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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知识改变异界-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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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 恶心的场面

香娜说道:“如果我能将各种属性的斗气运用到每一个方面的话,那才算真正的成功。比如,我脚上和手腕手臂等关节处,用风系来加速,剑身用火系来增加攻击,而护体斗气,则用土系的,至于水系嘛,则跟风系的一起运用。”

我听后赶紧将烤肉叼在嘴中,双手猛烈地拍打了起来:“香娜,你不习武,还真是可惜了!”

“可是,香娜的实战经验不足!”香娜在我的夸赞下再次脸红了起来。

我点了点头,道:“在西亚特那边,如果碰到如同周围这些杂碎的话,就交给你解决吧!”

香娜一听,兴奋地叫了起来:“太好了!呵呵!哥哥太棒了!”说完,先是往我脸上亲了一口,再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烤肉。

丽丝也兴奋地来到我身边,道:“哥哥,丽丝也要战斗,丽丝也要提升实力。实战经验丽丝也没多少!”

我也点了点头,道:“那以后有大那么一点的杂碎,就交给你解决啦!”

丽丝也兴奋地跳了起来,将一只鸟腿塞到了我嘴里。

吃完之后,我打开了空间,对她们说道:“血腥的场面你们最好别看到,刚吃完东西,会反胃的。另外,船也快开了,你们就先进来吧。”

两个女孩兴奋地进入了空间,我也随之擦了擦手,关上了二十五度空间。

正准备召唤一群僵尸来折磨一下这些不知好歹的家伙呢,这一堆人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小子,别以为我们现在受伤了你就能怎么样!对付你一个平民,我就算只用手指头便能将你摆平!”

原本我是不想理会的,不过,听到他的话后,我突然很想看到他们后悔绝望的神情。

于是,我问那个家伙道:“你想怎么样?”

那个家伙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道:“嘿嘿,那两个小妞有神通,我们不是对手。不过,你嘛!嘿嘿,我们会洗干净了快活!哈哈……”

不少家伙也支撑着站了起来,道:“对!看他那俊俏的样子,玩起来一定不会差过女人的!”

那个名为约可的老家伙也站了起来:“真晦气!那个娘们实在太厉害了,搞得我趴了那么久!你们都给我听着,这个小白脸,是大爷我的,谁敢挣,我跟谁没完!”

一时间,竟然全部人都站了起来,对我形成了围势。

没想到,这些家伙竟然连男的都喜欢,恐怕真是在这岛上呆疯了。

在他们准备围上来的时候,我说道:“我给你们一个机会,在三秒内,不想死的马上离开!”

听到我的话后,一群人轰了起来,纷纷嘲笑着我。

“嘿嘿……听到没有,他害怕了!”

“兄弟们,为了他那又白又嫩的屁股!”

“为了他那俊俏的模样!”

“上啊!”

……

结果,他们一扑,却扑到了一群僵尸。

我的声音在包围圈外响了起来:“三秒钟的时间已经到了,你们的末日来了!”

在一群人抱到僵尸之后疑惑又恶心的表情中,我召唤出了一大群恐怖巨熊骑士,将他们包围在其中。

三米高,一两米宽的恐怖巨熊骑士,对于这些弱者来,拥有着绝地的震撼力,很快,那群家伙的脸上,挂上了恐惧的表情。

我贪玩心理突盛,对他们说道:“不想死的家伙听着,你们想对我或那两个女孩做什么事情,现在马上跟你们中间的那群僵尸做同样的事情。不想做或者表演得无法让我满意的话,结果就是……”说到这里,我命令所有的巨熊骑士都吼了起来。

结果,他们一个哆嗦,纷纷转眼看向了浑身挂着烂肉,模样吓人而且冒腾着臭气的僵尸们。

“为了僵尸那俊俏的脸蛋,以及他们那白皙的屁股,我只杀十个人,究竟是哪十个,就要看你们的表现了!好了,现在给你们三秒钟的时间开始行动,否则……死!”我在一旁命令着。

