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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杀手十二岁:卧笑桃花间-第164章

小说: 杀手十二岁:卧笑桃花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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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香哥哥……这称呼像是很亲热的样子……

抬头看了看宫湮陌。

宫湮陌神色淡然,没有任何异常。

只是微微皱了皱眉。

他垂眸忽然看到风凌烟僵在半空的筷子,心情蓦然大好。

慢悠悠地拍了拍她的肩头:“小兔子,怎么了?”

风凌烟蓦然清醒,放下筷子笑了一笑:“我吃饱了。你有故人来,我要不要回避一下?”

宫湮陌看着她,手中的筷子嗒地在桌上一放,似笑非笑地望着她,不紧不慢地道:“你是这里的女主人,有客到来你敢回避试试看。”

风凌烟:“……”

外面的那位北宫静儿等了片刻,却再等不来其他动静,有些不耐烦起来。

但她是大家闺秀,日后要母仪天下的人物,该有的矜持还是要的。

所以她向侍女施了个眼色。

侍女会意:“八王爷殿下,我家小姐听闻王爷有恙,特地跋涉千里前来探视……还请八王爷一见。”

门缓缓打开,宫湮陌现出身形。

俊挺挺拔,俊美无双。

一身白衣如雪,清雅淡漠。

居高临下直视着北宫静儿,神色间带了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淡淡地道:“北宫小姐来访,本王迎接来迟,还望恕罪。”

声音如碎冰浮雪,清冷异常。

北宫静儿双眸晶亮,吸了一口气。

望着宫湮陌几乎说不出话来。

这……这真的是他吗?

当年那个苍白瘦弱的男孩子居然长成这般倾国倾城的男子!

寂月家的男子都是美男,他生的这么美她并不奇怪。

奇怪的是这周身的气质,风度,和当年那孩子几乎无法重合!

果然——果然当年她看走眼了……

………………………………………………………………………………

今天到此,又一女配角上场。呵呵,这个女配我前面提到过的。

他不希望任何一个电灯泡来……

宫湮陌看她那发呆的样子却是微微皱了皱眉:“北宫小姐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

这个时候,他不希望任何一个电灯泡来……

如不是碍于她的身份,他早已眼也不眨地将她轰出去!

“梵香哥哥,我是静儿啊。你不记得我了?”

