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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妃起一脚,王爷靠边站-第6章

小说: 妃起一脚,王爷靠边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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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真的,这么多美女相伴,类型齐全,即使他发现了她有变化,林夕夕不会自恋的认为因为这样,轩辕枫就会对她有改变。

据她所知,轩辕枫非常厌恶她,可以说是发指的地步,否则不会不由分说的就打之前的林夕夕三十大板,他明显是想她死,所以这样的轩辕枫不会因为一时的好奇而放弃了这休妻的大好机会。

难道是因为……

“呵呵,不是很严重,出府后,我会注意的。”心思几经周转,不过是片刻间,林夕夕已经猜出了轩辕枫此意的大概,不过她还是不死心的继续说道。

“夕儿,你这样子我怎么放心你出府呢。”轩辕枫含情脉脉的看着若夕,如果不是他眼底深处狡黠出卖了他,林夕夕估计也会被忽悠了。

“为了防止夕儿的病传给别人,夕儿就搬到飘雪阁吧!”轩辕枫大手一挥,当机立断的决定道。

“可是……”不等林夕夕说完,轩辕枫立刻打断了,“就这么说了。”

林夕夕看到前一刻还为轩辕枫那一句含情脉脉的话嫉妒的人全都捂嘴偷笑了。

第十一章 如此飘雪阁

“靠,气死我了。休书没拿到,还住到了更破的地方。”林夕夕踹着墙角狠狠的说道。

听到飘雪阁这么优雅的名字还以为是什么好地方,结果哪知道是整个王府最偏僻最破旧的地方,这个地方已经荒废了好久,蜘蛛网灰尘布满了整间屋子,让人无从下脚。

她原先住的地方已经够破旧了,没想到还有更加糟糕的地方。

为什么那些小说中的女主都是初战告捷的,不是成功休出府,就是待遇更好了,哪像她这么衰的,住到了更破旧的地方了。

“轩辕枫,你这个疯子,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给脸不要脸。我踹死你!”林夕夕一边使劲的踹着墙壁,一边愤愤不平的说道。

“轰……”唯一一面院子中的墙壁在林夕夕的轮踹中轰然倒塌了,顿时尘土飞扬,“咳咳,噗,算了,先过了今晚在说。”

轩辕枫为什么突然改变了态度,要知道原因得要从轩辕枫娶她的初衷下手,轩辕枫娶她是因为他的母后,所以林夕夕猜测轩辕枫打她这件事被老贵妃知道了,轩辕枫一定进宫见过老贵妃了,所以轩辕枫即使不喜欢她也不会休弃她。

也许轩辕枫一开始的想法就是先娶了林夕夕,然后再找个理由休了她,这样既不违背信用,不用被人说成背信弃义之人,也不会拂了自己的意,一举两得,即使在这个过程中,他至始至终都没有考虑过林夕夕的感受。

而且轩辕枫还是违背了老贵妃的意愿,对她不好,按道理成亲之后,三王爷要带着他的王妃进宫的,轩辕枫却没有动静,所以轩辕枫现在的想法是不喜欢她却没办法休弃她,所以他会折磨她以满足自己的恶趣心理,但是只要不折磨死她且不被老贵妃知道就行了,或者是把她往偏僻的地方一甩,不管不顾。

那么现在她该怎么办?休书是拿不到了,现在她就带着小桃逃出王府?

林夕夕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翘着二郎腿,窝在墙角摸着下巴思索着。

最后林夕夕得出了结果,她还是先呆在王府,因为现在的她还没有能力逃出王府,即使逃出了王府,带着《碟刹》的她可是一个大肥羊,在没有修炼好碟刹之前,王府对于她而言是最安全的地方,困住了她也帮助了她。

待她修炼好碟刹后,到时候她带着小桃出王府是轻而易举之事,而且她也有了足够的实力保护自己和小桃。

这逃妃的身份也不一定,她可以让轩辕枫在休书上按了手印,怎么让他按当然要采取非常手段了。

不是她自作多情,根据穿越定律,到时候这轩辕枫爱上她怎么办,那不正合她意,哼,真有那时候,她就一脚将轩辕枫踹了,先狠狠羞辱他一番,然后甩了他,算是替原先的林夕夕报仇,反正这轩辕枫不是她穿越生活中的主角,她不会像她看过的小说女主角一样的吃回头草。