结果,我还没开始数数呢,一群家伙便哄抢着上前去把僵尸抱在怀里。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把我这个曾经在化尸池中呆过的人,都差点恶心到吐。

只见他们有的抱着僵尸,用嘴拼命地往僵尸那挂满烂肉的嘴里拱,有的还将舌头拼命地往僵尸嘴里伸,把僵尸那早已腐烂掉的舌头搅得一团糟,看模样好像还恨不得吃上几块腐臭的僵尸肉呢。

还有的更离谱,干脆用舌头帮僵尸洗起澡来,看到他们那舌头不是地舔过一块块发绿的烂肉,我就一阵反胃。

至于那个约可,不用说了,他是场上最彪悍的家伙,只见他脱下裤子,直接就跟僵尸做了起来。

我捂着嘴,恶心得差点忍不住吐了,而他们,则一个担心比一个差,纷纷使出浑身解数,仿佛僵尸就是美女一般,什么动作都有。

淫秽的场面持续了一段时间,我已经转过身去好几次了,结果,我肚子里面的货,终于在那个名为约可的老家伙兴奋的大叫声下,吐了出来。

只听他在一阵痛快的呻吟下吼叫道:“啊!我射了!哈哈……这是只女僵尸!!好痛快啊!”

我是吐得一塌糊涂,稀里哗啦了!

结果,又有一群家伙吼叫了起来,我更是干呕不止。

最后,我吐到脚软了,他们才停止了吼叫。

抬头,见仍然有几个人在擦汗努力着,而又有几个人在舔舐着僵尸的裆部,场面依然恶心无比,让我再次吐出了不少胃液。

原本,我是准备看到他们绝望的表情的,可没想到,他们竟然真的按照我说的做了起来,把我给吐得,这一吐可是好几万铜币啊!

命令他们停止下来后,我将僵尸送会了死灵空间。

我想,这几十只僵尸肯定会很不开心才是,被召唤到人间界竟然还要承受生前的种种人类恶行。所以,我让其它僵尸在死灵空间找了个比较空旷的地方,时而捕杀一些亡灵来给它们进补,眷养天年。

至于这群家伙,我已经没有杀掉他们的意思了,反正惩罚程度已经足够了,还是赶紧离开现场,免得触景再吐。

相信,这些家伙以后再也不会对床第之事产生什么兴趣了,心理阴影一定非常大。

又经过了三四天的海路,我们终于到达了素有西大陆之称的西亚特大陆。

对于两边大陆,分处在东西两边,风景其实都相差无几。而且经常有商队进行两地交流,所以人文特点也相差无几。

唯一区别比较大的,是两边大陆的魔兽种类。

对于魔兽,我并不怎么留意,所以,即使西大陆的魔兽跟东大陆的不同,对于我来说也没什么。

西大陆的地理位置虽然跟东大陆一样不南不北,不过这里的地理环境却跟东大陆有点差别。

比如,东大陆中间是一片广阔的平原,而西大陆中间则是一片广袤的森林,名叫罗萨森林。

罗萨森林虽然没有香帕平原宽广,但也同样是为发掘的人类禁地。在西大陆,罗萨森林跟东大陆的香帕平原一样有一个耸人听闻的外号,叫“黑暗森林”。

传闻,有人曾经在罗萨森林中见到巨龙出没,而且曾经有不少探险队深入之后就失去了踪影,再也没出现过。因此,罗萨森林中的某处山地是龙族在人类大陆的秘密聚集地这一个说法更盛了。

巨龙目前只存在于传说中,相传它们之中等级最低的,都达到了SS级,最高的黄金圣龙甚至是神级的存在,是众魔兽之中的王者。

不过,巨龙数量稀少,而且禀性高傲,很少以示于人前。

人类中出现的龙骑士之类的,他们所乘骑的,仅仅是一种名为“地行龙”的S级上阶魔兽而已,这种魔兽有点像地球的恐龙,个头和身姿,速度都非常像“迅猛龙”,这种骑士我曾经在繁华的闹市中见到过,当时我还以为侏罗纪公园的恐龙来到异世界了呢。

