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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美国8大奇案-第30章

小说: 美国8大奇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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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星期,《波士顿环球报》即进行了报道。紧接着,当地两家电视台派记者到里德…缪里根律师事务所专访简恩·希莱曼。对于W·R·格拉斯这样的500强公司来说,真正要命的是,那些触目惊心、极具煽动性的大标题足以把本案炒成一桩丑闻。
  威廉·契士曼面对沃伯恩案的第一个冲动就是,把这个令人生厌的案子扼杀在萌芽阶段。这是威廉的拿手,也是他在事务所的声誉所在。到目前为止,威廉接手的案子中只有四起上了法庭,因为他总能使用一些聪明的手段迫使原告方撤诉。
  威廉很快便了解到,W·R·格拉斯在沃伯恩的食品机械厂始建于1960年,现有职工100多名。该厂生产的食品包装机械——用塑料保鲜膜包装各种肉类的机器——只用于W·R·格拉斯内部的几家肉类加工厂。
  食品机械厂曾于60年代初期定购过一桶55加仑,合250升的TCE,供手工擦拭较小的金属部件之用。工人中可能有人把使用过的溶剂泼洒在了厂房后面的空地上,一次顶多一茶缸。据厂子里的技术人员讲,这样的排放量根本不可能污染半英里外的两眼水井。
  在W·R·格拉斯送给威廉的资料中,还有一盘简恩·希莱曼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录像带。屏幕上的简恩两眼直直地盯着摄像镜头,很铿锵有力地说:“首先,我们要求这些公司对患者及其家属给予合理的赔偿,要求他们停止排放化学废料,要求他们治理已经造成的污染。”简恩还说,有证据证明,W·R·格拉斯的食品机械厂自建厂以来的20多年里,一直在排放未经任何处理的化学废液。
  威廉·契士曼看着看着便忍不住地想乐,他觉得这个名叫简恩·希莱曼的年轻人果真是稚嫩得很,言谈举止一点儿也不专业,一点儿也没有一个律师应有的派头。威廉想,我要是给这小子一个下马威呢?让他知道知道应当怎样和W·R·格拉斯这样的大公司打交道。威廉于是提笔给简恩和安东尼写了一封咄咄逼人的信:“你们最好现在就撤诉,否则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敦促有关方面驳回此案。而一旦我们有所行动,你们不仅必须支付我们所有的开销,还必须按照我们的收费标准支付律师费用。”
  信发出去了,原告方一直没有回音,法院也没有撤诉的通知。威廉·契士曼等到10月,等来了简恩·希莱曼一份长达52页的问卷。上百个问题囊括了食品机械厂从内部体制到操作程序的方方面面,不仅要求被告方律师在30日之内答复,而且所有的答复还必须受到誓言的约束。也就是说,如与事实有出入,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威廉·契士曼当然是无心回答这种愚蠢的问卷了。他按部就班地开始实施已经构想好了的第二步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反起诉。在他起草的《关于不予受理沃伯恩案的动议》中,威廉写道:“所有的指控都是毫无根据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作为原告的沃伯恩家庭、地下水中发现的污染物和作为被告的两个公司之间有任何关连。”第一,在医学和科学的文献里查找不到有关TCE或自来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可能导致白血病的依据,这一点在全国疾病防治中心和国家环保署的两份报告中均有明确的陈述。第二,国家环保署的调查报告中并没有将W·R·格拉斯和比却斯集团列为污染物来源。如果这两家权威性的国家机构尚无定论,试问简恩·希莱曼和安东尼·罗思曼在起诉书中的结论从何而来?
