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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恋上恶男-第2章

小说: 恋上恶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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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号,程卿只知道周一至周五要上班,其余的就不用记了。“哎,你还说,昨晚游戏时怎么不提醒一下我?”

“我忘了嘛。好啦好啦!现在你是不是坐上公交车了?”米乐在那头幸灾乐祸。

“嗯。”程卿倒觉得无所谓,大不了一会到公司时不下站,坐到终点站,再坐回来,就当是两块钱环城市旅游了。

“哎,你国庆没有回家啊?”

“唔,上上个星期才回家了,所以上周就没回去,打算这周回去。”程卿不正面回答,只按着她的老规矩说。

程卿的家也在这个城市,不过程卿在工作后想体验独居的乐趣,就在外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公寓;而米乐,工作后还是住在家里,因米乐的老妈不同意她搬出来。

“我就知道!”米乐嘀咕一声,“今天本来打算找你出去骑车玩的,结果今天某人回来了,妈跟叔叔要去接机,还非得拉上我!”

“喔!某人回来了啊!哈哈,你的好日子要到头了!”这会子该程卿落井下石了。

米乐说的某人,是米乐妈妈再婚对像的儿子,长米乐两岁,自打米乐第一次与某人见面时,两人就不对盘了,据说,第一次见面两人就打了一架。

“哼哼,你就乐吧!别叫我哪天逮到你的死门,到时看我怎么奚落你!好了,就这样,挂了。”

死门?哼,就算有,你也逮不住,何况还……该死的,还真有一个!程卿的脑子里飞快闪过一个人的名字,心情顿时变得其差无比,还好,多年未见那人,都快忘了那人长什么样了,所以,那人也不算她的死门了吧!

这时,电话又响了,接起来竟中老妈打来的。

“喂,小卿啊,今天下午回家来,晚上一同到你顾伯父家去,你顾哥哥回来了,咱们去给他接风。”

“不去!”程卿想也没想地反驳,“他回来不回来关我什么事啊!”

“你这死孩子!你小时候不是跟浩宇玩得很好吗?天天哥哥长哥哥短的叫,怎的长大了就分生了?”

“妈,那是小时候的事情了,你现在提来做啥?”

“不说就不说!总之,今晚你敢不去,下周我就让你爸去你公寓把东西搬回来,不准在外面住了!”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程卿对着已经挂断的电脑做怪脸,当初执意搬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程卿不愿意在晚上游戏玩得正起劲时,被老妈拔网线!

唉,看来,今晚不得不去见那个顾人怨或者说是顾程卿怨的人了。

让程卿叹气的顾人怨是谁?这就不得不提一段很长很长的回忆了……



chapter 3 他们在KISS!

很久很久以前,那时的程卿才十岁,头上还扎着两个那时小女孩子最爱的羊角辫,戴着红红的蝴蝶结,蹦蹦跳跳时,那蝴蝶结好似会飞走一样。

那时,程卿的父亲工作调动,结束了与家人两地分居的状况,于是,程家父母一合计,就在M城买了房,算是真正安定下来了。

搬到新家里,程家父母秉着墪亲睦邻的良好传统,先就拜访了对面的邻居。

邻居家的男主人姓顾,据说是做生意的,有一妻一子,生活幸福美满。程父带着全家拜访顾家,受到了热烈的欢迎,特别是程父与顾家男主人一拍即合、相见恨晚时,程家与顾家就成了世家之交。

大人们的世界如何,十岁的程卿是不知道的,但她也很高兴,因为邻家有个哥哥可以陪她玩了,更是满足了程卿自小想要个哥哥来疼自己的愿望。

于是,十岁的程卿就成了十二岁的顾浩宇的小跟班。

十二岁的顾浩宇已经是个初中生,也是程卿所在小区里所有家长津津乐道的优质学生、乖孩子。学业好自然是不必多说了,长得小帅小帅的,很惹大人们的喜爱;而且对人又很和气,见着小区里的人都会浅浅微笑,然后温和懂事地叫声“阿姨好”或者“叔叔好”之类的,就这样,那个小区里,连同保安都对他疼爱到心坎里去了。

