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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道是无情却有情 水夜瞳樊落-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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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会喝酒吗?” 
      “当然,喝东西谁不会?” 
      常笑理所当然的表情让宇文俊又起了扁他的冲动。 
      “我失恋了,与其在这里难受,倒不如去潇洒一番,宇文俊,我请你喝东西,别担心,我钱包里有不少钱。” 
      常笑拉著宇文俊顺著繁华街道走了一会儿,见拐角处有家装潢雅致的酒吧,便闷头走了进去,宇文俊过惯了纸醉金迷的日子,这段时间一直没发泄,早憋得难受,哪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自然是跟进,两只菜鸟就这麽进了酒吧,谁也没去注意比起普通酒吧来,这家名叫蓝玫酒吧的装潢在苍茫夜色下泛出诡异的豔丽,把进出客人的身影映得多了几分神秘。 



      14 
      既然来了自然要尽情享受才对,宇文俊跟电视上学著,要了个包间,常笑有点儿心疼钱,但刚才海口夸出去了,只能忍痛同意。 
      进来陪酒的是两个浓妆豔抹的女孩,论姿色连给宇文俊那些侍妾提鞋都不配,不过男人在这种场合下自然不会去计较太多,他跟女孩们划拳拼酒,还不时在她们身上吃吃豆腐,玩得不亦乐乎。 

      常笑看到他放纵的样子,心里很不喜。 
      这人为了寻找失去的伴侣,越过千年阻隔来到这里,这样痴情的人怎麽可以跟别的女子随意厮混? 
      他凑到宇文俊身边说:“宇文俊,我们只是来喝酒,你不可以跟女生这样……唔……” 
      话没说完,就被宇文俊一杯酒递上前塞住了嘴巴。 
      “罗嗦,男人出来风流一下有什麽打紧?” 
      常笑被烈酒灌得一阵咳嗽,脸登时就红成了一片,陪酒女子见他是个雏儿,又眉清目秀的惹人爱怜,便有心捉弄他,左一杯右一杯的将酒灌下去,不多时常笑的醉意便涌了上来,他抬眼见宇文俊和另一个女孩已躺到沙发上,开始了火辣辣的具体行动,不由一阵脸热,推开粘在自己身上的女子,夺门逃了出去。 

      没料到常笑会临阵脱逃,宇文俊一愣,顾不得跟身下女子纠缠,匆匆理好上衣,追了出去。 
      常笑跑出酒吧没多远就被宇文俊拉住,像拎小鸡一样把他拎到身前,愠道:“怎麽回事?” 
      被灌了不少酒,常笑有些头重脚轻,他摇摇头道:“我要回去,那种地方我根本待不下去……” 
      “哈,一开始是谁吵著要来的?男人去了那种地方只会乐不思蜀,你倒好,跑得比兔子还快。” 
      常笑甩开宇文俊的牵制,大叫一声。 
      “那我现在後悔了好不好?我不是你,是个女人就要!” 
      一开始他是想去放纵一下的,可很快他便发现自己根本无法适应那种感觉,跟自己不喜欢的人亲热,只让他感到恶心。 
      听了他语言不清的怒吼,宇文俊气急反笑。 
      “白痴!” 
      见常笑踉跄著向前走去,宇文俊正忖是否要跟他一起回去,正巧几名身材高大的男子急匆匆从对面走来,其中一人正是宇文俊上次在咖啡厅见到的那个纹身壮汉,他心念一动,见常笑已摇摇晃晃走出了一段路,便不再去追,反正没有他相陪,常笑一人也可以回家,要是再被人打劫,那只能说他倒霉。 

