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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总裁前夫请自重-第89章

小说: 总裁前夫请自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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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现在就只剩下徐姿。

她原本以为,徐姿已经不再是她婚姻的威胁,可是,从瞿郁桀的状态来看,绝非如此。

如果他的心里还有什么放不下,那么即便他们再怎么相爱,即便又有了孩子,那也随时有可能爆发新的危机。

瞿郁桀挑起眉,很是不悦,“你真是个破坏气氛的高手。”

“有你这个酝酿气氛的高手,不怕。”覃霓说,拉着他的手,“回房再说。”

一边,弯身去拿瞿世桀的文件夹。

谈谈,或许是该谈谈。

瞿郁桀面色有些僵冷的甩开她的手,径直上楼,进了电梯,也不等她。

覃霓望着那已经关合的电梯门,笑容还来不及褪去,面色既已僵凝,她看到那双冰冷的眼睛,心中隐隐的一阵刺痛。

这次回来,他真的变得太多了。

虽然以前也阴晴不定,喜怒无常,可绝对不是这么个不定无常法。

难道,他需要的,爱的,只已经是她的身体?

覃霓因自己这个突来的感觉而寒栗。

她一个人在沙发里坐了会,抱着文件夹子发呆。

也不知道坐了多久,覃霓面色暗沉的走上楼梯。

是不是她的奢望,是错误的?

她到底有对不起过他,却又希望,能和他重新开始。她是不是太天真了?

可是,他一对她好,她又毫无理智的会沉溺……

覃霓踟蹰着是去他的卧室,还是去她的卧室。

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她一咬牙,推开了他的门。

覃霓拢了拢头发,才走了进去。还在门口就听见哗哗的水声,便舒了口气,坐在沙发里看文件,等他出来。

瞿郁桀进去的时间比较长,开始覃霓还不时的往浴室的方向张望,可久等不出来,便将心思全部转移到了手里的文件上面。以至于瞿郁桀站在她的身边,也毫无觉察。

“我们明天就搬出去。”

瞿郁桀阴沉的眯起眼睛,寒气冽冽的说,将覃霓手里的文件一把夺过来,摔在沙发里,“既然你要谈,那我们就认真的谈谈。”

他的气势太凶猛,将覃霓唬了一跳。

“搬出去?”覃霓震惊着,“为什么?”

“因为我不希望你和大哥有任何接触。”瞿郁桀凝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俊脸绷紧,脸色发青。

“为什么?”他的表情太过于严肃,还有愤怒,简直咬牙切齿。

“你真不知道?”瞿郁桀却冷冷一笑,很是讽刺,仿佛,他眼里,她就是在装无辜一样。

覃霓潋滟的眸子愕然的一闪,晚上她的异样感觉涌上心头。

难道说,大公子真的喜欢她?

不是错觉?

可是,就算喜欢又怎么样?最多,也就是好感。他应该一直就对她是有好感的,从他的眼睛里,她看得出来。如果讨厌她,那也不会处处帮助她,有求必应。

不过,她相信,他是能把握好那个度的。除了今天晚上,那种特殊的情况之下,他的目光有些不对劲,其他时候,都很正常。

而她,那就更不用担心,她对大公子,至始至终都没有过一丝一缕的非分想法。

“郁,那我们搬出去。”

尽管她内心坦荡荡,可她要顾及瞿郁桀的感受。

她恍然了,这些天他的不对劲是因为在吃醋。怪不得对瞿世桀,他的话里总是带着刺。她原以为是因为shammas和掌门人的位置。怎么也料想不到竟然是因为她。

怪不得瞿世桀说不让她替他挽留他,他也是知道他们俩兄弟的问题出在哪里。

说心里话,她是高兴的。

这说明,他依然爱她。

她唯恐,出现徐默的事后,他会不再爱她,会嫌弃她,憎恨她,最终,抛弃她。

瞿郁桀微征,没想到她会答应的这么痛快,心里却还是不舒坦,“这下不装了?你舍得离开这么一个护花使者?”