刚开始时,程卿跟在顾浩宇的身后跑,以小孩子崇拜大哥哥的眼光看着他,并努力向他看齐——她也很希望自家妈妈夸她的时候多个夸顾浩宇的时候。

于是,顾浩宇做作业时,程卿把自己的小学课本搬到他房间去,同他一起做;顾浩宇打乒乓球时,程卿也要学,可惜她天生与乒乓球无缘,怎么学也学不会……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顾浩宇会做什么,程卿也要求她也会做什么。

这样过了两年,顾浩宇上了高中,程卿也读初一了,与顾浩宇同校。

也是这两年,程卿渐渐明白了一些事——无论她怎么努力,就是赶不上邻家的顾哥哥,他依旧是小区里的小明星,而程卿还是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小跟班,程母夸奖她的次数还是比不是顾浩宇的多。

这就是天才与蠢才之间的差别吧!程卿这样想着,也渐渐放弃了跟在顾浩宇的身后当小跟班了——她一进初中,交到了新朋友,所以顾浩宇这个邻家哥哥什么的,就被抛到了脑后,当然,偶尔还是要跟顾浩宇玩一会儿的,因为这两个家族总喜欢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增进友谊。

按着这样的发展方向,程卿怎么着也不会把顾浩宇当成顾人怨,可惜,人生总是有那么多的意外。

——————————

那天下学后,因程卿是英语科代表,被英语老师留下来帮着改小考试卷,所以回家时,天色已晚,两旁的路灯也亮了。一路上,程卿担心老爸老妈会担心自己,因而放弃坐公交,改走小巷抄捷径回家。

一路的急走,程卿也没注意到她误走入一条黑暗只有一盏昏黄路灯的巷子。等到发觉到时,程卿后悔了,想要调头重走,可那样会更晚回家的。思来想去,程卿给自己打着气,决定还是从这里穿过去就好——必定还有一盏路灯嘛,再说了,她程卿就是一还没开始发育的小女娃娃,应该……还是很安全的……是吧?

经过一番自我鼓励后,程卿在心中默默地哼着周杰伦的双截棍,哼哼哈嘿地数着步子走。

数了不到十步,程卿看见前面不远处,那小巷子的墙上依偎着两个人,或者确切地说是两名男子正拥抱在一起KISS。霎时,程卿愣住了,忘了心中哼的歌哼到哪里了,她的脑子被两个炮仗给震住了!

为何说是两个?

第一个,程卿是第一次见到两个男人接吻,而且还相当的投入。

做为初中生的程卿,还没谈过恋爱,但也知道有接吻这事,只是,在程卿的心中,接吻一定是得一男一女,这才叫吻。但今天,这两个男人打破了程卿心中的恒定律——原来。coM电子书,男人之间也可以吻得这样欢畅啊!

第二个,程卿用她5。1的视线看清了那两男人的容貌!最最最让她吃惊的是,她看到那个按着靠墙的男子吻的男子是顾浩宇!虽然这会子的顾浩宇没有戴眼镜,但程卿敢用她老爸最爱的二锅头发誓,她绝对没有认错人。

天哪,那个被所有人夸上天的顾浩宇竟然……竟然抱着一个男人接吻!

程卿有些不能消化眼前所看到的,只是驻足愣愣地看着,直到一阵晚风吹过,程卿的脑子顿时清醒了,也想到了她此时最应该做的事就是回家。

只是,现在调头走其他的道行吗?当然不行,因为那两人已经停下了动作,同时望着程卿,特别是顾浩宇,以一种戏虐的神态看向她。

程卿有些尴尬,可又觉得自己没做错事,有什么好尴尬的,该尴尬的是他们,两个大男人抱着亲吻真是有伤风化!还好其他人不知道,否则……哼哼。

如此一想,程卿心中坦然了,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平平静静、步伐稳定从容地从那两人旁边走过,也假装不认识顾浩宇。

