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姐姐当老婆-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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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有些模糊,细看仿佛是一头远古的怪兽,但又人立而起,周身皮肤火红,头顶长着庞大的弯曲犄角,巨眼阔嘴,獠牙森森。它的背弓屈着,长着两排粗大的黑色骨刺,全身肌肉垒积成块,强壮无比。
琼恩不认识这个虚像,但旁边的欧凯却仿佛看出了来历,只见他的脸上神情明显一怔,随即露出恍然之色。“原来如此。”他低声说,却没有什么动作,反倒将目光移向梅菲斯,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怪兽虚像现出,只在空中停留了一瞬间,随即化作一道乌光,直直朝梅菲斯撞去。少女疾步后退,但已经来不及了,乌光直接没入她的体内。
这……这是怎么回事?
被怪兽虚像化成的乌光入体,这无论怎么想也不是件好事,原本还动作矫健的少女身体突然僵硬下来,直直站立着,维持着那一瞬间的后退姿势,一动不动,仿佛骤然中了定身术似的。琼恩大惊之下,正要上前查看,却听得一声低沉的怒吼,满蕴着凶残、邪恶和凛凛杀气,紧接着,一个虚像从梅菲斯身上浮现出来。
依然是刚才那个怪兽虚像,只是似乎体型更加庞大,形体也更加清晰可辨,栩栩如生。它咆哮着,仿佛想要振臂高呼,梅菲斯身上却又突然显出一团银白色的透明光罩来,正将这只怪兽虚像困在其中。怪兽怒吼挣扎,拳打脚踢,虽然只是个虚像,每一击却都带有无坚不摧的凶悍气势,但那银白色光罩极其结实,任凭怪兽怎么捶打,总是牢固不破。
琼恩不知道这到底是在上演哪一出,开始的目瞪口呆之后,随即就想要近前去查看,却被那位叫欧凯的狗仔队给拦住了,“别靠近,”他说,声音中罕有地带有了一丝严厉,“这不是我们可以插手的事情!”
什么叫“不是我们可以插手的事情”?
琼恩来不及询问,突然见刚才吞噬掉女杀手的那团黑色火焰急剧熄灭,当中却又射出一束暗银色的光束来,细小却尖锐,蜿蜒如蛇形,仿佛利箭一般刺在困住怪兽的银白色光罩上。
仿佛听见了轻微的碎裂声,原本还坚不可摧的银白光罩骤然微微摇晃起来,紧接着便如玻璃一般,上面出现无数细小的碎纹龟裂,急剧延伸,最终整个球形光罩都轰然碎裂下来,化作千万块透明碎片,散归空气之中。
怪兽虚像怒吼着,身形急剧变大,瞬间已经接近三十英尺,完全就是个顶天立地的金刚。琼恩怀疑它会不会这样无穷无尽涨大下去,但就在此时,剧变再次发生,又一个虚像从梅菲斯身体中浮出,幻化成形。
这次却不是怪兽,而是一位身材高大的老人。
他身穿白金制成的全身铠甲,未戴头盔,花白的头发和胡须梳理得整整齐齐一丝不乱。他的面容威严坚毅,口鼻如钢刀切削出来一般棱角分明,眼眶中却是一片黑色空洞,那里面没有眼珠。巨大的战锤握在他的左手中,右手则是齐腕以下完全被切断,或者说被某种生物咬断更确切。
怪兽咆哮着,口中喷吐出烈焰,周身电光隐隐,朝老人冲了过来。老人举起战锤,朝怪兽当头砸下。两个虚像间的战斗并没有太大声响,除了怪兽不时的低声咆哮外别无什么动静,但强烈的威压感瞬却弥漫四周,真真实实地令琼恩几乎感觉透不过气来。
他已经认出了那个穿着白金铠甲,提着战锤的独臂老人是谁,毫无疑义,那是正义之神提尔,梅菲斯所信仰的神祇。但那个怪兽又是怎么回事?
琼恩隐隐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但更多的还是一片茫然。此时提尔和怪兽的战斗似乎已经分出了胜负。老人的战锤被击飞了,如今他赤手空拳,怪兽无声地咆哮着,弓屈着背,蓄势准备发出最后一击。
琼恩不知道如果怪兽战胜意味着什么,但似乎并非是梅菲斯所想要的结果。他本能地想帮忙,但手刚探进长袍,就被旁边的家伙给按住了。
“千万别插手,”欧凯厉声说,“如果你还不想死的话!”
