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棍定江山-第10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里的竹林比这里的还要大。不要用怀疑的眼光看我,我虽然现在不能动,可是我很清楚现在的这片竹林有多大,或许对你来说,这已经很大了,但是我要告诉你,我的故乡,是一片比这要大上数倍的竹林,或许,叫它竹海更合适。 “那里的族人并不只有我们紫竹一种,还有青竹,绿竹,兰竹,许多许多。我们同生活在一起,我们一起交谈,一起听可爱的鸟儿们的歌唱与故事,你不知道,那些鸟儿知道的事情可多了,因为它们可以到处飞,把我们触及不到的领域里的事情带回来将给我们听。
“只是,我们幸福的生活被一只邪恶的熔岩男爵破坏了!
“我们都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但是我们知道,它的到来给我们带来了灾难!竹林大片大片的死亡,然后被地底窜出的火焰化作了灰烬。因为我们天生怕火,而且那只火焰男爵的实力又非常的强悍,我们根本没有对付它的办法,只有一天一天的等下去,希望这只恶魔只是路过我们的家。
“可是,我们都错了。这只恶魔在我的故乡,那片竹海的正中央安顿了下来,而我们的族人,在这次浩劫中也渐渐的消亡,以至于青竹和绿竹它们都全体灭族!而我们紫竹还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我们对干旱燥热的环境的抵抗力稍强一些。但是当时我和我的族人们都知道,如果不想办法,我们早晚都会死的。
“当时我们紫竹的族长,伟大的竹林紫圣,终于在我们即将灭族之前想到了办法。它是我们竹林中唯一一个修炼出行走能力的。它在祭坛之前,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终于求的了神的祝福,让自己的一部分族人获得了行走能力,而这些族人,带着一些竹子的种子离开了我的故乡,寻找新的家。最终,我们走到了这里。
“我们把种子播下去,让我们的种族得以延续,而那些获得了行走能力的也慢慢繁衍开来,我们的种族,终于又强盛了起来!可惜的是,走出故乡的时候,除了紫竹以外的其他族人,都已经死光了,我们是活了下来,但是我们还是孤独的。
“我的这些子孙们或许不会感觉到什么,但是我不一样,我对我的故乡还抱着热切的眷恋,那是我出生长大的地方啊!
“那些与我一同来到这里的族人们,却都已经死了,只留下我一个老家伙孤零零的,或许,我也快死了吧?真想在死之前再看到我的故乡,亲吻那生我养我的土地!”
“您当初不是走过来的吗?怎么不走回去看看?”
“你看我现在的样子还能走吗?”
孙圣看了看,确实不能了,连腿都没有,竹子也不可能像蛇一样在地上游着走。
“您的腿呢?怎么没了?”
“或许是因为我的力量越来越大的缘故吧。以前每当我的族人拥有足够大的力量的时候就会长出双脚,获得在地面行走的能力。可是我正好相反,在没有什么力量的时候就拥有了双腿,等力量增加了,却失去了行走的权利。”
孙圣这才发现,自己还不知道这个老竹子到底什么等级呢,想到这里,一个天眼通就使了出来。
紫竹林长老(八阶中品):等级:???;生命:???;元气:???;耐力:???。
看了属性,孙圣在心里狂叫,“靠,等级竟然看不出来!这棵老竹子的等级竟然高于七十级!”
“年轻人,既然你能带来我故乡的一件物品,那你愿不愿意再帮帮我呢?”
“我很愿意,如果我能帮上忙的话我一定竭尽我所能来帮助您实现你的愿望。”
“我是已经不能再离开这里了,而你身后的这些小家伙们(孙圣回头瞄了一眼几个紫竹林巡查者,这也能算是小家伙?孙圣心里直画叹号)也不能离开竹林太远,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帮我稍一点我故乡的泥土来,哪怕它们都已经没有了我小时的味道,但是我很愿意在死的时候有一培乡土陪着我。”
“这个当然没问题。”孙圣话音一落,系统就提示孙圣接受了寻找乡土的任务,孙圣听了,又开始自恋起自己的聪明才智来。
“那就太谢谢你了,你只要沿着我的前方走,总有一天你可以看到我的故乡的,我想,或许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一片荒芜的戈壁吧。”说着,老竹子又伤感起来,“如果赐予我行走的权利,我现在真想亲自回去,哪怕杀不了那个恶魔,死在自己的故土也是好的啊。”
“您也不必伤感,如果可能的话,我倒可以试着去杀了那只熔岩男爵。”说完,孙圣立刻竖起了耳朵。
“玩家无量天尊,接受隐藏任务‘狙杀熔岩男爵’。”
孙圣又是偷着高兴了一把,自己果然没猜错,这果然是个任务,否则那个带回泥土的任务也太简单了。
“小家伙,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我劝你还是不要轻易冒险。即便以我的实力,也不一定敌的过那只熔岩男爵,以你现在的水准,要想杀它,实在是太难了。”
“您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孙圣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打着小九九。“我自己打不过它,难道就不能叫人帮忙吗?现在打不过它,我还不能等级高了以后再去打吗,我就不信,那个男爵还这能是一个打不死的小强!”
“如果没有事情的话,我想现在就走,早点动身也能早点帮您完成您的愿望。”
“小家伙,这是谢谢你了。你走吧,我让竹林一去送你,希望你能一路平安。”
走出紫竹林时候的待遇和进入紫竹林时候的待遇可是完全的不同啊。进林的时候,孙圣是被提着脚被迫晃了一路脑袋,走出竹林的时候,却是坐在竹林一的肩膀上,自己兴奋的摇头晃脑跟吃了摇头丸似的,还不停的哼着小曲,折磨着竹林一的耳朵。更是给白袍帅哥他们三个发信息,主动告诉了他们自己的遭遇。
无量天尊:“小样,那会儿怎么说来着?这下羡慕了吧?嫉妒了吧?谁让你们都没当成俘虏?!”
