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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来,给熊猫笑一个-第35章

小说: 来,给熊猫笑一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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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好笑地看着他的尴尬,没想到他龚千夜也会有这样一刻。可是我却没有能笑出声,只是径自走到他的身边,弯下腰轻轻说了句:“抱歉,千夜,说了重话。只是我希望你能明白,就算是我,也会有必须要长大的一天。”

而我想,那个时机,或许就是现在。

我走向前的时候,没有半分的犹豫。尽管,我知道龚千夜正死死地看着我,很深、很深。

我的背部,几乎要被那两道灼热的视线烧着。可是,我已经不能回头了。

过去,那么美好,又那么简单,让人眷恋难舍。但是那些,已离我太远、太远……远到我几乎都快要忘记,我第一次遇见卓奇的时候,他并不爱笑,有一张清冷别扭的面孔。

犹记得,那时也很年幼的他,喜欢拧着眉头,故作成熟,和后来变得很别扭的白翟一样,冷淡而高傲。那相像得近乎雷同的表情,让我不由一怔,仿佛间,似乎就要……抓住些什么了。

那是……什么呢?

我还没有忘记,第一次见到卓奇的时候,是在白翟家里。那是我上三年级后不久发生的事,虽然那时候我在学校里已经当着非常标准的乖宝宝,但私下里却依和院子里的调皮鬼们混在一起。

我和白翟虽然不像过去见得那么多,但是感情仍然很好。我常常还会在白翟家里呆上整个双休日,即使他不愿再跟着我出去“胡作非为”,即使他越来越有自己的个性。但这些也改变不了他习惯了听从我的,习惯了被我折腾着去做一些乱七八糟的事。

例如,我初见卓奇的,那一天。

回首别往昔(三)

其实,如果硬要算的话,卓奇也能勉强可以说是我的青梅竹马。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也只是个小豆丁,我更不会例外。

在住宿区的大院长大,让我对青梅竹马这个看上去很美很浪漫的词语,变得很没有爱。因为实在是——太多、太普遍!

不管什么东西,只要泛滥了,就一定会缺失美感。从小到大的相识,便代表着你对一个外貌出众的人也会失去崇拜和爱慕的感觉。毕竟当你看多了他便秘、拉肚子,流鼻涕的糗相,再对比一下那张堪比海报的脸袋,让人除了叹气,还是叹气:现实啊!

是的,现实就是如此。因此不管是龚千夜还是白翟,我都了解得太深,深到很多时候,假如不够刻意,就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身边站着的,是一个让别的女人想留哈喇子的美男。

但是,卓奇于我,是不一样的。

虽然我和他也在同一个院子里共同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可是对于这个男孩,在我们交往之前,我始终不太了解。也许我们会变成这样,是因为第一次见面时的场面实在太过震撼。以至于后来很长的时间,他都把我当神经病一样保持距离。

我也不是个爱勉强的人,更贴切的说法应该是,我并不是一个心细如发的人。所以对于一个不是太熟悉的人的刻意疏远,根本就不很在意,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尽管,我从小就有那么一点花痴精神,没事喜欢看看帅哥美男。但小时候的卓奇,虽样貌不差,但不知道为什么,很缺乏存在感。

不管我怎么努力地想要回忆,也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浅浅淡淡的记得他不爱笑,也不爱说话,有点儿拽,有点儿别扭,跟读中学时的白翟最爱挂着的表情非常相像。

而我之所以能记得那么古久以前的事情,也正是因为我的那一点点花痴精神。不过很可惜,不是对卓奇的,所以才只能模糊记得一点儿。

还记得,那是一个应该平静的下午,却被阵阵猥琐的淫声浪语打破了过往的安宁——

“救……救命啊!谁来救救我!”恳求的声音低低切切,含泪呻吟。

“哼哼,你叫啊,叫啊!大家都上班去了,你叫破喉咙都没人来救你的!”衣服的撕拉声一下连着一下,在宁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

“放过我吧……求求你……”

“放过你?你给我钱么?给不出钱,当然,就只能用你的身体来换了!”

“啊……不!”白翟哭嚷着,一副甚是委屈的模样。

“哼哼,现在说不也来不及了!”我目露凶光,狰狞地朝半裸的白翟扑了过去,一巴掌印在他柔嫩白皙的身体上,沿路直下腰部,“看我不……讨厌,小仔你这是什么裤子啊!怎么这么难撕!”

“……爷爷买的,我不知道。”他微微抬起下巴,有些为难的表情,脸上哪有泪痕……

“好麻烦啊!”我努力地一扯再拉,却始终无果,“算了算了,要不……你自己脱?”

“一定要脱么?有点儿冷……”

“抱抱就热了,你没看电视里,大冬天光着身子都没事么!”

“噗……”一个怪异的抽笑,夺取了辛苦拨裤二人组。我回头一看,却见白翟的小叔叔白仁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门口,还笑得死去活来,只差没在地上打滚,“啊哈哈哈哈哈哈!小彤琪,你真是个天才!”

白仁虽然是白翟的小叔叔,却是白爷爷晚年得来的金儿,只比我们大了八九岁。刚上大学不久,还很迷恋住校生活,不太回家来住。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的熟络。

因为,白仁是个超级怪人。八九岁的差距,以成年人的角度来说,并不算大,但在孩子中却是一个质的变化,按理根本玩不到一起的,但他偏偏喜欢追着我们逗。因此我和他的关系很好,甚至可以说,阳光帅气还很聪明的白仁,是我童年的偶像。

如果我那会儿真有什么传说中的少女情怀的话,孩子王的白仁,定然是我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至于白翟……或许,说是我的公主殿下,更合适。

“……小,小叔叔!”白翟被他笑得很尴尬,俏脸“唰”的一下红了起来。

“别……别在意我……你们,你们继续……”白仁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继续狂笑,笑得我咬牙切齿,甚是不服气。

小孩子的脾气一上来,就爱唱反调。我转头把小棉被一抽,盖上了白翟细嫩的身体,他亦羞涩拉上,试图掩盖暴露了大半的身体。

我见白仁还大笑不止,就想上去踹他。没想到他笑归笑,动作却很利落,飞快地闪了开去。从小到大,我就没能确实打到过他,这是我人生一个小小的遗憾。因为随着年纪的增加,我就越发明白,这个家伙有多么多么的欠扁!

