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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重生之农家酿-第20章

小说: 重生之农家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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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清芳变了脸色,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要是断了腿,那可怎么办。

她扯了扯张氏的衣袖,央求道:“娘,要不还是算了,我……”

张氏到底老谋深算,沉得住气,“你姐姐跟你开玩笑呢,你们可是亲姐妹,她怎么会舍得你干这些粗活,你在店里坐着看就成了。”

“是这个理。”云歌赞同的点点头,“不过我这店小,可不养闲人,连我都是要干活的。”她故意在闲人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许清芳气得直跺脚,指着云歌的鼻子骂道:“你说谁呢!也不知哪个吃闲饭的以前赖在家里不肯走!”

云歌笑意吟吟,轻啜一口茶。

“我记得我姓许。”

“我亲娘是正室。”

“我是嫡长女。”

虽然她不太清楚张氏是怎么爬到许家主母这个位置上的,但她记得清自己的身份,往昔的许云歌再怎么软弱无能,内里也早就换了副灵魂。

一句一句,说得张氏终是变了脸色,维持不住贵妇人的端庄贤淑。

“许云歌!现在许府当家做主的是我!将来继承家业的是我儿子!轮不到你在这说三道四!”张氏横眉怒目,可见气得不轻。“若不是因着清芳到了出嫁的年龄,瞧上林家那小子,你这破地方我才不会来!”

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云歌心下了然,楚翊一表人才,尚未娶妻,又接管林家产业,可不是这安阳城独树一帜的钻石王老五,怪不得她那个牙尖嘴利的庶妹会纡尊降贵的想到酒坊来帮忙,定是不知从哪晓得了自己同楚翊交好之事。

想嫁给楚翊,开什么玩笑!

云歌心里泛酸,嘴上却丝毫不饶人,“我道是什么事,原来是想会情郎,解忧酒坊可不是什么秦楼楚馆,想必许夫人和二小姐寻错地方了。”

要说这张氏原是个小户人家出身,后来被许员外收为妾侍,因为乖顺懂事讨巧,背地里又颇有些手段,才会在原配死后被扶为正室,但论耍嘴皮子,是决计敌不过云歌的。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张氏算是里子面子都丢光了,把手上的茶杯重重往桌子上一摔,“清芳,我们走!”

“慢走不送!”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云歌看着张氏母女被气走,她觉着做恶人的滋味还是挺不错的。

端着桌子上的茶盘往后院去,云歌才瞧见站在外面的楚翊,不知道他在外面听了多久,出口调侃道,“哟,都学会听墙角了,是不是感觉自己行情不错,姑娘都追到我这来了?”

“在你心里,我与那些流连烟花之地的登徒子没有任何区别,是吗?”楚翊眼神黯淡,就连语气听上去也有几分萎靡不振。

云歌刚刚暗骂许清芳如同妓子般不知羞,只顾图了嘴上爽,却没想到身畔这人钻了牛角尖。

“想什么呢!你见过我同登徒子交朋友吗?”

朋友!原来只是朋友!楚大公子持续钻牛角尖中……

云歌却以为这家伙已经被自己劝服,随口问道:“你来做什么?”

看看,连寻她都要找个借口!楚大公子钻在牛角尖里出不来了。

“我……”他一开口,声音竟然有几分暗哑,“再过两天士子们就下场了,小轩也得去书院考试了,我来瞧瞧他准备好没有。”

“哦。”云歌了然地点点头,转身进了厨房,“他在房间温书呢。”

楚翊站在那里没动,看着她忙碌地身影,他有时候不明白,这个人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才会把自己的心意弃之如敝屣。

锅里的水咕咚咕咚响个不停,云歌是个懒人,程杨氏来了之后,煮饭打扫的活全被她包了,云歌也只有兴致好的时候才会去厨房忙活,小秋蓉爆发了几次怨念,被无视之后也逐渐的习惯了。

把淘好的米放进锅里蒸着,云歌开始切菜。

因为天热,她晒了许多香菇和金针菜,用水泡开了和新鲜的差不多,下锅翻炒了没几下就传出阵香味。茄子切成块状装盘,在锅里炸好捞出来再炒,紧接着是盐煎肉和干煸豆角,配料都是些红通通的辣椒,就连那酸辣肚丝汤也撒了不少辣椒面。

