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响尾蛇-第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错,他是一个有身价的人。谁都知道。一个有身价的人,很像一枚直立着的鸡蛋,而一枚直摆的鸡蛋,最容易遭遇被碰碎的危险。这样的意识,他在昏迷错乱之中,当然也还没有忘掉。而现在,他听得隔座那个人,连续向他提出危险的警告,自然,这使他的错乱的神经上,越发增加了极度不安的感觉。
一个意念飞速闪进他的脑海:“啊!有危险!还是赶快出开这地点!
想定主意,他摸摸头,把双手撑在圆桌上,却像酒醉那样站起来,准备举步向门外走。
四周仍有许多异样的眼光,乱箭一样地飞集于他的一身。这些眼光,包括着许多座客,女侍应生,身旁那个穿深色西装的怪客,以及对方那个三角眼的大汉。
他的身子刚离座位,不料,面前来了一个人,竟自拦住了去路不让他走,使他吃了一惊。
一看,只见方才那个女侍应生,秀媚的眼角带着畏怯在向他问:
“先生,不要什么了吗?”
他看到这女侍应生的手内,捧着一个腰圆的小银盘,盘里放着一张小纸片。他呆了呆,方始意识到自己吃了东西,还没有付账。他不禁伸手到衣袋里面,准备掏钱。在这伸手掏钱的瞬间,一种莫名的恐怖重新又袭进他的心坎:因为他已记起,身上所穿的衣服,已并不是自己固有的衣服。他不知道在这一套神秘得莫名其妙的衣服里,究竟有没有钱?他姑且伸手到衣袋里去摸索一下。此外,他在右边的衣袋里,摸到了一些纸片,样子可能是钞票。掏出来一看,果然是两叠蓝颜色的花纸。他把其中较厚的一叠,向那小银盘里一抛。不管三七二十一,摇晃晃地向门口就走。
他完全没有看到那个女侍应生睁大了眼在向他发愣。
穿制服的孩子仍旧用先前那样的眼色看着他而替他拉开了门。
他的身子从热闹的空气之中再度摇晃进幽悄的街面。
迎面夜风吹来,使他昏乱的脑子,比较更清静了些。
这时街面上已比之前更冷静。
他准备到哪里去呢?当然是准备回家。看看四周,并没有一辆车子。定定神,他模模糊糊意识到他身子所在的地点,好像是在霞飞路的某一段。他开始懊悔,没有在这咖啡馆里,借打一个电话,好让家里放车子来接他。但是,想起了那个大汉的三角怪眼,他并不想再回进去。
他姑且向着比较光亮的地方走过来。
他把极度疲弱的身子,再度投入于那些梧桐叶的晦黯的剪影之下。
过去的奇事,一件件在脑内打转。一种莫名的恐怖,一阵阵在刺促他的神经。想来想去,只觉那天晚上的事,完全像是一个梦;然而仔细想想,明明不是梦;既然不是梦,那么,到底遇见了些什么事情呢?——他依旧无法解答这个谜。
他一面找着车子,一面在树影之下摇晃地向前,一面不知不觉,伸手插进了西装的衣袋。他在方才摸索过的那只衣袋里,又摸到了一些手帕,烟盒,铅笔之类的零物。同时,他在满脑子里搜索过来,却想不出他所穿的,究竟是谁的衣服?
因为摸着右边的衣袋,顺便他把他的左手,再向左边的衣袋里伸进去。他的指尖,碰到了一件坚硬的东西上,那是一件金属品的东西;分量似乎相当沉重。仔细一摸,手指的触觉告诉他:那东西不是别的,却是一把冰冷的手枪!哎呀!衣袋里面,怎么会有这种危险的物品呢?他的胆子一向就很小;并且,他自生手指以来,一生也从没有接触过这种东西。他怕这支不知来历的手枪,没有关上保险门,一不小心会触动枪机而闯出祸来。他赶快把手从衣袋里伸出来。
他的心在狂跳!同时他的脚步在加速地向前移动;在他昏乱的意识中,好像是要逃避衣袋里的那支手枪的追袭!