当时,他用无比正经,正经到绝对可以吓到小孩子的语气说:“小彤琪,你知道你刚才的行为是什么么?这是犯罪,是□,会被警察叔叔抓去关的!”

“你……你骗人!我看电视上就那么演的!”

“呦,小彤琪,电视上干这个的难道不都是坏人?你信不信今天晚上就演到他被大英雄给……”他用手在脖子上比了个卡擦的杀头动作,我跟着咽了咽口水,总觉得背脊都发了凉,“我们家的小仔都被你看光摸遍了,你不想被抓起来关,就对他负起责任来吧!”

“怎么负责?”十岁未满的我,对“负责”这个词,尚没有足够深刻的了解,就像我不了解自己的这个行为,根本构不成任何犯罪一样!

在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还有另外一个短句,更能贴切地形容我当初的行为——很好,很强大。而白仁,则是更好,更强大!

那时的他,可把我忽悠得很惨:

“那是当然的吧?上次的电视连续剧里不也演了么?你只要看过他的身体,就一定要娶他的,对不对啊,小仔?”白仁冲着白翟又是挤眉,又是撅嘴,一副怪样。

白翟没有应答,只是羞涩地垂下了脑袋,和过往一样,腼腆地让人接不上话。可惜白仁却不是见好就收的性子,唯恐天下不乱这个词才适合他。不过糟糕的是,这些都是我很后来才明白的道理。

当时的我,完全被他的“晓以大义”,也就是什么“做人不负责会遭天谴”啦、“会遗臭万年”啦、“是陈世美再世”啦,甚至是“坏人”这样的诡异的论调说到害怕。

为了掩饰自己的气弱,我强撑着底气,挺着胸膛大声说:“负责就负责!”

“那……要立字据哦!”回想起来,那时的白仁整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偏偏我还傻得连连点头,生怕别人不相信我,我就成了坏孩子!我蠢啊!

不过,也就是因为要立这个狗p字据,我才发现了一直隐在白仁身后的卓奇。他如我所说的,异常缺乏存在感,站在那里都没有人注意。要不是白仁提到要有两公证人签字才规范,我也不会注意到被他拽到前面的卓奇。

卓奇显然也不屑被我们发现,要不是白仁逼迫,他根本不愿意凑进来。我忘记白仁和他说了什么,总之他最后还是臭着张脸,用看疯子和傻子一样的姿态看着我,然后草草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那样蔑视的目光,饶是我这样的笨蛋,也看得出来。我小时候脾气冲,差点就要扑上去打他,白仁见苗头不对,连忙把我拽了小区外的小店铺。我还记得他买了不好东西给我吃,才平息了我的怒火。

然后我才从白仁的口中,大概知道了卓奇出现的理由。原来他之前一直和父母住在国外,因为两个月前他的父母离了婚,没人有空带他。所以他的母亲干脆就把他寄养到他的外公,也就是白爷爷家里。况且,中国的基础教育一向比国外扎实,他的母亲也希望卓奇能在国内打好基底。

离婚那个词,在我小时候还比较新鲜,我也不太能理解,只大概知道他没有爸爸妈妈了,他应该是“可怜”的。

于是,我很“大方”地原谅了他。只是一想到以后一直要和这样态度的卓奇住在同个院子里,甚至常常要在白爷爷家碰见,我心里也不太舒服。

我还是一个对自己的欲望很诚实的人,既然不能和“可怜的”卓奇吵架,又不想看到那个让我不愉快的表情。我从小卖铺出来后,干脆就转了个方向往自己家走去。

哼哧哼哧地爬上楼梯的时候,我在敲门前习惯地停足,静静地看着大门,然后才从脖子上扯出钥匙,慢慢打开大门。

如我所料的,空无一人。

虽然已经习惯,应该习惯。

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面对一室的清冷,永远没有守候的“自由”空间,我总会觉得那不到五十平米的家,好大、好大。大得让我觉得心都变得很凉……

回首别往昔(四)

童年时期的我,是很难见到自己父母的孩子。

关于这个,不能不顺带提一提的,还有我出生和长大的地方——国家海洋局第x海洋研究所的宿舍大院。

九十年代初的研究所住宿区,若是房子不算太多,一般都是院子挨着院子的设计,单位与单位相互毗邻。我住的院子就是这样的,大概有五六排房子,有次序地前后排列着。院子的隔壁是别的单位的房子,也有三四排,具体是属于哪个单位的,我到现在都没有弄清楚。

那个时期的房子由于技术问题,都不会造的很高,约莫五到六层楼,每栋房子一般都由五个单元组成,中规中矩,很符合那时候的社会风气。条件略微差些的,是院子最前面的两排,没有单元,整个楼层连成一片,非常吵杂。

我的父母虽然资历尚属一般,但因为我父亲的学历很高,又是从军队保密单位掉过来的,所以很幸运的分到了单元房,住在最里面房子较小的那幢,且是当时比较不受欢迎的顶楼。

不过,我却是喜欢的。虽然它的格局不好还有点儿挤,但是视野很棒。我喜欢居高俯低的感觉,像真的飞在了空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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