的装备相当华丽,又是俊男美女的组合,一下子就吸引了无数目光,让人惊为天人,而因为两人是向着同人祭展厅去的关系,倒是没有闹出太大的动静和麻烦,只是一路受到注目礼却是免不了的。

对此,刘峰和英雄王都淡定得很,他们都属于走到哪都是万众瞩目的存在,行事永远都是高调的,早就习惯被人仰望,自然不会因为被很多人看着就不自在。

两人便在无数目光中大步走进了会场,然后再次引来新一轮惊叫。

一般来说,玩cosplay都是需要化浓妆的,不然大部分人都属于没脸见人的级别。

可是,刘峰和英雄王却完全不需要这样,两人一个是顶尖帅哥,另一个是倾城倾国级的美女,任何化妆都只是画蛇添足的行为。

当两人配合那狂拽酷炫吊炸天的装备登场时,立刻改过了所有cosplayer的风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玩这个的大多是十几岁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顾及,当下就有人跑上来请求给二人拍照。

对此,英雄王不是很喜欢,但刘峰倒不介意,前世他是参加过华夏漫展的,知道动漫爱好者们在漫展中会干些什么,甚至他自己也干过,所以对拍照的要求并没有拒绝。

英雄王见刘峰没拒绝,自然也不拒绝了,当下就在拍照者们的请求下,和刘峰一起摆出一些很中二却很漂亮帅气的姿势供人拍照了。

九十年代都还是用胶卷相机,拍出来的效果远远不如后世的数码单反,但却有不少人用拍立得形的相机,让照片在很短时间内就出来了。

当英雄王看到照片中那英气又美丽的自己后,在感叹现代工具神奇的同时,也对被人围着拍没那么反感了。

任何女人都是爱美的,英雄王更是如此,她虽然高傲,但始终是一名女性,因为王的职责与骄傲,她以前从未体会过女性的快乐。如今被刘峰带到这里并卸下了伪装,她终于在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下放下了那点矫情。

两人就这样在同人祭待了一下午,让一众漫迷兴奋无比,虽然两人的形象在很多人眼里并不是很还原,英雄王更是不知道cos的是谁,但奈何两人的先天条件太好,使得参加同人祭的爱好者们直接忽略了那些缺点,可谓大饱眼福。

待闭幕离去时,两人竟然一下子多出了许多粉丝,只是因为两人气场太强,并且没有透露身份的关系,其他人都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谁,也不知道他们的联系办法,只留下了一个外号。

黄金双骄!

这个称号,也成为了在动漫界流传许久的传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八章卫宫切嗣

“时间不早了,本王今天玩得很开心,下次有机会继续吧,本王先走了。”

吃过晚饭后,变回男人形态的英雄王便向刘峰告别离去。

待送走英雄王后,刘峰便伸了个懒腰并缓缓说道:“时间差不多了,今夜的闹剧也要开始了。”

说话间,刘峰联系上了蕾米莉亚,在和蕾米莉亚交谈一阵后,他就向着一座大酒店赶了过去。

与此同时,待在远坂家秘密基地的时臣一脸阴沉的看着前方,过了半晌,他冲眼前的一名青年神父道:“绮礼,吉尔伽美什还没回来吗?”

青年神父全名言峰绮礼,是远坂时臣的徒弟,他听到远坂时臣的话后,当即点了点头:“是的,吉尔伽美什和刘峰走到了一起,并且……还在刘峰面前露出了自己真正的样子,她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士。”

远坂时臣听罢,脸色更黑一分,他可以说是所有master里对自家英灵控制力最低的了,而现在他已经用掉两枚令咒,仅剩一枚令咒的他完全拿英雄王没办法。

本来远坂时臣以为经过昨晚的事后,英雄王应该非常憎恨刘峰才对,谁知道竟然反其道而行,对刘峰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情,甚至在刘峰面前展露了连他都没见过的真正面貌。

这是想干嘛?准备放弃他这个master吗?

如果是其他英灵的话,这种事不大可能。可若是英雄王吉尔伽美什的话,却没有这种顾虑。拥有a+级单独行动技能的英雄王纵然没有master,也能持续存在于现世很久。完全可以在这期间再找一个master。

而且,英雄王的宝库中拥有许多能斩断契约的宝具,随便挑一种就能将两人之间的主仆契约切断。

这种情况下,远坂时臣对英雄王可以说是无可奈何,而他之前准备的计划基本可以报废了。

在沉默半晌后,远坂时臣深深吸了一口气道:“绮礼,让暗杀者继续观察。若是事情完全脱离掌控的话,就启用b计划吧。”

说b计划三字的时候,远坂时臣的口吻中充满凝重和阴沉。

言峰绮礼闻言。面无表情的脸色出现一丝波动,但最终还是隐没下去并点了点头。

秘密基地便就此陷入沉寂,而对冬木市来说,夜晚才刚刚开始。

刘峰径直来到冬木市最大的酒店外后。就找了一个高地坐下。然后开启写轮眼观察前方的情况。

通过写轮眼,刘峰清楚看到大酒店的总统套房内有一名英灵与两名魔术师,其中的英灵与一名魔术师就是肯尼斯与lancer主仆,而剩下一个若刘峰猜得不错,应该就是肯尼斯的未婚妻索拉-娜泽莱-索非亚莉,一个出身名门,魔术回路比肯尼斯还多的女人。

此时肯尼斯正在训斥lancer,而lancer则单膝跪在肯尼斯面前接受训斥。不过。肯尼斯的未婚妻索拉看不过去了,就数落了肯尼斯一阵。让肯尼斯不得不停止训斥lancer。

这群人完全想不到马上就有两个可怕的对手要杀上门了。

刘峰完全是抱着看戏的心态来的,然突然间,他发现了什么,两眼不由眯起:“居然还有人干这种事,这么一下得死多少人啊?到底是哪个家伙做的?对了,我记得在动画里,这座酒店就被人炸了,而做这事的就是……”

想到这,刘峰冷哼一声,当即动手悄悄潜入酒店,就十几枚不知何时装在酒店内的炸弹无声无息的拆了下来,然后就开启写轮眼四下扫视一番,最终找到了要找的那个人。

当下,刘峰就悄悄靠了过去。

那人浑然不知自己被一个很危险的人盯上了,还在一脸淡漠的抽着烟,那唏嘘的胡渣,个性的风衣以及醒目的刺猬头都深深的出卖了他,让他犹如黑夜中的一盏明灯般醒目。

他,就是《fate/zero》的主角,一个梦想拯救全世界,最终却彻底失败并且失去一切的苦逼代言人卫宫切嗣。

卫宫切嗣这人的苦逼指数极高,从小就死了爹妈,还亲手杀了自己的养母兼师父,最终连自己的老婆都被迫做掉了,可谓苦逼的代言人,悲剧的代名词。

不过,这货也算死有余辜,因为他杀过的人不计其数,其中有好人也有坏人,其的理念就是如果杀一群人可以拯救更多的人,那么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好是坏,统统一个字杀。

而且,这货还是不折手段,打家劫舍绑票威胁无所不用其极,可谓一个极端到极点的家伙。所以,他虽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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