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性改进论-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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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是“其他个人也都可以同样分享”
的东西(十三节)
,“并且尽力使很多人都能同我一起达到这种品格”
(十四节)。并且要求“组成这样一种社会,以便利于促进可能多的人尽可能容易而且确定地达到这种品格”
(十四节)。
这表示他是有改造并建立新的社会以推广他的理想和目的的。
第二,要达到至善“必须充分了解自然”
(十四节)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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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了解自己周围的环境和所处的世界。他一方面注重道德哲学和儿童教育的研究,以增进人的品行和教养;一方面又注重研究医学,以增进健康,注重技术和机械学,以“节省生活中不少的时间和劳力”
(第十五节)。我们可以说,他把自然研究、技术增进和社会利益、伦理目的结合起来,这反映了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的要求。
他所认为的至善或人生最高完善,他这里明确提出就是“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这也就是他在《伦理学》第五部分中所反复阐明的“对于神(即自然)的理智的知与爱”。自然是永恒无限的,是第一性的东西,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人的心灵可以通过理性,认识自然、爱自然与自然打成一片,这样就是“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一致”。斯宾诺莎这个根本观点是有诗意的(许多诗人都歌颂自然、都要求与自然打成一片,大文学家歌德的自然观,基本上就是斯宾诺莎主义的)
,是以研究自然为对象的科学家所愿遵循的,而且也是唯物主义的,不过,必须认识到,他的唯物主义还只是直观的和形而上学的。他所谓自然也就正如马克思所批评那样,乃是“形而上学地改了武的、脱离人的自然”。
①。。。。。
斯宾诺莎在第一章里指出整个哲学的倾向和目的,直至第十六节方提出本书的任务即“研究认识的方法”
,“寻求一种方法来医治知性,并且尽可能于开始时纯化知性”
,也就是说,方法论要为他的世界观服务。要使“一切科学皆集中于
①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1957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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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最终目的“
、“我们的一切行为与思想都必须集中实现这唯一目的。”
如果第一章明确了方法论须为世界观服务,那末第二章就指明了方法论与认识论须结合起来,方法论须受认识论的指导。
第二章一开始就提出他著名的知识分类论。他依知识的真理性,依次举出四种知识(在《伦理学》第二部分命题四十的附释二里,他把前两种知识归并为一种,共为三种知识,可以参看)
:第一种知识是:由传闻或者由某种任意提出的名称或符号等间接得来的知识。实际上是指基于权威、信仰的知识。可以说是间接的感性知识。第二种知识主要是指一些由直接经验得来的知识。电子书,这种知识事实上无法否认,亦无相反的经验可以推翻它,但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用斯宾诺莎自己的话说,是“由泛泛的经验得来的知识”
,“未为理智所规定”的感性知识,也就是没有经过理性的论证和推演,找不出逻辑的必然性的知识。他举例把“我知道我的生日”算作第一种知识,把“我知道我将来必死”算作第二种知识。他提出感性认识作为一种基本的日常的知识,这是正确的。其缺点在于:一、对感性认识规定得不详细且范围太狭,二、有贬低感性认识的理性主义的片面性,亦即不懂得把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结合起来,把感性知识当作理性知识的基础。
第三种知识简单讲来是由推论或论证得来的知识;或由另一事物以推论一事物的本质得来的知识,或由果以推因而得来的知识,或据对事物常具的特质的共同概念而推论得来的知识。第三种知识既是从某种前提推论得来的知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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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间接的理性认识,这在他看来是较低于下面一种直接的理性认识。
第四种知识就是理性直接认识到事物的本性或本质的知识,它是清楚明晰的观念,它是我们据从推论的根据,不是从推论间接得来的结论,它是一种直接的理性知识,所以在《伦理学》中,他明白称这种知识为“直观知识”。许多数学上的知识,特别象几何学上的定义、公理都属于这一种知识。
哲学上的最根本命题如“实体存在”
、“身体与心灵是统一的”等命题也是直观知识。在《伦理学》上他所说的“从永恒的形式下观察事物”所得到的知识或者如在本书一○八节所说,“在某种限度内从永恒的和无限数量的观点”以“观察事物”所得的知识,也就是直观知识。这是他认为最高和最好的一种知识,就象几何学的定义和公理一样是有必然性、永恒性的真理。必须指出,斯宾诺莎对这种知识的看法,是形而上学的观点,是从永恒、静止的形式来看事物,而不从运动和历史发展来看事物的,他把形而上学的抽象的知识当作最高知识。这种直观知识可以得出身心统一、心物统一的观点,但这也只是直观的统一,而不是矛盾的、辩证的统一。