覃霓抿唇,温柔而委屈的一笑,“老公,我们有话好好说,你不要用那么尖锐的话来刺我。只要你说出来的,被我疏忽的,我会注意。是我错的,我愿意改。是你不喜欢的,我尽量不做。好吗?”

瞿郁桀的气势汹汹,有如掉进了棉花糖里。

他的嘴角抽了抽,僵硬的一张脸依旧僵硬,不过却是窘的。

她的楚楚可怜,温言细语,更突显了他的霸道和不可理喻。

的确,大哥喜欢她,爱她,为她做多少事,那也不是她的错。

瞿郁桀竟然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

覃霓泪光熠熠的凝视着他,将头倒在他的肩上。

他这么紧张她。

她能大概的猜的出原因。

当初和徐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担心历史会重演。总之,小心无大错。

她理解。

男女之间的暧昧最是说不清。如果已经成了伴侣心中的疙瘩,那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行动来证明自己。

有什么比自己的爱人更重要?

以前或许她不会这么想,还会因为对方的不信任而生气,会以为自己可以掌控好一切的度。可是现在,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之后,她觉得坚持,在某些时候就是错误的。

血淋淋的现实摆在这里……

“老婆——”瞿郁桀轻轻的喊了一声。

覃霓便将他抱紧,“我不想你不高兴,憋着一肚子的闷气和自己撒,你知道吗?那晚回来,看到你的样子,我的心好痛,我好后悔。如果当初我能冷静一些,如果我能包容你一些,如果我一开始就听你的话,我们现在,该是多么的幸福啊……”

所有的事情不是都只有一种解决方式,她为什么每次都要那么冲动……她的孩子,就是因为她的冲动而失去的。可她依旧没有吸取教训,一遇到事情了,依旧冲动……

瞿郁桀的眼睛也湿润了起来,有她的关心,有她的疼爱,真好……

“我们依旧可以幸福的,老婆,有你在我身边,我就是幸福的。”

251,化解

“你明白了,就好。”瞿世桀白润修长的手掌重重的落在瞿郁桀宽阔的肩头,他逸致俊美的下颌微扬起,以至于不让蓄满了泪光的黑眸再溢出泪来,他牵扯出一抹微笑,“我总算,高尚了一回。不枉你从小到大什么都让着我。”

这么简单的一句,包含了多少兄弟之间深厚的情义,两人相视着破涕为笑,覃霓已经重新盛上了热气腾腾的陈皮粥一一摆在各人的面前。

“我估计,你们兄弟俩起码有二十年没有经历过这么煽情的场面了,其实你们该相拥而泣的,我给你们拍照留恋。”覃霓笑着打趣说。其实,她的眼睛也是红的,水眸中同样盈满了泪。未施粉黛天生丽质的俏脸,如同清晨里第一朵绽放的花,带着温凝的露珠,静谧,恬美而又娇媚。

她只是这么说,并没有真的去拿手机,笑道,“快喝粥吧,一会又凉了,味道刚刚好,不用再加料了。”

她虽有感伤,其中却更多有欢快和欣然。

不管怎么样,大公子已经做了选择了。不管等待他的将是什么样的未来,不管他会不会后悔。他的选择,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那么如此,便衷心的祝福他。

如此,才不会辜负了他的付出。

据瞿郁桀说,那日他从徐默的房子里跑出去之后,便去了酒吧喝酒。Shammas去酒吧找他的时候他给她甩了脸色,还大吼大叫的。

结果,shammas伤心离开,瞿世桀却趁人之危,当晚就和shammas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shammas因为心虚,心慌,担心事情败露。然后就逼着瞿郁桀回巴黎或者中东去,将两人的婚事完了。