      那几个男人匆匆进了酒吧,穿走廊向後面走去,宇文俊远远跟著,酒吧里大家都只顾喝酒取乐,没人注意到他的跟随。 
      酒吧後门跟一间宽阔庭院连在一起,见门口有人把守,宇文俊便提气跃入院里,他的内力恢复了一两成,简单的腾跃倒难不住他。 
      几人进了屋内,宇文俊闪到一株观赏植物後掩住身形,只听一人问:“还没有结果?” 
      “卧龙帮的硬说我们黑吃黑,逼老大交出城外的地盘。” 
      “哼,我看他们是活得不耐烦了。” 
      原来是小帮派在争地盘,宇文俊有些泄气,他正待离去,忽听里面一阵嘈杂叫骂声传来,但瞬间又归於沈寂,暗夜中隐有杀气逼近,果然下一刻便听到熟悉的轻响,宇文俊吃过那东西的亏,顿时热血沸腾,跃身奔了进去。 

      里面房间有数人中枪倒地,一人正将枪口对准坐在桌前的肥胖汉子头上,见宇文俊进来,立刻沈声道:“站住!” 
      宇文俊反道:“把枪给我,饶你一命!” 
      那人是受雇来狙杀谈判双方老大的杀手,他见宇文俊反抗,立刻眼露冷光,将枪口对准他,谁知电光一瞬,剧痛随冷风一齐逼近。 
      宇文俊跃身掠在他身旁,反手击碎了他的咽喉,跟著手一沈,将落下的手枪夺到手中。 
      除了那只小宠物,他对其他人通常都没什麽耐性。 
      那动作快似雀起鹘落,众人只觉眼前一花,原本的持枪之人已倒在了地上。 
      这杀手在道上也算小有名气,居然毫无反抗便已毙命,他们甚至根本没看到宇文俊是如何出招,这人身形快似幽灵,杀人後面无表情立在那里,周身都浸满了死亡的气焰。 

      谈判一方的老大已然身亡,另一位刚才还被人用枪指著脑袋,若非宇文俊突然现身,只怕他现在也跟对手一起做伴去了,但见宇文俊长相普通,身手却犹如鬼魅,被他鹰隼般的利目所瞪,只觉阴冷杀气扑面逼来,心里惴惴不安,不知对方是何来头。 

      宇文俊扫了一眼房间,见前方是正门,杀手从正门进来,举手便猎杀了五人,一边老大已死,群龙无首,那些手下见了他的身手,无人敢动。 
      他来到那位惊魂不定的老大身边,道:“子弹。” 
      慑於宇文俊的威严,老大立刻回道:“这种杀手用的特殊子弹我们没有,不过如果是普通的枪支,倒可奉上。” 
      他摸不清宇文俊的底细,只怕他的杀气再招呼到自己头上,连忙摆手让手下将随身的枪支和配套的子弹递上,宇文俊伸手接了,将两只手枪放进口袋,转身便走,待到门口後,突然又回头问:“这里最出名的杀手名字!” 

      “死神。在杀手行中,他的酬金最高,如果你想找他,dream酒吧是他经常去的地方,老板奎叔是负责斡旋买卖的人。” 
      这老大在道上混了多年,大小场面也经历过不少,但在宇文俊面前,便如三岁幼童,被问到後,立刻便不由自主将所知道的和盘托出,最後还很体贴地告诉他去dream酒吧的路线。 

      对老大的表现很满意,宇文俊嘴角勾起微笑。 
      “我叫无常,冲你提供的消息,今後如果有买卖照应我,我打你七折。” 
      他说完便跃身出门,倏来倏去,已没了踪影,空气中那股窒息之感也随即消失,在场众人不由面面相觑,猜不出所谓无常是何方神圣。 


      15 
      宇文俊如此轻而易举便得到了梦寐之物,心里很是开心,他回到家,见房门已锁,便移开墙脚下一个花盆,拿出备用钥匙开门进屋。 
      走进客厅,只见电脑开著,一人正背对著他在翻动抽屉里的东西。 
      听到响动,那人转过身来,待看到宇文俊,男生清秀的脸上露出惊慌。 
      “你是谁?” 
      宇文俊冷笑道:“你又是谁?” 
      “我…我叫秦采,是阿笑的朋友。” 
      被一对凌厉眼神盯住,男生立刻不由自主地答了话,明明对方才是不速之客,可他却先泄了底气。 
      宇文俊其实是认识秦采的,常笑曾给他看过自己的影集,里面放了不少秦采的照片。 
      很满意自己的震慑效果,宇文俊又向前逼近一步,淡淡道:“我是阿笑的室友。” 
      秦采有些不信,追问:“室友?怎麽我没听阿笑说起过你。” 
      本待不理会秦采的问题,不过想到要让那个小家夥撒谎,估计没戏,他不想多生事端,便随口说自己是在餐厅里跟常笑偶然相识,当时正在找房子,於是常笑便让他搬了进来,因为匆忙,连床都没买,在客厅睡沙发。 

