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骑士团-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跃下马背,手中的菱纹伊达尔非之剑锋利异常,片刻间已砍裂两名佣兵的铁盾,并刺入他们的身体。而此刻波比也援手过来,使出他擅长的火魔法,高温的火墙在雪地上展开,逼得敌人大乱。
突然,四周闪起耀眼的电光,跟着耳畔是轰隆隆的巨响,只见巨大的电光火花从雪花飘舞的天空中闪落,打在我们头顶,电极瘫软之下,很多士兵已被击得浑身胡焦。
我此刻也感到浑身麻痹,半跪在地上,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中级雷系魔法“大落雷”!
所幸刚刚被大落雷魔法击中时,我身上的索尔银甲自动生出“圣灵佑佐”光系保护魔法,弹开了一部分落雷,而且我作为骑士,对魔法有一定的免疫能力,不然此刻只怕早已也那雷电辟死。
这时,在我的面前的天鹰佣兵中奔出两个人影,其中一名白袍银发少女,嘴中念念有词,纤手中火花闪动,又一个低级雷系魔法“落雷”往我军阵中劈下,引出一阵惨呼,站在他身旁的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年青剑士,但见他面色英俊,双目有神,只是左颊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破坏了他玉树风姿,却也给他带来了一些男子汉的气魄。
那银发少女十五六岁年纪,端的是个美人胚子,瓜子脸蛋上,含水杏目微带杀气,好不迷人。此时波比已祭起一个巨大火球,直向她投来。那少女惊得花容失色,在雪地里滚躲了开去,而火球直飞入佣兵群中,暴烈开来,热浪中几名佣兵身中烈火,在地上不住打滚。
那少女狼狈的爬了起来,面有怒色,对波比叫道:“好哇,红毛小子,竟敢偷袭本小姐。”说着,反手又一记落雷。
“什…什么,红…红毛小子”波比闪过那少女发出的落雷,他作为撒繁家的小少爷,平日里被人“波比少爷”,“波比大人”的称呼惯了,而今日里第一次被“尊称”为“红毛小子”,不由得大怒,道“哪里来的银毛野丫头,吃本少爷一记火球。”说着,已反手抛出一个火球。
那少女猛蹬蹬足,躲开火球,气道:“你…你竟敢喊…喊我银毛野…”说着,她瞥见波比骂完刚刚那句话之后,面有得色的端立一旁,不由得心中更怒,当下嘴念咒语,又一记落雷向波比攻了过去。
于是,他们二人,一个放落雷,一个释火球,你来我往,缠斗起来,却害惨了周围的人,不是被落雷电极,就是被火球熏烤,苦不堪言。
那疤面剑士静静望着我杵着剑,艰难的站起,只间他拔出一把细细的银剑,淡淡的道:“这是伊达尔非之剑,勇士才配使用的剑。”说着,他竖起剑来,向我摆出骑士讨教的姿式。
我也摆出骑士持剑的姿式,冷冷道:“来吧,天鹰的战士。”
那疤面剑士出手端的是快捷无伦,而一把细细的银剑配合著他的出手,更是快得令人咋舌。跟他斗了几个回合,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自己攻出了五剑,竟被他逼得防守闪避了十一剑。
我越斗越是心惊,好不容易逮住一个破绽,挥动伊达尔非之剑重重砍在那疤面剑士的银色细剑上,只听“!”的巨响,两人同时被震退了几步。
我本打算依靠伊达尔非之剑的锋利,一举将那银剑斩断,却不料那疤面剑士的细细银剑却也锋利异常,刚刚双剑的一阵猛撼,伊达尔非剑竟不能伤那细剑分毫。
疤面剑士此刻也看穿了我刚才的意图,他在我面前轻轻晃动着那柄细剑,笑道:“伊达尔非之剑虽然锋利,我这柄殊赫之剑也差不到哪里去。”
“殊赫之剑,”我听得眼光一亮,随即装作黯然叹息道:“果然是柄好剑,可惜它没有遇上一位合适的主人。”
那疤面剑士闻言,大怒道:“什么,你是说我巴拉克剑法不行么,好,咱们再比划比划。”
我淡淡道:“我素闻天鹰佣兵团多有义举,而今日你们竟然与里昂家的人勾结,袭击皇族的军队,竟然干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
“什么皇族的军队?”巴拉克一愣,却已看见我斗篷上的拉萨姆斯家家徽,道:“你…你是拉萨姆斯家的人。”
我说道:“我是莫拉·拉萨姆斯。”
巴拉克闻言,脸上却是突红突白,突然,他仰天狂吼一声,引得正与我军不断厮杀的天鹰佣兵们,纷纷住手退开,使得此刻已几近溃败的我军士兵,得以重新聚集,缓了口气。
那银发少女撇下波比,奔到巴拉克身边,道:“怎么了,巴拉克哥哥?”