就在这个时候,这静寂的街面上,忽有一串历乱的皮鞋声,直向他的耳边送来。
起先,他还以为这是他自己的脚步声。因为他还记得他的脚上已被换上了一双莫名其妙的皮鞋。但是仔细一听,那种急骤的步子,分明来自他的身后。当时,他不回头去张望倒还好,回头一望,他的灵魂几乎要飞散在这幽黯的树影里!
原来,他从路灯光里看过去,只见二丈路以外,正有三四个人在追随着他。为首的一个,正是那个三角怪眼的大汉。其余的几个,他不及看清是什么人;仿佛觉得内中有着穿短打或是穿西装的人。这使他在万分惊慌之中;陡然想起了咖啡馆里隔座那个怪客的警告;紧接着又有一个念头迅速走进他的惊慌的意识中。
哎呀!一定遇见绑票了!——他这样暗喊。
一面迅速地转念,一面拖着沉重的脚步,不自觉地在向前飞奔。可是他虽奔得很快,背后的人似乎追得更快;听听脚步声,分明已越追越近。他的一颗心几乎要在腔子里狂跳出来,呼吸也越弄越短促。在这冷汗直冒的瞬间,他想起衣袋里面藏有一支莫名其妙的手枪。虽不知道这支手枪是否实弹?可是,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候,他想,何不取出来,吓吓那些追踪他的匪徒,也许可以救一救急。
想念之间,他赶快把手伸进衣袋里,在他伸手摸出手枪的瞬间,他听到那些急骤的脚步声,已经接近他的身后。他在万分慌乱之中,准备旋转身子,用它镇住那些追踪他的人。他的手指则自钩住枪机而旋转身,不料,就在这个短促的瞬间,他的执枪的手臂,已被人家一把抓住;同时他的手指却在一阵酸痛之中被人狠命高举了起来。
砰!……
一响尖锐的枪声从那支向天的枪管中急骤地发出而划破了街面上的幽悄的空气!
连下来,他不知道他在那个沸腾的刹那之间,又做出了一些什么动作?他只觉得做梦那样,一双手已被一种铁制的东西拷了起来!
再连下来,他只觉得他已被一小队声势汹汹的家伙,推进了一辆黑色的汽车!
那个宽大的车厢里面一片漆黑,不见一丝光。
在那狭长的车座上,左右各有一人,把他紧挤在中间,连转动一下也不可能。
对面也有两团黑影,惨默地坐在那里,不作一声。窗上的铁丝网里偶尔漏进一丝光来,闪在这两个黑影的脸上,他不时看到那双三角怪眼,正在向着他狞笑。
他觉得天地在他脑海里疯狂地旋转!
不久,他又完全丧失了知觉。
约摸在上午九点钟的时候。
有一种暴风吹过那样的骚乱,起于一宅五楼五底美轮美奂的住宅中。那座华丽的屋子,当然不属于那些专门仰仗二房东先生代领户口米票的凄惨朋友之所有。告诉你:它是我们的闻人余慰堂先生的不动产之一。
如果你有那种幸福,你能常常走进这座屋子,不久,你就会发现:在这广厦中的一些废置不用的空屋之中,囤着大量的食品,大量的用品,以及大量不为自己所需要的西药品。
这广厦中不但囤有大量的货,同时却也囤有大量的人。
平时,住在这所广厦里的每一个人,其安闲的程度,决不输于那些被囤的货物。但是,在这一个特殊的上午,那些被囤的人,却已不能和被囤的货物保持同样的安静。
骚扰的原因,是为他们的主人——我们的闻人余慰堂先生,一夜没有回来。
一个闻人,必然的也是一个忙人,一夜不归,那有什么稀罕呢?也许,他是高兴住在他的“袖珍公馆”里;也许,他已被挽留在特种的所谓“生意上”;也许,他有外交上的应酬,而在研讨什么“四方形的战略”。凡此种种,不是都有一夜不归的可能吗?急什么?
