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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4章

黄金瞳-第654章

小说: 黄金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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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睿重重的在沙滩上踢了一脚,扬起了漫天的沙尘,搞的自个儿满脸都是。

庄睿此刻也不在乎什么形象不形象了,在这种鸟地方,真的是装逼给鸟看了

漫无边际的在沙滩上晃悠了整整三四个小时,庄睿才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回到了礁石区,找了一处向内凹进去一米多,两边都有礁石的地方,躺了下来。

看着头上漫天的繁星,庄睿慢慢的睡了过去。

“嗷……呜……”

半夜的时候,从海岛的方向,传来了数声野兽的嘶吼,让沉睡中的庄睿惊醒了过来,拿着小刀对着那黑漆漆如同怪兽大嘴一般的树林。

“妈的,是什么野兽啊……”

那种叫声是庄睿从来没有听到过的,越是未知,越是让人恐惧,难不成这里还真是存在着史前的动物不成?

随着后面几声嘶吼,庄睿的心慢慢的放了下来,野兽叫声在海岛深处,自己在大海边缘,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不过庄睿这一夜还是没敢再睡,一直提心吊胆的等到天色大亮了,才迷迷糊糊的睡着,到中午的时候,被炙热的阳光烤醒了过来。

“不行,这样下去的话,没等救援队找到,自己就要撑不下去了……”

庄睿看着自己的小臂上,居然被晒的脱了皮,浑身上下都是通红一片,连忙使用灵气梳理了一番之后,那种骇人的红色,才慢慢消退了下去。

处理好身体之后,庄睿马上爬到一个最高的礁石上,向海面眺望,不过除了海中的波浪,什么都看不到,回头看向沙滩时,那SOS三个巨大的字母,依然摆在那儿。

呆呆的站立了一会之后,庄睿满脸失望的走回到沙滩上,开始准备起今天的食物来,不过心中的不安越来越强烈。

庄睿想不明白,为什么已经过去了两天,整整30多个小时,救援队都没能找到自己?

只是庄睿不知道,他被那阵暴风雨吹落到海面上之后,又被海浪推行了数百公里,现在所处的这个海域,是整个印度洋最为危险,也最神秘奇特的一个地方。

……

这个海域位于西印度洋的“小安的列斯群岛”西侧,说起这个名字,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它还有一个名头极其响亮的称呼,那就是加勒比群岛

相信即使没有看过那个电影的人,也会对这个名字耳熟能详,加勒比海盗在数个世纪前,纵横海上,而他们的老巢,就是在“小安的列斯群岛”上的。

不过庄睿所在的这个海岛和海域,距离加勒比群岛,还有着上百海里的距离,而且这个海域和加勒比群岛相比,还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称,当然,这个名称只有在印度洋上生活的人,才知道的。

