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之纵横玛法-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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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们的脑袋。
就这样拼命地跑了三天三夜后,当然在三天三夜说起来有点夸张可是我也只休息了三次,没次不到一个小时,而现在我决定好好休息一下,否则真的会直接挂掉的。
为了安全起见,我爬上了一棵很大的树,至于这树的名称我是不知道了,总之,很大,很高,最重要的是他枝繁叶茂,我确信,即使有人站在树地下也不可能看得见我的。掏出腰包里的魔法时钟我把时间调在了四个小时之后报时。有四个小时之后的睡眠足够我恢复体力了。
靠着树杈,我沉沉睡去。
咚咚咚咚!一阵声响将我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啊!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被发现了,我本能地抽刀在手,往向树下,却什么也没看见。只好悄悄地拨开树枝望向四周,却见东南方向透出了阵阵光亮。
咚咚!咚咚!这声响再度传来!有点类似于击鼓的声音,却和上次埋伏我们的那种鼓声完全不同,这次的鼓声听起来似乎在演奏着某种节拍一样。
火光,鼓声,难道是半兽人的篝火大会,我暗自分析着!'
随后又是一阵踏踏踏的声响!有几骑兽人骑士扛着火把,从我不远处疾驰而过几束火把在漆黑的夜里划出了一道靓丽的光线,直接朝着东南方向的。我记得那里似乎象是一条路吧!果然没多久,又有几波人马快速的朝着东南方的那片光亮冲去。这几波,多的有百骑少的十几骑。而且还能听见马背上的兽人们粗狂的言语声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不过听见他们不时地发出阵阵犹如兽吼一般声音,充满一种欢快的气息,看来那应该是什么值得欢庆的活动吧!
随即转念一想,等会肯定还会有兽人骑士经过,我干脆截下一匹好了!
打定主意后,我连忙跳下大树,选了个比较利于突袭的位置,埋伏下来,大约等了十几分钟后,又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踏踏踏!听起来数目不多也只有十来骑的样子。
就是他们了!十来骑兽人骑士很快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
近了,五十米,三十米,二十米,十米!
就是现在,在十骑刚好冲过我身前的时候,我忽然从路旁的草垛里,凌空飞起,百战刀化出一道圆弧,瞬间杀死了前面的六骑,,六根火把,诡异地凋落在地上,而飞奔中的战马恍若未觉依然拔腿飞奔,半空中的我,一脚踢飞了一个无头兽人骑士,将操控战马的缰绳提在了手里!从我发动突袭到抢到战马,整个过程也不过是,短短的两秒钟,狂奔中的战马甚至连什么时候换了主人都不知道,后面跟进骑士发现情况不妙,想要发动攻击的时候,却被我随手斩出的几道攻杀剑气,分成了两半!眨眼间这十几骑便被我收拾掉了。而我也丝毫不敢停留,立刻催动胯下战马,朝着北方冲去,我知道,要不了多久这一带的兽人部落肯定会翻了天的,因为那十几具尸体可是好端端地拦在了路中间呢!
不过,这和我没关系了!如今抢到了战马的我,逃命的本钱又大大增加了!而直到这个时候,腰包里的闹钟才叫个不停!
23重见天日
骑着马已经跑了一整天了,再看天色也黑了不少,我决定好好休息一下,虽然我本人并不怎么累,不过跨下的战马却是汗如雨下了。找了块水草丰茂的地方,我暂时当起了牧马人。牵着战马让他放开肚子吃了个痛快,而我也在附近摘了几个果子,啃了起来。一人一马算是吃饱了。
照例把把魔法时钟定时在了四个小时之后,我把战马栓在了一处比较隐秘的树林里,而我本人则爬上了附近的一棵大树上,不过选的位置却是能够一抬眼便能看见战马的地方。沉沉睡着了。
四个小时后,被魔法时钟闹醒了,连忙跳下大树,解开了战马的缰绳,开始继续跑路了。
就这样我骑着战马在沃玛森林间的空地上,一直跑了整整一个星期,当然每天都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类休息,七天后,茂密的树林挡在了我眼前。和当初的那些处于边缘地带的密林真的很象啊!杂草荆棘,灌木丛生。看来我已经到了沃玛森林的边缘了!我暗自分析道,接下来的路只好靠自己了!有些不舍地望了望那匹火红色的战马!老实说,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把它一起带出去。可是,眼前的这片密林却不是这样的大家伙可以穿行的。无奈之下我只好,解下了它身上的马鞍,缰绳。
“好了!现在你自由了!”一掌拍在了战马的背上!
喻!战马吃痛叫了一声,撒腿就跑!
“靠,还真是无情无义!”我有些自嘲地望着那匹早就跑得没影的战马。
如今,斩马刀是没了,不过我却早就想好了穿越灌木密林的好方法!我的运气其实还是很不错的,在那匹被我抢到的战马背上还有一套硬皮铠甲和一面盾牌,另外还有一把大斧头,不过那斧头实在是太大了,我根本用不了,再加上他的体积太重,早早地我就把他扔了。而留下的这套硬皮甲虽然和我的身材出入很大,而且还有股很难闻的古怪的味道,不过我还是硬着头皮套在了身上。然后再扛起那面大盾朝着茂密的灌木丛里挤了进去,我可没打算用刀开开路,当初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大家都是团体行动,几个人不好挤,而且还要照顾两个娇贵的贵族子弟,只好选择了那种比较费力法子,如今却只有我一人了,我当然不会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了。再说现在的我可还有一面大盾,和一套硬皮甲,这两样可是穿山越林的好家伙啊!
