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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癞蛤蟆专吃天鹅肉-第67章

小说: 癞蛤蟆专吃天鹅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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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秋枫道:“你这激将法对我没用的,我完全可以说句好男不跟女斗,然后大大方方的走掉,而且就算这里是你开的,也不可能任意把客人拒之门外吧?不过呢,为了我今后的清静日子,我今天就满足你这点虚荣心吧。”

话音为落,旁边就有看热闹的喊:“别老说话啊,还打不打呀。”这话得到了周围人群的一致响应。

邓秋枫大声说:“各位兄弟姐妹至于吗?我们这是比武呢,又不是跳楼……”说了后目光四下扫射,终于给他找到栏杆拐角处放着几个轻量级的拳击头盔,赶紧过去,捡了一个戴在头上,然后才开始笨手笨脚地戴拳套。

见邓秋枫去戴拳击头盔的时候,林若云眼中流露出了一丝鄙夷,这一点没逃过邓秋枫的眼睛。

双方拉开了格斗架势,虽说林若云对邓秋枫的功夫看不上眼,但是邓秋枫身高接近180公分,体重75公斤,毕竟身大力不亏,林若云毕竟是个女人,而且身高不足165公分,体重不到60公斤(这个体重对于一般的女孩子来说是胖子了,但是林若云肌肉结实,所以并不显胖)双方在体质上是有很大的差距的。现在很多人都被武侠小说和电影给骗了,认为即使是一个女子只要武艺高强也可以轻易撩倒几名大汉,事实上即使是真正的武林高手,在面对一个身高力大的汉子时也是百般小心的,这就是俗话说的乱拳打倒老师傅。所以林若云还是打起了十二分的功夫提防着邓秋枫。

双方对峙的时候,邓秋枫故作轻松地说:“你觉得我戴头盔很不英雄是不是?我做的一切不过是想保护自己,不象有些人,生就两副面孔。”

林若云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少废话!”

行家功夫一伸手,就知有没有。据说高手过招,一看架势就胜负已分,邓秋枫不是高手,连低手都算不上,但是他不笨,知道自己今天晚上多半要挨揍。

两个人的拳架都是军队里擒敌拳的架势。一般军队里常规部队的士兵都要学习三种拳法:军体拳、捕俘拳(擒敌拳)和匕首拳。其中军体拳与其说是拳法还不如说是广播体操,擒敌拳比较实用,主要是一招致敌和擒拿术,但是该拳法不适合擂台较技,尤其在戴了拳套的情况下。至于匕首拳,实际上是使用匕首的方法,不算拳术。

邓秋枫和林若云虽然都拉开了擒敌拳的架势,但仅仅是个起手势,至于对方到底擅长什么,谁心里也没底。

邓秋枫见林若云的起手势进可攻,退可守简直看不出破绽,心中大喊糟糕,于是他用了几个前手刺拳,进行试探,结果林若云反击过来,自己头上中了两记拳点,还好躲的快,林若云的一记侧踢被他侥幸躲开。

寻找对方破绽不成反而先失去两分,好在林若云的反击也是在试探他的实力,只用了三分力气,只要邓秋枫不胆怯,还有一战之力。

试探失败,邓秋枫不敢贸然发起攻势,毕竟一旦进攻,自身的防御漏洞必然增多,林若云也看出了邓秋枫的银样蜡枪头,心中起了猫玩耗子的心态,也不急于主动进攻。

他们两个人这一蘑菇,周围看热闹的人不干了,开始大声起哄。林若云看着邓秋枫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恨恨地说:“你打算让我陪你在这儿转一晚上圈子吗?”

