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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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亭子走过去,实在累极了,很想好好的坐一坐,吹吹风,可是,才上了台阶,我就看到亭子里的木椅上躺著个人,仔细一看,又是那个园丁!他对我狠狠的看了一眼,说:“你走错了!从喷水池往北走才是正房!”
我的腿发酸,口发渴,头发昏,只得又在烈日下走回喷水池。最后,我总算来到寻梦园的正房了,这是一栋中西合壁似的二层楼房,门前有台阶,上了台阶,大门大开著,是个四方的大客厅,地上是讲究的花砖,窗子上都是一式的垂地的红绒窗帘,天花板上吊著欧洲宫廷里那种玻璃灯。有一个宽的大理石楼梯直通楼上。客厅里却没放沙发,全是中国老式的紫檀木的椅子,上面放著极讲究的靠垫。我走进去,四面望了一下,没看到一个人,只好扬著声音喊:
“思美!”
我的声音在这静静的屋子里显得特别大,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立即,我听到楼上有一扇门砰的响了一声,接著,是一阵脚步声跑到了楼梯口,我抬起头,思美已经像阵旋风似的卷下了楼梯,一把拉住我的手乱摇,叫著说:
“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昨天收到你的信,不是说明天来吗?我还准备明天去公共汽车站接你呢!你怎么找到这儿的?谁给你开的门?我们门铃坏了!你一定走了不少冤枉路吧?”
“还说呢!”我的委屈全涌了上来:“心血来潮前一天来,叫了半天门,你们那个男工没礼貌透了,也不带进来,害我在花园里直打……”“是老张给你开的门?别理他,他的耳朵有毛病……快,先洗个手脸,到楼上去休息休息,你还没有吃午饭吧,我叫他们下碗面来。李妈!李妈!”思美一叠连声的嚷著,我抛下了手里的东西,就在椅子里一躺,闭上眼睛说:
“累死了!可是,我宁愿先洗个澡!”
“好,我叫他们给你准备热水。”
李妈来了,是个三十几岁的女仆,一小时后,我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又吃了碗冬菇面,精神重新振作了起来。思美把我带到楼上的一间房子里,里面有张极漂亮的单人床,一个梳妆台,一个衣橱,和一张小巧精致的书桌。
“这是我给你准备的房间,怎么样?”思美笑吟吟的问。
“好极了!舒服极了。”我由衷的说,走到书桌前面的安乐椅上坐下,把椅子转了一圈,不禁感慨的说:
“有钱真好!”“怎么,你不是常说钱是身外之物吗?”思美打趣的说。“现在发现钱的用处了,这么大的花园,这么讲究的房子和家具,这才是享受呢!坐在这儿,听著蝉鸣,闻著花香,不用和弟弟挤一个书桌,不会被妈妈叫过来叫过去做事,可以安心的看自己爱看的书,写自己要写的东西。唉!这真是太好了,如果我有这样的环境,我一定写他几部长篇小说!”
“现在你就有这样的环境!”思美说,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一个暑假,够你写了!”
站起身来,我走到窗边,窗上垂著白纱的窗帘,我拉开了它,风很大,很凉爽,从窗子里望出去,是花园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爬满了茑萝的花架,花架里有椅子和桌子,花架的四围都种著竹子,一片绿荫荫,另有一种风味,我叹口气:“这花园真漂亮,不知是谁设计的?”
“今天晚上,我会告诉你寻梦园的故事。”思美说。
“哦,我还没有拜见伯母。”我突然想起来说,思美的父亲已在五年前去世,她和哥哥母亲住在一起。
“没关系,吃晚饭时再见好了,现在她在睡午觉。”思美说:“你也睡一下吧,我猜你一定疲倦了,黄昏的时候我来带你参观一下整个的寻梦园。”
我确实很累了,因此,当思美走出房间,我立即就和衣倒在床上,只一会儿,就已进入了梦乡。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四点钟才醒。太阳已经偏西了,风吹在身上竟有点儿凉意,我爬起身,在梳妆台前梳了梳头发,思美已在门外敲门了,我开了门,思美笑著说:
“睡得真好,我来敲过三次门了!”