北宫静儿一双水眸眨也不眨地望着宫湮陌。

一颗心噗噗乱跳。

她和他几乎算是青梅竹马。

因为寂月家族的当权人必须要娶北宫家的女儿。

所以北宫家在金云国一直是第二豪门。

当权的皇帝如果让哪个儿子娶北宫家的女孩子。

那么也就变相地指定了金云国下一任继承人。

而北宫家也怪,每一代只生一个女儿。

到了北宫静儿这一代自然也不例外。

而皇室却有数个皇子,所以这些皇子全打破脑袋似的要博得北宫静儿的好感。

因为知道她迟早母仪天下,所以全家族的人都捧她如同凤凰一般。

请最好的家庭老师教导她,穿最好的衣衫,吃最好的饭。

从她三岁起,金云国的皇子们几乎就踏破了北宫家的门槛子,人人拼命讨好她。

她比宫湮陌小两岁,宫湮陌正受宠的时候,她和他走的最近。

天天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的身后。

‘梵香哥哥’‘梵香哥哥’的不离口。

宫湮陌那时也是个孩子,自然不会别扭的反感她。

两个孩子很能玩到一起。

天天一起调皮捣蛋……

倒也算是快乐无忧。

宫湮陌七岁那年遭遇大变。

母妃惨死,又失去了父皇的宠爱。

所有当初巴结他的人都远离他而去。

大家一起嘲笑他,挖苦他。

人不人鬼不鬼的容貌……

北宫静儿虽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捉弄他,但小小的孩子也知道驱吉避凶。

慢慢的也疏远了他,转而和当时最受宠的五皇子寂月芸香靠拢。

寂月芸香恶意地用一种毒药泼毁了宫湮陌的容貌。

看到当时的宫湮陌痛苦地在地上翻滚。

、她虽然很害怕很心疼,却也不敢上前去安慰。

为了表明她彻底和宫湮陌划清了界限。

她甚至也和其他皇子一样笑话他那人不人鬼不鬼的容貌……

宫湮陌八岁那年被送进了修罗场,对外却宣传这个皇子夭折了。

北宫静儿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多多少少有点心疼的。

毕竟是曾经情投意合的玩伴,那时她还好像掉了两滴眼泪。

不过,她毕竟只是六岁的孩子,很快便把他抛开。

因为还有好多皇子玩伴争着和她玩,讨她的欢心……

金云国皇帝这些年不知打什么主意,一直没有定下太子的人选。

所以她这位内定的太子妃人选也始终没有嫁人——

直到几个月前,她才知道当年的小玩伴并没有死。

反而练就了一身惊人的技艺,用计谋兵不血刃地夺取了火云国的天下。

寂月梵香名声大噪,一时之间,风头一时无二。

她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当真是又喜又惊。

也终于明白了金云国老皇帝迟迟不立太子的原因。

原来——太子之位一直在为寂月梵香而设!

也就是说,那个人才是她命定的丈夫。

随后她又听说了他许多的事迹,几乎是神乎其神。

虽然没见面,她的一颗少女心却已经完全地被他吸引。

只是一想起他当年那被毁的面目全非的容貌心里还有些犯堵。

姐儿爱俏,她自然也不例外。

没见宫湮陌之前,她一颗心忽上忽下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直到此刻,终于见到了他!

笑不露齿,浅浅而笑

他的容貌甚至比儿时更俊俏了不少。

周身那种强大的气场更是任何人比拟不了。

虽然宫湮陌态度很冷淡。

但却无法阻止她内心的火热。

毕竟她才是内定的太子妃,宫湮陌如果想做太子的话,就必须娶她为妻……

在这一刻,她从未想过她的婚姻会如此圆满。

美满的如同一个梦。

她未来的丈夫是如此强大的一个人。

心中的欢喜如同肥皂泡一样向外直冒。

说完这句话,情不自禁上前去拉宫湮陌的衣袖。

俏媚的脸上是甜甜的笑。

她是淑女,连笑也笑的很标准。

笑不露齿,浅浅而笑。

宫湮陌衣袖一拂,北宫静儿就拉了一个空。

她没有武功,趔趄了一下,险些跌了个跟头。

幸好旁边的侍女手疾眼快,将她扶住,才不至于出乖露丑。

“北宫小姐,这军营战场可不是你这种千金小姐来的地方,还是及早回去吧。”

宫湮陌衣袂飘飘立在门口。

根本没有请她进去的意思。

北宫静儿一僵,怎么也没想到会吃到这么冷的闭门羹。

眼眸眨了一眨:“梵香哥哥,我,我跋涉千里来看你,你,你就这么对我?”

大眼睛里蒙上了一层雾气。

还从来没有人这么对她!对她这么冷淡……

她左右逡巡了一圈,忽然看到匆匆赶到的宓敏。

眼睛一亮:“梵香哥哥,宓敏也是女子啊,她怎么可以待在军营里?我……”

正想说‘我自然也可以’。

宫湮陌眼眸中已经闪过一抹讥嘲,唇角微勾,淡淡地道:“宓敏是行军打仗的将军,你呢?是能打仗?还是能带兵?”

“我……”

北宫静儿张口结舌。

她是未来的皇后娘娘啊,怎么可以做这种带兵打仗的粗活?

“梵香哥哥,我听说你受了重伤,很不放心,所以才急急跋涉千里来看你的……”

自然也不假辞色

她手指握紧了自个的衣角,可怜兮兮地望着宫湮陌。

宫湮陌悠然一笑:“那——多谢北宫小姐了。现在看到了?”

