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未来之庆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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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吧。”
很多肉食性动物并不会随时随地攻击人类,它们很多时候对人类都是视而不见,除非它们饿了。
轩辕正初和拓跋庆生两人相遇两个半月后遇到了一条大蛇,它昂着三角形的巨大头颅,分叉的舌头不断在嘴里进出,当它那冰冷的眼睛进入瞳孔的时候,拓跋庆生将背包瞬间放入空间,拉着轩辕正初夺路狂奔,丛林里的植物枝叶不断拍打在身上脸上,他们在茂密的竹林树林里飞快穿梭,希望那些植物能够将那可怕的动物阻上一阻,拓跋庆生甚至做好了万一逃不掉就拉着轩辕正初进入空间的准备,但是他从来没有带人进过空间,不知道除了他自己,别人能不能进去,为了杜绝可能发生的悲剧,他决定先逃,等实在逃不掉再尝试。如果轩辕正初不能进去,那他即使拼着一死也要和轩辕正初在一起。
那条蛇躯体比大水牛的躯体还要粗长,因为鳞片坚硬,所过之处出现了一条明显的蛇路,不知道为什么,它就认定了两人,即使他们从成群的麋鹿当中跑过,它依然没有改变目的,在奔跑躲避了几分钟之后,拓跋庆生意识到想摆脱这条古怪的蛇是不可能的了,他从空间胡乱抓了一把种子往身后抛出,种子还没有落地就迅速发芽生长,片刻就形成了一片荆棘地,还有鲜艳的散发着异常诱惑气味的巨大花朵,它们用刺,用炮弹一样的果实迎向它们的敌人。
拓跋庆生只觉得心跳如鼓,仅存的最后一身衣服被树枝挂得七零八落,□的肌肤出现了一道道伤痕,《生机诀》运行,飞速地修补破损的地方,他抓着轩辕正初的手一刻也不放松,轩辕正初体力已经到了极限,嗓子火辣辣地,似乎下一刻血管就会破裂,流出鲜血来,他本来身体就有些虚,实在无法承受如此激烈的奔跑,拓跋庆生似乎知道他的心思,无论如何也不允许他放弃,《生机诀》运行的速度越来越快,似乎在啵的一声之后,那些流动的灵力穿透掌心,疯狂地往轩辕正初的经脉窜去。
在那一瞬间,拓跋庆生进入了深度冥想,却又似乎是前所未有的清醒,最初那个关于“苏仙人”的梦出现在脑海,他的每一步不自觉地贴合那种频率,身后所过之处,植物纷纷脱离正常的生长范畴,打了鸡血一样疯狂生长,参天大树窜得更高,野草疯长,藤蔓伸展,将巨蛇紧紧缠缚住,一条两条被挣断,那就三条四条缠上去,千条万条缠上去,最终将巨蛇活活缠死了。
轩辕正初在拓跋庆生耳边大喊:“停!停下来!别跑了!”
拓跋庆生茫然回头,轩辕正初扶着他肩,两人一时只顾得拼命呼吸,许久才平静下来,轩辕正初将拓跋庆生的脸掰过去,狠狠地吻住了他。
拓跋庆生花了几天时间将那条巨蛇剥皮剔骨,那蛇差不多有80米长短,身上的鳞片坚硬如铁,刀子敲上去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的声音,幸好它的皮虽然也很坚韧,但用刀子还能割得动。
毒囊比篮球还要大上一倍,和蛇胆一起被他放入空间建筑里的仓库,那仓库不同的空间有不同的功能,其中一些空间就有保鲜的用途,轩辕正初说是刻有法阵,不过对于法阵,他也是一知半解,知道的那点东西还是从徒弟那里听来的,他手里还有一本关于炼器的书籍,不过因为许多材料都没法找到,也只能失眠的时候拿来翻翻,保准看了不到几页就能睡着。
拓跋庆生知道一些少见的动植物都能卖上钱,因此撞到手里的猎物,又能够放倒的,统统没有放过,轩辕正初笑他财迷,拓跋庆生一本正经地说:“财主,我还欠着你的债呢。”