巴拉克眉头紧锁,叹了一声道:“米雪尔,咱们上多蒙·里昂的当了。”
此时,里昂家轻骑兵兀自在战阵中横冲直撞,令我军士兵已伤亡惨重。
巴拉克突然纵上一马,向多蒙·里昂方向驰去,只听他高呼道:“住手,住手!”
眼见天鹰兵团的人此刻已经停战待命,多蒙也下令全军停止进攻,里昂家的轻骑兵们纷纷撤出战阵。
只听多蒙对着巴拉克怒道:“巴拉克,你们怎么突然停手,不想要那5000银币了不成?”
巴拉克道:“我们天鹰佣兵团怎能对皇族的军队动手。”
查尔斯温言道:“巴拉克,你不必管那么多,等这次事了,我们多支付你一倍的价钱,10000银币,如何?”
“你当我巴拉克是什么人,天鹰佣兵团怎能干这大逆不道之事,”巴拉克大怒,反问道:“是了,你们究竟为何要袭击皇族的军队?”
查尔斯满脸尴尬,答不出话来。
我此刻已策马近前,对多蒙说道:“多蒙男爵,不如把你们勾结提图盗贼,打劫民财的事情讲出来吧。”
多蒙面如土色,咬牙切齿道:“莫拉,无论如何,今日你不交出帐薄,休想活着离开此地。”
而一旁的巴拉克看了看我,突然冷笑两声,对多蒙说道:“多蒙大人,我看您最好还是放他们去吧,此刻你们里昂家如果还要干些叛逆的事,我们天鹰兵团绝不会袖手旁观。”
这一下里昂父子的脸色更是难看了,他们雇佣天鹰佣兵团,本是为了从我手中夺取帐薄,但此刻,他们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多蒙怒不克遏,但他对天鹰佣兵团似是十分忌惮,竟也不敢下令动手。
查尔斯看了看我,叹了一声,缓缓道:“莫拉,现在时局纷乱,即使是内务处奈何不了我们的,我们要那帐薄,只不过想维护里昂家的荣誉罢了。”
“荣誉?”我淡淡的道:“你们里昂家还有什么荣誉可言吗?”