      宇文俊这番话说得天衣无缝,听了他的解释,秦采彻底相信了。 
      “是这样啊,难怪阿笑都没跟我提起过,我刚才给他打电话,发现他喝了酒,有些不放心,所以就过来看看,顺便帮他整理一下房间,阿笑一向都很糊涂,东西也乱放,平时都是我帮他收拾……” 

      欲盖弥彰的说辞让宇文俊有些好笑,他未及弱冠便统领凌霄宫,阅人无数,秦采的慌张措辞自然瞒得过他,不过既与他无关,他也懒得多问。 
      秦采又罗嗦了几句,这才告辞离开,待他走後,宇文俊打开方才被他翻动过的抽屉,里面的东西放得十分规整,看得出秦采翻动时相当小心,他推门进了卧室,见常笑窝在被里睡得正香,脸颊晕出淡淡的粉红,嘴角微翘,似乎在做好梦。 

      唉,这个小笨蛋对人毫不设防,哪天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常笑因为醉酒,一直睡到次日中午才醒,见他头发乱得像鸡窝,走路一路摇晃,在去厨房时还不小心撞到了门框上,宇文俊当时就笑了出来。 
      看来小家夥的霉运大部分都是自己造成的,不过他醉酒的样子还真蛮可爱,有机会再灌他喝酒。 
      在听宇文俊说起已跟秦采见过面,常笑很懊悔地说:“都是我的好朋友,我该给你们介绍的。” 
      “你介绍?你当时睡得比猪还香。” 
      被宇文俊讥讽,常笑不好意思地挠头笑起来。 
      吃完午饭,常笑打开电脑,喂小上和小下嗑了一会儿瓜子,又查看信件,见此情景,宇文俊忍不住道:“昨天我看到秦采动过你的电脑和抽屉。” 
      依宇文俊的个性,本不会多言,但这段时间他跟常笑同住,无形中已把常笑看成了自己的小宠物,所谓宠物,主人可以随便逗趣玩弄,但决不允许别人欺负他,他看得出以常笑的迷糊个性,决不会对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产生怀疑,所以便好意出言提醒。 

      常笑一愣,但随即笑道:“没什麽啦,我这里又没有什麽秘密……哎呀,糟糕!” 
      “怎麽?” 
      常笑挠挠头,为难道:“我隐瞒了你的事,回头一定会被芹菜骂啦,我得想个借口才行……” 
      “不必担心,昨晚我都解释过了。” 
      听了宇文俊编的措辞,常笑一脸感激的连连点头。 
      “宇文俊,你好善解人意啊。” 
      宇文俊气的把头转到了一边。 
      他怎麽养了这麽一个大脑缺根筋的小笨蛋!他那不叫善解人意,而叫自我保护啊。 
      傍晚待常笑出去打工後,宇文俊做了易容,昨晚那张面容大家都看到了,所以他便做了简单修整,反正普通人的模样看起来都差不多。 
      易完容,他拿了那支有子弹的手枪,坐计程车去郊外练习枪法,去育英孤儿院时他曾留意过郊外环境,出市不久有座山丘,那里僻静荒凉,鲜有人迹,正适合练枪。 
      对宇文俊来说,枪支虽然是现代化武器,但构造跟古代的暗器机关相似,区别只是更加精密而已,他在器械方面颇有天分,不过几个小时,手枪的用法技巧已让他摸得非常娴熟了。 

      宇文俊之所以对枪支感兴趣,不仅因为他曾吃过暗亏,更主要的是用枪不需要内力,他内力尚未完全恢复,用枪做事,自然就事半功倍,至於做什麽事,自然就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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