“我允许你以身抵债。”轩辕正初笑眯眯地说。
安全的栖身之地不好找,很多时候两人都是交替着休息,这天轮到拓跋庆生守下半夜,轩辕正初坐了半夜早就困了,唤醒拓跋庆生后倒头就睡,拓跋庆生在身上裹了件厚厚的大衣,周围很安静,偶尔火堆中发出噼啪的细小声响,拓跋庆生拿出一段桃木…,将装着雕刻工具的小箱子打开,在里面扫视一遍,拿出一把雕刻刀在上面雕刻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侧头看看轩辕正初,轩辕正初睡得很沉,一条胳膊搭在毯子外,黎明前露水重,拓跋庆生把那条胳膊给他塞进毯子里去。
老不错眼珠地盯着不到指头粗的桃木,视野有些模糊,拓跋庆生用力眨眨眼,把东西收起来,拿出笔记本就着火光记日记。
“没有地图,只能白天跟着太阳晚上望着星斗向东走,有些地方树木参天,往往见不着天日,遇到无法翻越的地形地势只能绕着走,绕得晕头转向,数不清有多少次是兜着圈子,走了多少冤枉路。”
“离开部落已经快半年了,如果方向没有错,我们很快就要接近丛林边缘地区了,有时候能够看见人类活动的痕迹,但是没有遇到过其他人,老钟说起码还要三个月才能真正走出丛林,也是,我们每天走不出多远,但我最担心的还是老钟,虽然他不说,但我也看出他的病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在那次传给他灵力之后,他所有的伤都好了,但是似乎那毒还留在身体里,侵蚀着他的健康,他比几个月前瘦了很多。”
拓跋庆生吸吸鼻子,又扭过头去看轩辕正初,轩辕正初背对着火堆,脸埋在黑暗里,拓跋庆生起身走到他面前去吻他,轩辕正初迷迷糊糊地回应。两人自从确认恋人的身份,最深的也只是亲吻抚摸,拓跋庆生今天却想做点别的。
他将唇移开,去吻轩辕正初的额,脸,耳朵,脖颈,舌尖扫过他突起的喉结,来到锁骨那里,亲吻变成啃噬,沾了口水的地方在夜里有些凉意,轩辕正初睁开眼睛,看见的是拓跋庆生在火光里有些朦胧的脸庞,带着□的眼神。
拓跋庆生双手伸进他的衣服里,一边跟他接吻一边揉捏抚摸,轩辕正初的一声“你怎么了”被堵在嗓子里,气息不稳,不甘示弱地把拓跋庆生的衣摆往上掀起,用的力气大了些,缝补过许多回的衣服变成了碎片,拓跋庆生低头看看自己,将轩辕正初的衣服都剥了下来。
两具年轻结实的身体互相摩擦纠缠,耳鬓厮磨,接吻,草丛里的小兽很快苏醒,纷纷挺直身子,探出头来,顶端流出透明黏腻的液体,蹭在彼此的小腹,胯间,轩辕正初放开在拓跋庆生胸前肆虐的手,转而来到两人腿间,修长的手指将两人的肉。茎抓在一起上下撸动,拇指时不时在顶端擦过,引得拓跋庆生忍耐不住哼出声来,那一声绵长的呻吟,让轩辕正初忍不住加大力道和速度。
有些干涩,拓跋庆生阻止了他的动作,拿出一盒药膏来,是他自己制作的外敷药,纯天然,凉凉的药膏涂抹在蓄势待发的热源上,有种异样的快感,他闷闷地嗯了一声,仰起头,露出优美的脖颈,闭着眼睛,睫毛不停地颤动,洁白的牙齿咬着因为亲吻而有些红肿的水润嘴唇,说不出的诱惑。
轩辕正初眼神愈发的幽深,让拓跋庆生斜躺在旁边,将身体覆上去,想要吞口水,却发现口中焦干,似乎全身所有的液体都集中在□,他发出干巴巴的声音:“庆生……”
☆、庆生下卷第一章(修)
庆生第30章
