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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藤井树言情小说合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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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定了一些法则以遵守或是惩戒。」说完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妈最拿手的鸡汤。「但这些已经成文的法则,在我们法律系学生来说叫做法条,其实都是人规范的,所以三伯,你问我什么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说,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则它不会有秩序。我不知道学校里或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怎么想,可是我认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说完,我的鸡汤也见底了。我妈拿过我的碗,帮我又盛了满,好像在奖励我刚刚的那一番解说。
    听完我的回答,三伯很开心地笑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不过,团圆饭过后发红包的时间,他给我的红包是最大包的。
    其实,要一个才接触法律一年半的学生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就像是要一个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人参加比赛一样,或许他在场上不会有太糟糕的表现,但我想结果绝对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不过,当初妈妈坚持要我念法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任何的反抗,联考结束之后,看着志愿卡上前十个志愿满满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经脱不了关系。「你为什么要念法律?」这个问题,我也问过阿居跟皓廷,甚至也问过班上其它的同学,其实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家人」而选择了法律,真正因为兴趣而进法律系念书的人少之又少。
    这或许是教育体制错误及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遗毒吧,学生念书只为了考试,根本忘了学习永远是为了自己,家长则把「老师、医生、律师」当作是永远的金饭碗,为了不让孩子将来饿着肚子,他们便规定孩子要念什么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规定车辆要从哪里上去一样,你可以选择叛离的逆向,但会不会收到生命的红单,就必须看运气了。
    阿居因为不知道要填什么系,又不喜欢地理历史那些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则是跟我一样上了交流道,因为没有逆向,所以进了法律系。
    进法律系那一天,我对法律系还没有什么感觉,直到开始背法条那一天,我突然很羡慕阿居当时可以自由选择系所,因为背法条很痛苦。阿居则开始后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实,我应该去念中文的,我多么倾慕中文系女孩的气质啊!」手里拿着刑法分则,阿居朝着窗外喊着:「我宁愿去背左传跟文心雕龙,我宁愿去了解李商隐的忧郁、陶渊明的神经病,我也不要看见刑法,不要看见民法,不要走进满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几乎要崩溃,面对着刑法分则,我想每个人都会崩溃。
    「等等,陶渊明什么时候患了神经病?」我很好奇地问着。
    「桃花源记不是写,「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吗?怎么可能躲秦政躲到问出「今是何世?」这句话,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几百岁吗?还不知有汉耶,太扯了啦!陶渊明太会幻想了,所以我认为他有神经病。」
    阿居很认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释着他对陶渊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则听得有点雾煞煞。
    因为我们三人都了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当时同寝室的亚勋便成了我们拿来消遣、安慰自己的对象。因为我们都觉得,比起法律,哲学系实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亚勋以一个问题扎扎实实地暗示了我们哲学系的痛苦时,我们总算愿意承认,其实每个系都有其痛苦之处。
    「子学,我问你,你是谁?」亚勋转着原子笔,浅笑着问我。
    「我?我是林子学啊。」
    「你真的是林子学吗?林子学就是你吗?」
    「我当然是啊。」
    「为什么你是林子学?」
    「我……」
    「为什么林子学就是你?你如何确定你是林子学?」
    「我……我有身分证啊!」
    「如果没有身分证这种东西,你还是林子学吗?」
    「我……」
    「林子学要用身分证来解释吗?你刚刚不是确定你是林子学?」
    亚勋这么一问之后,我开始知道哲学系不但不好念,而且念久了有发疯之虞。
    红包发完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数着红包里的钞票,再加上我的家教薪水,不知道够不够我买一部手提电脑?
