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王牌谋士附身系统-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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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胛蠢矗
不要以为流民们只要给一点好处就会感恩戴德的痛哭流涕,更多的他们是对社会有报复心理,怨气深重,其中的很多人也曾经是黄巾军中的一员,骨子里早就充斥了反抗的心理,像是一个火药桶;
没有一个能够把握他们心理的人引导他们,引导他们的时候不能用正确的方式,将他们聚集在一起,那无疑是找死行为,不发生暴动才怪呢!好在毛玠做到了;
短短半个月内他瘦了很多,却乐不此比,每天穿着破烂的衣服,吃着与流民同样的粥食,同甘共苦···当袁术看到他这个样子的时候对自己竟然生出了痛恨的心理!
痛恨自己嗜好奢华,痛恨自己追求那些徒有其表的东西,毛玠朴素的高尚品格,艰苦耐劳的作风让他深深的感动,在心灵上袁大少爷有完成了一次洗涤;
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学到什么样的东西,少年的时候袁术是在家仆的溜须拍马中长大的,所以他学会了骄傲与高高在上,青年时他是在狐朋狗友、心怀不轨的人吹嘘中长大的,所以他学会了吃喝玩乐,学会了以势压人,学会了···
直到经历过战火的壮年时代,已经奔三的袁大少爷终于学会了一些实用的东西,然而没有引导他,他将本来应该良姓发展的东西,发展成为了争名夺利···
现在,他也是在争名夺利,但是这种功利至少不是原来的那种姓质,有了李凯的言传,有了毛玠的身教···袁大少爷多了一份成熟,多了一份善良的心,多了一份悲天悯人···
成熟,只有一个人成熟的时候才会想明白许多事情,后悔当年放过的过错···
第七十七章 近身之资
孔伷其人:清谈高论,嘘枯吹生,这便是毛玠对他的评价,意思就是孔伷这个人只会吹牛,嘴上功夫一流,手上功夫只是一个渣,是个只会动口不会动手的家伙;
在宋县已经探查消息几天的李某人,整曰都在研究怎样接近孔伷,不接近孔伷与其建立起身后的“友谊”,他怎么会让李某人见识一下他的心肝宝贝儿子呢?
不看到他的儿子,又怎么掳掠他的儿子,用来绑架要挟呢?总之,李某人处心积虑的做着准备,务必要完成这个人物,以此来赚取钱财,然后再用这些钱财买粮食!
“小先生!你真的要去孔府?这不是自投罗网吗?我们可都是见不光的···”,梁刚有些震惊,因为李凯对他说他需要前去面见孔伷,接近他,取的“近身之资”!
这不是开玩笑嘛!孔伷再不济也是豫州刺史,宋县再不济也有上万兵马戍守,这次行动李凯只带着梁刚还有一千黑巾军前来,一来梁刚本身就是声名显赫的巨匪,二来这个强盗头子长的其貌不扬,见过他的人不多,干完这一票之后也可以轻易的洗白;
倒是李凯,现身之后容易惹出祸乱,毕竟他是袁术身边的红人,将来免不了与各地的大佬进行交集,到时候不仅他自己声名受损,便是袁术也要跟着一起受这些嘴皮子贼利索的卫道士的群起而攻之;
李凯笑眯眯的摇了摇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梁将军!这可能是一个非常耗时间的任务,在我不在的时间中约束好你的弟兄们!这次的事情关系到数十万人的生死存亡,不要出任何纰漏!
若是事情顺利,你就立下大功了!将来一个正牌的将军位置我能保你!若是,搞砸了,对不起···别说是将军之位,你就等着迎接袁公的怒火吧!明白吗?”
梁刚心中一突,拍着胸脯保证:“谨记先生之言!若是因为我将这件事情搞砸了,我也不会有脸回去见袁公的!”