拓跋庆生没有说话,脸色似痛苦又似欢愉,他浑身酥软无力,只能靠在轩辕正初胸前,快感不断累积,似乎很快就要到达顶点,却总是差那么一点点,最终,在拓跋庆生啊啊的大叫声中,两人同时射了出来,拓跋庆生抽搐着倒在兽皮毯子上,发梢湿透,一绺绺贴在额上,脖颈上,另外一具同样汗湿高温的身体沉沉地压上他,一时间只能听到同样沉重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拓跋庆生扭头,轩辕正初与他额抵额,片刻后捧着他脑袋亲吻起来,一改刚才粗暴的方式,变得缠绵温婉,汗水泪水混合在一起流进嘴里,都是咸咸涩涩的。
手脚交缠拥抱着到天亮,拓跋庆生一直没有合眼,看不够似的一直看着轩辕正初英俊的脸,心里那股恐慌抑郁随着出来的那些液体消失了,他蹭蹭轩辕正初安睡的侧脸,心想,我一定要把他带出去,安全送到能够治疗他的地方。
天气越来越冷了,白天还好一些,身体一直在活动,大脑神经一直维持着紧绷的状态,一到晚上那冷就往身体里钻,深入骨髓。外人无法进入空间,拓跋庆生拿兽皮缝了厚厚的衣服,他也不会,只是按照衣服的样式裁剪,边上用小刀子扎出小眼,用裁成细条的兽皮穿过,将一块块的兽皮连在一起,拙劣之极,给轩辕正初穿上,有些地方窄了些,尤其是屁股那里,紧紧绷着,越发显得轩辕正初身高腿长,但上衣就有些宽,腰那里收得不好,冷风嗖嗖地从下摆钻进去。
拓跋庆生红了脸,尴尬地要他脱下,重新改过。轩辕正初道:“改什么,就这样行了。”他拿跟兽皮条往腰上一扎,OK了,顺手给了拓跋庆生一个鼓励的吻,这段时间他似乎很喜欢跟拓跋庆生做肌肤接触的事,抓着一切机会揩油,让拓跋庆生哭笑不得。
遇到轩辕正初八个月后,拓跋庆生他们第一次在似乎没有尽头的丛林里看见同类,几个科学家带着一帮特种兵保镖在丛林里采集样本,那几个科学家有着普通人无法理解的狂热,一直深入到渺无人迹的地方,直到那些特种兵保镖的头火冒三丈咬牙切齿,才没有继续往里去。
每天当轩辕正初走不动的时候,拓跋庆生都会背着他再走上一段路,有时候还唱歌鼓励轩辕正初,当然还有他自己,他唱那些古老的歌曲,还有从部落里学来的歌,轩辕正初非得他唱求偶歌,拓跋庆生黑着脸唱了一回,轩辕正初一边笑一边听,其实他一个音也听不懂,之后无论如何要求,恳求,命令还是撒娇,拓跋庆生都没有理会他了。
拓跋庆生在唱田震的《野花》。
田震是两人当初最喜欢的女歌手之一,老钟在十多岁的时候还搞了个摇滚乐队,仅仅维持了不到两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解散了,当轩辕正初在耳边徐徐述说的时候,拓跋庆生讶然了,他万万没有想到,那时候看去憨厚的,唱歌很好听的老钟居然曾经做过歌手,在那个摇滚乐队里还是主唱。
摇滚乐队,听起来距离很遥远的事物,苏庆生他们那个小县城,民众向来淳朴古板,像他们那个年纪的孩子,不是拼命念书就是早早到发达地区打工挣钱,唱歌跳舞,被归纳于玩物丧志一类。
轩辕正初说:“等出去后,我们组个乐队吧。我还做主唱,你喜欢敲架子鼓还是键盘?或者弹电吉他?我看你手指很灵活,细细长长的,力道也不错,做什么都很好看。”
拓跋庆生:“我没有音乐细胞。”
“别啊,我听你唱歌很好听嘛,要不你做主唱。”轩辕正初在他耳边吹气,“尤其是做那事的时候,我光听着你的叫声就想射出来……”
拓跋庆生当时脸就黑了,想将他扔下去,但又怕他摔疼了,只得低着头一个劲地往前走。
轩辕正初:“哎?生气了?不是吧,好庆生,乖庆生,笑一个嘛……”他故意压着声音,嘴唇有意无意地碰触拓跋庆生的耳垂,拓跋庆生的气息有了变化,轩辕正初心里暗笑,更加卖力,他知道自己的声音放低了很有磁性,许多少男少女都受不了诱惑,加上实在爱看拓跋庆生含羞带怒的表情,越来越喜欢逗他,甚至有些恶劣了。
拓跋庆生不理会他,大声唱歌,这是那福婆婆的干儿子教他的,只是单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