这个海域有着莫名的磁场,会屏蔽所有的通信讯号,经常会发生飞机失事和船舶沉没的事故,和百慕大魔鬼三角区,似乎有着莫名的联系。

百慕大曾经发生过一件极为怪异的事情,一艘前苏联潜水艇一分钟前在百慕大海域水下航行,可一分钟后浮上水面时竟在印度洋上。

在几乎跨越半个地球的航行中,潜艇中九十三名船员全部都骤然衰老了五至二十年。

此事发生后,前苏联军方和科学界,立即开始对潜艇和所有人员进行调查,最后的结论是,在地球上,极有可能存在着一个比地球时间更快的时间隧道。

当时潜艇出现的地点,就是在这片海域,由此也为这片海域增添了不少神秘的色彩,在海域附近的一些岛屿上生活的人,对这里是忌讳莫深。

而且在海域周围百多海里范围内,到处都是礁石林立,不适合船舶航行,别说大一点的轮船了,就是小帆船到了这里,吃水稍微深一点的话,都会触碰到海面下的礁石的。

从古至今,不知道有多少轮船因为误入这里,而触礁沉没的。

久而久之,这片占地近百平方公里的海域,被在印度洋生活的人们,称之为死亡海域,而庄睿现在所在的这座孤岛,也有个恐怖的名称:魔鬼岛

这里距离庄睿飞机失事的地点,足足有近千海里,也不知道庄睿是如何出现在这里的,近乎横跨了东西印度洋,所以即使海上救援的船队,一再扩大搜寻范围,仍然无法找到这里,

当然,倒霉的庄睿同学是不知道这一切的,他依然是迎着朝阳,送着晚霞,在海边期待着救援队的到来,不过每天迎来的,都是失望。

很快,第三天也过去,海岛依旧,海浪依然拍打着沙滩,庄睿期待的飞机轮船,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四天过去了,庄睿吃在嘴里的牡蛎,已经是味同嚼蜡,期间倒是练出了分离海胆的功夫,为自己增加了一道食物。

五天过去了,即使在灵气的滋润下,庄睿仍然晒的像个印度洋的原住民,浑身上下黝黑一片。

到了第六天的时候,庄睿已经沿着海岛走了一圈,根据他的估计,这个海岛的面积,至少在几十平方公里以上。

第828章 孤岛求生(3)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最初的几天,庄睿还会站在礁石上四处眺望,等待着救援队的到来,不过每一天等来的,都是无尽的失望。

而且在海边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艰难了,因为每隔上那么几天,就会有一次强烈的暴风雨。

在前天夜里的时候,海水突然暴涨,窝在那礁石里的庄睿被冰冷的海水冲醒了,如果不是庄睿当时反应快,死死抱住了礁石,恐怕这会已经进入到大西洋深处喂鲨鱼了。

暴虐狂放的大海,在庄睿的眼里,就如同一个怪兽,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将自个儿连皮带骨头的吞下去,对于海洋的恐惧,此刻已经超过了这座神秘的海岛。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食物的问题,虽然每天都是吃着新鲜的牡蛎,喝着纯天然的椰汁,这是现代人很追求的生活方式,但是庄睿在连吃三天之后,肠胃终于开始造反了,拉的他是欲仙欲死欲罢不能。

后面连着好几天,庄睿都没敢再吃海鲜,只能以椰汁椰肉充饥,嘴里快要淡出鸟来了,看着那海边每天飞翔着的海鸟,让庄睿恨不得自己身生双翅,一个个逮回来烤着吃。

在海边呆了一个星期,都没能碰到救援队,守在沙滩上也不是个办法,庄睿已经下定了决心,要探索一下这个孤岛了。

按照庄睿以前从电影里了解到的知识,海中孤岛里,一般没有大型猛兽的存在,或许是前儿晚上自己听错了也说不准。

不过在入岛之前,庄睿还是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的,第一自然是武器,没有个防身的东西,庄睿不敢深入岛屿。

站在椰子林边上,庄睿手里拿了一把一米五左右长短的木杆,这是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从一颗长满了倒刺的树上,用带有边锋的石头砸下来的。

为此庄睿手上像是长了毛一般扎满了刺,整整挑了一天才算是情理干净,然后又用了半天的时间,把树枝上面的倒刺全部用小刀刮去。

现在的这个木杆,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标枪,因为在木杆的一端,用庄睿的鞋带,紧紧的绑着那把来自彭飞的小刀,这也是庄睿唯一的武器了。

庄睿右手拿在标枪的中段,对着一棵椰子树,用力投掷了过去。

只听得“嚓”的一声闷响,标枪前段的小刀,整个的插在了坚硬的椰子树上,一米多长的标枪稳稳的插在树上,像弹簧一般来回摆荡,发出了“嗡嗡”的声音。

“不错,回头试试能不能扎到鱼……”