就在这一耽搁间,怪兽朝老人扑了上来,它张开喷着烈焰的巨口,当头咬下。老人抬起残缺的右臂一格,左手高举,掌中突然出现了一柄灿烂银剑,猛地朝怪兽劈下来。
与此同时,梅菲斯手中握着的银剑骤然消失。
银剑重重劈下,砍进怪兽的虚幻身体,几乎将它劈成两半,怪兽哀嚎着,化作缕缕雾气消散在空气中。老人斩杀怪兽,似乎自己也已经疲倦之际,将银剑掷下地,身影越来越透明,渐渐淡去,最终消失无痕。
打完了?
琼恩正自转过这个念头,就见一直站立不动的梅菲斯突然身躯一软,仰面往后就倒。距离太远,琼恩已经来不及过去扶她,欧凯反应却快,抬手虚虚一托,让梅菲斯缓缓躺到地上。
琼恩跑近,见少女双目紧闭不语,但并没有什么难受痛苦之色,呼吸均匀深沉,仿佛只是睡着了。“她怎么了?”琼恩问欧凯。
欧凯摊开手,耸耸肩,做了个“我也不知道”的姿势,但琼恩觉得他一定是明白了什么,只是不愿意说出来。
“时候不早了呢,”欧凯说,“那么,就按我们刚才说的,去拜会拉沃克先生如何?”
“而且,”他隐隐笑着,“这位小姐现在晕倒,似乎也正是恰到好处呢……如果兰尼斯特先生有什么事情要单独面见拉沃克先生,不方便被他人听见的话……”
琼恩一凛,但他知道追问也不会有什么名堂,对方不会吐露实话,而此时摆在他面前的选择其实不多,还是老老实实识相的好,不要弄得撕破脸,到时候更加难堪。看着晕迷不醒的梅菲斯,他只略一踌躇,便点点头。“有劳了。”琼恩说。
巫妖篇 第二十节 灵魂攫取
欧凯笑了起来,“请跟我来……哦,稍等。”他转过身来,看着远处的隆奇。武僧应该已经断气,身体紧紧蜷成一团,像一只晒干的虾米似的,姿势颇为诡异。
欧凯抬起手一指,一道黑炎射线从指尖迸出,打在隆奇身上。隆奇的左臂顿时鼓胀起来,越来越大,砰地炸开。紧接着,武僧的右臂、左腿、右腿轮流鼓胀爆开,最终只剩下躯干和头。欧凯手一抬,武僧的残躯也跟着飘起来,浮在空中,像吹气球一样越鼓越大,身上的衣服都已经撑破,最终砰地四散飞溅。
由于距离远,琼恩并没有被血肉碎末波及溅射到,但他不明白欧凯为何如此。就算彼此间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需要对一个死人玩碎尸万段的把戏吧。但紧接着,他注意到在隆奇的身体爆炸开的时候,欧凯遥遥做了个诡异的手势,像是隔空从中攫取什么东西。
这个动作……攫取灵魂?
琼恩心中一惊,他听说过传闻,据说某些力量强大的家伙,比如精擅亡灵魔法的大巫师,或者深渊中的高阶恶魔之类,在杀死人之后可以同时将灵魂取走,囚禁起来。按照正常的规矩,凡人死后灵魂应该会前往神国,归所信仰的神祇所有,这种做法等于就是在半路打劫神祇,自然为诸神所不容,基本上属于人人得而诛之的类型。但能玩这一手摄取灵魂的,也都不会是等闲之辈,不是大巫师就是大恶魔之类,也不怕人追杀。
这个欧凯居然能玩这一手……尸体爆裂、灵魂摄取,这都是亡灵学派的极高深法术,难道这家伙是个深藏不露的大巫师……拉沃克?
几乎是本能反应,琼恩怀疑这家伙其实就是拉沃克变形假扮的,否则巨魔山脉里哪有那么多大巫师……或者是拉沃克的某个巫妖部下?