“很好!找个机灵点的跟着我,你可以先在豫州劫掠一些为富不仁的···你懂的!呵呵!至多五天,最少三天之内,你一定要在宋县外边等待我跟你联络!”,李某人一笑,整理自己的衣服,换上了一副冷峻的样子,让人觉得气度不凡···更加符合名士的样子;
所谓的名士,其实就是当了婊子还能立上牌坊的人,要有艹蛋的姓格,二逼的作风,还要有文艺范儿,一副好皮囊也是能加不少印象分的!李某人努力的塑造着自己;
一旁的梁刚有些呆愣愣的,印象中李某人就是一个阴测测的笑面虎,啥时候摇身一变···变得这么诡异呢?土匪头子读过书但是对于所谓的名士还真的不了解,不能理解;
“喂喂!想什么呢?别发楞!找个人过来啊!”,挥挥手召回神游天外的梁刚,李某人不满的说道,神情倨傲,极为欠扁,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梁刚摸着鼻子,心中不免的嘀咕这也变得太快了吧?想归想,嘴上喊道:“五子!过来!”,五子是梁刚的侄子,也是他视若亲生儿子的后辈儿,主要是因为这个少年很伶俐,比他亲生儿子强多了;
“这是小先生!你今后就跟着小先生吧!小先生既有学问人品又好···”,梁刚简直是把李某人捧上天了,其中的意思无非就是让他这个侄子多受些照顾;
从目前袁术麾下这些人来看,李某人无疑是占据最高位的人,无论是跟随他更早的纪灵,还是新近投过来的毛玠,亦或是服软拜倒门前的刘勋、乔蕤都无法跟面前这位相比;
梁刚希望他这个侄子能够更有出息,所以也是等待良久找到了这个机会···梁武就是梁刚的侄子,这个年月十五六岁的少年生的唇红齿白,很是帅气,就是···
“呃···你能不能找一件平常的长袍穿上?怎么穿着···工作服呢?”,黑巾军装备本身就很不错,多年劫掠的积攒很强大,于是乎加入袁术阵营后也没给他们换装,他们穿着的是专业的劫掠服装,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黑巾,时刻准备蒙面···
梁刚一拍脑袋:“这个···还真是忘了!这身军甲确实不适合出现在人前!可是,小先生你也知道,我们真的没带···”
“算了吧!真是的!梁武,五子!跟我走吧!带你先买一套新衣服!”,李某人挥了挥手向远处走去,梁刚拉住梁武小声的嘱托些什么,这个英武的少年追了上去;
宋县是豫州的治所所在,守卫很强,李某人这些天也是进进出出的看了个遍,至少有万余军队,人数很多,唯一的缺陷就是这些军队中骑兵仅仅几百人,还不足一千;
这边是个漏洞,黑巾军上下全都是骑兵,此来一千人马也是如此,可以说只要得手之后,依靠黑巾军的机动能力,这里的驻军只能在屁股后边吃灰!
因为黑巾军的工作服、强盗装太过扎眼梁武也只能脱下兵甲,扔掉头盔,一身难看的棉衣跟着李某人,名士自然要有名士的派头,尤其是脸面问题,梁武即将扮演的角色是他的书童、随从,至少在衣着上要过关,所以需要一身漂亮的儒衫还装扮一下;
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有钱,李某人身上也有,买了一身不错的儒衫,上下打量一下梁武,李凯笑了笑:“很不错!小伙子,机灵点,该说的时候要说,不该说的时候千万不要坏了事情!”
梁武拱拱手:“小的明白!”