一步一个印走完这条巷子,转入大街上,程卿莫名地松了口气,摸摸心跳,似乎加速了不少,而双脚也像是驮过铁球一样,软软麻麻的,有些不能正常走路了。

正自弯腰低头喘气时,程卿听到老妈的声音:“小卿,怎么这么晚回家?我跟你爸都快担心死了。”

“妈。”程卿有种见到失散多年的亲人感觉,一把抱住程母,闷闷地说,“妈,我饿了。”

“饿了?那回家吃饭吧。”程母有些意外程卿这样紧地抱着她,小身板还一抖一抖的,可听着程卿每天回家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后,也就放心了——这丫头是饿得不行了。



chapter 4 他是个双的!

自打意外巷子事件后,程卿看顾浩宇时带上了有色眼镜——当然是黑色——总觉得这个顾浩宇是不是表现得有些做作了?好像在演戏一样,他依旧对每个人很好,带着眼镜轻笑时特有书卷味。

可看在程卿眼里,就变样了,当然,如果不是发现顾浩宇的特别爱好及那晚那种从未见过的狂妄神情,程卿也不会认为有什么异样了。虽然以程卿的认知,还无法给他这样的表现用一个词总结,但套用常说的一句话:顾浩宇这人有神经分裂症,表面一套,实际里又是另一套。

所以,下意识里,程卿就远离了顾浩宇,即使免不了的碰面,打个招呼或者点个头就好,然后就当他是陌生人甲乙丙。当然,程卿也没有把顾浩宇喜欢男人的事说给其他人听——她怕顾浩宇会找她麻烦,何况这事跟她也没多大关系,她才懒得去理会呢。

这样担惊地过了几天,程卿发现顾浩宇还是跟以前一样,对她不冷不热,更没有追问那晚的事,所以,程卿也就安心下来了,继续当她的学生,日子过得也很自在。

唯一点就是,程卿发现她越来越多地遇到顾浩宇在人前状况外的时候了:比如程卿喜欢在午间休息时独自跑到教学楼顶吹吹风、看看风景,呼吸一点高层空气。自打那日事件后,午间的教学楼顶也不再是程卿的自由空间,总会有两个或者三个苍蝇来打扰——顾浩宇偶尔会带着一些女同学到那里亲亲我我,迫使程卿放弃了那个休息场所,同时程卿也更加深刻认识到,顾浩宇不仅喜欢亲男的,也喜欢亲女的——直到后来,程卿才知道这种人男、女都爱的叫作双性恋。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年,程卿转眼间就是名初三生了,中考的压力也随之而来。程卿顺着老妈的意思报了个补习班,每周双日下午放学后,到补习班上课至晚上九点。

这日晚上,程母要留校给高三的毕业生上自习、程父加班而不能来接程卿,因此程卿只好独自徒步回家——因是冬天,九点后到程卿所在的小区的那路公交已经收班了——多年后,程卿都还在想,那时的自己可真够呆的,没有公交车还可以打出租啊,怎么偏偏选择了走路呢?

程卿边走边想今日补习老师留的数学思考题,然后熟门熟道地拐入一条巷子,心不在焉地继续走着,直到一阵打闹吵骂声才把她的思绪从一堆堆公式中拖了出来。

“宇,加油!好样的!打他的左边!哇,帅呆了,我好爱你哟!”

“哈!砰!咚……”

程卿愣愣地呆立着,看着眼前的混战,甚至忘了要拔腿逃跑。

混战,没错,这里正在打架,而且还是一挑五的那种。五个穿着制服看上去流里流气的高中生正与一名穿着白毛衣的十七八岁左右的男子混打着。不过,那五个小混混明显人多无用,一敌五都还落于下风,直到最后被那白毛衣全都打倒在地,滚了滚,才爬起来跑掉。

若是以前,程卿遇到这种情况什么也不会多想,直接转身走人,当作什么也没有看见;但是今天,她破例了,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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