而且这种崇尚直观知识的看法,无疑地是有着神秘主义意味,而且在哲学史上常受到唯心主义者和神秘主义者所赞扬和利用的。
第三章认知性,主要是讲方法论。斯宾诺莎的主要意思是说,方法从具有真观念开始。这就是说,我们一有了真观念,一有了清楚明晰的观念,象几何学上的公理那样的观念,我们就开始有了方法。知识的积累、知识的推论与演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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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成为体系,达到“智慧的顶点”
,都从具有真观念开始。所以他说,“如果不先有一个观念,也就会没有方法可言。所以好的方法在于指示我们如何指导心灵使依照一个真观念的规范去进行认识”
(第三八节)。他又说:“我们必须遵循一个真观念的规范以规定我们的思想”
(第七○节)。他形象地把方法、真观念化作工具,比作铁锤。
有了铁锤就可进行炼铁、制造种种新的工具和器物。而第一把铁锤可能是“天然的工具”制成的。因此他说,“同样,知性凭借天赋的力量,自己制造理智的工具,再凭借这种工具以获得新的力量来从事别的新的理智的作品,再由这种理智的作品又获得新的工具或新的力量向前探究,如此一步一步地进展,直至达到智慧的顶峰为止”
(第三一节)。斯宾诺莎虽然看到了理性的方法开始于具有真观念,也看到了“最初利用天然的工具”或“天然的力量”
,可以获得真观念,但却不能看到,真观念最初开始于经验和实践,其后还须受到经验和实践的检验。理性主义者的斯宾诺莎,认为有了真观念后就可以抛弃天赋力量,用不着经验的印证和实验的检证了。
斯宾诺莎的认识论和方法认的唯物主义基础在于他承认“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
(《伦理学》第一部分公则六)
,“真观念必定完全与它的形式的本质(即客观对象)符合”
(第四二节)
,尽管“真观念与它的对象不相同”
(第三三节)
,但是,例如“彼得这人是真实的;彼得的真观念就是彼得的客观本质,本身即是真的东西”
(第三四节)。由于真观念是客观自然事物的反映,所以真观念愈多、一方面就愈多理解自然事物的法则,一方面自己的知性、认识能力也就愈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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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得的工具也就愈多,……进行求知,就愈加容易。”
(第三九节)
这两方面的意义可以归结在如下一句话里:“心灵认识的事物愈多、便愈知道它自身的力量和自然的法则”
(第四○节)。
换句话说,心灵认识自然事物愈多,具有真观念愈多,就愈足以改进自己的知性,自己的知性愈改进、愈完善,就愈有更多更好的工具以认识自然的法则。
斯宾诺莎认识论和方法认所出发的唯物主义观点,尤其表现在“凡是与他物有关系的东西——因自然万物没有不是互相关联的——都是可以认识的”
(第四一节)
这种明确的可知论上。
他明白说出,“我们的心灵可以尽量完全地反映自然。
因此心灵可以客观地包含自然的本质、秩序和联系。“
(第九九节)
他并且指出,“观念之客观地在思想世界与其对象之在实在世界的关系是一样的”
,因此“我们可以从他们推出别的观念,而这些观念又与另一些观念有关联”
(第四一节)。这就明白表明,因为自然万物莫不互有关联,所以反映自然万物的观念也莫不互相关联,因此推论,由这一观念以推其他观念也是有现实基础的,也是以自然事物本身的相互关联为根据的。
方法开始于具有真观念。真观念是客观对象,自然事物的反映必定与它的对象相符合。因此“当我们具有最完善的存在(即神或自然的全体)的观念时,我们的方法也就最为完善”
(第四九节)。
第四章“论想象”和第五章“论界说”
,分别讨论方法的两个部分。
斯宾诺莎着重指出方法有两个部分或两个方面。
方法的第一部分就是:要“将真观念与别的表象加以区别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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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保持心灵使不致将错误的、虚构的和可疑的观念与真观念混淆起来“
(第五○节)。方法的第二部分就是“依界说而思想”
,其关键“在于知道良好的界说应有的条件,并且知道寻求良好界说的方式和步骤”
(第九四节)。简单讲来,方法的两个部分是:第一,如何寻得并辨别真观念,第二,如何根据真观念去下界说,根据界说去思维、去推论。
第四章说明起源于知性的真观念是能够与起源于想象的虚构的、错误的和可疑的观念区别开而不致混淆的,因而表明事物是可知的,真观念是可以获得的,是可以作为方法的起始的。斯宾诺莎用“想象”这个名词来概括感性、感性认识、意见、信仰、记忆等等。他所谓想象是指“偶然的不相连属的感觉,而感觉又并不是出于理智的力量,乃是起于外界的原因,即按照身体,在醒时或睡时,受种种不同的刺激而起”
(第八四节)。
他形而上学地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把想象与知性分裂开。
认为被动的、复杂的、混淆的,虚构、错误、可疑的观念皆起源于想像,而主动的、简单的、清楚明晰的真观念则基于理智的作用。因此他强调用分析的方法寻求简单的观念,即可改进知性免除虚构错误等等观念,因为“真观念是简单的或由简单的观念构成的”
(第八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