“不对!不对!”,李凯摇了摇头:“匪气太重,不要拱手,要执手躬身这才是儒家礼节,对!就是这样!不要东张西望要低眉顺目···”
一边教着,李凯一边带着梁武向孔府走去,此时正是曰过正午,他打听到,孔伷每天这个时候都要出门拜访当地的大儒,一起饮宴,或者是邀请别人来高谈阔论,无论哪种,他都会在府外遛上几圈;
这就是李某人的打算,吸引他的注意力,然后逐步走近他,接近他···
正巧,这一天,孔伷是邀请当地的名学儒士前来高谈阔论,饮酒赋诗,他正在门外来回走动,准备迎接他的那些朋友···
······
·······
PS:哎——!昨天被人骗了,骗了两千多····生活费没了,小轲只能找工作去了,三更可能困难,两更没问题,若有爆发会通知···
第七十八章 忽悠
身长七尺五六,仙风道骨,须发半白平添一份魅力···已经年近五十的孔伷看起来很有派头,至少在相貌上如此,李某人找的就是他,机会来了!
要想让一个人注意的办法有很多,最直接的无疑是——揍他!好吧,这个主意是行不通的,揍完孔伷,估计李某人能不能活着走出宋县都是两说;
对于这种自诩风流的饱学名士,最能引起他们注意的无非是诗词歌赋,而且是经典的,耐人寻味的,实际上李某人对于剽窃诗词歌赋很反感,在他看来诗词歌赋算什么?
乱世之中惟有两种东西最为重要,一是武力二是粮草,这是对于一个势力而言的,而对于个人而言,审时度势、相机行事,趋利避害这才生存之道!诗词歌赋?能当饭吃吗?
不管愿不愿意,李某人都要以此为近身之资,接近孔伷,于是乎孔府前方不远处的小酒馆中,某人放声吼道:“置酒高殿上,亲友从我游。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生存华屋处,零落归山丘。先民谁不死?知命复何忧。”
孔府门外的孔伷细细的听着,一词过后,抚掌大笑:“好诗!好诗!好诗啊!来人给我去看看是谁?不!还是我亲自去吧!此等高才,必定是名学大家,不可轻怠···”
“先生!那老家伙来了!”,在门外放哨的梁武在第一时间跑进来报信,孔伷毕竟是豫州刺史,一出行就是前呼后拥的,声势浩大,身旁护卫数十人;
李某人点了点头,将酒樽中的酒水淋在身上一些,将脸揉得通红,眼睛一翻就变成一脸醉眼惺忪的醉鬼模样,此等变身术,着实晃瞎了梁武的狗眼,这就是传说中的变身术吗?
“噔噔噔···”,雅致的楼阁响起了步履敲击之声,外边响起声音:“敢问门内的可是刚才赋诗的先生?闻先生之高才,观其中之雅致,可见先生并非凡人,不置可否现身一见?”
这座开在孔府不远处的酒楼是经过孔伷同意的,也是他的一个亲戚开的,不然堂堂的豫州刺史门前怎能有这么一个地方?孔伷时常也会在这里饮酒,也有不少游学士子经过这里,留下不少文章;
梁武开了门执手躬身:“这位先生!很抱歉,我家先生吃酒吃的有些多了,正是宿醉,怕扰了先生的兴致,未敢见也!”
“呵呵!无妨!无妨!老朽进去见上一见总该可以吧?”,孔伷看着这个彬彬有礼的侍从,眼前一亮,这说明对方顶是个不凡的人物,因为侍从便是面子···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来者是客!梁武!摆酒!”,李某人半醉半醒似的吼着,酿跄脚步···扶墙而来:“这位老兄,高姓大名啊?是否听闻我的诗赋前来的?有品位!嘿嘿!想来也是文学泰斗,我有一诗···呃···你给我评价一下!”
孔伷眼睛一亮,摆了摆手让护卫在门前守候,进门扶着李某人,将他扶到小榻上,然后自己跪坐,挺直上半身:“在下岂敢称文学泰斗?听闻先生刚才的诗赋,真是精彩绝伦,余音绕梁经久不息···敢问尊姓大名?如此惊才艳艳为何不曾听闻?”
“相逢何必曾相识?我啊···呵呵···洛阳人,名叫李凯、李孝先,因为阉人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