    脑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个岔神,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两千年的圣诞节晚上,有个人给了法律系一个很特别的定义。
    「谢谢你。」满身酒味的她,意识很清楚地对我说着。手里拿着我递给她的信,另一只手在身上每一个口袋寻找着。
    第一部分第1章(11)
    「不谢,只是我发现这不是给我的信,可能是房东放错信箱了,本来要放回妳的信箱里,可是妳的信箱满了,塞不进去,门缝也一样,所以我先放在我那,希望妳别见怪。」
    「不会,我还要谢谢你,而且你没说我还没想到,为什么五G会五F跟五E之间,房东这么排序真的很奇怪。」
    「妳是不是有点醉啊?」
    「醉?没有,我清醒得很。」
    「真的吗?可是妳已经在身上找很久了耶,妳是不是在找钥匙啊?」
    「嗯,奇怪……到底放哪去了?」
    「在门上,妳早就插在上面了。」
    圣诞节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的饮水机那儿泡着咖啡,一阵听来蹬跺不稳的脚步声停在我的房门旁边。
    原来是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
    我突然想起当天在我的五F信箱里收到一封要给「徐艺君」的信,我本来以为那是以前的旧房客的名字,后来瞥见五G的信箱里,塞满了写着徐艺君三个字的信及账单,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我搬来四个月却没见过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来是这样的。
    我企图把摆错的信放到她的信箱里,但很明显的,信已经塞不进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来,想塞在她的门缝底下,却发现她的门缝塞着厚厚的布。
    「啊……原来钥匙在这,难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点醉,还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着说,端着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间。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叫林子学。」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醉意撑开了她的双眼皮,我发觉她的睫毛很长很长。「那个没什么良心的系啊……」
    这是她给法律系的特别定义,我觉得挺好奇。
    正当我想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喔,这是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实我认为,议员、首长与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饭碗。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即使问我十万次也一样,答案并不会因为提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对,我妈说的。」
    「那如果你妈叫你娶我呢?」
    「啊?什么?」
    眼前这个女孩子,我只跟她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堆账单跟信件,提醒了她钥匙正插在她的门上,尽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点怪异的穿著,已经构成了让我转身就走的条件。
    对于这个怪异的问题,我说实话,听来挺反感的,因为她的表情有一种「哇铐!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听妈妈的安排?」的感觉,本来我是打算问个清楚,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几分钟前才刚认识,礼貌还是要顾着。
    「妳喝醉了吗?」
    「没有,我清醒得很。」
    「那就好,晚安。」
    我转头就要离开,她又叫住了我。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林子学,我刚刚已经说过了。」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
    「妳醉了。」
    「不,没有,我清醒得很。」
    「喔,那就好,晚安。」
    我转过头,她一样叫我,我知道她已经醉了,所以我没理她。
    那天晚上,亚勋玩到很晚才回来,他带了消夜来敲我的门,说他跟哲学系学会的人在Friday掇吃完晚饭之后,就跑到PUB去玩,跳了一个晚上的舞,腿软腰酸,四肢无力,因为PUB音乐持续轰炸的关系,耳朵还有轻微的耳鸣。
    当时我躺在床上,他把消夜打开,拿了报纸垫底,一阵阵卤味的香味扑鼻而来。
    「跳舞真的很累,看学会里的学长姐跟学弟妹拚命摇摆身体,再感觉到自己的气喘吁吁,不得不承认,跟你们比起来,我真的老了,四年的差距,从体力上可以看得出来。」
    说完,亚勋打了一个嗝,空气中卤味的味道里,立刻混杂了浓浓的啤酒味。
    「亚勋,你喝酒?」
    「是啊,喝了好多,肚子很胀。」
    他在我的小茶几附近爬着,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你在找啥?」
    「筷子,我在找筷子。」
    「筷子在你手上。」
    他看看自己手上的筷子,啊的一声,然后是一阵傻笑。
    第一部分第1章(12)
    「这让我想起以前当兵的时候,那时我是参三,也就是作战,我每天有打不完的报告,有做不完的演示文稿资料,有被长官挑剔不完的吹毛求疵。」他拉开筷子套,夹了一片高丽菜。「但我只要想到晚上加班的时候,会有收假的弟兄带回卤味给我,我就很高兴,那一整天的辛苦都会因为卤味而忘记。」
    那一片高丽菜在他的嘴里,像是山珍海味一样地可口,他的表情告诉我,有食如此,夫复何求?
    不过,那天晚上的亚勋其实是醉了,因为他吃了第二口卤味之后,就开始唱歌,唱着唱着,还在原地转圈圈,然后就直接冲进厕所,「恶」了一声之后,我的房间里就不只是卤味跟酒嗝味了。亚勋比我想象中还要重,他的酒量也是吓人的多,食量更是惊人,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有麻醉效果的关系,他的视准度明显地降低了,因为他完全没有吐在马桶里,而是吐在地板上,而且从地上那一大滩秽物来看,那晚的Friday掇他有吃几条虾子。
    我试图把他扶回他的房间,但是他不太安份,直说他没有醉,不需要我扶。
    我在他面前比了一个三,他回答四,我摇头,坚持要扶他回去,他说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又比了一个三,他一样回答四,还夸奖我的手指头很长。
    我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因为他醉得挺彻底的,我把他扛回他的房间,然后喘吁吁地走回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这两个喝醉的人把我累惨了,其中一个带来了卤味,我却一口都没吃到,还害我得在半夜洗厕所。
    我把厕所的小窗打开,试图让空气流通,来吹散一点呕吐的气味,但我发现那气味已经蔓延到我的房间里,于是我跑到楼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买了芳香剂,顺便请阿居喝了一瓶可乐。
    「圣诞节他们喝啤酒,我们干可乐,干杯!」
    几口可乐下肚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买的是曲线瓶,它比罐装的可乐要辣得多,顿时间感觉到喉咙一阵强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样。
    「阿居,这真是个美妙的圣诞节,我看了一整天的书,到半夜还要洗厕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儿院,还得上班,我想,应该没多少人的圣诞节过得这么特别的了。」
    「想得那么痛苦干嘛?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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