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有约-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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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那天安慰月妹,说得很轻松,只要找到了五行的墓就可以找到她,可中国如此之大,且体到省,那也是大海捞针啊,谈何容易。他忽然想到了他的好友牧青云,他不是姓牧吗?也在陕西,会不会和幻音笛牧天籁有关喃?他有些兴奋,毕竟牧这个姓在全国来看是比较少的,仿佛一丝曙光露了出来,他脸上不自觉地有了些微笑,“乐啥呢?一个人偷笑。”靳兰心观察得仔细,盛有木忙说:“没啥,大家在一起就高兴嘛。”大伙也不深问,知道这家伙总有奇奇怪怪的想法,总会给人惊喜。于是大家吃得安逸,玩得痛快,尽兴分手之后还不忘叮嘱盛有木一定要向主编要求请假,他在心头暗笑,他们比自己还上心呢,心里也多了些温暖。
盛有木这几天满负荷地运转,将所有工作做得井井有条,并超额完成了不少工作,让主编大喜。盛有木趁此机会就将国庆休假之事说了出来,主编想了会儿竟同意了。并对盛有木说报社假日加班实行轮换制,这次他耍了,下次就该盛有木值班,而假期后的两周周日,他不能休假,好让其它没休的兄弟休息一下。虽然盛有木觉得主编此招有点损,但仍愉快地答应了。马上和通仔他们通了电话,大家都大呼万岁,高兴得很。盛有木也就和他们说了此行的安排,乘车北上,再赴西安。大伙无异义,跟他走就是了,反正只要他的主意,准没错!
到了出行之日,四人备了他们的旅行物品,通仔更带了相机、摄像机,带相机和摄像机是通仔和盛有木一起出行的必备品,大家都习惯了。可这次还带了个经纬仪,这东西可比指南针好用多了,到了哪儿,只要用它一测,高度,经度,纬度啥都有了,在地图上一找,就知道自己的具体位置了。只是有些贵,他有的是钱,这些又算啥喃。
节日的火车虽挤,但仍有位置,他们有些费劲地上了火车,找到座位,可以歇一下了。他们四人一排座位不能坐下,盛有木就在对面座位上坐。座位上还有一对夫妻带一个女儿座,盛有木礼貌地打了招呼就坐了下来。看见看见那对夫妻文文雅雅,很有修养的样子,女儿十一二岁,很是可爱。盛有木看见这母女俩,总觉面熟,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似的,但又没啥印象。小女孩坐车很兴奋,好象第一次坐火车。
闲得无事,通仔就用他的手机放音乐,声音不是很大,但都听得清。摇滚歌曲,强劲而激烈,盛有木和通仔都喜欢这个。靳兰心就说:“我还是喜欢轻柔些的,象以前邓丽君,孟庭苇的歌,多放松啊。”通仔就说:“听摇滚就是要有一种被震憾的快感,不信我把声音调大点你感受一下?”“算了算了,这样都吵得慌了,本姑娘还是喜欢听流行歌曲,不喜欢你的啥子破摇滚。”盛洁不屑地说道,通仔可就不服了,咋能轻视他的最爱喃,于是争辩道:“听摇滚那是叫有修养,有文化,我和你哥以前在学校还玩过摇滚呢。”“切,你几时看过摇滚歌手在春晚露过脸的,还有文化呢,好象摇滚在美国是主流,我们的通仔应该还没有移民的打算吧。”盛有木也说道:“不是主流并不代表无修养,无文化,国外的我们不说,象老点的崔健、摩崖三杰,郑钧,beyond、零点等都有非凡的创造力,现在的飞儿、水木年等都是有文化有创造的摇滚乐队,不是主流并不代表他们不优秀、不出色。”通仔见有人帮腔,马上附合:“就是嘛,现在的所谓天王天后,尽是些情啊爱啊的口水歌,没一点文化,哪象摇滚的有深度富于思考,就说红得发紫的周杰伦吧,有那么一点点才华,可又是口齿不清,不晓得他在那儿唱的啥。还自我感觉良好呢。”他觉得这一番话应让盛洁败下阵了吧,可他千不该万不该,竟敢批评周杰伦,无意间扩大了战圈,对面的小女孩几次想发言,都被她妈用眼光制止了,周杰伦可是她的偶像,怎能让人乱批喃。
