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第6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推求其原因(参看《理想国》的孔福特[Cornford]英译本263页注)。柏拉图信奉毕达哥拉斯数论宗的学说,往往以世事强合于成数。古人以数理论道,往往类似圆通纱悟;及以实数布算,总见其牵强附会。此节所说“三分根”
,亦可译为三角根,即所谓“毕氏原理”
,以勾三股四为比例而配以弦五,作正三角形,其间具有这样的方程式。
这三
边的三次数(立方数)相加,(3)
3+(4)
3+(5)
3=216。这正三角形的面积为12(3×4)
=6;这面积数的三次连乘(6)
3亦为216。此数为古希腊医学所习知的婴儿妊娠期中,最短而可以成活的日数。
柏垃图由此臆想,生物的创生既有定数,其死灭亦当有定数。
而由许多生物集聚所成的世界,或许多人类集聚所成的政体,当也可凭更复杂而更广含的数式求其生灭循环的周期。
所说两个“谐合律数”
,其一即上述的“216”
;另一为3×4×5=60;60的四次连乘数为12,960,0。此数开方得边长为3,60;另一长方形如长短边各为4,800和2,70,而相乘时亦得12,960,0。柏拉图原文于这些数式,语焉不详,后世以为“数谜”
,而姑且称它为“婚配数”
(nuptial
numbers)。近世《亚丹斯(J。
Adams)
〈理想国〉校注本》卷二201—209页、264—312页以及蔡勒:《柏拉图》(英译本423页注10)都曾力求通解,后起学者亦颇加深研,但迄今犹未能完全了解其实义。
②依数论宗的神秘观念,人事得其数者健康兴盛,失其数者病弱衰残。所以柏拉图认为在他的理想国中,执政者应管理人民婚姻、生育等事,使一切行动合乎自然演化的吉数、吉期或吉日,俾子女健美,社会繁荣,政体清明。
…… 350
政 治 学33
有这样无法造就的人们;但由于品种劣变或人才卑弱而循致世事败坏或政体堕落,这毋宁是万物的通理或一切城邦的常情,并非《理想国》这书中的理想国所特有的变革原因。
[所以他虽指出了一切变革的总因,却没有阐明各别政体发生变革的各别原因。
]又,照他所说“时间的洪流使一切事物全都变改”
①,这个成例是否可以解释不同日期创生的事物,在同一时间内作相同的演变?先一周期所生的事物,进入这一周期,是否就和这时所生的事物进入相同的成坏过程呢?
又,我们也可以提出质询,为什么那个最好的理想国应该[照他所说,]变为拉根尼(斯巴达)式的城邦?
就常例说,政体的演化,变为相反的体制较易,变为相近的体制较难②。
对于其它政体的演化,我们也可作同样的质询,照他所说,斯巴达式(勋阀政体)
③的演变必变为寡头政体,寡头(财阀政体)的演变必变为平民政体,平民(贫民)政体的演变必变
①柏拉图:《理想国》546A,说一切事物必经生灭成坏,成坏的景象表现于时间过程。亚氏这里断取了“时间”这个词,使它成为事物所由变改的“原因”
,于是柏拉图的论旨就不能说明事理或物理了。
②政体的所谓“相反”
,可有多方面的解释,例如章十4—8,极端平民政体相反于僭主政体者为统治者的性格相反,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的相反于僭主政体者为建政的宗旨相反。因“相反”和“相近”没有严格的定义,这一“常例”也不作严格的应用。
③“斯巴达(拉根尼)式”政体本书列于混合性质的贵族或寡头政体中,柏拉图则称它为“功勋政体”
(帖谟克拉西)。功勋政体的演变,参看柏拉图:《理想国》550C、5B、562A各节。
…… 351
433政 治 学
为僭主(专制)政体①。但相反的程序也并非不可遭缝;例如平民政体就能变革而为寡头政体②,而且实际上这一政体的变为寡头政体比变为君主政体较易也较多③。
又,当他说到僭主政体时,变革好像就此停止了似的;他从没有说明僭主政体是否也有变革,如果也有变革,他也没有说明这些变革的原因或它们究将变为哪种政体。这里,大概是有所迟疑,所以他略而不论。倘使依照他的原来论旨讲述,应该变回为第一种理想政体,俾可复原于连续演化的“循环”
;可是,这样并不能解决这一疑难。实际上,一个僭主政体可能转变为另一形式的僭主政体,例如西基雄的僭主政体就由弥罗所主的形式转变为克勒斯叙尼所主的形式④一个僭主政体也可转变而为寡头政体,例如嘉尔基城的安蒂利昂僭政⑤;一个僭主政体也可转变而为平民政体,例如叙拉古
①柏拉图:《理想国》54C等节所说政体演变的程序为;由贤哲(以智慧为本)主政的体系开始,其劣变,初为“功勋政体”
(以才能为本)
,再变则挨次而为“财阀政体”
(以财富为本)
、“平民政体”
(以人数为本)和“专制政体”
(以暴力为本)。
②参看10—13,平民和寡头政体可互变。