云歌又做了两个菜,才灭了灶下的火,在院子里喊了一声,开饭了。

因为前面程远在看铺子,孩子们又在后边玩耍,在院子里吼一嗓子,大家都能听得见。

云歌难得下厨,小秋蓉是第一个闻着味蹦过来的,瞧见桌子上有肉,伸手就要去抓,被云歌给瞪了回去。

秋蓉扁起嘴,委屈道:“嫂子,我洗过手了。”边说还边把小手伸出来让嫂子看。

“你婶婶和哥哥姐姐还没来,哪里轮到你这个小馋鬼。”云歌无奈极了,这丫头,被她宠得都快没边了。

“今天的菜色好丰盛。”程远咽了咽口水,虽然说平时吃得也不错,但总比不上今天这六菜一汤,有荤有素。

“那还不是因为……”楚翊来了四个字还没说出口,就看到独身过来的顾知轩,云歌脸上的笑容僵了僵,“犒赏你们的。”

秀华跟王大全夫妇俩和程杨氏中午在地窖里装酒,根本不知道楚翊来过的事,但顾知轩哪会不清楚,云歌那尴尬的表情落入他眼里,已经知事的少年不知该喜该悲。

这顿饭大家吃得都很开心,只有云歌一个人动了几筷子就没胃口了,楚翊每回来不蹭顿饭是不会走的,可是这次却连招呼都没打就走了,她满心欢喜做了一桌子菜,结果有的人根本不领情。

云歌把剩下的菜全倒了,反正这个天气也放不得,她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给楚翊这个吃货做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在女主强大的气场之下,再极品亲戚神马的也只会是炮灰~

☆、又是一年秋收时

城里的士子们要去应考,地里的庄稼也该熟了。

收庄稼的前一天下午,云歌早早地关了店领着孩子们回到清河村。

她家里三亩地,一亩苞谷,一亩小麦,还有一亩是高粱,安阳一带地处北方,农户们都是靠天吃饭,所以这三亩地她除了偶尔拔拔草,几乎没怎么管。

幸好今天天气好,虽然说不上丰收,但交了税也够一家人吃上一年半载了。

她本意是不想两个孩子来的,尤其是顾知轩,再过两天就去要书院考试,但拗不过两个孩子,只好带着他们一道回来。

王大全两口子一大早就到了顾家地里,赶着牛车,车上还装着家伙什,他们家的粮食早就收回去晒着了,这回是帮云歌忙的,不然,这三亩地的活,他们三个小大人到天黑也干不完。

因为要打谷的缘故,三个人先是割麦子,云歌不太会使掐刀,没多久手上就磨出泡来,握得也不是很稳当,好几次差点掉到自己个脚上。

秀华看她一副不中用的样子,打发她和两个孩子把割下来的麦子往车上抱。她和王大全都是做惯农活的人,麦子割得又快又好,云歌他们三个人的运输线还没有两个人的生产线快。

因为来得早,太阳晒得不行的时候,一亩地的麦子已经割得差不多了。秀华帮着开始搬运,地里的麦子最后变成满满一大车,被王大全送回了家。

中午阳光正好,打谷场上有不少摊晒的麦子,谷壳在暴晒之后发出噼啪的声音。不少男人光着膀子在场上扬麦。云歌几人寻了片空地把麦子卸下来,准备等下午干完地里的活再来碾场。

掰苞谷不是什么技术活,全凭手上的劲,云歌前世也做过,很快上了手,不消一个时辰,苞谷就全掰完了,女人和孩子们把堆在地上的玉米搬到车上,王大全拎着头去砍玉米杆,这些已经干黄的玉米杆,晒一晒可以当柴火用。