典韦在世:“兄弟,我们几个对你遭受了非人的待遇表示沉重的同情,可是也对你没能坚挺到最后关头表示惋惜。多好的一个孩子,现在精神怎么还不怎么好了呢?你获得的两个任务我们却是是羡慕的,可是那也要看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像你那样,以一个男人的身体和尊严换来的任务,我们宁可不要!”
无量天尊:“……你们可以去死了!”
孙圣突然觉得自己很笨,竟然说不过一个名字五大三粗的家伙,真是丢人!
等竹林一把孙圣送出紫竹林后,孙圣先选择了下线。老竹子说自己沿着它的目光走就能达到它的故乡,可是出了林子,谁知到老竹子的目光是冲那个方向的。还是先上网查一下地图,看看能不能有什么线索。
游戏的详细地图官网上其实是没有的,这也是游戏公司为了增加游戏的神秘性以提高玩家对游戏的探知欲望。那些以前出现过的拥有地名的详细地图,其实都是玩家自己整理后发表的,有的时候也并不是很准确。但总胜过什么都没有。
孙圣这次却失望了,网上的所有游戏地图几乎都被他翻遍了,也没发现那个传说中可能出现熔岩男爵的戈壁。事实上,在地图上沿着老竹子说的方向不是很远,就已经没有玩家整理的地图了,看来还没有玩家按着那个方向走太远,或者,有人走过却没有留下地图。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孙圣现在只能靠自己慢慢找了。
“找就找,老子有小玉,在天上飞难道还找不到一片戈壁?”
第一百五十四章 趟地图
以前孙圣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是很纯粹的那种,不像宿舍的那几个人,连睡觉都舍不得游戏。在孙圣看来,如果睡觉这么享受的事情被游戏占了去,就吃亏了。不过这次为了寻找传说中的戈壁,孙圣也决定连夜奋战了,幸好,玩游戏比起睡觉也差不了多少,第二天醒过来后一样会精神奕奕。 买了些吃食,又准备了些水,孙圣填饱了肚子再次进入了游戏。
先回到城市买了个望远镜,这东西一般情况下是没什么用,可是现在孙圣觉得这东西简直可爱极了,也不知道是谁想的,在位置地图上找东西的时候,这东西简直就是个法宝。既然能称得上是法宝,价钱自然也不会便宜。十倍望远镜四十个银币,二十倍的一个金币,四十倍的三个金币!不过相对来说,比现实中的望远镜还是便宜了些。孙圣自己是有空中优势的,所能看到的范围要比地面上宽广一倍不止,自然要买最大倍数的。除了望远镜,孙圣还买了一个指南针,如果再有瑞士军刀的话,一套野外探险的装备就全了。
交了钱拿了货,孙圣先到街上实验了一下。好家伙,真是好货不便宜,透过这个价值三金币的望远镜,月亮上的环形山都看的清清楚楚。那戈壁总不会远到月亮上去,这个绝对够用了!
赶到紫竹林,辨明了方向,孙圣骑上小玉就向东南方向飞了下去。
小玉虽然个头不小,可真飞起来的时候,还是能飞很高的,至少一千多米是没什么问题,在这种高度,加上望远镜的帮助,孙圣已经可以看的非常远了。
天际辽阔,天上的星辰似乎也是触手可得,身下的一切都笼罩在幽幽的月光之中,孙圣突然有了一种高出不胜寒的感觉——这里,还真冷啊!
除了时不时拿出指南针来看,确保自己没有飞错方向,还有拿着望远镜到处寻找之外,孙圣在小玉的背上无事可做,无聊到了极点。而小焰则非常干脆的直接回了宠物空间睡觉去了。
飞了三个多小时,飞过了山体平原,飞过了森林湖泊,孙圣也没看见那片传说中的戈壁。要说小玉飞的速度已经不能算慢了,至少在坐骑里面来说,绝对是法拉利级别的,因为空中优势吗,这三个小说,怎么也能飞了有六百来公里,那就是一千多里地啊!
“老竹子不会是年纪大了记错了吧?就算是长出腿,你们背井离乡的跑一千多里地?至于吗?!再飞我就该飞到东海了。”
孙圣又用望远镜望了一圈儿,决定再飞一个小时,如果一个小时之内还没有戈壁的影子,就打道回府,再去问问那棵老竹子。
黄天不负有心人,又飞了一刻钟左右,孙圣终于发现了些迹象。
倒不是孙圣看见了戈壁,而是在南方大概有二十几里的地方,地面的颜色明显变了不少,那里的地面与周围颇有些树木的绿地不同,显现出一种稍显枯黄的颜色。孙圣赶紧骑着小玉掉头冲那里飞了过去。
飞的越是近,孙圣越是兴奋,大概有十来分钟后,孙圣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戈壁!
“到了到了!”孙圣兴奋的手舞足蹈。
不过孙圣没有立刻降落,而是慢慢探查起这片地域的外貌来。
隔壁的面积不小,而且越是靠近戈壁的中央,土地龟裂的情况就越是严重,在戈壁的正中央,有一个直径大概有两百多米的环状火山口,里面黑红相间,还徐徐冒着青烟,一看就知道是岩浆。
可是除此之外,这里竟然没有一个怪物,这就有点奇怪了,按说在游戏里,不论是什么地方,都该有些怪物才对,就算是怪物很分散,也不至于几十里没有一个吧。孙圣可不认为自己的任务会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