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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中国文化要义-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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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经验体会之所得;于敌人深心之中,我们大足以自镜。此外坊间有内山完造、原牛/勿+心兵卫、渡边秀方等各家著作之译本。(1)(内山完造著《一个日本人的中国观》,尤炳圻有译本。渡边秀方著《中国国民性论》,高明译本,北新书局出版。原牛/勿+心兵卫著《中国民族性之解剖》,吴藻溪有译本。)虽其意见已为庄著及敌寇小册所摘取,然原书仍值一 阅。

今综合各方之所见,得其比较公认的特点约如下。

(一)自私自利 此指身家念重、不讲公德、一盘散沙、不能合作、缺乏组织能力,对国家及公共团体缺乏责任感,循私废公及贪私等。

(二)勤俭 此指习性勤俭、刻苦耐劳、孜孜不倦、好节省以至于吝啬、极有实利主义实用主义之精神等。

(三)爱讲礼貌 此一面指繁文缛节、虚情客套、重形式、爱面子以至于欺伪;一面亦指宁牺牲实利而要面子,为争一口气而倾家荡产等。

(四)和平文弱 此指温顺和平、耻于用暴、重文轻武、文雅而不免纤弱、特喜调和妥协;中庸及均衡、不为已甚、适可而止等。

(五)知足自得 此指知足安命,有自得之趣,贫而乐、贫而无怨、安分守己、尽人事听天命、恬淡而爱好自然风景、不矜尚权力、少以人力胜天之想等。

(六)守旧 此指好古薄今、因袭苟安、极少进取冒险精神、安土重迁、一动不如一静等。

(七)马虎(模糊) 此指马虎+笼统、不求精确、不重视时间、不讲数字、敷衍因循、 不彻底、不大分彼此、没有一定规律等。

(八)坚忍及残忍 残忍指对人或对物缺乏同情;此最为西洋人所指斥谴责者。坚忍则谓自己能忍耐至甚高之程度。克己、自勉、忍辱、吃亏等皆属于此。对外对内两面实亦相连之事。

(九)韧性及弹性 韧性止于牢韧,弹性则并有弹力。此不独于其个人生命见之,全民族全历史恰亦证明如此。此不独其心理精神方面为然,于其体质及生理现象亦证明如此。因有“温炖汤”“牛皮糖”等称喻。

(十)圆熟老到 此盖为中国民族品性之总括的特征,故列以为殿。其涵义有:悠悠然不慌不忙、稳健、老成持重、心眼多、有分寸、近情近理、不偏不欹、不露圭角而具有最大之适应性及潜力。

上来十点,约得其要。这既是中国文化所结之果,在我们论究中国文化要义时,应当把它本原都予抉通,要于其本末因果之间没有不洽不贯之处才行。

再则,我们的研究大体以社会人生为主,于外照顾未能周遍。例如中国语言文字之特殊,世界所重视,其为中国文化一大成分自无疑义。但著者自愧外行,却不敢加以论列。此外如文学、如逻辑、如哲学、如音乐、如绘画、雕刻、陶瓷、宫室建筑、园林布置、如医药、如体育拳术、如农业工业,以至种种方面,中国亦莫不自有其特殊之点。所有这些不同方面之许多不一类的特点,必与此所论究之社会人生的特点,皆有其骨子里相通之外。论起来,这些都是我们参考佐证的资料。假若都拿来互资印证,互相发明,必更可大有所悟,必于中国文化要义更见之的真。惜乎难得这样博学而无所不通的通人,大约是要靠群策群力,作集体研究来完成了。

总而言之,我相信全部中国文化是一个整体(至少其各部门各方面相联贯)。它为中国人所享用,亦出于中国人之所创造,复转而陶铸了中国人。它有许多许多特征。被世人指目而数说。这些特征究所从来,一一皆是难题,然而我企图解答这些难题——所有难题,我都想要解答。不但此,我并想寻得其总根源,以一个根本理由解答之。这本书即一初步之尝试。 第二章 从中国人的家说起

第二章 从中国人的家说起

一 冯友兰氏的解释

我们于前章所列举中国文化十四特征中,可以从任一点入手,来进行研究。现在就以中国人的家在其社会组织中实际生活中之特见重要(第七特征),这一点上起始走。

家庭在中国人生活里关系特见重要,尽人皆知;与西洋人对照,尤觉显然。现在就是要追问其所以然之故。冯友兰先生近著《新世论》一书,有“说家国”“谈儿女”等篇,似在解答此问题。他大致是本于唯物史观,以一方在产业革命前,一方在产业革命后,彼此生产方法不同来解释的。他先阐明:凡未经过产业革命的地方,无论这地方是东是西,生产方法在某一阶段内,都是以家为本位;是即谓之生产家庭化。在经过产业革命的地方,主要是用机器生产,即打破了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法,而是以社会本位行其生产;是即谓之生产社会化。于是他就说:

在生产家庭化的社会里,人之依靠社会是间接的。其所直接依靠以生存者,是其家。但在生产社会化的社会里,社会化的生产方法打破了家的范围。人之所直接依靠以生存者,并不是家,而是社会。

他随着又强调这是两套不同的文化:

在某种的生产方法之下,社会必须有某种组织,人必须有某种行为。对于人此种行为之规定,即是道德。(中略)生产方法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因为用某种生产方法,必须用某种生产工具。如某种生产工具尚未发明,则即不能用某种生产方法,人亦不知有某种生产方法。所以生产方法随着生产工具而定,社会组织随着生产方法而定,道德随着社会组织而定。生产方法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所以社会组织及道德亦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

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法,即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即有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制度。在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制度中,所有一切的社会组织均以家为中心。所有一切人与人的关系,都须套在家的关系中。在旧日所谓五伦中,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关于家的伦已占其三。其余二伦,虽不是关于家者,而其内容亦以关于家的伦类推之。如拟君于父,拟朋友于兄弟。

(上略)我们可以说,所谓产业革命者,即以以社会为本位的生产方法替代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法,以以社会为本位的生产制度替代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中略)因此,在经过产业革命的社会里,一个人不能在他家内谋生,他必须离了他的家去谋生。因此他的行动,即不能以家为本位,亦不必以家为本位。民初人对于这一点完全不了解,以为人可以随所意欲,愿行什么社会制度即行什么社会制度。对于中国人之以家为一切的出发点集中点,他们特加攻击,认为此是中国人的大短处大坏处。他们不知道,凡是在生产家庭化的社会中之一,都是如此。这亦不是什么短处坏处;这是生产家庭化的社会所需要;这是生产家庭化的社会的制度,民初人不知将一套制度作一整个看,而只枝枝节节,看见不合乎他们的成见者,即指为不合。(下略)

当然地,在他看这两套文化,恰是一古一今,并非什么中西不同;中国今天正处在如何转入现代化之一过渡时代中。此即在前章所曾征引过的卢作孚先生书中,其见解亦复差不多。不过他没有用“生产家庭化”、“生产社会化”这种名词。他只解释说:

因为农业民放的经济单位,非常简单;简单到一个经济单位,只需要一个家庭。所以农业民族的社会生活,就是家庭生活。纵然有时超越了家庭范围,然而亦是家庭关系扩大的。

其所谓农业,是指旧日未曾工业化的农业,未曾现代化的农业而言;所以意思上都是差不多的。

二 反证冯说未尽是

冯卢两位的见解,自有一部分是处,且亦代表了时下一般人的见解。我们应予检讨者… …

中国人特重家庭伦理,蔚成家族制度,虽相沿自古,但各时各地亦有变化不同。例如战国时代就有相当变动,特别是商鞅变法的秦国。据史书所载: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父借耒+?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嗜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然并心而赴时,犹曰蹶六国兼天下,功成求得矣。(见《汉书·贾谊传》)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见《史记·商君列传》)

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同上)

当时商君的意思,是站在国家立场,实行军国主义,奖励耕战,用以对外。所以必要打破家族,而使个人直接国家。关于这一点,证据甚多。例如他实行一种户籍法:(1)(据陈启天著《商鞅评传》中说:世界历史上首先实行户籍法的国家,要推中国;中国首先创行户籍法的人即是商君。此话未知其可信否,故未以入吾文。陈著系商务出版。)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见《商君书·境内篇》)

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见《去强篇》)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见《垦令篇》)

还有其他类乎后世保甲法者,类乎后世兵役法者,种种组织民众的办法,此不具引。看所谓商君作法自毙的“舍人无验者坐之”一句,似乎还有国民身分证之一物。其《农战篇》中固说:“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又说明要“ 抟”才可以“强”。总之,无非是国家要直接掌握其人民。其势便不容家庭家族在中间横梗、牵掣而弛散其组织关系。明眼人当可看出,在欧洲亦正是这种情形;或说,这种情形正是欧洲的情形。生产工具生产方法之进步,绝不是使家庭家族解体的唯一因素。当时秦国的生产工具生产方法有无改进,现已无从详考,谁亦说不清。在我想冯先生怕亦不会固执地说,当时必然有改进的话罢!经济诚然可说是一切上层建筑(道德法制等) 的基础;但必谓一切上层建筑都是被决定的,则亦不然。即如秦国当时,怕正是倒过来由上层建筑(新法)而促进其经济起大变化罢。

再举第二个例。欧洲的瑞士于1907年新颁民法,颇重家庭制度。(1)(瑞士之看重家庭制度,自必有其积极理由,我们还不清楚。在消极一面,亦许为瑞士是一永久中立国,不需行军国主义,时刻准备对外,有如商鞅在秦之所为罢。)在其第三三一条以下,特置 家权一节,其最重要为家主共有,且于亲权之外并立家长权。但我们却不晓得瑞士到这 20世纪来了,是不是还未曾经过产业革命呢?

还有第三个例是苏联。由于我平素爱留心之故,使我觉察近年苏联,在妇女问题上婚姻问题上家庭问题上是有变化了。在我手册所记下的,有下列各材料为证……

(一)1939年2月24日大陆报载《莫斯科的转变》一文(据西风节译),是新到过苏京的人 所作报道。其第四条有云:家庭生活的重要性亦恢复了。十年前口号是“国家是最好的儿童保护人”,而今则莫斯科公立学校校长却公然对人说:“儿童的教导者实在是家长而非学校”。

(二)1943年2月22日桂林《大公报》载一长篇关于苏联的报道,有这样的话:给人以深 刻印象的,是清教徒式婚姻看法的恢复。离婚虽仍属可能,却并不容易了。工人农人中离婚者,更属绝无仅有。家庭又成了根深蒂固的组织,被认为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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