  威廉·契士曼这一动议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程序条例》中的第11款,该款要求杜绝那些“无意义的和不负责任的诉讼”,后者指的就是证据不足的起诉。所以在业内人士中,这类动议一般又称为“第11款动议”。
  写完后,威廉·契士曼打电话将动议的内容通知了豪勒…杜尔律师事务所的尼尔·雅各布,并请他转告杰罗·费歇尔。在威廉看来,W·R·格拉斯公司和比却斯集团既然是联合被告,就应该尽可能多地互通情报互相合作。而且威廉对杰罗的名声早有耳闻,有了这样的盟友,无疑又增加了几分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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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故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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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所有的沃伯恩白血病患者都是儿童。1980年夏天,35岁的罗伦·加马齐也被诊断出了白血病。罗伦和他的老婆孩子住在派茵街社区,和佐纳家只隔了一个门。罗伦一开始并不知道打官司的事,直到1982年4月,简恩和安东尼准备把案子递到法庭前的一个月,一天晚上,佐纳夫人登门拜访,问他愿不愿意加入到原告方阵营,罗伦说他愿意。
  几个月后,秋天,罗伦8岁的儿子央求父亲带他和他的两个朋友一起去看布鲁恩熊队的曲棍球比赛。整个赛季的球票已经全部售出,而罗伦只有两张票。他打听到J·J·瑞勒皮革厂老板杰克·瑞勒手里有两张和他联座的票,便想着要拿出两张紧俏的凯尔特队篮球赛票去和瑞勒先生交换。
  罗伦打电话到皮革厂时,杰克·瑞勒正在开会。散会后看到秘书交给他的电话留言,杰克立即认出了罗伦·加马齐的名字。他很奇怪罗伦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找他做这种交易。他对秘书说:“你约个时间请他来一趟。”
  罗伦来了。杰克·瑞勒开门见山地说:“告诉我,你为什么一边在起诉我,一边又要跟我换球票?”
  “起诉你?”
  “不错。”见罗伦满脸的疑惑,杰克又问:“你不是患有白血病吗?”
  “是呀。”罗伦更疑惑了,心想瑞勒先生是怎么知道的。
  “你是联名控告J·J·瑞勒皮革厂的几户原告之一。也许你还不知道,J·J·瑞勒皮革厂现在是比却斯集团的一个子公司。”
  罗伦·加马齐惊呆了,过了好半天才说:“我只是不希望市政府重新开启那两口水井,不希望我的孩子们再喝那种脏水,如此而已。”
  “那两井该死的水本来就不适合饮用和家用,它们只够工业用水的标准。J·J·瑞勒皮革厂一向都对排放的废料进行了很好的处理和治理,所以你看,周围那么多的皮革厂都关门了,只有我们还在这里。”杰克说着把两张球票递给了罗伦。
  待罗伦离去,杰克打电话告诉尼尔·雅各布说:“这家伙连他起诉的对象都不知道,显然是律师在煽动他们闹事。”
  几天后,尼尔·雅各布给威廉·契士曼回电话,说杰罗·费歇尔的意思,他们不便参与威廉提出的“第11款动议”,但作为盟友,愿意向威廉提供一个可能有用的情况。尼尔讲述了杰克·瑞勒和罗伦·加马齐交换球票的事,说:“也许可以在你的动议中增加一节‘起诉教唆’。”
  “起诉教唆”是指某些律师以花言巧语诱骗不明真相的委托人参与打官司。威廉·契士曼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但是从理论上讲,杰克和尼尔之间的谈话受律师、委托人保密协议的约束,不得透露给原告方。所以威廉在动议中使用了一些闪烁其辞的文字,诸如:“我们有非常具体和直接的证据支持这一指控。但受律师…委托人保密协议的约束,目前尚不宜提交法庭”云云。
  当法官瓦尔特·司肯纳接到沃伯恩案时,他的案头上还堆积了500多件其他的案子。56岁的司肯纳法官也是从哈佛大学法学院出来的,与大多数的同学和校友一样,毕业后就留在了波士顿。虽然在接手之前,司肯纳法官对分派给他的许多案子知之甚少,但沃伯恩案却是一个例外。他不仅在报纸上读到过有关本案的消息,还在电视的晚间新闻上看到了简恩·希莱曼答记者问的镜头。