比起过去一刀一刀地开路,我现在的法子明显轻松多了,大盾牌在我的推压下将前面茂密的杂草和灌木挤开了一条刚好够我通行的空位而身上的这套铠甲却将大部分划在我身上的毒刺,灌木等挡住了。还真是方便啊,现在的行进速度是当初穿越沃玛森林的边缘密林的三倍不止。
于是呼我执盾披甲的我象只大野猪一样,笔直地朝着既定的方向迅速推进了。因为身处这种密林之中,很难照得到阳光,只能通过光线的强暗来分析时间的流逝,当然我的腰包里有魔法时钟,不过我却懒得动手把他拿出来。反正累了就休息,休息够了就继续赶路,直到看不见了我才找棵比较高的大树,在树上过夜。我不知道到底过了多久,虽然我身上的魔法时钟同样具备了日历纪录的功能,不过我连翻开腰包都懒得动手了。就这样我累了就休息,天黑了就睡觉,肚子饿了就摘些果子充饥。这种被我称之为野猪穿林的日子直到我面前的灌木丛消失后,才算是结束了。
眼前依然是遮天蔽日的茂密的树林。不过林间的空地上已经没有了那种烦人的荆棘灌木了。
看来应该是出了沃玛森林的范围了,我暗自盘算着。再看看,手里的盾牌,原本乌黑的盾面已经被过得雪亮雪亮的,仔细看看还能看见一道道深浅不一的花纹。而身上的披甲也濒临着解体的危险,只是靠着几跟牛筋一样的粗丝栓在了一起。另外我的头发早就结成了一团一团的了。虽然没有镜子,不过我肯定,就这副模样一旦出去,一定会被别人当作是兽人直接干掉的。
***,还真是落魄啊!不过想着终于逃出了大森林我还是觉得很庆幸。给自己找了几个加油鼓劲的理由后,我再度迈开步伐,朝和正北方向继续前进了。
沃玛森林,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个鬼地方了,只是同时也有些遗憾,在前世的传奇中,沃玛森林里不但有着神秘的沃玛寺庙,还有困着暗黑双头金刚和暗黑双头血魔的坠落坟场和深渊魔域,还有神奇的海滨小屋,这些到底是不是真的,我都还没机会去见证,就灰溜溜地逃了出来,在我看来,这次的沃玛之行真的很失败,当然,如果可以,我一辈子也不愿意再进入那个地方了。毕竟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而我决不想当那只猫。
只可惜我却不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在后来一段很长的日子里,由于我那个过于完美的谎言给我带来了天大的麻烦。使得我不得不几次进出于这片恐怖的密林之中,当然这是后话。
朝着正北方向,我继续前进,没有了那些烦人的灌木荆棘我的行进速度自然是达到了极限了。展开身形,全力飞奔。终于在三天后,我第一次见到了久违的官道。不过为了不至于让人误会成兽人什么的,我还是很自觉地将自己的仪容整理了一番。那套几乎解体的兽人铠甲被我换掉了,恢复了我本来的游侠打扮,一身蓝色的情形盔甲,还有头发也被我找到了一条小河仔细地清洗了一番,在这个世界,同样流传着和古代中国相同的观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毁,也因此我只好强忍着用百战刀把头发割断的冲动,我可不想看见妈妈那难过的眼神。没法子,只好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把它洗了又洗然后再用一根布条扎成了一把,照着河水的倒影看了看,还是有几处卷成了一拓一拓的,实在是难看之级啊!
不过也只要将就着了!经过整理后,我确信自己的模样不会把人吓倒!这才安心地沿着官道!不紧不慢地走着,我相信这里应该会有路人,只要找到个路人随便问问,就可以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
踏踏踏!
身后传来了一阵不紧不慢的马蹄声!回过身来,却看见是匹拉草料的马车,赶车的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斜斜地靠着车辕,两眼微闭,看那模样似乎在打瞌睡右手的马鞭下意识地有一鞭没一鞭地轻轻地抽在前面拉车的马身上。
我连忙往马路中间一站。
“小哥!停车!”我两手一拦,而那匹拉车的老马也温顺也停下了脚步,微微回头,似乎在等待主人的指令。
啊!老马的突然停车让让赶车的少年顺着惯性,一个前倾,差点滚下马来。
“啊!什么情况!”少年连忙扶着车辕,并随手拔出一把半月,同时也看见了站在路中间的我!
“你想干什么!”少年横刀胸前一脸紧张的神色:“我这只是一车草料,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扑哧!”我心里一乐忍不住笑出声来,感情这小子把我当成了打劫的了。
“那个!”我尽量把自己的表情放自然些,显出一副无害生物的模样:“你看,我只是个路人,而且,还是个迷路的路人!所以,我想搭乘你的车行吗!”
“呼!”情不自禁地拍拍胸口:“我还以为是打劫的呢!”少年说着又仔打量了我周身上下后微微点头似乎确信我不是什么坏人这才点点头:“上来吧!”
“多谢了!”我连忙爬上了他的马车!坐在了他的身侧!这里是去翻地的官道!你要去那里吗!”少年问道。
“这个,我想知道,这翻地离盟重土城有多远!”
“到了翻地,会有到达土城的驿站!不过要五天的路程。”
“那就翻地好了!”
“架!”少年轻杨马鞭,一边赶着车,一边上下又把我打量了个遍最后目光落在了我左右两肩的两把剑上:“你是个游侠?”
“勉强算是吧!”我不好意思地补充道:“刚刚考取初级游侠证明!”
“呵呵!是吗!其实我也是!”开心道:“我现在做任务,就是把这车草料送到翻地,然后我打算再到盟重土城!”
“啊!还真是巧了!”我有些难以置信。
“可不是!”少年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小牙齿!我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着少年的容貌。怎么说呢,感觉很普通,不过却让人有种亲近的温和的感觉。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