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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篮球之黄金时代-第8章

小说: 篮球之黄金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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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个球出手太仓促,飞行轨道太平,结果磕到了篮筐的前沿,且砸出去很远。正好,弹到了甘国辉附近,他连跳都没跳就把球收入怀中,捡了一个篮板。
    “快传球!”甘国阳喊道。在这种没有三分线的场地打半场,攻守转换靠的是必须完成三次传球后才能开始新的进攻。
    甘国辉立刻把球传给了甘国阳,甘国阳再导给陈星,陈星则回传给甘国阳,三次传球一气呵成。甘国阳接到球后在外线拔起跳投,“啪!”球打板入框!5:9。
    这个球进去有明显的运气成分,但也让甘国阳队避免了被绝杀,还取得了进攻权。
    “还有机会,不要放弃!”甘国阳看到了一丝希望,鼓励另外两人。
    甘国阳决定,赌一赌自己的手感!
    他不再在内线和爆炸头拼杀,而是往外围拉。爆炸头为了保护内线,没办法跟得太紧,于是陈星在稍作突破后,立刻把球传给甘国阳,甘国阳不管有没有人扑上来,张手就扔,“啪!”又是一个打板入框!6:9!
    甘国阳觉得,自己的手感来了,依靠着在外围的连续接球就投,竟然连中五球!比分被扳平,9:9!
    “Whata**ingshoot!(这他妈是什么投篮!)”杰克这个客串DJ在场边不可思议道,伴随着的是越来越多的围观人群,以及在甘国阳每进一球后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
    而撕裂者队也有些急了,他们决定让长筒袜去防甘国阳,一定要死死盯着他。甘国辉这个胖子一球未进,被战略xìng放弃。
    再次发球,甘国阳还没跑位,就遭到了长筒袜的贴身照顾。而且他的手上开始明显有推搡的小动作。这种比赛没有裁判,判罚全靠球员自觉。
    这时陈星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甘国阳身上,不管他受到的防守多么紧,也要把球传给他!他在佯攻了两圈后,把球扔给了在艰难摆脱长筒袜的甘国阳。
    甘国阳勉强接到了球,差点要丢,长筒袜逼得很紧。而爆炸头也把注意力死死地放在甘国阳身上,只要他一有攻击动作,就要不顾一切上来给他个大冒。
    而这时,甘国阳把球举过头顶,却突然用力一扔,想砸实心球一样把球扔到了球场左侧底线,那里,有无人防守的甘国辉!
    甘国辉稳稳地接到球,他没有紧张,没有发抖,没有咽口水,而是屈膝,举球,曲臂,起跳,抖腕,一气呵成,球仿佛在空中停滞,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抬头仰望着这致命一击。
    “唰!”一声清脆无比的金属摩擦声,球,空心入网,球进!10:9!
    “耶!”甘国辉投进了这场比赛自己进的唯一一球,却是无比珍贵的一个进球,他开心的跳了起来,也不管身上的小背心根本保不住自己的肥肉。
    “啊!啊!”甘国阳和陈星也冲过来和胖子拥抱。实在是太戏剧,太激动了,他们没有想到会用这样的方式,在海滨球场的第一场比赛挑战成功!