包裹着土黄/色外壳的玉米被倒在地上,剥完壳之后还得脱粒,晒干之后才能磨成玉米面,云歌想着,幸好早就做好今晚不回去的准备了。

下午的时候,程远和程杨氏也来了,程远家里原有五亩地,程远他爹程三虎把三亩地都输给赌坊了,只剩下两亩勉强糊口,程三虎是个不长进的,但程家其他兄弟偶尔也会帮帮忙。农户就是这样,今天你帮我干活,明天我帮你,所以邻里关系都很不错。

人多起来之后,大家就兵分两路,王大全夫妇俩和秀华去地里割高粱,杨氏领着三个孩子在打谷场等着碾麦。

村里只有张金宝家有石碾和骡子,花上几文钱就可以请他们帮忙碾麦,但因为要用的人多,得按先后顺序来。

麦子晒了一整个下午,散发着温暖的气息,小秋蓉一屁股坐在小麦垛上,随手抓起一把被碾得发黄的秸秆,“什么时候才轮到我们啊。”

程远弯下腰,瞧着她被晒得通红地脸蛋,笑道:“你要是玩累了,就先回去休息吧。”

“才没有呢。”顾秋蓉摇头,一副我能行的样子。

“瞎逞强!”顾知轩冷不丁地开口,“不知道是谁,今个中午钻道牛车底下偷懒。”

几个人不约而同地笑起来,小秋蓉红着脸不吭声。

好不容易等到轮到他们用碾的时候了,杨氏早跟孩子们把周围扫了个干净。张金宝是个健谈的,见人先打招呼,“程嫂子不是今个中午碾过了,这是给谁家帮忙呢。”

杨氏笑了笑,“顾秀才家,我和小远给顾家妹子帮工呢。”

“顾家不是搬到城里去了,还种着地呢?”张金宝一边挂好石碾一边问。

“收过这一茬,地就租给大全两口子种了。”

“原来是这样。”张金宝笑了笑,又夸了几句孩子聪明之类的话,这才牵着骡子开始干活。

骡子拉着石碾走了不知道几个来回,秸秆被碾得发亮,这才算是完成了。杨氏先是谢过张金宝,又招呼孩子们一起把秸秆捋出来堆在一旁,麦粒才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天还没黑,杨氏拿着耙子把清理出来的麦粒摊开来,确保很快能晒好,这是个有趣的伙计,拉着木耙子在麦粒中走过,留下各种各样的图案,每个人都小试了一把身手。

忙完了没见云歌他们回来,杨氏领着几个孩子去了顾家的小院。

院里堆的玉米是中午刚收回来的,“我们就先把壳剥了,这带壳的玉米不能放,不然会发霉的。”

孩子们乖巧地一人端个小凳子坐在一起,在程杨氏的带领向玉米军团进发。

被扒了衣服的玉米放到一起,玉米壳顺手就放到身后,随着时间的流逝,身后的玉米壳越堆越多,起身换个地方又开始继续。

“有虫子!”小秋蓉长大了嘴巴指着壳子上蠕动地白色虫子,可是怎么听都有股惊喜地意味在里面。

果不其然,顾秋蓉揪起那条虫子放到自己掌心,悄悄跟它说起话来,“你是玉米的孩子吗?不对不对,玉米硬硬地,你这么软,那你跟它是亲戚吧,不然怎么会住到一起呢。”

云歌刚进门就看到家里玉米壳横飞,以及秋蓉跟条虫子在说话的诡异场面。

她立刻跑到顾秋蓉身边,一把揪起那虫子扔到地上,用脚踩了两下。

顾秋蓉正高高兴兴地跟新交的朋友交流心情,结果没想到新朋友突然就惨遭毒手,而罪魁祸首居然是自己的嫂子,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嫂子坏,欺负虫虫!”

云歌哑然失笑,她小时候可没有天真到跟虫子去交朋友,当然一时间也没想到这里去,等反应过来也来不及了,只好费力地解释,“你知不知道虫虫的名字?”

“啊?”顾秋蓉还挂着眼泪鼻涕,一双求知的大眼睛望向云歌。

“它叫粘虫,专门吃玉米叶子,让玉米生病,是个坏蛋。”云歌揉了揉小姑娘的头发,“我们家小蓉这么乖的孩子,肯定不会跟坏蛋做朋友,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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