根据穿越定律,这女主角大部分最后会选择回头是岸的男猪脚,而她现在有了穿越定律在手,她可以避免这种情况,一定可以改变这结果,她绝对不会喜欢上那个渣男的。

林夕夕不知道的是当命定的一切有了它既定的轨迹,你改变的只是它的过程,却改变不了它的结果,一切只会殊途同归。

她和轩辕枫就像是椭圆俩端上的任意一个点,从最初的一个交点出发,朝着不同的方向延伸,路途再遥远,最终又会相交于一点。

而林夕夕的这种想法导致的是轩辕枫追妻的漫漫长路,直接害惨了轩辕枫,在以后的每个日子里轩辕枫都快怀疑林夕夕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为什么他怎么捂都捂不热,而林夕夕却在感慨为什么轩辕枫像是一块狗皮膏药似的怎么甩都甩不掉。

与小桃简单收拾了下房间,现在的小桃和林夕夕连她们的爹妈都不认识她们了,完全是俩只狼狈的大花猫。

“小姐,王爷太过分了,这哪是人住的,虽然在相府时过得不好,但至少比这好多了。”小桃嘟囔着,替着林夕夕鸣不平。

“算了,洗洗睡吧。”林夕夕直起僵硬的腰来,揉了揉肩膀,全身酸胀的厉害。

“小姐这才申时。”小桃惊讶的说道,现在太阳还没下山呢,小姐竟然就睡觉了。

“今天累死了,早点睡吧。晚饭我吃不下了,你要饿了就一人包了吧。”中饭是由家丁送来的,他将食盒放在门口后便撒腿就跑了。还好食物和原先没俩样,不过也不好在苛刻了,俩个素菜一个荤菜俩碗米饭,再下去直接不吃得了。

林夕夕拿出银针试探了一下看到银针没有变色便放心了。这是林夕夕每餐必做之事,当时小桃问,“小姐,这是干嘛?”林夕夕答了一句,“王妃这位置可不是那么容易做的,防人之心不可无啊。”根据穿越定律,女主经常被人陷害,招人下毒什么的,虽然最后都化险为夷,但是她不知道她有没有那么好运,防着点总是好的。

梳洗一番后,林夕夕倒头就睡了,她已经困的上下眼皮直打架了。

“她现在在干嘛?”轩辕枫斜靠在躺椅上,衣襟微敞,露出精致的锁骨和优美的下颚弧线,慵懒地问道。

“王妃下午将屋子收拾一番后便就寝了,属下今晚是否继续监视王妃?”影立在一旁回答道。

“不必了。”轩辕枫把玩着手上的玉扳指,漫不经心的说道。

“是,王爷。”话说完,影身影一闪,便消失在了原地。

“王爷~这是妾身炖的银耳莲子汤。”说话间,沈慧蝶用托盘端着一碗银耳莲子汤迈着小碎步走进屋内,委地长裙层层叠叠的拖着地面,身姿绰约,腰间挂着香囊,散发着阵阵幽香。

“慧儿,有心了。可是本王现在只想吃你。”轩辕枫将托盘放在桌子上,一手搂着沈慧蝶,另一只手指尖在她的腰间轻点,语气轻挑,狭长的眸子邪魅的勾起。

第十二章 轿中神秘人

“王爷,你真坏。”沈慧蝶看似推着,实着靠着的倚在轩辕枫身上,一脸娇羞的说道。

“坏吗?本王还有更坏的。”轩辕枫一把抱起沈慧蝶向床榻走去……

顿时屋里一片春色,男人的喘息声混合着女人的娇吟声,男人雪白的肌肤透着红晕,睫毛轻颤,眸中一片迷蒙,眸底深处却是沁着寒气的冷意,女人一脸意乱神迷,软玉温香,满室旖旎。