下了楼,喝一杯冰果子汁,就跟著思美浏览了整个寻梦园。说老实话,这还是我一生参观的最讲究的花园,园中共有四个亭子,三个水池,和两个花架,每个地方的景致都各各不同,我尤其喜欢一处,是个小小的池子,池中心有个小岛,岛上竟盛开著玫瑰花。沿著池,有著曲曲折折的栏杆,构造颇像西湖的三潭映月,栏杆外面,种著一排柳树,柳枝垂地,摇曳生姿。“如果月夜到这儿来赏月,一定美极了!”我说。
“你的眼光不错,这儿本来是供人赏月用的!今晚我们可以再来看看。”思美说。参观完了寻梦园,我不禁感慨万千,直到今天,我才发现金钱可以做到一切的事情。思美的父亲竟有力量造这样的一个花园,而花园又如此的雅致脱俗,我不能不对这人感到几分诧异和好奇。对寻梦园的故事也更发生兴趣了。和思美一起踱进客厅,我发现有一个瘦瘦的,约五十岁的女人坐在一张靠窗的椅子里,她有一对锐利的眼睛,和一个高鼻子,年轻的时候,可能长得很不错,现在她的面部却显得很阴沉,除了那对眼睛外,脸上死板板的毫无表情,她的手放在膝上,手指细而长,骨节很大,是一个多骨而无肉的手。她穿一件黑旗袍,衬托得她的脸非常苍白,白得没有一点血色。我一走进去,她就盯住我看,从我的头到我的脚,似乎都没有逃过她的眼睛,但身体却寂然不动,像一尊石膏像。女朋友17/22
“哦,妈,这是我的同学唐心雯,我提起过的。”思美对那女人说,又转过头对我说:“这是我母亲。”
“方伯母,”我礼貌的点了个头。“思美约我来住几天,希望不至于打扰您。”“别客气,”方伯母说,声调却冷冷的:“随便玩吧,这里只有一个空园子!”“一个非常可爱的空园子,”我心里想:“不知有多少人梦想有这样一个空园子呢!”
思美给她母亲倒了杯热茶,又给我和她自己调了两杯冰柠檬水,我们在客厅中坐了下来。方伯母从茶壶底下拿出一副骨牌,开始玩起通关来。我莫名其妙的感到不大自在,不知该做些什么好。思美也沉默著,我忽然觉得她和她母亲之间很疏远,不像普通的母女。我走到窗边,太阳渐渐落山了,窗外的天是红的,彩霞带著各种鲜艳的颜色,堆积在天边,树叶的阴影投在窗上阶前。蝉鸣声已经止住了,四周静得没有一点声音。“多美的黄昏!”我想,“但,仿佛有些什么看不见的阴影存在著,我觉得这花园并不像外表那样宁静安详。”
有脚步声走进来,我转过身子,是个年轻的男人,穿著件白衬衫,衬衫的领口袖口都没有扣,袖子松松的挽了两环。我觉得面熟,再一细看,原来就是给我开门的那个园丁。我正在发愣,思美已站起来说:
“哥哥,我给你介绍一下唐小姐,唐心雯。”然后对我说:“这是我哥哥方思尘。”我愕然的望著方思尘,顿时脸发起烧来,想起中午我竟把他当做他们家里的工人,不知是否说了些不礼貌的话?我呆呆的站著,呐呐的说不出话来。方思尘却不经心的看了我一眼,淡淡的说:“唐小姐我已经见过了,中午是我给她开的门。”“真抱歉,”我狼狈的说:“我不知道是方先生。”
思美看著我,骤然明白过来,她笑著转过身子,用背对著方思尘,望著我直笑。然后说:
“哥哥总是这样,太不修边幅,难免叫人误会,他是学艺术的,虽然没有成为大画家,可是艺术家那种吊儿郎当劲儿倒早具备了!”“别太高兴,”方思尘对他妹妹说:“又该拿人取笑了!”他脸上毫无笑意,绷得紧紧的,有乃母之风。
“哼,”思美扭过了头:“不要那么老人家气好不好?成天板著脸!”她这句话说得很低,不知是说给谁听的。
方思尘没有理他妹妹,径自走到酒柜旁边,拿出一瓶酒来,找了个杯子,他斟满了酒,方伯母突然说:
“又要喝酒?怎么无时无刻的喝?”