    场边大量围观的人群也沸腾了,这是他们最近看到过的最jīng彩最戏剧的比赛,许多人双手抱着头,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而撕裂者队的三个家伙则叉着腰站在场地zhōng yāng,仿佛在反思这场落败。
    这时,场边有一个拿着吉他的白人小伙子,开始弹唱一曲《NewKidInTown》,因为他发现了这队人应该是新到球场的家伙,便用此曲来欢迎他们。他唱的非常不错,许多人跟着他唱了起来,向这个新来的队伍表示欢迎。
    庆祝过后,比赛还要继续,甘国阳队成为了擂主。但是他们赢下第一场有太多的运气因素,而后面的挑战队都拿出了十二分的注意力,再加上上一次消耗了许多体力,甘国阳队很快败下阵来,丢掉了擂主的位置。
    不过,他们队伍第一场比赛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贝克滨海球场的传奇。
    就这样,三个人被这里彻底接受了,在这儿地打了一个下午。而甘国阳的跳投信心也越来越足,虽然还是有点靠天吃饭的感觉,但感觉一来还真是神佛难挡。
    太阳开始慢慢西沉,球场上的人也越来越少,甘国阳三个人也非常累了,今天算是打的非常痛快了,和那些黑人球友们打了招呼,也准备离开。
    “嘿等一下!等一下!”从后面传来的喊声,打断了三人的脚步。
    三人回头一看,是之前那个弹吉他唱《NewKidInTown》的白人小伙子。他留着一头长长的金发,显得很有文艺气息。
    “你们好,我是威廉?拜利。我是个音乐人,来自洛杉矶,是到旧金山来寻找创作灵感的。”他先做了自我介绍。
    “你好拜利,你有什么事吗?”甘国辉问道。
    “呃,刚刚你们的比赛实在非常jīng彩,让我有一种澎湃的感觉,要知道我是搞摇滚乐的。我想知道,你们球队的名字是什么?”
    “名字?”这下可把三个人难住了,他们是临时凑的队,根本没想到起什么名字。
    这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后,把目光集中到了甘国阳身上,看来另外两人都充分相信他的语言水平。
    甘国阳稍作思考,突然脑子灵光一闪。
    “我们的球队名字是,GunandRose(枪和玫瑰)!”
    这个名字取得非常妙,Gun是枪的意思,同时和汉字甘的音很像。而Rose是陈星的英文名,这样正好既把三个人都包含了进去,又充满了艺术气息,还代表着场上竞争,场下友好的含义,实在是个绝妙的创意。
    “GunandRose…这…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棒了,太妙了,完美,完美!”拜利也赞叹道。
    “大表哥,你的语言水平实在是惊天动地啊!我们就叫GunandRose了!”甘国辉再次佩服的五体投地。
    就这样,GunandRose在rì后成为了贝克滨海球场的一段传奇。
    但甘国阳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叫威廉?拜利的白人小伙子,在rì后改名叫艾克索?罗斯,并在1985年组建了一只乐队,名字就叫“GunandRose”。
    这支乐队在仈jiǔ十年代成为了美国最伟大的乐队之一,将“GunandRose”这个名字,传遍了世界。

第五章 你是软蛋
        在贝克海滨球场的比赛,使得甘国阳三人一战成名。在这之后,“枪炮玫瑰(GunandRose)”的名声也开始逐渐在球场上传开。
    不过,他们被大家认识除了因为那场神奇的首秀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三个都是华人。华人在美国一向被认为是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的代表,基本和体育无缘。各种体育场合都是黑人和白人的天下,而篮球场更是“漆黑一片”。
    这三个黄皮肤的出现,毫无疑问大大吸引了众人的注意,而实际上他们的实力和其它一些野球球队还是有差距的。
    那天打完比赛回家,第二天甘国阳就浑身酸痛的差点爬不起床来,之前每天上午去联合广场斗牛的惯例也被落下了。
    但在联合广场这样的简陋场地玩斗牛已经满足不了三人了,海滨球场成为了他们新的选择。
    “嘿!盯着他!盯着他!别放松!”
    “别光顾着球!看人看人!”
    “跟住他!跟住他!”
    “冒他!”
