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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今岁当开墨色花-第12章

小说: 今岁当开墨色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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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人的尊敬,也不知道当初定下这一条规矩的人是怎么想的,非得看到别人成双成对才罢休,哪怕只是错点了鸳鸯谱。

我从顾睿的探险者上下来时,满目看到的都是一些数一数二的车,便也信了几分,像他们这般的人,恐怕结一次婚也是一场交易吧,我关了车门,看见顾睿按了一下车钥匙,灯闪了一下,便像是一只小狗安静地蹲在停车位上,顾睿,是不是以后你的婚礼也是一场明码标价的交易呢?

“你别这样盯着我,我脸上又没有什么东西。”

“我只是在想,你以后会娶什么样的人罢了,会不会,随便娶一个对你生意有帮助的老婆?”

“我可没有那么无聊,我要娶的自然是我爱的人。”顾睿的声音异常地坚定,可是那与我也无关,估计他要娶的人是姜凝眉吧。

我跟着他,亦步亦趋地走到新人前,估计司马奕对我们这样的组合也感到奇怪,眼波愣愣地在我和顾睿之间流转了几轮,还是新娘在一旁解了围,俏生生地叫了一声“顾总”。

“恭喜恭喜啊,真是佳偶天成。”顾睿的声音适时地响起来。

我俏皮地对司马奕眨了眨眼,表示对他的新娘很满意。

顾睿递过一支手,我轻轻挽了过来,跟上他的节奏,看着那大小截然不同的脚以同一个节奏踏在红色的地毯上,我的手轻轻搭在他的小臂上,看着他和周围的人应酬,突然觉得这个画面很熟悉,好像我们生来便是如此地契合,顾睿尔与莫子兮这两个名字、六个字仿佛天生就应该被写在一起,现在不过是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迎面相遇,然后便按照人物的预设走一场既定的秀。撇了撇嘴,决定将脑中的绮思排开,不然就真的成了韩少功《归去来》笔下的那个主人公了,走着走着,就觉得自己真的成了那个“马眼睛”,而忘记了自己真实的身份,想来是这个气氛太有感觉了,也许很像自己曾经幻想过的婚礼,弄得我现在产生了这种错觉。

司马奕的婚礼很奢华,他正挽着他的新娘缓缓步入,伴奏并不是《婚礼进行曲》,而是Iswear:

Iswear,bythemoonandstarinthesky,

Illbethere。

liketheshadowthatsbyyourside,

Illbehere。

forbetterorworse。

justdeathdouspart。

Illloveyouwitheverybeatofmyheart。

andIswear,

Iseethequestioninyoureyes,

Iknowwhatsweighingonyourmind,

youcanbesuerIknowmypart。

我发誓,谨以明月星空为誓。

我永远在你身边,我发誓,如影相随地守护着你。

永远不分离,唯有死才能让我们分离。

我每次心跳都代表我爱你。

我发誓,

我看见你眼中的疑惑,

我知道你心中的担忧,

我要你知道我是真心。

多么美丽的誓言,如同粉色的梦幻泡沫般,使人不忍心伸出手指去戳破那一层脆弱的肥皂泡,就这么漂漂地悬浮在空中,折射出精心地编制美梦。

------题外话------

求收藏,求包养

☆、十七,似曾相识燕归来

我看到那条红色的毯子上铺满了紫色的薰衣草,等待爱情的花。我看着他们迈着同样的步伐走过这小小的花,似乎能听得到花朵碎裂的声音,啪啦啪啦地在耳边崩裂。

看着这个场景,突然一滴泪从眼角流出,缓缓地顺着左脸颊向下滑,我的左手还搭在顾睿的胳膊上,而右手则拎了一只包,于是,轻轻地侧过脸,任那滴泪静静地流着。左脸颊上瞬时出现了一道水渍,绷得紧紧的,像是一张嘴巴,在轻轻地吮吸着自己的血液,有微痒微痛的感觉。高显,你还记得吗,我曾经和你细细地描述过,如果有一天,我们举行婚礼,那么我一定要挽着你的手走过铺满脆黄树叶的路,这样踩在上面便有咯吱咯吱的响声,就像是情人之间的切切私语,树叶的两旁堆满了蓝色的郁金香,散发着若有似无的香味。然后自己拖着长长的裙摆和你一起走过这条“爱之路”,两旁摆满了我们过去的20多年的时光,我们在各自的时空中成长,就像两条平行线在轨道中沿着生命的痕迹成长,直到我24岁、你25岁这一年,我们在一片潋滟的水色中相遇,然后相爱,再然后,成为一对平凡的夫妻,那一帧一帧的相片记录着我没有你的岁月和与你在一起的年华,直至我们能真的比肩站在一起。只是,你还没有来得及带着我走进围城中,便亟不可待地甩开了我的手,徒留我一人看着构筑的梦幻世界一片一片在面前碎裂,化成齑粉,只来得及看见有人笔走龙蛇,在我面前铁划银钩出“有缘无分”四个大字。

我不知道为什么,顾睿的心情不好,浑身散发出生冷的气息,衬得他银灰色的西服也成了一块钢,手搭在上面硬邦邦的。找了个借口,便遁到了洗手间。看着镜中的自己,惨白的脸,一道水渍在左脸颊上泾渭分明,夸张而又讽刺,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莫子兮,要笑,大好的日子,一定要笑。”于是扯着面皮拉出一道无奈又虚伪的笑,镜中的女子抽离了灵魂,呆板着一张欲哭无泪的脸冷冷地看着我,极尽讽刺,补了一下妆,等到平复了心情之后便拉开了门,却不曾想到顾睿背倚着墙,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根烟,露出一大截的烟灰,他的脸一半在白色的烟雾之后,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以为你掉进厕所了。”微凉的声线。

“你怎么在这?”

“抽根烟。”顾睿吸了一口,微红的火闪闪烁烁,如同一只眼睛,想要窥探我的内心。我厌恶地皱了皱眉,侧过身,我向来都是不喜欢烟味的,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喜欢这种奇怪到令人恶心的味道,还不惜以健康为代价。顾睿把手中的烟一掐,拉了拉衣袖。

我扭了头想要从他身边走过,却被他一把拉住了手腕,“余生生,”我怔怔地看着他,顺着他银灰色的袖子,看到自己的手腕被抓在他刚刚拿过烟的手上,那块鱼骨头被夹在他的手指和我的手腕中间,不知为什么,缀着鱼骨头式纹的部位上方的热量比其他的地方还要热上好几倍。

“今天,你的男伴,是我。”顾睿缓慢而又清晰的吐出这几个字,他吐出的气息中没有夹带着那股难闻的烟味,相反,有淡淡的木屑的清香,我想了想,原来是他的香水味。

“好吧,我的男伴,”我一把抓过他的手,然后两只手抱着他的臂膀,故意将全身的力量压在上面,“我要吃烤番薯。”

“嗯,我也想吃。”顾睿拨了拨我面前的刘海,有几粒水珠顺着脸颊往下走,“走吧,我请客。”

就这样,他拖着我往大堂走去,正好碰见司马奕在敬酒,顾睿从服务生的托盘里取了一杯酒,和他对碰,“恭喜恭喜。”一仰头,便将杯中的酒倒入了喉中。

“多谢,不知什么时候可以在顾总那里讨一杯喜酒喝?”

“那要看我的那位什么时候点头了。”顾睿笑眯眯地回答,还将眼光扫到了我这里。

“奕总,新婚愉快。生生嘴馋了,一直要嚷着吃烤红薯,我也奈不过她。”

“瞎暴眼,我还给你准备了你最爱的阿根达斯啊。”

“靠,你个傻逼,一天不叫我瞎暴眼会死啊。”我跳了跳脚,正想伸出手和以往那样挠他的痒,却发现自己的手被顾睿抓得紧紧的,看着司马奕身边的新娘,突然没有了以往的感觉,再也不可以像以前那样玩了,因为他的身边的位置已经属于另一个女子,那个将要和他百年好合的女子。

