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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经济解释-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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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转过来,若价格莫名其妙地高于市价,传统就说「过剩」(surplus,这里不能译作盈余)会出现。供应量大于需求量,也是不均衡,也是空中楼阁,但压力又来了,使价格下降至市价而止。

传统上,经济学者为了故扮高深,发明了稳定的均衡与不稳定的均衡(unstable equilibrium),而后者可带来爆炸(explosive)情况,天快要跌下来,泡沫经济的理念不胫而走,甚至说若不用动力(dynamic)经济的观点,经济学没有用途。是象牙塔内的经济学者发明这些玩意的。很有趣,但与世事无关。「象牙塔」者,不知世事之谓也。

我还是喜欢以简单的分析来处理复杂的世事。价格若高于或低于市价,市场需求者的边际用值会低于或高于价格。这些自私自利的人,为了要增加私利,就会沽出而使价格下降,或会购入而使价格上升。市价于是因为人的自私而升降,也因为人的自私而安定下来。

回头说价格管制,单论通常所见到价格被管制在市价之下,就足以示范传统的剪刀分析毫无理论可言。价格被管制在市价之下,莫名其妙的「短缺」出现,不均衡,世界大乱矣!问题是人与人之间对任何物品的竞争,必定要解决。说「不均衡」,是说没有解决的办法。「不均衡」的意思,是指没有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假说。什么「压力」云云,不可以压出一些假说来。

正确的分析,是如果价格被管制在市价之下,需求的一群见到自己的边际用值高于价格,竞争抢购不获,逼要付出金钱价格之外的其它代价来作补充而争取。这些其它的补充准则可能是排队轮购,可能是论资排辈、武力解决、政治手法、人际关系等等。只要知道哪一种补充金钱价格的准则会被采用,或哪几种准则的合并会被采用,我们就知道补充准则的代价,加上金钱之价,会等于边际用值。我们于是会有另一种均衡,不会有「短缺」,而竞争就会被解决了。「短缺」是因为经济学者的思想有所短缺而产生的。

价格管制的分析困难,不是因为不均衡,而是我们不知道哪一种金钱之外的准则会被采用。一旦知道,「均衡」易如反掌。我在七四年提出的价格管制理论,是让我们能有系统地推出哪一种其它准则会被采用。这是后话。

(《经济解释》之二十七)

第三节:交易的局限条件

分析需求问题时,我们已屡次谈及局限条件。但需求的局限条件与交易的局限条件是不同的。提到交易,我们不妨先向鲁宾逊的一人世界那方面想。鲁宾逊有需求,有局限,但不可能有交易。交易的局限条件只能在社会存在。

从权利界定的角度看,一人世界不会有产权(property rights),所以产权制度是为社会而设的一种局限。从费用或成本那方面看,一人世界不会有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s),所以这种费用也是因为有社会而存在的。社会的定义,是多过一个人。

产权与交易费用之间的关系,及这些局限条件对体制的形成与人的行为的影响,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是三十多年来经济学最热门的话题了。时来风送滕王阁,我适逢其会,在这门学说开始时就参与其事,所以知之甚详,而屈指一算,在这方面我不停地想,已有三十九年了。不幸的是,二十多年来,我在这门学说中选走的路,与当年共作研究的师友有了分歧。他们有些转向博弈理论发展,有些在近于博弈的「卸责」角度入手。我自己最顽固,自始至终都集中在交易费用的局限上。从解释行为或现象那方面看,我认为自己选走的路最高明。

产权与交易费用的重要性,不能夸大。试想,在一人世界中,我们不会有银行、不会有律师、也没有警察或公安、公务员、议员、文员、会计、经纪、商人……这些行业,都是因为社会有交易费用的存在而产生的。

历久以来,经济分析都集中在资源(生产要素)的运用(resource allocation)与收入的分配(ine distribution)这两个大话题上,更为精彩的现象却视若无睹。这后者包括制度的形成、结构的组织、合约的选择、价格的安排,等等。这些现象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以我之见,都是由交易费用促成的。《经济解释》的下半部,我会长篇而大论这些问题,这里先作预告。本章分析的交易理论只是入门的基础。

前文所述的,每个需求者对一样物品的边际用值等于市价的均衡点,在有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可以有很多变化。一个重要的困难,是我们不能假设这个天衣无缝的市场的交易费用是零──虽然差不多所有经济学者都是那样说。困难是这样的:市场的本身是一种制度,而制度是因为有交易费用的存在而产生的。假设交易费用是零,又怎会有市场呢?

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市场的存在是为了减少某些交易费用,但这些减少了的费用是些什么,是一个大难题。我们要到分析价格安排与公司结构时才提供答案。

对我影响很大的高斯定律(Coase Theorem),也有同样的困难。简言之,这定律说没有私有产权,就没有市场交易。私有产权于是成为交易的一个先决的局限条件。这观点是对的。但高斯在他的鸿文中加上另一个条件:交易费用是零。这就出现了困难。私有产权是一种制度,也是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而产生的。交易费用是零,怎还会有产权制度呢?高斯定律在局限条件的假设上有了冲突,在逻辑上有了矛盾。这也是后话。

第四节:共用品的市场需求

我们在本章的第二节提及:物品可分两类,私用品(private goods)与共用品(public goods)。Public Goods一词是森穆逊发明的;他起错了名,误导了后人,使中译成为「公共财」,大错特错。