瞿郁桀自然不会去。不说他已经和覃霓结婚登记了,就算没有,shammas逼他,他肯定也不会就范。

结果瞿郁桀一连几天都不回家,而shammas每天就在家里大吵大闹,惊动了两方的家长。

然后瞿世桀就向两方的家长表态,说他喜欢shammas,一直就喜欢,他想娶她为妻。

这无疑是一个炸弹,不过炸弹可以是毁灭,也可以是重生。

对瞿郁桀伤心失望的Shammas是感动的,她原以为瞿世桀和她不过是受了荷尔蒙的支配而犯下的一夜不能见光的情事。绝对的和爱情无关。

可瞿世桀却说的很认真,很感人。虽然没有致死非她,可也深情款款。

如此,shammas的父亲权衡之下,觉得瞿世桀的人品更适合做女婿,只是,面子上有些过不去。

毕竟shammas的婚事还是有一部分人知道。

而瞿泰来,对瞿郁桀是无计可施。家里出现这种事,弟弟的未婚妻却和哥哥好上了,实在是不光彩。气的五脏六腑都伤了。可也无奈,只得向瞿郁桀下了最后通牒。要么立即和覃霓离婚,和shammas结婚。要么净身出户,放弃瞿氏的一切财产。

结果,瞿郁桀很果断的选择了后者。

不过传言就阴暗复杂多了,更是把瞿氏掌门的易主说成了是女方压迫的结果。

传言里,瞿世桀完全成了一个居心叵测的男人。美人财富权势三丰收,潜心蛰伏,一招夺得天下,实在是高。

甚至是覃霓,也不补排除这种推断的可能性。

瞿郁桀最初也是怀疑过的,谁都有可能因为冲动而和shammas这样的美女XXOO,可他知道,大哥不会。因此,他怀疑那一夜,就是瞿世桀预谋不轨。

因此,他开始彻查他,查身边这诸多不如意的事情。可结果,却是带出了一系列让他崩溃的事。

瞿郁桀给瞿世桀递了一张面巾纸,“哥,擦擦脸。”

瞿世桀笑着接过来,印掉眼角的湿润,吐出一口气,揶揄道,“如果不是你,从两岁起就懂得将妈咪的爱分给我,我想,小霓,早就被我追到手了。”

瞿郁桀和覃霓相识一眼,都笑了起来。

这些,瞿郁桀昨天也都告诉覃霓了。

三岁那年,瞿世桀亲眼目睹了他的亲生妈咪叶莉是的死去。他成了一个可怜的呆儿。他的世界里,从此失去了颜色,失去了旋律。

瞿世桀得了很严重的自闭症。不管如何的医治,都没有任何起色。不说话,和人也没有眼神交流。

直到瞿郁桀出生,他的啼哭,让瞿世桀一年多来好奇的转了第一次头。

人和人,投不投缘是天生的。

这和血缘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瞿郁桀似乎很喜欢这个傻瓜白痴的哥哥,一看到他就不哭,会笑。而瞿世桀,似乎也很喜欢那个长着一双蓝眼珠的弟弟,也许是他太漂亮,哭声太雄壮,而最先吸引的他。

总之,兄弟俩一见如故。

瞿郁桀还在婴儿的时候就很霸道,比如,他喜爱的玩具,别人是连看都不能看的,多看一眼就哭着抗议。

可是,除了瞿世桀。还在八个月的时候,他就会将他的奶瓶送到瞿世桀的嘴里去,不到一岁的时候,就会拉着瞿世桀一起坐到叶曼的腿上,和他共享妈咪身上的软软。

而瞿世桀生病后的第一次开口,便是因为瞿郁桀在一岁的时候,睡醒了从床上滚到了地上去,因为当时佣人走开了。他一个人抱不动弟弟,便跑去喊叶曼,“弟弟摔跤了!”

可以说,是瞿郁桀带领着他走出了自闭的空间,重新成了一个健康的孩子。

所以,兄弟俩从小的感情就特别的好。

瞿世桀有一颗细腻敏感的心,艺术家对情感的观察力和判断力,总是要超乎常人。

他认识覃霓,和瞿郁桀开始重视覃霓的时机相同。

那一年的冬天,和她抢那批出窖的苦艾酒的,便有他瞿世桀。

他是一个业余的调酒师,苦艾酒几乎可以成为鸡尾酒的灵魂,他又恰巧在事发地的附近写生。怎么会错过那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可他赶到的时候,却是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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