小女孩不顾她妈的阻止,涨红了脸有些大声地说道:“周杰伦才不是口齿不清呢,只是你不懂,这个姐姐说得对,就是破摇滚,什么崩克、重金属在周杰伦面前都是垃圾,我舅舅就喜欢搞这个,就是一个瞎吼,吵得慌!”通仔不禁暗气,自己就真不是这些女人的对手么,盛洁就不说了,她有实力在那儿,要打打不过,要说说不赢,可这么个小姑娘也敢说“你不懂!”我通仔不懂的,哪个还敢说懂。可咋能和小娃娃一般见识喃,只有不语了。盛洁和靳兰心就不顾通仔的尴尬大声地为小女孩拍手叫好,那对夫妇小声地批评女儿的不礼貌,并向通仔道歉,通仔说没什么,并夸赞小女孩很有见地,并问她的舅舅叫什么名字。“牧青云。”“啊!”除了那一家三口,几人都是大吃一惊,找的人这么快就冒出来了喃。为了排除同名同姓的误会,盛有木又问了一些问题,可以肯定了,就是他,盛有木的大学同学兼乐队队友--牧青云!难怪盛有木当初看见这母女有些眼熟,原来她们是牧青云的姐姐和外甥女。那个男的就是牧青云的姐夫叫扬哥。大伙见是熟人,于是就少了顾忌,热烈地摆谈起来。
原来他们夫妻二人来成都谈生意,带女儿乘飞机随行,回来时女儿说没坐过火车,吵着要坐火车,于是就乘火车返程,不想由于女儿的多嘴,竟巧遇弟弟的一帮朋友,真是高兴。通仔和这个叫扬帆的小女娃竟成了忘年之好,探讨起音乐方面的东西来。盛有木此行的目的就是要问问他们牧家的祖坟在哪儿,看可不可能是幻音笛牧天籁的墓穴所在。不如先问问牧青云的姐姐牧歌,说不定她比她弟弟更清楚一些呢。于是就和牧歌拉起了家常,并知道了他们的老家在陕西忠县。“那牧姐,你们常回你们老家去看看吗?”盛有木试探问道,“咋不回喃,每年都会回的,路又远,有些麻烦。”扬哥代为回答,看来是深受其苦,有些怨。“我就知道你不想去,可这是我爸的规矩,怎能不回嘛。”“那老家一定还有许多亲戚在咯。”“也不是,都是些远房了,主要回去祭拜一下社坟,我爸说我们能如此顺利,全靠祖坟的保佑。”盛有木心里“咯登”一下,祖坟!他不相信那种祖坟保佑之说,那么多后代子孙,不是个个都风光的,难道老祖宗也会厚此溥彼,不会吧!不过拜祭祖坟那也是对祖先的一种尊重。
听到说到祖坟,正和通仔说话的扬帆来了劲:“我家的祖坟好大噢,村里人都叫它祖坟山呢。”盛有木听了更是兴奋,因为牧天籁作为五行之首,作为中宗李显的心腹,肯定为中宗出了不少力,死后得厚葬,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似乎牧氏大墓的秘密就在眼前,正等着他去发掘去破解,盛有木充满期待。
第二十一章 摇滚之夜
一路是欢歌笑语,使旅途充满乐趣。期间盛有木也问到了苟大富的情况,他在牧歌的厂里打工,她应是知道的。说起苟大富牧姐有些高兴,她说那小子有些手艺,脑壳灵活,做事又勤快,深得牧姐夫妇的喜欢,就让他做了检修班的班长,还能胜任,就是话太多了,象个老太婆,唠叨得很。这些通仔他们就领教过,说他象<大话西游>里的唐僧,说个没完没了。扬哥还说有个好消息,苟大富那小子和厂里一位女工好上了,不用花钱去买了。原来他们也晓得这事喃,可能是她弟弟告诉他们的。靳兰心里有些感慨,象苟大富那样窝在穷山沟里的人不知有多少,而他现在走出来了,虽然有些辛苦,但视野开阔了,一定会认为他们以前的想法多么可笑:辛苦一辈子就为了花钱买个老婆,还提心吊胆地生怕她跑了。可见观念的改变对人是多么地重要。苟大富安定下来,盛有木也就放心了,他的探险还要有赖于苟大富的经验呢。