先以苹果为例吧。苹果是「私用」品。如果苹果之价是每个一元,我的需求量是二,你的需求量是三,那么一元之价,你和我加起来的需求量是五。市场的需求曲线是每价加量,那是向右横加。这是私用品的市场需求。

如果物品是一个电视节目,你在家中看,我也在家中看同一节目,你看你的,我看我的,互不干扰,那么该电视节目就是共用品了。「共享」是指多人可以共享而不干扰他人的享用。私用品的性质是独用(exclusive use),共用品的性质是同用(concurrent use)。共用品不多也不少。除电视节目外,我们还可举一个思想、一项发明、莫扎特的音乐(不是指唱片,而是指音乐的本身)、我写《经济解释》的内容(不是指书,而是书中的内容),等等。

某经济学者十多年前在香港报章上做文章,举「公厕」为public goods之例。错了。公厕是政府建造的,不收费,说是为「公众」所用,没有错。但「公厕」不可以共享,所以是私用品。海滩可以「公用」,但不可以「共享」──我躺卧晒太阳,不会让你躺在我上面。私用品可以为公有,共用品可以为私有,不要搞错。

共用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以每个需求者的个人需求曲线向上加起来的:每量加需求者的边际用值。这引起一个有趣的问题:一个电视节目我愿意出二元看,你愿意出三元,是我们各自的边际用值,加起来是五元。若电视台(有线的电视)收费二元,总收费是四元;若收费三元,你看我不看,总收费只得三元。若要达到总边际用值收费来鼓励节目的生产,电视台要用价格分歧的办法:收我二元,收你三元。但价格分歧的费用奇高:电视台不容易知道你和我的边际用值。价格不分歧,电视节目的生产就要打个折扣。那是说,以共用品而言,除非每个需求者天生一样,否则同价不可以达到柏拉图情况。但这是旧一套的柏拉图情况。新的加上交易费用,看法变了,这也是后话。(无线的电视可间接收费。我们看电视广告的时间所值,就是费用。)

共用品的争议,起于米尔(J。 S。 Mill)一八四八年提出的灯塔例子,其后参与的名家有瑟域克(H。 Sidgwick; 1883)、兰度尔(E。 R。 Lindahl; 1919)、庇古(A。 C。 Pigou; 1938)、森穆逊(P。 A。 Samuelson; 1953)等人。米尔的例子,是对海上船只大有好处的灯塔有收费的困难,因为在黑夜中,船只以灯塔的指引而避开礁石之后,逃之夭夭。他于是认为私人建造灯塔无利可图,需要政府协助强行收费。跟的瑟域克与庇古之见,是灯塔应由政府建造,免费供船只使用。

兰度尔没有分析灯塔,但他以公安服务的例子,首先提出共用品的概念,说个人的需求曲线是要向上加的。其实公安不是一个好的共用品例子,但「向上加」提了出来就成了名。

这争议的主要人物,还是森穆逊。这个二十世纪的理论天才同意米尔的观点,认为灯塔私营不容易收取费用。但森氏补加了一个重点:就算灯塔容易收费,也是不应该收费的。这一下奇兵突出,把经济学界搞得团团转。森氏的论点,是灯塔建成之后,多服务一条船的费用是零──边际费用是零。在这样的情况下,收费会妨碍一些船只选用灯塔,改道而行。既然边际费用是零,这「改道」对社会有害无益,不收费才是上策。森氏后来拿得诺贝尔奖,这论点的文章是被提及到的。

共用品是指多人可共享同一物品,那么多供应一个人,其边际费用当然是零了。边际费用是零就不应该收费,近于零的也不应该收费吧。跟的分析是,若收费低于平均成本或费用,私营一定亏本(这是对的),而若收费高于平均成本,那么收费可能是在边际成本之上(要是平均成本因为需求量增加而下降,这也是对的)。收费高于边际成本,对社会有害无益,不收费或由政府资助而又管制价格,才是上策。这是老生常谈之见了。

依照上述的观点,香港的海底隧道,若没有挤塞,是不应该收费的──多服务一辆车的边际费用近于零。但若不收费,谁来建造?答案当然是应该由政府建造了。你同意不同意?电灯、煤气、电话等,需求量增加平均成本下降的行业,都要由政府主理,或起码由政府管制收费。这些也是老生常谈。经济学者的胡说八道,遇上权力欲强的政府,如鱼得水,那所谓公共行业(public utilities)今天大都受到政府的管制。这里的谬误我要到本书的下半部才加以澄清。

(《经济解释》之二十八;第七章完)

卷一后记

《经济解释》既然说明是复古之作,那我就要「复」得似模似样。西方经济学的古人著书立说,除章与节之外,还有Book之分。Book者,卷也。史密斯的《原富》分五卷;米尔的《政治经济原则》分五卷;马歇尔的《经济学原则》分六卷。我打算《经济解释》写三至五卷,要看自己的体力将会怎样而定。

第七章末是需求分析的一个段落,是分卷出版成书的一个理想分界。我替《经济解释》这「卷一」起了一个书名,叫作《科学说需求》。此卷之后的第八章是《利息理论》,那是开始谈生产与成本了。然而,依照古人的编法,新卷开头的是第一章,章数从头算起。所以《经济解释》的第八章,会被称为「卷二第一章」。至于「卷二」用什么名目,我要能看到第二个段落的终止之处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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