邓秋枫道:“你要是不耐烦了,直接上来打倒我出气好了。”

“哼!”林若云心思才一动,就见邓秋枫已经如猛虎出笼一样攻来。

邓秋枫在战术上取得了成功。一般两人较技,最好的进攻时机就是对方的节奏感被破坏的一瞬间,林若云由于对邓秋枫起了猫玩耗子的想法,所以进攻是产生了犹豫心理,而邓秋枫却在她非攻非守的瞬间果断地发起了攻击,这也是邓秋枫唯一制胜的机会。

邓秋枫使用的招数是正蹬腿加左右直拳,这个招数看上去不好看,很土,但是这是最进的攻击路线,林若云毕竟受过专业训练,本能地往后撤了小半步,让邓秋枫的正蹬腿落了空,同时左手护住面部,挡住了邓秋枫的前手直拳的瞬间右拳挥出,击中了邓秋枫的面部,由于是情急之间挥出,所以力量不大。

林若云有限力量的反击虽然让她又得了一分,但是邓秋枫的进攻态势并未停下来,他把自己75公斤的体重都当成了武器,象林若云撞来,而此时邓秋枫正蹬的那一腿落地后,恰巧在林若云两腿之间,这就形成了一个“钓足”。当二人的身体短兵相接碰撞的一瞬间,林若云的身体失去了平衡,但是她反应依然迅速,双手搂住邓秋枫的脖子,这样一来,即使自己倒地,也要将邓秋枫带倒,按照规矩,两人同时倒地双方是都不得分的,可惜邓秋枫在倒地时,双手一撑林若云肩膀后面的地板,同时足下发力,再用额头一顶林若云的脑门儿,一个漂亮的头手翻,从地上弹了起来,反正他戴着头盔,不怕和别人碰头。

这一漂亮的动作让周围的人喝起彩来,邓秋枫也是见好就收,一把掳了拳套,对周围的人招手致意起来,那神情好像得了世界冠军似的。

其实真论胜负还是邓秋枫输了,他先后中了三个拳点,最后双方同时倒地不能得分,而他撞林若云那一下子,应该算是犯规动作了。不过这里不是散打比赛,没裁判记分,同时现场看热闹的人也不管那么多,反正最后林若云倒下了,而邓秋枫却还站的,那么自然站的人就是胜利者了,这就是一般人的心态。

第2卷 漂泊记事 第11章 脑震荡

后来的传说有N多的版本,其中比较流行的几种是:一、一个仗势欺人的女人向好公民邓秋枫挑战,输了之后不服气,暗中偷袭把邓秋枫一脚踢到栏杆外面,造成脑震荡;二、花花公子邓秋枫见某女貌美,没想到人家是特警下来的,一脚将他踢出栏杆以外,造成脑震荡。

其实无论是哪种说法,邓秋枫的脑震荡和被踢飞出栏杆外面都是一致的。

具当时在场的一位资深俱乐部会员描述当时的情景时说:“林大姐平时一直性子不太好,邓先生的嘴巴又不饶人,结果林大姐情急之下一脚把邓先生踢飞了。”

有人问这位老会员:“那邓先生到底说啥了?”

老会员说:“也没啥,就是林大姐输了不服气,要再来,邓先生就说:就算是比武招亲也有分晓了嘛,你怎么老缠着我不放,要追我也不是这么追法……结果就,“砰!””

该次事件的当事人之一林若云的解释是:“我见他身手不凡,原以为他是可以躲开的,没想到……我确实也冲动了些,对不起X和人民我对我多年的培养和教育……”

另一位当事人邓秋枫事后说:“躲开?她那边腿来的又快又猛,躲的开才怪!还好当时还没摘下头盔,不然小命难保!”

还是把时间退回到那一天吧。在经历了半小时,确切地说是28分34秒的昏迷之后,邓秋枫终于睁开了眼睛。由于第一眼看见的是一张老头儿的脸,所以又昏过去了五秒钟。

这里是俱乐部的医务室,老头是这里聘请的医生。大家都管他叫老赤。

“我看还是送医院吧。”老赤建议说。

尽管邓秋枫此时脑袋依然嗡嗡作响,却还是挣扎着坐起来说:“不去医院,我要回家……我要找妈妈……”语气委屈的象个孩子,可惜一看就是装的。

林若云在旁边又好气又好笑,其实她刚才还是很担心邓秋枫会出什么事情,如果那样,她即使身为警察也脱不了干系,现在见邓秋枫一醒来依然还是那么油嘴滑舌的气人,就知道他没什么问题了。不过面子上来一时拉不下来,就哼了一声把头扭到一边,做出一副不屑的样子。

