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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皇家骑士团-第3章

小说: 皇家骑士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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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清丽无匹的脸上绽出笑容,甜甜的道:“谢谢你。”一双洁白的玉手轻轻抚在少年的脸颊上,但见她俯下脸来,柔软的红唇在少年额上轻轻一吻。 

  我闻着她身上传来的淡淡清香,心中正是一阵迷醉。突然间,四周的一切瞬时间化为乌有,漆黑一片之中,我已似已坠入无边的空洞之中。 

  我狂呼着,嘶喊着,手脚胡乱舞动。 

  渐渐的,黑暗中浮出父亲那满是怒容的老脸,他用那无比威严的声音说着:“莫拉,你还不明白吗,她是精灵,你是人,你们是不可以来往的。” 

  我嘶喊着:“为什么,为什么她是精灵,我是人,我们就不能成为朋友。” 

  父亲面上的表情扭曲了,他狂吼着:“整个阿尔维斯都不会容许你们这种混乱的行为,我绝不容许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发生在这个家里。” 

  “你们的孩子将是个半精灵,被所有的人歧视。” 

  “你会让我们整个拉萨姆斯家都蒙羞。” 

  “你将会失去所有的朋友和功名,从此一无所有。” 

  “你将会被神彻底的遗弃,被教会冠上“异端”的名字。” 

  …… 

  “呼呼呼”,浑身冷汗的我从恶梦中惊醒,狂喘不已。 

  不知何时起,我常常坐着这种梦,我会梦见和银铃的初遇,和她快乐的约会,也会梦见父亲对我们的强烈阻拦,朋友们的苦苦劝戒,更会梦见银铃被我冷落时,那双无比凄怨悲伤的眼神… 

  这一夜,我的心里,又好乱… 

  卒业仪式的最后,皇家骑士斯通·布朗开始动员新进骑士们随部队出征,不过这些新进骑士有很多是外地贵族子弟,他们有需要回去继承家业的,更有不愿意出征作战的,因此最后,只有10多人随军而来。波比,兰方特,我这种将门之后自是毫无疑问被列在其中,而银铃和博达克竟然都放弃回家的机会,也决定随军出征。博达克也要去打仗!许多人知道后肯定是大跌眼镜。 

  事实上,象这种剿匪的活儿,是再简单不过,盗贼团一般不可能有完整的部队编制,而且鱼龙混杂,形形色色的人都有,且集团中各怀鬼胎,确是乌合之众,往往军队到去,马上树到猴散,对新进骑士来说,无异于升官发财的大好机会而已。不过这次,我的哥哥,斯纷,却是很不放心,他再三相阻,言道要给我在克伦城内找个好差使,胜过出去打打杀杀,但在我的坚持之下,无法的他从自己的私属部队中挑取一名骑士──皮雷·托特,跟我出征,贴身保护我的安全。 

  这次征集的剿匪部队并不庞大,有雇佣兵300多人,民兵300多人,由几位领主派遣的组合部队500多人,还有新募部队200多人,一共不过1500人的样子。民兵和新募部队就不提了,雇佣兵是参差不齐,只是在各领主所属部队中有些也是久经战场的精锐。这支部队由皇家骑士斯通·布朗子爵和乔·索哈子爵统领,于皇历10月20日出发,沿阿尔维斯运河乘船南下,21日抵达港町城市撒尔托斯,22日抵达瓦比格郡,驻守这里的汤姆·德森兰伯爵提供了粮草供应和100人的步兵团支援,于是部队暂时就在瓦比格驻扎整顿。 

  听说要派遣先头部队提前进入普萨斯郡附近地区,波比和我前往斯通的临时会议室,自动请缨。然而,跃跃欲试的我们前脚刚进门,后脚兰方特和银铃等几个学院里的同学就跟进来了。结果,有着圆圆的秃顶脑袋的斯通,一手抚弄着自己的络腮胡子,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看来我们的士气确实高涨啊,年轻小小伙子们。”此时,站在一边的乔却是犹豫不绝的样子,他有着瘦削的长脸和狭长的眼睛,忧郁之间更另我们觉得很是沉重。 