常人如果想到自己身边的家伙可能是个千年老巫妖假扮,只怕早就吓得尖声大叫,拔足狂奔,逃得越远越好。但琼恩却是例外,想到这欧凯有可能就是拉沃克变形假扮,他倒是暗自松了口气。
因为对于琼恩来说,面见拉沃克,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上头下达的死命令。他若是胆敢抗命不遵,要不了多久自己就是个死人,琼恩绝不怀疑阴魂城对叛徒的处置效率。所以对于常人来说,对巫妖的第一反应就是避而远之,但对琼恩来说,他压根就没有躲避这个选项。他所要考虑的,不是怎么躲避,而是怎么降低见面的风险。
琼恩最担心的是什么?不是怕拉沃克本领高强,而是担心这老巫妖是个喜怒无常翻脸无情的杀人狂。如果拉沃克真有这份闲情逸致,居然肯跑来玩角色扮演,跟琼恩和梅菲斯演戏演得不亦乐乎,那还需要担心什么。
不过这个问题暂时无法求证,也不需要,待会到了巫师之墓自然就知道。就算欧凯不是拉沃克也没关系,从欧凯刚才的口气判断,他只怕已经知道自己此次前来找拉沃克是负有特别任务,那么拉沃克也很可能知道了——那就一切好说了,看在同是耐瑟一脉的份上,又千里迢迢跑来送信,老巫妖总该手下留情些吧。
至于摄取灵魂的事情,琼恩虽然发觉,但才懒得在乎。隆奇是被钉在无信者之墙上也好,是被人摄去囚禁也好,都和他没关系,只要不回来找自己报仇就行。
所以整个过程,琼恩全都熟视无睹,当作没看见,直到欧凯完成施法,从怀中取出一颗无色透明的水晶棱柱来,左手虚空一抓,将某样东西往水晶里一推。
水晶棱柱骤然变成了黑色,但依旧透明,琼恩能隐约看见其中有个人影,料想就是那倒霉的武僧隆奇了。“力量倒是不错,”欧凯自言自语,一边观察旁边琼恩的反应,但年轻的巫师面色平淡,若无其事,仿佛什么都不曾看见似的。“可惜不够纯粹,终究不算上等货色……算了。”欧凯咂咂嘴,把水晶棱柱收进怀中,转头看着琼恩,“走吧。”
他当先领路,琼恩抱起梅菲斯,把自己的精金匕首插进皮靴,将少女的银剑塞到次元袋里去,跟在后面。他还考虑过要不要在贝纳索和科恩等人身上搜刮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值钱宝物,这两人一个是博得之门晨曦神殿的首席牧师,一个是以豪富著称的沃金高阶牧师,按道理说身上肯定带了不少宝贝,说不定有几件有用的魔法物品。但见欧凯已经头也不回地越走越远,琼恩也无暇再耽搁,匆匆忙忙跟了上去。
“算了,反正牧师身上的东西,我一个巫师也未必能用。”琼恩自我安慰着,加快脚步。
欧凯脚步矫健,在这山路上行走如飞,琼恩虽然年轻力壮,但怀里抱着梅菲斯,居然渐渐跟不上了。他犹豫了一下,索性又给自己施了个“脚底抹油”,发足狂奔,又追了上来。
脚底抹油是个很形象的名称,这个法术的作用很简单,就是让巫师暂时步行速度加快一倍左右。看上去似乎也不算什么,但对于巫师来说,战斗时被人近身是最忌讳的事情,距离就意味着安全,这个法术能让巫师和敌人快速拉开距离,自然就有了很高的实用价值。
但单纯用脚底抹油来赶路的,这可实在是少之又少。巫师的魔法全都要提前准备,用完了就是没了,需要再花上八九个小时来重新准备。哪会有变态舍得这么奢侈浪费,就单纯为了走路快一点,使用这种在战斗中可能保住自己性命的法术。
但对琼恩来说,他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变态。别的巫师一般而言一天准备一次法术,而他却完全能准备两三次,因为所需要的时间短。所以对他来说,法术也就不算格外珍贵了。何况此次是要去面对拉沃克,如果对方想杀自己,准备再多法术也没用,只能老老实实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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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也奇怪,原本预计需要半天的路程,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