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骗子偷心记-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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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心里的人是那个红衣妖孽吗?”鹰王严肃的问道。
十三幸福的浅笑着点了点头,北冥夜对自己的感情真得很深,相处日日夜夜她都能感觉的到,如果选择一个一生一世在一起的人首选肯定是夜无疑。
看见十三的反应,夜夸张的笑容跃然脸上,十三终于认可了自己,甚至有可能和自己过一辈子,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
“那个娘娘腔,你在傻笑什么?”被哥哥撇在一边的灵曦无聊的做到夜的旁边,这里的人除了哥哥外,他认识的就只有十三和北冥夜了,现在哥哥和十三在说话,他只好来找夜了。
“筝儿她的心里有我了!我有机会了!”
“……”
“刚才筝儿说她心里的人是我,她真这么说得!”夜激动地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边。
灵曦看他这副激动地模样有点不适应,夜跟傻了一样,看样子找他说话是不可能了,灵曦摇着脑袋走开了,他就不信这么多人没一个肯跟自己说话的。
一个人慵懒的坐在坟堆上,单手支撑着脑袋安静的观察哥哥和十三,这才发觉原来一向以事业为重的哥哥也有儿女情长的时候,可惜臭女人心里住上了那个妖孽,哥哥可怜了。
眨巴着葡萄一样的大眼睛惋惜的摇头,哥哥怎么会看上一个名花有主的女人,而且还是个疯疯癫癫没有丝毫女人味儿的家伙,不过臭女人真得好厉害,他舍不得她嫁给别人,若没有北冥夜那个讨厌的娘娘腔还有强势的哥哥挡着,他也好想把她娶回家。
19
夜只是走了一会儿神,突然发现鹰王狂野的亲上了十三的脸颊,十三都快哭了,气得他火冒三丈,一把夺过十三,用手帕帮她擦起脸来。
“告别就告别吧,别对我家筝儿动手动脚!”一对凤眼满是冰寒,若不是看在他救过十三一次,绝对会毫不留情的将鹰王杀掉。
遇到一丁点事就冲动,还跟娘们儿一样爱斤斤计较,一副风一刮就能吹跑的单薄身板,还跟窑子里的女人一样喜欢卖弄风骚,鹰王越看越觉得北冥夜不顺眼,这种家伙怎么配得上十三!就算十三心里的人是他又怎么样,总有一天她会爱上自己的,自己比起那个妖孽强多了!
鹰王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把十三留在北漠,大手紧紧钳制住十三的胳膊,将人拽到自己怀里,霸气十足的宣告着自己的所有权,“本王说过,等找回灵曦,我就带小东西回半个城完婚,小东西可不是你家的!”
“你这个强盗,筝儿可从来都没答应过嫁你!”
“等生米煮成熟饭,有了孩子,她就永远都是我的女人了,就算现在不愿意,将来也会愿意的,跟本王在一起她才会幸福,本王能给她的你这个妖孽永远也给不了!”