  瓦尔特·司肯纳对威廉·契士曼送来的“第11款动议”很有兴趣,因为这是他当法官9年来接到的第一份“第11款动议”,也因为他和其他的法官们一样,长年受诸多“无意义的和不负责任的诉讼”——在同僚之间被叫做“垃圾案件”所累,因而感触颇深。但《关于不予受理沃伯恩案的动议》写得太长了,就像佛雷…侯格尔…埃利奥律师事务所起草的其他法律文件一样。司肯纳法官只匆匆地翻过一遍,并没有注意到其中的“起诉教唆”一节。
  “第11款动议”使简恩·希莱曼大为光火,他操起话筒就和威廉·契士曼吵起来了。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通话。
  “简直莫名其妙!什么‘起诉教唆’,那纯粹是对我个人的攻击和诬陷。”简恩嚷嚷道。
  “你的那份起诉书才是对我委托人的攻击和诬陷。”威廉的声音显得异常冷静,但却是火上浇油。
  “听着,混蛋,你现在就撤消动议。”
  “除非你撤消诉讼。”
  简恩“砰”地挂断电话,仍兀自气得直喘。凯文·康威从没有见到过他这副德行。“少见的混蛋!”简恩还在嚷嚷,“要是法官听信了他的胡言,我就会被吊销律师执照。”
  安东尼·罗思曼专程从华盛顿赶来商量对策,因为司肯纳法官在他下达的指令中明确要求简恩或安东尼在关于“第11款动议”的听证中出庭作证,并接受被告方的交叉取证。
  毫无疑问,威廉·契士曼切中了他们的要害,这个案子确实“证据不足”。就在两个人冥思苦想而始终不得其要领之时,凯文·康威出了一个点子,他建议在法庭上转移视线,把法官的注意力引到关于“起诉教唆”的指控上,因为威廉·契士曼没有可以提交法庭的“明枪”,而法官们向来是不喜欢“暗箭”的。
  1983年1月6日,星期四,一个阴霾的冬日。午饭后,简恩、安东尼和凯文一行三人走进法官瓦尔特·司肯纳的民事庭,在原告席上坐定。和他们一起到庭的还有事务所的两位老板巴瑞·里德和乔·缪里根,以及五六位同事。被告席上也坐了三个人,简恩都不认识,但他听出了一位40多岁蓄长发者的口音,那是曾和他在电话上交过锋的威廉·契士曼。另外两位,简恩猜想,应该是代表比却斯集团的杰罗·费歇尔和尼尔·雅各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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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故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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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肯纳法官先和杰罗打过招呼。他俩的交往始于哈佛大学的学生时代,迄今已30余载。“费歇尔先生,你也对这个案子有兴趣?”
  “我代表一方被告。”杰罗欠欠身,又补充一句,“但这并不是我的动议。”
  “就我个人而言,”司肯纳法官开始说,“我对‘第11款’兴趣匪浅。事实上,鉴于大量的‘垃圾案件’侵吞了我们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税收,我认为律师们应该更经常地、更充分地使用这一条款。”
  简恩起身道:“我想提请法官大人注意动议中的一个章节,在‘起诉教唆’的条目下。契士曼先生称他有‘具体和直接的证据支持这一指控’。”
  “‘起诉教唆’?”司肯纳法官有些迷惑,“是哪位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谈话?”
  “豪勒…杜尔律师事务所,他们的委托人是比却斯集团,J·J·瑞勒皮革厂的母公司。”
  果然,法官拿过动议翻阅了一阵,然后说,“我对‘不宜提交法庭’的东西不感兴趣。让我们继续进行‘第11款动议’的听证。”
  “但是,法官大人,”简恩还不想就此罢休,“你觉得如果我戴着‘起诉教唆’这样一个不明不白的罪名,我还有资格代表我的委托人吗?我还有资格站在这里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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