于是便从旁边拿了一杯酒,“司马奕,这杯酒我敬你,祝你们白头偕老,早得麟儿。”于是碰了碰他的杯口,一饮而尽,裂开着嘴,将笑容无限地扩大,想借以来填补一颗空洞洞刮着西北风的心。

“那我就和顾睿尔先走一步啦。”摆摆手,拎着小提包和他们道了别,一瘸一拐地坐进了顾睿的那辆探险者里面,毫无形象地踢掉了脚上最新款的菲拉格慕:“这玩意太烙脚了,真想不通那些女人怎么忍受得了这种折磨。”

顾睿笑了笑,打开了CD机,“所以说,你还算不得女人。”

“喂,顾睿尔,不待你这么损人的。要说只能说你们男人自私,说什么穿高跟鞋的女人有气质blabla,然后哄得女人忍受着这种非人的折磨,只为了满足你们的眼睛,姐姐我不屑。”说完,我还将脸摆到一边,将鼻孔弄得老高,做出一副鄙视状,“对了,我们去哪里吃烤番薯?我要吃紫色的。”

“等一下你就知道了。”顾睿将方向盘往右一打,探险者便优雅地一转身,脱离流水般的车队,往一边跑去。

“Ilookatyou

Pleasedon'twalkaway

Iseeyou'reaboutto

ThereisjustsomethingI'dreallyliketosay

Sopleasedon'twalkaway

Iknowthatyou'rethere

Stillyoupretendyou'renot

YesIknowithurts

Ihavealsofeltthepain

Soshoulditmatter

WhatIdoorwhatI'vedone

Aslongasinmyheart

You'restilltheonlyone

Ihearyousayit

ButIdon'tthinkyouunderstand

Icanbetrustednow,IsweartoyouIcan

It'sbeenayearamemoryfrommypast

IknowwhatIdidwrong

Iwishtochange

Justtomakeitlast

ButIguessit'sbeentoolong

Easytomoveon

Toforgettoaboutitall

Isthatwhatyoudo,hopingIwillbegoneIfyougottoknowmeagain

Maybethen——maybethen

Wecouldseewhatweshoulddo

Butthat'salluptoyou

I'llbewaitingforyou”

Sissel空灵的声音在车内回旋,如同一块无暇的水晶,不蒙尘埃。我上高中那会儿,刚听到这首歌,就被她那嗓音深深地吸引了,无法自拔,一连几个星期都是单曲重复,有几次,还听得流泪了。

“换一首吧。”当我听见那句歌词“ThereisjustsomethingI'dreallyliketosay,Sopleasedon'twalkaway,Iknowthatyou'rethere,Stillyoupretendyou'renot”时,满满的回忆都是黑色的,永远都打不通的手机,和石沉大海的短信。

顾睿的手轻轻地按了一下键,是神秘园的《追梦人》。

幽静的音乐声流淌在车厢内,晃碎了朦胧的月色。

☆、十八,一豆灯光的温暖

探险者在仄逼的一条小巷前停下来,顾睿一伸手便解开了安全带,“烤番薯在这条巷子里面,你的脚可以吗?”

“没问题,没问题。”我一骨碌地便打开门,也懒得穿细高跟鞋,就想这么走下去,却被顾睿一把拦住了,“你这样小心明天就走不了了。”

“穿那高跟鞋也是这个后果,我会小心的。”

“你等等。”顾睿转过身在后座上掏了掏,便拿出一个长方形的鞋盒,“喏,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双帆布鞋,当场便乐开了花,在承受将近两个小时非人的禁锢与折磨之后,脚挣脱枷锁终于解放了。

虽然这个搭配怪了一点,但是,我的原则是舒服至上,其次再考虑美丽与否,而且大晚上也没有人来欣赏我的姿色。

换上鞋,在原地打了几个转,“还是帆布鞋适合我啊,所以,贵的不一定是好的,它有可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走了几步,发现这双鞋无比的合脚,“顾睿尔,这双鞋是给你哪个女伴买的啊。”

“你觉得有人的脚会是34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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