③卷四章十一3,极端平民政体容易变成僭主政体,本卷章八20—24,一般平民政体可能变为僭主政体,章五7,古代平民政体常被强者僭窃为一人统治;这里亚氏在批评柏拉图时说平民政体较难变为君主政体,这和上述各节稍稍变了语调。
④弥罗为西基雄僭主,见《希罗多德》vi126、《鲍桑尼亚斯》i8。
1。
《尼古拉残篇》61(缪勒:《希腊历史残篇》卷三394)
,说弥罗孙弥罗第三为僭主时,其弟克勒斯叙尼阴谋杀弥罗而夺其僭位。
⑤参看29注。
…… 352
政 治 学53
葛洛的僭政①;而且,也可一变而成贵族政体,斯巴达嘉里劳的僭主政体②就发生了这样的变革,迦太基也曾遭遇过相同的政变③。又,僭主政体尽可继承于寡头政体[未必完全像苏格拉底(柏拉图)所说一定由平民政体衍生]。西西里古代寡头政体大多数落入这样的命运:例如在里昂底尼,巴那伊修僭政是推翻了一个寡头统治之后创建的④,在杰拉,克利安徒也是这样地建立了他的僭主政体,在芮季俄⑤,阿那克西劳僭政地来历亦然。其它若干城邦的政治演变也依循这同样的程序。
苏格拉底(柏拉图)臆想[斯巴达式(勋阀)政体的]变为寡头(财阀)政体只是由于邦内的执政人员变成了贪财营
①此节说葛洛僭主政体告终(公元前46-465)后,叙拉古就建立了平民政体。依章四27—29,继葛洛僭主政体者应为“共和政体”
,经五十余年(至公元前413)后始再变而成“平民政体”。
②斯巴达嘉里劳在卷二章十25称“王”
,异于此节称“僭主”。普鲁塔克:(《莱喀古士传》5说嘉里劳治民温和,为斯巴达贤王。黑海的赫拉克里图:《共和诸城邦志》2。
3(缪勒:《希腊历史残篇》卷二210)说嘉里劳为政苛暴。关于嘉里劳,古代当有两种不同史料,亚氏前后文各取了不同史实。
③卷二章十32说迦太基从未有僭主政体,此节与之相异。
3—4说迦太基为平民政体也同卷二章十所说贵族而时有平民或寡头主义偏向的政体相异。
纽曼认为本卷著作后于卷二,因相隔日久,落笔因而有歧异。
柏拉图的政治文章尚理智而不重史实,用意在以彼个人理想订正时政的弊病。亚氏在这里以史实纠正他所举例子的谬误,对柏拉图政治思想的要旨并未深论。
④参看章十29。
⑤芮季俄为与西西里隔海的意大利殖民城邦,此处都作为西西里城邦。这三邦的僭政可参看弗里曼:《西西里》(Freman,“Sicily”)卷二56、104、107页。
…… 353
633政 治 学
利之徒的缘故①,他竟没有说到富有资产的人们对于有产者和无产者应该分别待遇的自然要求,并以此为其建制的正义(法意)
:这是谬误的。事实上,若干寡头城邦禁止营利,并颁行了惩治贪婪的专律②。
反之,迦太基虽然是平民性质的统治③[并非寡头政体,]却盛行经商牟财——可是这个城邦没有因此而起变革。这也是谬误的:他说一个寡头政体内包含一富一贫的两个城市④。任何其它城邦的财产并非一概平等或才德并非一概平等的,岂不也同拉根尼式城邦一样,同时存在着两个部分么?
[又,]在寡头政体之下如果没有任何一个穷人比较以前更穷,而穷人日增,成为强大的多数,也就同样会变革而成一平民政体⑤。反之,在平民政体中,如果比较富有的部分势力渐盛,竟至超越辞众,因此富室起事,群众绌于应付,也将变革而成一寡头政体。
由寡头变为平民政体的,可有若干原因,但苏格拉底(柏拉图)却只举其中的一个原因⑥——即由于放纵奢侈以致负债而贫困——照他这样的推论,实际上要首先假定原来所有的人民或大多数人民应该是富有的了。但事实不然。事
①参看柏拉图:《理想国》卷八550E。
②参看卷三章五25。
③“平民性质的统治”
,施奈德认为这是“贵族性质的统治”之误(参看卷二章十22等节)
;苏斯密尔从施校。参看梅尔察:《迦太基史》卷二459页。
④见柏拉图:《理想国》卷八551D。
⑤柏拉图:《理想国》552A、5B,说寡头财阀牟利日甚则平民愈穷,终将不胜困苦而起革命。亚氏在这里指为又一谬误;穷人不一定因愈穷而愈易从事革命,但人数如果增多,则可能因势力加强而起政变。
⑥柏拉图:《理想国》卷八55D)。
…… 354
政 治 学73
实是:只有那些领导人物一旦丧失产业,他们才会变成革命(叛乱)分子;至于其它的人要是有所损耗,未必就发生巨大的事故。而且由此所起的政治变革也并非必然就成了平民政体,它也未尝不可变为其它的某一种政体。
又,照他所说,过度的自由使人人任情行事,成为挥霍财物以致倾家荡产的原因①,[贫困就会激起祸乱,]可是一个城邦要是并没有过度的自由和财产的挥霍,却有好些人不得名位,或遭受凌辱或非法(有违正义)的待遇,也同样可以引起内讧,导致政变。
寡头和平民政体虽然都有许多形式(品种)
,苏格拉底(柏拉图)在讨论它们的变革时,就好像都只有一个形式(品种)……②
①柏拉图:《理想国》,卷八,5C,564。纽注:亚氏这一句的用意在辨明人类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