可是,以上的理由,现在却并不适用于这座广厦之中。
因为,我们这位闻人,私生活一向很严肃。平时,绝对没有一夜不归的习惯。很多人知道:他的太太的贤德,却是养成他这严肃的习惯的原因之一。
余先生另有一个习惯。平时,如因特殊的原因而在外面逗留到晚上十二时以后,他必然要打电话回来,报告他的准确的所在地点,连带说明他的准确的回家时间。
可是,在上一晚的十二时以后,那个必要的“述职”的电报,竟没有送回“白宫”。
这是一个反常的情形哪!
因之,一种较小的骚乱,在隔夜已起于这座广厦之中。
电话线在隔夜已和各个有关方面开始接触。但是,从各方面所获得的消息,始终非常混沌。
尤其恶劣的是:我们闻人的贤德太太,在最近,恰巧听到过一种传说,据说余先生在外面,颇有一些不稳当的企图,正在偷偷进行。这使太太暴跳如雷。她觉得那个传说,似乎已让眼前的事证实了。
并且,还有很离奇的事情哩。
在这一夜,余公馆中曾一连接获三个很奇怪的电话。电话的对方,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声音非常紧张,探问余老先生有没有回来?这里问她是什么人?找余老先生有什么事?那边却把电话括的一声挂断了。——三次的情形都一样。
这三个电话,第一个是在晚餐时候打来的,最后的一个,时间却已过了午夜。对方的声气,似乎愈弄愈着急。——这女人和余先生有什么重要交涉呢?
看来事情真有点奇怪!
一个紧张的隔夜,在那位贤德太太一半愤懑一半忧虑的混合心理之下度了过去。
到今天早晨,时候还不到六点钟,大队带行通缉性的侦骑,纷纷奉命出动。其中包括:余先生的大公子国华,次公子家华,以及男女干练仆役等等。
在九点半的时候,大少爷国华的自备汽车,已开回余公馆门口。他从汽车里跳下来,用喷香的手帕抹着汗说,他把全上海的地皮,差不多都已翻转来,简直毫无影踪。
十点刚敲过,二少爷家华坐着出差汽车,也回来了。头上菲律宾式的头发,已经弄得很乱。他用手帕拂着西装上的灰尘说:凡是可找的地方,都已找遍;甚至他连浴室那种地方,也已列入调查的表格;但是,浴室在上午不开门,所以结果当然他是失望了。
以后,其他出动的人员,也都陆续回来,他们都没有发现老太爷的两撇八字须的影子。
于是,事态渐见严重,公馆里的小扰乱,渐渐进入于惊魂的阶段。
正在这个鸦飞鹊乱麻雀插不进嘴的纷扰的时候,门房里的小山东,拿着一张名片,急匆匆地奔进来说:有一个客,说要求见少爷,报告关于老太爷的消息。大少爷二少爷抢先看那名片,只见那张片子,纸质很劣。片子不是印刷品,却用开花毛笔,写着三个不成样的字:
费太敏
单有这一张片子,就知道这个片子的主人,是个不成材的东西。况且弟兄二人一看这个名字,人家都不认识。二少爷急忙问:“那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那个人,看起来有三十多岁。西装穿得挺漂亮。”小山东这样回答。
看在“西装挺漂亮”的份上,于是大少爷急忙吩咐:“请他进来。”
那个不相识而投进一张劣等名片的西装来宾,被邀进一间古色古香的书房里,和两位少爷会见。
女太太和下人们,在别室里以一种异样的心理,期待着这来宾所带来的消息。
当那位来宾大模大样踏进书房时,弟兄二人急忙用天然的快镜头向他拍照。
只见进来的那个家伙,阔肩膀,高个子,身上穿了一套浅灰色的秋季西装,裁剪十分配身。从弟兄二人眼内看来,觉得此人的衣着,竟比他们还要考究。二人在想:这家伙如此漂亮,为什么要用那种“蹩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