到了古城西安,牧歌一家子盛情邀请盛有木一行去家里做客,他们婉拒了,并说先不要告诉牧青云和苟大富他们来了,他们要给他俩一个惊喜。盛有木又问:“牧姐,那你知道青云在哪儿驻唱喃?”又是扬帆抢着回答:“在‘归来’迪吧,每个周未都会去瞎吼,今天是周未,你们去那儿肯定能找到他的。我姥爷说他不务正业,因为姥爷想他平步青云呢。”他父亲就说她:“瞎说,你姥爷啥时说过要你舅平步青云咯?”“他给舅取的名字就是青云,难道还要明说吗!”小姑娘的机灵风趣把大家都逗笑了,别了牧姐一家,他们很快找了一家旅馆安顿下,然后参观古城的美景。
作为六朝故都的西安,果然有与其它地方不一样的气质。高大的古城墙,将整个城市分成内外两处,汽车从古城墙的城门洞里进进出出,似做了一回时间的穿梭,在古代与现在之间尽情流连。看历史的厚重深沉,观古城的雄伟和苍桑。味人生的千奇百态,品盛世的巨变和繁华。一行人走走停停,通仔也用他的机器一阵乱扫,众人更是在镜头前左右展示,搞得他们比坐车还累。华灯初上,古城更添了几许妩媚,如暮年的美人,透过如刀的岁月仍能窥探到她曾经的风华绝代惊世骇俗的红颜。到一面馆,各人来一碗特色的羊肉面,很好吃。最有趣的是盛面的碗,绝对的海碗,盛洁比了一下,比她的头都还大,她的俏皮也被留在了通仔的相机里。当然里面的内容也不少,虽好吃,两个女娃儿仍没吃完。这种大碗透着古城一样的质朴和大气。这在用华丽的小得不能再小的碗的南方是绝对感受不到的,北方人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侠之气,由此可见一斑。
在路上问了下路人,归来迪吧就在这一条繁华街道的另一头。不用打车,直接走路过去。路上通仔就问两个女娃儿说:“知道为啥摇滚歌手总爱抱着吉它疯狂吗?”他还有些故弄玄虚喃,盛洁有些兴趣地说:“不就是为了伴奏么。”靳兰心也附和,“非也,非也!”这小子还文起来了喃,“那又为啥喃?”盛洁有些不服。“吉它如美人的纤腰,让人欲罢不能啊!”他还做出陶醉样,惹得盛洁大骂:“通仔,你娃是个好色之徒!”“这话可是你哥说的,我只是转述而已。”“那,那我哥也是个色狼!”盛有木见他们俩斗嘴把自己也扯进去了,还被妹子骂,于是马上说:“咋能说色喃,所谓君子好色而不淫,有错乎?无错也!”本来就被他们的斗嘴逗乐的靳兰心,又闻此语,更是大声娇笑。盛洁也笑着说:“兰心,你不帮我,还笑!”通仔见占了上风,继续道:“男人不好色,女人岂不是要寂寞。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有错么!”“贫嘴!”一行人说说笑笑就到了那个叫“归来”的迪吧。
迪吧在一酒店的二层,门面做得非常华丽气派,门口站了些高大的服务员,正招呼着三三两两前来的客人。他们进了大厅,见里面人很多,就叫了些酒水在偏僻的一桌前坐了下来。舞池里,人群玩得正酣,迷离的灯光照着迷离的人群。台上的乐队正在用他们的音乐和歌声指挥着人群的疯,人群的狂,那抱着吉它疯狂演奏,引吭高歌的人不是牧青云还是哪个?!盛有木等人也下了舞池,和人群一起颀赏着乐队的表演。一曲终了,人群大声有节奏地大喊:蟋蟀!蟋蟀!原来牧青云他们的乐队名叫蟋蟀,取蟋蟀生命若在,就歌唱不止之意。通仔在下面大呼:“云子,云子!”云子可是他以前在校乐队时的小名,他若听到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