查尔斯闻言,苦笑着摇了摇头,突然拉了拉身边的父亲。
多蒙怒瞪了我一眼,但此刻也只得招呼着手下骑兵,灰溜溜的撤去。
※ ※ ※
新登场武器:
殊赫之剑:外表看去是一把细长的银剑。一百年前,当时伟大的矮人工匠阿提姆采用银和几种稀有金属打制而成的剑。剑身极轻,而且锋利异常,“殊赫”在矮人语中有敏捷、迅速的意思,因此这把剑又称为敏捷之剑。由于殊赫之剑甚轻,可大大提高持剑者剑术的迅捷程度。
新登场魔法:
大落雷:中级雷系魔法,较之落雷拥有更大的威力,是只有资历较深厚的魔法师才能成功驾驽的魔法。
新登场兵种:
弓骑兵:通常装备弩箭的骑兵,与骑兵部队一同突击奔袭,会有非常优秀的支援效果。
。。
第二节 情动如潮
大雪兀自下个不停,地上的积雪,很快掩住士兵的残骸,瞬间已看不出战斗的痕迹。
里昂家的轻骑兵撤去,现场剩下的人,以王国军队和天鹰佣兵团分成两拨,静静的对峙在雪地里。
刚刚一阵械斗,我军不少人伤在天鹰的手上,而余下士兵大多面带怒色,狠狠的瞪着天鹰的战士们。
巴拉克拍开肩头的积雪,尴尬的笑笑,行到我面前,恭敬说道:“拉萨姆斯大人,我巴拉克·皮朋,天鹰佣兵团的团长,谨代表天鹰佣兵团,为刚才的事情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歉意。”
那银发少女米雪尔也行到近前,歉然看了看我,说道:“莫拉大人,对…对不起,我还以为你们是…是…提图的盗贼呢。”说着,水灵灵的大眼却瞟了瞟不远处的波比,而此刻的波比只冷哼一声,别开头去。
银铃细细打量着他,道:“你就是“大鹰”巴拉克·皮朋了。”
巴拉克点点头,只听他缓缓言道,讲明他们如何受多蒙蛊惑,答应以五千银币的报酬,协助里昂家清除 “提图余孽”,而交战之中,巴拉克发现我们这些“提图余孽”,乃是皇族正规军队,这才知道上当。
我见他说得诚挚,心下稍宽,便发下令来,言道天鹰佣兵团与我军交火,纯属误会,并命全体士兵解除战斗警备,收拾战场,拯救伤员。
当下巴拉克又对我赔礼道歉,诚意甚笃。我见他为人诚实宽厚,剑法高超,不由得心中很是相得。
天鹰佣兵团随军的僧侣药师不少,很多便帮忙治疗我军伤兵,使得双方本来紧张尴尬的气氛,渐渐缓和了下来。
当晚,两军一同驻扎在雪林之畔。
入夜,巴拉克带着几名天鹰头目,过来与我一一引见。
自“大鹰”巴拉克之下,除了那位名叫米雪尔·芳德的银发少女外,还有一名高大魁梧的蜥蜴人头目伍立科德,特别抢眼。
巴拉克和米雪尔同是孤儿出身,巴拉克幼时习剑,后成为一名出色的佣兵,有“大鹰”的美称,而米雪尔在修道院修习魔法,经过一番苦功,对雷系魔法的把握已有一定造诣。
伍立科德是来自阿尔维斯的边界地带……玛雅温沼泽的蜥蜴人,但见他身材高大,两栖类特有的三角眼发出淡淡黄光,青黑色的厚皮下是白滑的腹部,长长的蜥蜴嘴开合间,突出一阵阵蛙鸣般难听的语声。别人言道,蜥蜴人皮坚肉厚,力大无穷,但说起人类的话语时难听至极,兼且怪怪的模样难看无比,今日一见,果然如此,也难怪银铃等人一见他就不住咋舌。
我有心结纳天鹰佣兵团,当下便邀请巴拉克等人同返拉萨姆斯家。
“大鹰”巴拉克皱眉沉吟半晌,但因他今日里对我军误袭,一直心怀歉疚,所以犹豫着却也答应了。
须知时下里的佣兵团,可自由雇佣于各大家领主,在服役期间只须对其雇主负责。我此刻邀请巴拉克一同前往拉萨姆斯家,便已有代表拉萨姆斯家发出雇佣邀请的意思。
11月27日傍晚,我率军回到港町城市撒尔托斯。
撒尔托斯的领主,德森兰家族的族长,已故克伦国王希尔思·克伦的姨表弟,威廉姆斯·德森兰侯爵,以极其热情的方式接待了我们,以示对凯旋而归的英雄们的尊敬。
撒尔托斯地处阿尔维斯运河出口,南面临海,拥有阿尔维斯第一大港,向来是国内外贸易通商的第一出口,因此撒尔托斯的繁荣华盛,整个国内无出其右。
获胜归来的我们来到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感受着浪漫绮丽的气氛,一时竟舍不得离去。
11月28日,应银铃等要求,我下令全军在撒尔托斯休假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