欢愉过后,沈慧蝶懒懒地靠在轩辕枫身上,脸上带着没有褪下的潮红,痴迷的望着眼前这个引人沉沦妖孽般的男人。

轩辕枫只着一件披风,敞开胸膛,露出健硕的肌肉,谪仙似飘逸的墨发垂在胸前,黑与白形成强烈的视觉效果,美的让人惊艳。

做种猪也得够本,轩辕枫的身材确实给力,肌肉结实而有力,似乎蕴藏着无限的力量,像是一只蓄势待发的猎豹,小腹平坦,纹理清晰,他拥有世界顶级男模的身材。

天使脸蛋魔鬼身材用在他身上是那么的合适,比女人还美的脸蛋,眉目间的凌冽和英气却使他丝毫不显女气。

难以想象,白皙的肌肤,线条柔和的轮廓,精致的五官,勾魂的眼角,性感的嘴唇下却是健壮的身材,猛男的身材和他俊美的脸庞结合在一起,却是如此的和谐。

“王爷,你不是最讨厌林夕夕吗?为什么今天——”沈慧蝶趴在轩辕枫的胸膛上,画着圈圈,纤细的手指打着转问道,今天王爷的表现不得不引起她的重视。

轩辕枫打断了她的问话,“放出府太便宜她了,本王要慢慢的折磨她。让她明白王府不是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想走,总要付出点代价。”

轩辕枫想到她为了出府竟然不惜伤害自己的身体,拽紧了拳头,她就那么想出王府吗?那么他偏不如她的意。

冷眼望着旁边的女人说道,“本王不留不懂分寸的人。”语气冰冷,不含一丝温度,仿若刚刚温存的男人不是他。

沈慧蝶全身一颤,垂眸说道:“王爷,妾身知错了。”

轩辕枫没有理会她,朝外吩咐道:“来人,沐浴。”

他做的事不需要别人质疑,他不喜欢逾矩的女人,这些女人对他而言不过是泄欲的工具,在他看来女人是依附男人生存的附属品。

轩辕枫现在一定想不到,他以后会为了他最瞧不起的女人鞍前马后,还乐此不疲,有这样一个女孩,让他爱进骨血,上穷碧落下黄泉,致死相随……

林夕夕醒来时,外面月明星稀,看样子应该是下半夜二三点钟。

起床后,她到屋外练起了蝶刹。先在大脑里将一招一式过一遍,然后不断地练习。

为方便习武,林夕夕特意穿了件绣衫罗裙,外披用金银粉绘花的粉色薄纱罗,将末段固定在半臂的胸带上,再披搭上,旋绕于手肩臂间,以作披帛。

站立时披帛自然下垂如潭水静谧,走动时飘逸舒展如风拂杨柳,动静相得益彰,婀娜多姿。将长裙裁剪成短裙,多出来的布料修剪后系与腰间,打成蝴蝶结,愈发的显得林夕夕的腰纤细的盈盈不可一握,下配黑色短靴。

林夕夕看了看自己侠女范的打扮,颇为满意。

她也不怕被人看到她在练蝶刹,因为此刻林夕夕身姿摇曳,披帛随着一招一式飘逸着。

在别人眼中林夕夕就像在跳舞,除非遇到认得碟刹招式的高手,而碟刹已在江湖上失传了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前见过碟刹的人就少之又少,更不用说现在了,丝带就是林夕夕所弄来做障眼法的,虽然大晚上的起来跳舞着实让人觉得怪异。

在没有绝对实力自保之前,她万万不能暴露了碟刹。

因为碟刹是吸收天地灵气的,月光是最好的精华,在月光下修炼碟刹,将会事半功倍。

漫漫黑夜,天空渐渐显出了鱼肚白,黑夜的帷幔被白光撕扯开,远处屋檐的轮廓渐渐清晰起来,蓝色的天空渐渐纯正起来,清晨的空气显得湿润而凉爽,似乎还夹杂着泥土的芬芳。

林夕夕练得差不多后,便在屋外徐徐地微风中打坐,吸收着天地灵气,感受着自己的每一个毛孔舒张开来。

虽然碟刹不需要深厚的内力,但林夕夕也明白欲速则不达,练武必须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的来。

林夕夕吸收着早晨的精华,运用书中的方法吸收着空气中看不见的元素,并将之与血液融合,随着血液的循环到达身体的各个地方。

半个时辰后,林夕夕感到神清气爽,每一个毛孔都舒张开,血液被净化了一般,整个人精力充沛,神采奕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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