他这一笑如三千桃花灼灼开放,几乎没晃花北宫静儿的眼睛。

她心潮一阵翻滚,没听到宫湮陌说什么。

半晌才像大梦初醒似的点了点头:“看……看到了。”

“既然看到了,那北宫小姐的任务也算完成,可以打道回府了。”

宫湮陌不客气地开始赶人了。

他做事一向淡定周密,但现在一腔欲火憋在心头,正无处发作。

哪里还有心理会这些不相干的闲杂人等?

童年的际遇,修罗场的锻炼让他的心性变的极为凉薄。

对这童年的玩伴没半分好感,自然也不假辞色。

更何况他家的小兔子好不容易有松动的意思,他可不想因为这个女人的搅合又让兔子跑路!

北宫静儿一张俏脸涨的通红。

他看她的眼神冷漠无情,他虽然在笑,但周身的气度却冷的人直打哆嗦。

她原本尊贵如同凤凰,现在却被他像赶鸭子一样驱赶……

这让她自尊心严重受伤,身子也微微颤抖起来。

蓦然她想起一种可能:“梵香哥哥,你是不是还在恨我?”

或许他还在记恨她当年的疏远,但她也是不得已的是不是?

没有爱哪有恨?

或许他早已爱上了自己。

所以自己的疏远才会让他如此记恨……

想通了其中的‘关窍’,北宫静儿心中也不知是什么滋味,似甜又似酸……

宫湮陌却几乎想大笑。

她今日如不是巴巴地跑来,他几乎都忘了还有这号人物。

恨?从何谈起?

她也不过是他当年的玩伴,当年的背叛只不过再在他伤口撒一把盐。

让他对人情的冷暖认识的更深刻而已。

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功用。

………………………………………………

晚上还有

千秋万载,万人传诵……

“北宫小姐,你多想了。我从来没有恨过你。”

他多少大事还做不完,哪里有心情去恨一个不相干的小卒子。

他又不是闲着没事干!

北宫静儿眼眸一亮,他不恨自己?

或许他并不完全知道当年的事情,以为我那时不过就微微疏远了他……

他是做大事的人,胸襟宽广,自然不会把当年那点小事放在心上……

这样也好,只要他不恨自己,自己以后和他也能夫唱妇随。

做一对统一五国的帝后。

入史官笔下,千秋万载,万人传诵……

她心中想的蓝图实在是太美好,所以自动忽略掉了宫湮陌的冷漠。

走上一步:“梵香哥哥,我给你带来了我家族的疗伤圣药——福寿膏,你用一用吧,会好的很快的。”

向旁边的侍女打了一个眼色。

那侍女从身上取出一个羊脂白玉的小瓶。

小瓶内有淡红色的膏汁,在日光的照射下,闪烁着晶莹的光泽。

“福寿膏?鸦片做的?”

一道清甜的声音忽然自屋内传了出来。

风凌烟飘飘走了出来。

她本来不想出来的;毕竟她和这位北宫静儿又不熟,没必要出来笑脸相迎。

她以为宫湮陌会将这位北宫小姐让进屋内,却没想到宫湮陌在门外便下了逐客令。

她自然知道宫湮陌的心思,是怕自己会误会,所以想把误会扼杀在萌芽中。

却不知道自己根本就不在乎这什么北宫小姐。

宫湮陌如果想要变心,早就变了。

还用等到这个时候?

听这位北宫小姐不识趣也就罢了,还偏偏自恋的很。

不大的功夫,宫湮陌已经下了三次逐客令了,她居然还死赖在这里不走。

听声音应该是位大家闺秀,没想到脸皮这么厚……

原本没她什么事,她乐得坐在屋中听戏。

后来听到‘福寿膏’三字,忍不住冒了头。

这丫头现在太瘦了

据她所知,福寿膏在现代是鸦片的代称,

没想到她北宫家的圣药居然是这种彪悍的名字。

不见识一下还真对不起自己。

她几步走出来,终于见到了这位北宫小姐。

这北宫小姐还真是美人。

长发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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