北冥夜手里的红绫刚要抛出,方才还说说笑笑载歌载舞的北漠士兵手执弓箭一层层将夜包围,只要他敢轻举妄动,不出十秒就会变成刺猬,明显鹰王早就预料到这个结果,而且还做出了充足的准备,就算明抢也要得到她。
在北漠的疆土上,鹰王想做的事从来就没有做不到的,这次也一样,鹰王自信满满。
“夜,不要妄动!”从鹰王毫不遮掩的眼神里,她看到了杀意,明显他没打算让夜活着,这个男人太过骄傲,占有欲太强,可惜自己之前低估了他的霸气。
但十三绝不会坐以待毙任人宰割的,方才还梨花带雨的小脸瞬间就换上了妖冶的笑容,看不出是在嘲讽还是无奈,可她的笑容却魅惑人心,宛若一株神秘的曼陀罗。
小手轻轻覆上抓着自己胳膊的大手,“既然现在不得不嫁给你,总得让我跟我家美人儿告个别吧,放心我不会走的,相信鹰王不会小气到连告别的机会都不给我们吧。”就算想逃恐怕也不会有机会的,你究竟做了多少手准备呢,北漠鹰王战神的称号不是白来的,就算对付自己也同样步步缜密。
鹰王瞟了一眼张牙舞爪的夜,满脸的不屑,“去吧,我的王妃。”鹰王从容一笑,尽显王者风范,就算他们耍花样也绝不会逃出他的掌心。
十三一头扑进夜的怀里,一把拉下他的脑袋,小嘴狠狠地覆上他冰凉的嘴唇,贪婪的吸吮着他的味道,小手探进他的衣襟,一块代表她身份的玉佩不动声色的塞进夜的怀里。
鹰王看见他们当着自己的面这么亲密,铁拳紧握,忍耐似乎已经到了极限,他给他们告别的时间不是让这个女人当着人面给自己戴绿帽子的,十三居然毫无羞耻心众目睽睽下做出这等事。
正当鹰王脾气要发作的时候,北冥夜一把推开了十三,看样子是用了十成的力气下了绝对的狠心,“水性杨花的贱女人!你居然嫌弃我不够男人,我哪点不够男人了!你对着那个鹰王发春就发吧,干什么这么侮辱我!”抛下这句气话,北冥夜施展轻功飞快的消失在人们的视线范围,对倒在地上的十三一眼都没看,要多绝情有多绝情。
十三大声痛哭起来,看她太过伤心,鹰王没有去追负气离开的夜,担忧的扶起坐在地上的人儿,“他刚才实在太狠了,你没事吧?”
“滚!让他滚!既然要走永远都不要再回来了!居然敢说小爷我水性杨花,混蛋,你以为你算什么,不过就是个弱不禁风没事哭哭啼啼的娘娘腔吗,你以为赌气离开我就会伤心吗!”一把甩开鹰王的手,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地上凉,咱们回家吧。”
“我不走!放开我!”鹰王想搀起地上的人儿,十三却像发疯一般对着他又咬又踢,弄得鹰王无从下手,只好把旁边穿着铠甲的士兵叫来。
“把王妃给我绑回府!”
“滚开!鹰王你别以为他走了我就会嫁给你!男人都TM是混蛋!别碰我否则老娘把你们都阉了统统送进宫里做太监!放开我!放开我!”
十三拼命挣扎,可那群抬着她往城里走的士兵就像扛着截木头桩子一样,无论她说得多难听都无动于衷。
鹰王慢步走在十三旁边嘴角微扬,十三生气起来虽然没口德还野蛮不过这样子挺可爱,他喜欢。
十三注意到他在窃笑,气得立刻将喷壶转向他,“流氓!让你的手下放我下来!有本事单挑,你们一群大男人合伙对付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算什么英雄!”这语气俨然街上好挑事的小流氓,够辣!
鹰王俊眉一挑,“你都说本王是流氓了,自然不可能按照英雄的方法抓你了,看来当流氓也有好处。”
“你……”他这种直爽的男人居然也有阴险的时候,十三被气得咬牙切齿。
鹰王倒是不以为意,笑着吩咐抬她的士兵,“把未来的王妃给我照顾好,回去咱喝喜酒去!本王也算有家室的人了,哈哈哈哈……”
人逢喜事精神爽,鹰王就要结束二十四年的单身生活了,大大的喜事,整张脸都是盈盈的笑意,平时的严肃统统抛到了爪哇国,那些抬人的士兵不愧是鹰王的得力助手,无视十三的叫骂,乐呵呵的对鹰王说着恭喜之类的话。
灵曦跟在队伍后面看见十三可怜兮兮的模样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他也不想十三离开北漠,终究做不出强迫她的事,可留下她的人是哥哥他也没办法说什么。水汪汪的大眼睛里一片迷蒙,看不出他究竟在想些什么,既看不出开心也看不出不快。
20