    球场上不断传来球员的指挥交流声音。
    “刷!”球空心入网的声音,打断之前的喊话声。
    “耶!赢了!大表哥你的投篮是越来越准了!”是胖子甘国辉的声音,看来他们又赢下了一场挑战赛。
    “今天手感还不错,比昨天好多了,昨天就赢了一场。”甘国阳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比较满意。
    “枪炮玫瑰队”在这块场地已经打了一个多星期的挑战赛了。总体来说他们的表现是越来越好。
    陈星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和老黑一起打打酱油,而成为了枪炮玫瑰队的主力控球手,运球传球都有进步,是一个不错的指挥官。
    而甘国辉一身的肥肉依然不见消减,但人看上去明显jīng神了很多。第一场比赛的绝杀球给了他巨大的信心,他不再害怕和黑人打球,而是敢于对抗,敢于做动作,是枪炮玫瑰三人组的篮板手。
    甘国阳虽然个子最高,却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出sè投篮手感,他接球就投的命中率越来越稳定,多次在危急时刻依靠逆天手感上演连续进球并最终翻盘的好戏。这也让他成为了枪炮玫瑰的头号得分手,一号明星。
    不过,甘国阳却有些担心起来,因为他发现自己好像越来越依赖跳投了,而他的对抗,运球突破进步都不大,更不用说内线的强打了。
    “嘿,你们好!能在这儿打球吗?”这时,球场边传来问话的声音。
    大家都转头望去,发现从球场外走进来三个高个子,两个黑人一个白人。三个人都穿着红sè的小背心和蓝sè的运动短裤,脚上都有长筒袜和匡威鞋,给人一种非常正规专业的感觉。
    “哇偶,原来是皮特曼!你们怎么跑到这儿来了?”搭腔的是杰森,这家伙看来是个小百事通。
    “觉得有点无聊,听说这块场子来了个很有趣的队伍,所以我们就来看看。”说话的是那个白人。在八十年代美国街头球场,白人是很少见的,因为街头球场被认为是混乱、肮脏的黑人场所,而种族歧视在那时还很严重。
    不过旧金山这边的情况要比东海岸的一些城市好许多。这个白人看来是这支球队的老大,他接着说:“我们想过来玩玩儿,让我们打一场?”
    “OK!没问题!”
    “嘿!嘿!嘿!金门公园的Cancer(癌症)队要来我们地盘来一场挑战赛啦!”
    “唔呼!”场地里的许多人都兴奋了起来,看来这个“癌症”队名字虽然奇怪,但肯定有点名头的。
    “Cancer?癌症?这是什么队伍?”甘国阳听到他们要和自己队打比赛,也很好奇他们的名字。
    “是的,癌症。他们是在金门公园打球的,是个相当厉害的队伍。之所以被称为癌症,是因为他们的防守非常的厉害,能像癌症肿瘤一样折磨对手。”陈星认出了这支队伍。
    金门公园是位于旧金山西区的一个大型绿地公园,那边也有很多球场,聚集了旧金山最出sè的一群的业余篮球手。
    “嘿你们好,我是皮特曼。”癌症队的白人球手已经走入了场地,和甘国阳他们打招呼。
    “嗨,你好。我是Gan。”
    “最近你在滨海球场很红,都传到金门公园了,我们就来看看,来场好看的比赛吧?”在街头球场,慕名而来的挑战是很正常的现象,这也是街头比赛的一大看点。
    甘国阳自然接受了对手的挑战。
    “让我们开始吧!”在杰森的吼声中,比赛开始了。
    皮特曼身高在6尺1(1米85)左右,是癌症队的控球后卫,只见他弯着腰,像一只灵猫般控球在半场穿梭。
    那时候,街头篮球的打法还相当实用,不像后来越来越花哨。在六七十年代经常有NBA的巨星去纽约的洛克公园打球,因为有许多优秀的街头选手并没有进入NBA,街头篮球的水平相当之高。
    而后来,随着NBA商业化越来越成熟,球员的工资越来越高,天才球员纷纷涌入职业篮坛,街头的传奇便永远只能存在于老人们的口述中了。
    皮特曼这种运球明显受到了鲍勃库锡的影响,快速灵动,而他的传球也有库锡的风采。
    只见他在突到篮下,吸引了甘国辉和陈星的包夹,但他把球往身后一拨,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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