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之财色兼收-第2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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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么年轻,就像刚刚升起的朝阳,在人生最绚烂的时刻却突然坠落。她拥有最美好的未来,她的事业应该还会创造出许多高峰,她会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她会拥有幸福的生活。可是,就是那么突然的,一件事情夺去了她的生命,夺去了她的一切。
我记得那个时候,无数人为她的死哭泣,世界上少了一位能给我们带来欢乐的天使。不管是因为世界上少了一位拥有动人声线的女孩,还是因为痛失自己的偶像。那个时候,我的心就像空了似地,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就像行尸走肉般,始终难以相信她死掉的事实。
我去参加了她的葬礼,在她的故乡,包括我在内的四十多万人看着她葬在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至此,我才终于相信她离开了我们这个世界。
回到家,我把她的歌全部封存了起来,除了新闻,再不看其它的节目,我怕听到她的歌唤起伤心事。那时,我还不懂得借酒消愁,每天浑浑噩噩的,活着就像死了一样。最终,时间将我的伤口治愈。不对,不是治愈,是掩藏了起来。她,成了我,成了无数铁杆歌迷心中的痛。
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到为她去死,即便只有你认识她,她不认识你,即便你们素未谋面,你相信有这种感情吗?”
女人很艰难的点了点头,算是做了回答。
陈风继续他的牢骚,“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她在我心中已经被渐渐淡忘。人都是具有忘性的,再深的感情,久了,也会变淡。可是,我还是不敢再听她的声音,因为我怕自己压抑不住哭出来。
我喜欢游戏,大多数时间都泡在游戏里,当然,我有时候也会睡一觉。仅有的几个梦里,除了我发了大财,除了我和美女们嬉戏外,梦到最多的就是她。她活生生得站到了我面前,回到了这个世界,回到了我们歌迷的身边。但,梦,就是梦,醒来一切都会回复原点。
很奇妙的,我所喜欢的游戏,我在游戏中的一切,一夕之间被一个泼妇给毁了。那天,难得我又想借酒消愁。谁想到,我竟然回到了五年前的现在。
在这个时代,我的初恋并未被伤害,我的人生刚刚展开,我喜欢的她,也还活着。
再次在电视上看到她的身影时,我还傻傻的想,我要保护她,让她免于两年后的事件,让她好好的活下去。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用朝前的记忆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条属于我的,通向成功的道路。走在那条道路上,我拥有了巨大的人气,财富唾手可得。许多媒体找到我,想采访我,我挑选了其中一家,因为这家媒体能找到她来采访我。
与她相见,上辈子无法达到,这辈子,却变成了现实。对与她的见面,我抱有很大的期待,我甚至想好了每一个她可能提出的问题,也想好了该回答些什么才能给她留下最好的印象。
随着我事业不断发展,获得巨额财富对我来说变得十分简单,我对她的占有欲也逐渐攀升。我想独占她,并且我这个能力将她独占的能力,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她追求到手。不仅要弥补昨日的遗憾,更要完成昨日无力达成的事情。
喜欢上她,是为什么呢?当然,她的歌声是一部分。但我想,许多人和我一样,是被她的清纯样子迷住的。在乌烟瘴气的娱乐圈中,她就像一个一尘不染的精灵。她展现在我们歌迷面前的,永远都是清纯的样子,开朗,活泼,从没传过绯闻。
不得不说,她很成功。上辈子,直到她死,包括我在内的歌迷们,都以为她是一个单纯的姑娘。她的死,就像是一朵洁白的莲花凋谢了一般。
可是,就在今天,很偶然的,我发现她竟然在一个老男人的怀里和他热吻。
今天,我的心情本来很好,真的很好,我和我的亲朋去酒店办了一次庆功宴,心情好得不能再好了。可是呢,庆功宴结束,回家的途中在一个口等红灯时,我发现她竟然就在边上的车里,和一个老得可以做她太爷爷的男人热吻。
你知道我当时的心情吗?我形容不出,我只知道心里好像有个什么东西永远的失去了,心里空荡荡的。我很愿自己看到的不是她,而是一个与她相像的人,不过她的一颦一笑我都熟悉,绝不会看错。
于是,我让家人先回去,自己一个人去买醉,想靠酒精暂时麻痹自己的神经,忘掉某些不愉快的事情。可是,偏偏遇到你这家伙,缠着我到现在,让我又想起了那些事情。”
女人听完故事,费劲全身的力气,挪到了陈风身边,把头靠在他肩上,道了句:“对不起,让你失望了。”
陈风以为女人是因为缠着他的事情道歉,“谈不上失望,说出来也好,现在我心里痛快了许多。什么狗屁偶像,什么清纯欲女,还不都是装出来的。喜欢她,迷恋她,是我自找的,苦恼,也都是我寻的。”
“陈风,你的故事讲完了,能听我的故事吗?”女人的话语不再是含糊不清,她的语气很平稳,似乎,她的思维突然清醒了。
陈风道:“听着呢。”
“其实哦,我和你的那个偶像一样,是个歌手。从小,我就喜欢唱歌,周遭的朋友,同学时常因为我的歌声而夸赞我。每当听到他们的夸赞,我都很高兴,总幻想着有一天,我也能走上大舞台,让更多的人听到我的歌声,得到更多的赞美。