地行龙可以经由实力高强的骑士驯化乘骑,所以,地行龙骑士的等级几乎都在SS级以上,所以,这就成就了龙骑士这个艾泽拉斯最强悍的兵种。

不过,即使是地行龙骑士这种假龙骑士,数量也非常稀少,首先是因为SS级以上的高手稀少,其次是其中的骑士职业更少见,再者,地行龙也算是高强魔兽了,不仅数量不多,而且还难捕获驯化。所以整个艾泽拉斯,找不到多少个地行龙骑士。

第二百四十六章 矮人部落

至于真正的巨龙骑士嘛,那只传说在一些吟游诗人的作品中了。

巨龙如此高傲,又怎么能让卑贱的人类乘骑呢?

再说,巨龙本身实力高强,如果乘骑的人实力不强的话,那还不如让巨龙自己应战的好。如果乘骑的人实力够强的话,自己就可以拥有踏空而上的本领和超级强悍的攻击力了,要巨龙干嘛?

交通工具?

傻的。

摆显?

高手一招就排山倒海了,还不够摆显?

所以,巨龙骑士绝对不是1+1=2那种,肯定是1+1<2的那种。

与其乘骑巨龙,还不如跟巨龙分开作战好。

一个对天一个对地,看敌人往哪里跑?

所以,巨龙骑士,纯粹扯蛋!

不过,巨龙驯兽师倒是听说过,那些超高级的驯兽师,用魔法训练了一头等级相对较低的巨龙还是有可能的。

不过,如果用来乘骑,那就真的成交通工具了,根本发挥不出巨龙应有的实力。如果不乘骑的话,让其战斗,又不能离开自己一定范围,依旧无法发挥巨龙应有的实力。

所以,巨龙载在人类手里,算是委屈了。

好在,巨龙本身也认识到这一点,对人类根本就不屑。

不过,我这一趟不是来找什么巨龙的,虽然以我经过信仰之力增幅之后SS级中阶的驯兽魔法,在运气好的情况下能找到一头重伤的低级巨龙,并与其签订下“驯兽契约”,但这样做抱的侥幸心理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碰不到一头重伤的低级巨龙的话,以我的实力根本不是那些至少SS级巨龙的对手,贸然前往,被它们一口唾沫便把我埋葬了。而且,整个艾泽拉斯多少民众,运气好碰到一头的有几个人?

即使运气好,碰到一头重伤的,那也肯定是我没能力签订的。

或者碰到一头SS级中阶以下的低级巨龙,那也肯定是没受伤的。

而且,我相信罗萨森林既然能叫黑暗森林,那肯定不止一种能置人于死地的东西,为了一丝侥幸而冒险,这不是我的性格。

要去,也至少等我有实力将它们打伤再去。

当然,巨龙这种东西,我是相信它们存在的。

因为死灵空间,就有巨龙死后的亡灵——骨龙。

所以,等到我收服一大群骨龙的时候,再来找找有没有巨龙身影。

来到西亚特大陆之后,我们没有停脚,而是马上起身赶往了矮人部落的所在。

根据磁石卖主提供的信息,矮人部落位于这个大陆的东方,就是我停船落脚的这个所在方向。而幽冥学院也在这个方向,所以,两件事凑一块了,刚好一起解决。

根据卖主提供的地址,我打听到了具体方位之后,便施展起瞬间移动,冲向了最靠近矮人部落的城市——莱特城。

而在到达莱特城之后,我也丝毫没做停留,直接往矮人部落移动了过去。从下船到到达矮人部落,前后仅花去了两个小时的时间。

矮人部落位于莱特城北部的一片山丘地里,地处比较偏僻,根本没有人为开凿或践踏出来的道路,交通很不方便。如果不是我有瞬间移动的话,我都不知道要花去多少岁月才能到达这个地方呢。

部落之所以称为部落,是因为他们不像城市那样,拥有一个绝对的管理者,部落并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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