庄睿从树上拔下了标枪,在手里耍了个枪花,他对自己制造的武器十分的满意。

在前几天的时候,庄睿已经成功的用小刀和石头撞击点燃了晒干的枯叶,在海滩上升起了火。

虽然第二天的时候,由于庄睿不会留火种,火又灭了,但是一回生二回熟,经过一段时间摸索后,只要有枯叶干柴,庄睿几乎在十几分钟内,就能熟练的引出火来。

只是没有趁手的工具,那些牡蛎很难烧烤的吃,这让庄睿看着海里的游鱼心痒不已。

但是几次下海捕鱼,庄睿都被那些鱼儿们戏弄的体无完肤,也充分的理解了“如鱼得水”这句成语真正的含义。

不过庄睿倒是找到了一个捕鱼的好地方,那是距离他上岸处七八里外的一个峡谷,说是峡谷有点不太合适,因为在谷中只有一个五六十平方大小的水潭。

水潭的水并不深,最深的地方不过五六米而已,爬到两侧被海水冲刷的很平滑的礁石上,可以清晰的看到整个水潭,美丽透彻的像一块蓝色的宝石一般。

可能是火山喷发时造成的,水潭两边都是悬崖峭壁,中间凹了进去,经过海水常年的冲刷,水潭和大海之间,有一个宽仅仅两三米,深不过一米多的缝隙。

由于奇特的环境,一些比较凶猛的海中杀手无法进来,而这个水潭自然就成了鱼儿的天堂。

站在水潭边上,就能清楚的看到各种海鱼在里面游弋,大的有一两尺长,小的只有指头般大小。

自从庄睿无意中发现了这里之后,水潭就失去了平静,每天庄睿都要来练练水性,尝试着能否抓条鱼改善下生活,只是这哥们在水里折腾了好几天,悲催的没能抓到一条鱼。

“哥来啦”

每天抓鱼的时候,是庄睿最为开心的时候,所以看到标枪制作成功后,庄睿再也忍不住了,立马将探索岛屿的事情放到一边,兴冲冲的拿着标枪冲那水潭跑去。

要说这有武器了就是不一样,最初几次失手之后,不知道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还是怎么回事,庄睿一标枪扎住了一条一尺多长,浑身长满了银色鳞片的大鱼。

“哈哈,哈哈哈”

庄睿的笑声回荡在水潭上方,这几天都没见到有动物来海边,庄睿胆子也大了不少,不然也不会兴起探索岛屿的念头了。

“噗通”

庄睿跳下了水潭,一把抓住标枪,将那条大鱼挑了起来,手忙脚乱的爬上岸后,就近在水潭旁边找起枯叶木柴来。

“咔……咔咔……”

随着小刀和火山石的撞击,几点火星落在了被太阳烤的焦干的枯树叶上,树叶马上被火星熏黑了一片,庄睿连忙凑过嘴巴,轻轻的吹了一口气。

这吹气也是有技巧的,吹的气大了,火星直接就被吹灭了,但是吹的小了,又不足以让枯叶点燃,庄睿可是摸索了好几天,才掌握了这技巧。

可惜的是,庄睿向来不离身的那个钱币大小的考古放大镜,不知道掉在什么地方了,要不然引火就是一件相当容易的事情了,直接用放大镜聚焦阳光就可以了。

引着火后,庄睿匆匆的将这条足足有七八斤重的鱼开膛破肚,扔掉内脏之后,找了一条坚韧的树枝将其穿了起来,挂在了火堆上面。

“香……真他妈的的香啊……”

闻着烤鱼的香味,庄睿嘴边的哈喇子都出来了,来到海岛上快一个星期的时间了,庄睿就没吃过熟食,此时闻着鱼香味,庄睿的眼泪都差点流出来了,当然,这是激动的泪水。

“嘘……嘘嘘……”

还没等鱼完全烤好,庄睿顾不得烫手,就撕下一条鱼肉塞进了嘴里,烫的庄睿不住的嘘嘘嘴,连鱼肉的味道都没品尝的出来。

深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庄睿,终于静下心来,翻来覆去的将这条鱼烤的通体金黄,又放在一边凉了一会,这才开始品味了起来。

“好吃,真的好吃……”

吃了二十多年鱼的庄睿,第一次感到鱼肉是那么的鲜美,比自个儿以前吃过的所有好东西,都要美味一百倍。

而且这鱼肉质细腻,除了一条大鱼骨之外,再无鱼刺,光是鱼肉就有两三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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