十四岁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个机会,一位星探找到了我。他说可以介绍我去某个公司试音,一旦成功,我就有可能走上歌手的道路。但是,他是有条件的,要我陪他睡一个月,任他玩弄。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一个单纯的小姑娘,怎么可能答应那样的要求,我毫不客气的拒绝了,并且大骂他无耻。他并没就此放过我,见我拒绝,他立即露出了利齿,同三个男人一起,把我给,给,”
女人说到此时,停下了话语,深吸几口气后,继续道:“事后,我想立即逃开,去报警,让警察把他们给绳之于法。但是他们并没打算放过我,他们把整个过程都录像,威胁我只要敢报警,就将录像传播开,威胁我只要报警,他们就对付我的家人。同时,他们还利诱我,只要我不追究他们,立刻就带我去试音。
在那群禽兽的威逼利诱下,我含着血泪,走进了试音间。试音很成功,我被那个娱乐公司当场签了下来,也就是我现在效力的公司。从那天开始,我开始了解娱乐圈的黑暗。
那一期,包括我在内,有十个女孩被录取。我们像奴隶一样被关在公司培训我们的地方,么办法回家,没办法出行,甚至不可以联系家人。
在公司里,我们每天除了接受苛刻的培训课程之外,就是陪公司上层那些头头、公司的赞助商、作曲家、乐队、教练,总之,只要是和公司有关系,有能力的男人,都有权对我们做任何事情。
我们没有任何抵抗的办法,人被他们牢牢的控制住,合约上著名,如果我们想解决或逃走,将背负几辈子都还不清的债务,同时家人还会遭到他们伤害。那时候真的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我们只能忍受。后来,渐渐的,我们习惯了,麻木了。
某一天,轮到我出道,很讽刺的是,我以一个清纯欲女的形象出道。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一举成名,很多人喜欢我的歌声和形象。不得不说,公司对我的包装很成功,我除了歌声,最大的卖点就是清纯的样子。
慢慢的,我的名气越来越大,在全国各地都拥有铁杆粉丝。这时的我,成为了公司的摇钱树,他们贪婪的从我身上榨取财富。让我录制各种节目,让我举办全国巡回演唱会,让我们尽一切可能给她们带来巨额收益。
世界从来都是一切强人把持的,我每录制的一个节目背后,可能都伴随监制等人的**。我每在一个城市开办演唱会,公司都会安排我陪当地一些政客或是富商。
一个女星在台前光鲜亮丽,可是在台后是什么样,只有极少数一些人知道。在中国,比我还红的明星不多,甚至可以说没有。在舞台上,我是一个清纯的女孩,单纯的,最最耀眼的。可是在幕后,这个世界上的男人,或是用权力,或是用财富,或是用各种资源,只要足够分量,和我的公司上层沟通一下,就可以随意换取我几个小时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想做什么,我都无力反抗,也不会反抗,因为我早已经麻木了。
陈风,真的很感谢你,今天能与你相遇,真是太好了。听了你的一番话,我真的很感动,你口中的她,和我一样,也会为之感动的。你让我和她,想起了曾经的单纯,想起了儿时的天真,想起了自己也是一个曾经无暇的女孩。”
陈风此时眼睛眯着,发出均匀的鼻息,像是已经睡着了。
女人支起身子,看着陈风的面孔,两行泪水无声滑落。她想亲一下陈风的嘴唇,可是心中一句话阻住了她,‘你太肮脏了’。
最终,女人的吻并没落下,但是两串泪珠落到了陈风面庞。她站起身子,拂去泪痕,“陈风,我得走了。与你再一起,我怕愧疚感会立即把我杀掉。再见不,应该是永别了,但愿来世,我能一直是一个单纯的女孩。”
女人说完,缓步朝着山下走去,头脑清醒的她,勉强能操控身体。不久后,陈风睁开眼睛,将酒灌进了口中,大口饮下,烈酒入口,却只有苦苦涩。
混乱之治第两百六十七章联系十老
迷迷糊糊的,陈风感觉到怀中有一个香软的身子,他本能的伸出手,在怀中女子身上上下其手。他闭着眼睛,探索怀中女人的娇躯,在猜想她是谁?
比张雨灵丰腴了点,比小白虎身材要高,没小木那种奇异的触感,但是给他的感觉很熟悉,陈风肯定,自己曾在怀中这具身躯上耕耘过许多次。除去前面几位,他的女人就剩下刑暮云和于凤凰了,怀中人儿的体型也符合。
刑暮云和于凤凰的体型相当,单凭体型是很难分辨她们的。不过陈风还有另一种分辨的方法,那就是气味。刑暮云与他缠绵过数夜,她的那种味道早已经印到陈风脑海中,现在他一闻便知怀中的女人是邢暮云。
睁开眼睛看了看,周遭一片漆黑,现在还在深夜。陈风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刑暮云给他吃了什么,短短时间头脑就清醒了,试着活动了一下身体,没有任何不适。
某张面孔在脑海中浮现,陈风用力将她从脑海中甩去,可是任他怎么努力,也无法办到。空想没用,陈风想用其它办法来赶走脑海中的面孔,于是他的目标投到了刑暮云身上。
透过肌肤穿回的触感,陈风能感觉到,他和刑暮云之间隔着两层衣物。陈风掀开身上盖着的薄毯,坐起来,先剥掉自己的衣服,再解刑暮云的衣服。
在陈风娴熟的动作下,刑暮云的衣服一件件被剥下,直到陈风触及她底裤时,她才悠然转醒。醒来后,她的第一个动作是抓住陈风的手,不让他动作,她的手在微微颤抖,好像很慌。
陈风见状,并不用强,俯下头在刑暮云的颈间,落下一连串的吻。在他的刺激下,刑暮云的手松了开来,抱住了他的后背……
几乎天亮,又是一次高峰后,刑暮云将陈风推倒一旁,开始穿戴衣物。陈风道:“天还早,陪我多睡一会。”
刑暮云并未理会,匆匆穿上衣服,朝门外走去,自始至终,她一句话也没和陈风说。
关门声响起后,陈风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随后又释然了,好像每次刑暮云都是在天亮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