  不过斯通看起来好像十分轻松,对我们说道:“很好,就让你们去。”“可是…”乔有点为难的说,“放心吧,没事的。”斯通用他诚挚的目光望向我们:“不过,我希望你们不要急躁冒进,有什么情况及时通知我们。” 

  短暂的商议了一下作战计划之后,我们出发了。 

  平时给我们讲授基本战略战术的乔对我们很了解,我们被分为两组,兰方特指挥一组带领50多人的侦察骑兵部队,另一组先头步兵部队则由我来指挥。作战策略大致是:步兵部队往正西方向行进,期望在明天中午之前进驻西面的小镇吉姆斯;兰方特带领侦察骑兵部队由往西南方向绕行,探视吉姆斯镇附近的几个村落,看是否存在大批的流寇,然后绕道至吉姆斯,估计能在明天下午与我的先头步兵回合。 

  这是生平第一次任务,我们几名新进骑士都是跃跃欲试,激动不已,只有兰方特此时仍是沉着如昔,动身前只是对我们微微一礼,即带队驰马离去,没什么多的言语。 

  步兵基本编队有100人,其中轻装步兵40人,轻步兵40人,弓箭手10人,另外配备了僧侣5人,魔法师5人。根据王国的部队统一编制,每20名步兵中会安置一名骑士作为队长来指挥,每10名弓箭手也会安置一名骑士,而这次随行出征的有波比,银铃,皮雷·托特,我,一名同期的新进骑士勃朗·芬科,还有银铃的8名随从──大精灵族的弓手,十来名随从和民兵,10匹马托运着一些粮草物品以及备用──其中小基斯和我的爱马福兰也随军而来,因此步兵队共有120多人。经过我的部署,波比和皮雷.托特分别指挥20人的轻装步兵,其中皮雷的部队位于队列最前方,让经验丰富的他开路再合适不过,银铃带领8名大精灵和10名弓手位于队列第二,波比带领20名轻装步兵保护僧侣和魔法师,位于第三队,再后面是民兵和马匹物品,而勃朗·芬科和我带领40名轻步兵位于队列最后的位置。 

  一般来说,为了行动迅速,侦察部队里不会有重装系部队出现,象重装枪兵,重装步兵,重装骑兵之类,装甲最多的也就是轻装步兵(手腕,手臂或是膝盖和脚踝之间装有盔甲),象轻步兵,就只戴个头盔了,象僧侣,魔法师之类书生气的只会穿布袍之类。我看斯通拨给我们的士兵个个精壮老练,想来必是桑普家和我们拉斯姆斯家在出征前对他有所交代,定要保护我们的周全,难怪那会儿乔愁眉苦脸的,不放心我们提前出动。 

  其时渐近深秋,寒风已起,处处零散的飘落一些黄叶,我们一路行进而来,竟是人迹希罕,好不容易碰上一两个农夫,也是远远躲开我们。沿途经过的些农田,本应正是收获劳作的季节,却是田地荒芜,熙熙攘攘的长着几颗发黄的杂草,偶尔还有一两只黄毛野兔奔过,直让人觉的凄凉。这几十年来诸侯南征北伐,苛捐杂税之下,天灾贼祸之中,却是民不聊生。 

  看着人间惨象,我心下里惆怅,不知不觉间,银铃已来到我身旁,轻声说道:“莫拉,你在想什么?” 

  我一怔之下醒来,见她此时仍是一袭纯白莲花纹绸袍,腰间用黑色细皮带贴身的上下束了好几圈,右手带上了弓手专用的皮制护具,臂弯处装上了金属护肘,修长的腿上穿着紧实的长皮靴和小巧的护膝,把她得娥箩身材体现得淋漓尽致,再配上她的清丽绝俗的姿容,当真美不胜收。 

  正当我傻傻的看着这位熟悉的美人,心中慨叹着这位精灵郡主的美丽的时候,她美丽的淡红色眼睛已关切的看着我:“不舒服么?”  我感激的对她一笑道:“不,没什么。” 