“除了喝酒,我还能干什么?”方思尘莽撞的说,把杯子送别嘴边去,突然,他想起什么似的停住了,大踏步的走到我身边,把杯子递给我说:
“喝一点吗?”我惊异的看著他,摇了摇头,有点口吃的说:
“不!不!我不会。”“不会?”他望著我,忽然咧开嘴笑了,他有很白的牙齿,和他那黝黑的皮肤相映,似乎更显得白。他的眼睛长得很好,鼻子则十分像他的母亲。“不会喝酒,你怎么去写小说?”他把胳膊靠在窗棂上,喝了一大口酒,又说:“你该学会这个,这会给你意想不到的乐趣。”
我笑笑,因为不知该说什么好,就什么话也没说。我调开眼光,无意间却接触到方伯母的视线,她正锐利的注视著我和方思尘,脸上有一个防备而紧张的表情。
晚饭是在一间并不太大的饭厅中吃的,我现在已经大约明了了这栋房子的构造,楼下一共是五间大房间,二间小房间,五间大的是客厅、饭厅、藏书室、弹子房(后来我知道方老先生在世时精于打弹子),和一间书房。三间小房间的用途不知道,因为都封锁著,大概是堆东西用的。另外还有个后进,包括厨房、浴室、和下房。楼上是八间房间,如今只有四间住著人,就是方氏家里每人一间,和我住的那一间。另外四间也封锁著。这家里房子虽多,人口却极简单,除了方家三人之外,只有三个仆人,一个是李妈,一个是五十儿岁的男工,叫老张,另一个是个美丽恬静的年轻女仆,大概只有二十几岁,名叫玉屏。据思美说,除了李妈外,那两个都是从老家带出来的。
吃完了晚饭,思美和我又漫步于花园里。最后,我们在那柳枝掩映的水池边坐了下来,倚著栏杆望著月亮,我有点迷糊了,这不是个月圆之夜,一弯上弦月斜斜的挂著,水波荡漾,金光闪闪,花香阵阵的传了过来,是玫瑰!哦,我真后悔不早一点答应思美的邀约。夜风吹起了我的裙子,我把手腕放在栏杆上,下巴又放在手腕上,凝视著水,一面倾听著思美述说寻梦园的故事。女朋友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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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我哥哥漂亮吗?”思美以这样一句话开始她的叙述。“哦,我没有注意,”这是真话,除了认为他的眼睛很深很黑之外,我从没有想去研究他漂不漂亮,事实上,我不大懂得欣赏男人的“漂亮”。
“许多人都说我哥哥是个漂亮的男人,”思美说,手搭在栏杆上。“可是,你没见过我父亲,那才是一个真正漂亮的男人呢!在我们的书房里,有一张父亲的大画像,明天我带你去看,那是父亲年轻时游欧洲,一位不著名的画家给他画的,画得不很像,但大略可以看出父亲的轮廓。从我有记忆起,我认为父亲是个了不起的人,他为人沉默寡言。但是,他爱我和哥哥,可能更偏爱我一些。他喜欢看书,常常从早看到晚,有时,他会出外旅行,一去就是半年一年,那会成为我和哥哥最寂寞的时候。慢慢的,我开始明白爸爸不快乐,主要的,他和妈妈不合,他们是父母之命结婚的,我相信,爸爸从没有爱过妈妈,他们之间也从不争吵,像是两个客人,冷淡、客气而疏远。但是,爸爸也不掩饰他的不快乐,每当他烦恼极了,他就去打弹子,饭也不吃,第二天,就该开始一段长时间的旅行了。
“那时,我们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