林若云年幼时身得父母宠爱,可谓娇生惯养。令人想不通的是就这么个娇生惯养的女孩居然过关斩将,硬是选上了特警,退役后在警察局从刑警队干到看守所也一向以铁娘子而着称。所以这么多年来除了上级领导和长辈就没人敢开她的玩笑,更不要说吃她的豆腐了。谁知道不知从哪里窜出一个邓秋枫来,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偏偏对她口无遮拦心中不免有些气恼。也可谓是“印象深刻”了。

邓秋枫慢慢从医护床上爬起来,头真的很晕,但是他依然不依不饶地对林若云说:“你不要作出一副不肖(屑)的样子,我又不奢望你道歉。地球人都知道,警察从来不道歉。”

林若云气极,恨不得再给邓秋枫来一下,但强压了火气站起来出了门,旁边几个人林姐林姐的喊,也没喊胡回来,便抱怨邓秋枫说:“哎呀,你也别得理不饶人了。”

邓秋枫一笑没再说话了,几个闲人上来扶了他,下楼打了个的士把他送回家了。

对于林若云,邓秋枫是做过一番了解的。林若云的父母虽说不是什么领导干部,但是在学术界颇有威望,常常是省里领导的座上宾。原本老两口也想把女儿培养成一个学者的,偏偏这女子从小好武,没奈何,只好依了她。如今才28岁就当了看守所的所长,也算有一番成就了,偏偏走马灯似的经人介绍也招不到一个合适的夫婿,不是人家怕了她,就是她看不上人家。好在随着银杏市经济的发展,年轻人结婚的年龄也渐渐上浮,所以28岁不嫁人到也不算什么。不过父母心里可急呀。

邓秋枫回到银杏市之后,一直奉行“如果要你认识我,就一定要让你对我印象深刻”的交友原则。林若云这女人少年英杰,自视甚高,偏偏混迹官场,在上级面前要压抑自己的个性,作出一副成熟稳重的样子来,在国内官场不稳重可是一大忌讳啊。这样时间久了,必然掩盖了自己真实的个性。其实林若云的个性是很张扬好动的,有时还有点小女人个性。所以邓秋枫针对林若云的性格,总是以冷嘲热讽加吃豆腐方法刺激。果然效果不错,林若云对他的印象是一定深刻的,但是脑袋也真疼啊,可谓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邓秋枫回到家,正要那钥匙开门时,就听见里面传出一阵熟悉的笑声,这声音可真有穿透力呀,邓秋枫的头又晕眩了一阵。

郭艳一听钥匙响,就对客厅里的客人说:“回来了。”

那客人扭头一看,笑吟吟的叫了声“枫哥。”然后就迎上来双臂大方地一摊说:“抱抱!”

“黄玉!”真是另人意外,快一年不见了,黄玉比以前黑了不少,但是显得更结实了。两人很亲热地抱了抱。之后黄玉就退后一步,捏了鼻子说:“一身汗味啊……”

邓秋枫笑道:“这不是汗味,是男人味。”

母亲郭艳立即骂道:“少贫嘴,去洗澡去!”

邓秋枫听话地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出来,见母亲和黄玉正聊的热火朝天,就上前问:“黄玉啊,你不是当乡村教师去了吗?怎么有空来看我这个闲人啊,而且你怎么知道我回家了啊。”

黄玉一副惊诧的样子说:“我有经常给你家打电话啊,所以你一回来,郭阿姨就告诉我了啊。”

邓秋枫觉得自己掉进一个圈套了,就问母亲:“妈妈,你和她……这个,怎么不和我说。”

郭艳说:“你以为人家都象你,家里搬哪里去了不知道,电话号码也记不住。你呀,还是我儿子吗?回来连家门都找不着。”

邓秋枫辩解道:“我那不是和人打架,把手机丢了嘛……你说我不是您儿子,那你认她做女儿好了。”

郭艳道:“认就认。”然后对黄玉说:“闺女啊,认个干妈如何啊?”

黄玉马上大方地叫了声:“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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