  银铃郡主看了看前方,对我说:“皮雷先生说照这个速度,伴晚时我们会到达吉姆斯河的下游,在那附近扎营的话,明天中午前肯定将到达吉姆斯。”我对她点了一下头,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两人又并行了一会,银铃用手拢了拢鬓角的长发,微垂臻首,用蚊音一般的声音说道:“莫…莫拉,你…你最近好吗。”说完之后,嫩白的脸上泛起一阵晕红,我痴痴看着她,心下一阵片茫然,待要说些什么,但脖子像是被人用力掐住一般,喘不过气来。 

  银铃拢了拢鬓间秀发,低低的说道:“这…这几日,我好…好想你。”被家人严防之下,最近我和银铃难得有单独相处,此刻见面,双方心中自是动荡,热情难抑。我听的银铃说得如此直白,心中洪流再也控制不住,当下迎着银铃殷殷的美目,道:“铃铃,这几日,我…一直想着你。” 

  顿时,银铃本是凄苦苍白的脸上,如同春风吹过,甜甜的笑了起来。 

  当下我抛开心下重重羁绊,一路与银铃并肩而行,耳中听到的尽是她的温柔软语,鼻中闻到的尽是她身上的淡淡芬芳,眼中所见的也尽是她的轻颦缓笑,再待得她纤纤玉手伸出,轻轻握住我的手掌,便只觉得恍恍忽忽,不知身在何处了。 

  大精灵的寿命比一般人类长,大致能达到150多岁,而今年28岁的银铃却只相当于人类的十七八岁,她作为大精灵族的郡主,对箭术,音乐和魔法都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尤其是音乐。我时时与她凑在一起时,总是期盼着能听听她演奏的琴声,只觉得能在她款款的情意之中沉醉下去,忘去烦恼,无异于世间最快乐的事情了。 

  铃铃是萨克尔森林里大精灵族的郡主,从祖上几代开始,萨克尔大精灵族一直是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友盟,且互为毗邻,两个家族多次并肩作战,联系密切,而自我与银铃交往之后,情谊日深,精灵族的人谦和随意,自然不会横加干涉;可凡是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家人朋友,莫不坚决反对这“伤风败俗”之事。此后,银铃自是伤心难受,而我心中又何曾好受,平日里于银铃之事虽是尽力割下不想,而碍于世俗礼仪的压力,虽是觉得与银铃相爱之事似乎不该,然而细想之下,总也想不通我们不能结合的缘故。况且二人每一见面,之间的感情都似藕断丝连,朦朦胧胧中,竟像是根深蒂固,刻骨铭心一般。 
 


 。。
 
  
 第三节 小镇遇袭
 
  23日伴晚,我们抵达吉姆斯河下游。当晚,全军在距河岸不远处扎营。 

  用过晚饭,大家无事可作,竟然聚到我的帐篷里,聊起天来。 

  最早进来的波比说道:“想不到一天的行军,竟这么累,辛苦啊。”说着抡手捶起自己的肩膀。 

  银铃笑道:“这才第一天,你就受不了啦。” 

  瘦瘦的勃朗笑道:“今天我们一路行军,经过几个村庄,没见一个人影,哪有盗贼啊。” 

  我心中暗暗吃惊,问起坐在身边的皮雷道:“皮雷,象这种盗贼团团伙活跃的地区,怎的一个人影不见?” 

  皮雷道:“据我的经验,盗贼多是贫苦农民出生,针对的当然是贵族豪绅,倒是不怎么骚扰百姓。不过这几年农家生活艰苦,那些穷疯饿疯的人啊,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唉!” 

  银铃说道:“皮雷先生,这么说来,提图盗贼团竟连寻常百姓也不放过不成?” 

  皮雷道:“是的,郡主。” 

  波比见我沉吟不语,便从身边取出一根镶有红宝石的魔杖,哈哈笑道:“区区几个毛贼算什么,莫拉表哥,他们来了正好,可以让我试试这根新买的魔杖,看看威力如何?” 

  我仍是对皮雷说道:“皮雷,去知会一下巡逻队,让他们提高紧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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