再次来到半个城,几株垂柳,大片胡杨,土黄色的城墙隔绝了一切喧嚣尘埃,仿佛一个巨大的牢笼。
鹰王真是早就做好了迎娶十三的准备,一回王府,凤冠霞帔、贴满大红喜字的新房、满院子的大红灯笼都已经置办好了,只要两个新人一拜堂什么事都结了。
十三被他气得咬牙切齿,奈何鹰王怕她跑了似的就是不给她松绑,将她裹得跟粽子似的抱在怀里绕着王府走了一大圈也不嫌累。
“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的家了,本王看成亲的东西应该都准备好了,只剩下拜堂。”
“混蛋谁要和你成为一家人,谁要和你拜堂了!”因为手脚被束缚着十三动不了,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恨不得把鹰王吃了似的,睁得好不吓人。
鹰王也不是吓大的,她爱瞪眼就瞪,反正不管她把眼睛瞪得多大他都喜欢,大手轻轻捏了一下她的小脸,“不拜堂咱们直接入洞房也成,早点生孩子本王就早点安心,不用害怕你跑了。”
“无耻!堂堂鹰王居然强迫我一个弱质女流,你算什么英雄好汉!你混蛋!乌龟蛋!王八蛋!臭鸡蛋!唔唔……我才不要嫁给你,我才不要跟你入洞房,我才不要给你生孩子呢,唔唔……你是坏人,你们都欺负我,唔唔……”十三把小脸一偏躲开了鹰王粗糙的大手,破口大骂,把能想到的词都用上了,最后骂得词穷了,索性张着大嘴大哭起来,跟个被父母遗弃的婴儿一样,满脸都是眼泪。
这一哭鹰王觉得心都碎了,心疼的替她擦起了泪水,“乖乖别哭了,本王错了行吗,本王不欺负你,爱你还来不及呢,别哭了。”
十三眼珠提溜一转,即将掉出眼眶的泪突然停住,怯怯的盯着鹰王的眼睛,“你真的不会欺负我?可不可以不这么快成亲?我还没做好准备。”总算争取到讨价还价的机会,十三脑袋瓜转的倒是快。
“好吧,那咱们就把婚期定在下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准备好了。”
一个月他已经是做出了最大的让步,虽然嘴上说给十三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实际上却是将她软禁在王府中。几十个侍卫入夜巡逻,房间门口还有四个卫兵把守,丫鬟婆子们时刻盯着怕她想不开寻死,所以房间里但凡能把自己割伤的东西全都收了起来,这些举措倒是足够周全,可惜十三似乎并没有寻死觅活的意思,每天大吃大喝过得似乎也是乐不思蜀,吃的用的她全捡最贵的要,鹰王这人倒也大方,府上的钱任她花。
一连三天下来,十三对这种大吃大喝的游戏有些厌倦了,什么好东西吃多了都会反胃,鹰王又不让她出去,一个人蹲在院子里闷坏了。
“我想出去看看,你的王府太没意思了!”十三任性的闯进鹰王的房间指着他的鼻子叫嚣着,完全没把鹰王的威严放在眼里。
鹰王脸上看不出半点生气的痕迹,恰到好处的笑容也看不出任何感情,“既然嫌闷了本王就带你去校场转转,那里很有意思。”那里确实很有意思,烈日炎炎能烤死人,就算精壮的汉子在那里站上两个时辰立刻会变成一坨面条,折磨人的好地方啊。
十三没看出他在搞什么名堂,不过有机会走出王府这一亩三分地就好,在这么无所事事下去,聪明的脑袋瓜没准儿就会变傻。
到了校场,北漠的士兵们头顶着烈日在操练,整齐的动作,浑厚的呐喊,看上去就激动人心,从来没去过军营的十三激动地又蹦又跳,仿佛看戏一般,甚至还不时地拍手叫好,一旁的鹰王满脑袋黑线,这女人的行为也太扯了点。原本以为来这里可以让她变乖,不要动不动就不把自己这个夫君放在眼里,现在看来似乎根本不可能,再苦的地方她也能玩得起来,不过这种心态他倒很是赞赏。
看见鹰王亲自视察军营,将士们更加卖力了,那群少年进入军营就是以鹰王为目标的。十五岁上战场,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五年内将四分五裂的北漠统一,在北漠鹰王绝对是个神话,年轻人更是冲着鹰王的名号踊跃参军,一个鹰王引起的轰动大得惊人。
军营里每个人都对鹰王敬佩有加,他的一句话比圣旨还来得有分量,这点十三倒是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