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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女将叶央-第73章

小说: 女将叶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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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中,雁冢关最精锐的兵力便集中于此,原先此关没有大门,在雁回长廊被库支攻下后,便装上了一道可以抬升的厚重木门,防御效果很一般,不过聊胜于无。
    “斥候说库支军把那道门拆了,这对我们来说是个机会!”商从谨有这个念头不是一天两天,“接近雁冢关口更加容易,只要交战时大批敌军被引到前方,我们的人就能从侧面迂回靠近,再一举炸毁!”
    不仅如此,还有一个好处是爆炸点选在关口的正下方,火药在引燃时不易被雨淋湿。
    从前都是叶央高谈阔论,商从谨在一旁默默听着,如今换了个儿。怀王殿下对双方实力的分析更加具体,“我们已经挫伤库支两次,一次是你夜间奇袭,另一次是今天。如果再有第三次重挫,那么短时间内敌军是不敢进犯的,那就算真的赢了!如果顺利,雁冢关一堵,我们就完成了父皇的命令,库支三年内绝不敢再来!”
    打仗对大祁来说是个不小的消耗,对库支来说也是。这么天长日久地磨下去,他们同样讨不了好,更何况目前死伤的人数比祁军多得多!
    叶央皱了下眉,不明白为什么他说起“我们”时后面还加了句“父皇”,反正自己是没那个胆子管皇帝叫爹的,不过现在不是计较细枝末节的时候,她思量着商从谨的意思,总结道:“已经赢了两次,第三次是关键点,所以必须冒险试一试……假如雁冢关炸毁形成的废墟,没有堵住通道呢?”
    “死战。”商从谨不假思索,咬字坚决,替叶央说了她想说的。
    拼死一战,不只是为了家国天下,也不只是为了她。
    无论如何现在没有更好的办法,起初不能一上去就炸毁雁冢关,是因为库支实力仍存,即便炸毁,他们也很有可能挖石开道。目前却不一样,两轮交战后已经消磨了敌军一多半力量和士气,再输第三次,不仅战士打不起,粮草也跟不上。
    要不要冒险一试?
    最好的答案呼之欲出,叶央已经站起身来,匆匆往院外走去,“我去找邱老将军再商量一番。”
    她并不是不信任商从谨,而是另有任性的打算。
    商从谨咳嗽一声,好像是被火药粉末呛着了,眼圈登时红了起来,远远在旁边守着的聂侍卫追问道:“殿下,您的计策多好,叶大小姐一直是个痛快人,怎么就推三阻四的?”连他一个小卒子,一个外人都看出来了,不信怀王还是糊涂的!
    “你不要管。”商从谨冷了脸,“她做什么都有理由。”
    顿了顿又说:“你去找颗金珠子,银的也行,要小一点,越小越好。”
    入夜后大雨的征兆愈发明显,空气闷热逼人,在外头走动一步,都像游在粘稠的水汽里。聂侍卫累出了一身汗,捧着收集好的东西走到一顶帐篷里。
    殿下的爱好真是越来越古怪,突然想要金银珠子,还越小越好。对吃住也更不挑剔了,以商从谨的身份,别说住在刺史府客房,就是让邓刺史把主卧让出来给他都绰绰有余,还偏要跟着叶大小姐挤外城郭的帐篷。
    聂侍卫理解他们的想法,住在这里离城墙近些,有情况也好照应,可哪回打仗是身份尊贵地监军住第一线的?
    怀着满肚子抱怨,他在帘外通报一句才钻进去。商从谨跪坐在矮桌旁,手里捏着根比小指头还细的中空树枝,一端是空的,另一端却被锥形塞子堵上,商从谨正在给锥形的塞子钻出一个极细小的孔洞,在油灯下眯着眼睛。
    “珠子拿给我看看。”他的模样只见专注不见煞气,小心翼翼地用细针给塞子钻眼,嘴上吩咐道。
    聂侍卫把一捧金银珠子送到矮桌上,商从谨放下手中活计,挨个看了看,摇头说:“都太大了。”
    “这个……您要多小的珠子?”聂侍卫仍然不太明白他是在做什么。虽然殿下每天都在鼓稀奇古怪的东西,可今天是特别奇怪。
    中空的树枝,灵活的塞子,桌角还放了一块上好的墨锭。
    商从谨做事时,说话内容很跳跃,常常上一句和下一句毫无关联,又道:“你去磨墨,要浓一些。”说罢,在一捧珠子里挑出最小的那个,放在粗糙的地面上打磨起来。
    聂侍卫一边按吩咐做事一边偷眼看他,那颗银珠子是从首饰铺里找到的,个头儿比米粒大不了所以卖的很便宜,在商从谨的打磨下又缩了一圈,被他端端正正地从内部填进木塞里,试着在桌上滚动了一下,还磕了磕。
    珠子正好卡在他留出的孔洞中,商从谨满意地点头,揉了揉眼睛。白天太忙,有些私人制造只能放到晚上做,而且都是精细的活儿,很费眼睛。
    帐篷里只能听到两人的呼吸声,不多时聂侍卫的墨汁研磨完毕,商从谨将木塞塞回到树枝一端,让他把墨汁灌进去。因为中空的树枝太细,聂侍卫怕弄脏了殿下的地方,所以出帐篷去干活儿,天上无星无月,借着帐篷内那一点灯光才勉强看清、千万般小心,自己左手上却还是沾了一片污渍。
    污渍死不了人,商从谨明显另有心事,连往常的问候都免了,接过东西垂直举着树枝往旁边走。聂侍卫一看房间就明白了——叶央住在那顶帐篷里。
    就是不知道殿下做那个奇怪的东西,是干嘛用。
    “阿央。”
    一位监军,一位神策军的统帅,两个将领待遇都差不多,帐内是同样的简陋。叶央正在写字,咬牙切齿地盯着一叠宣纸,细杆毛笔架在旁边,很头疼的模样。
    商从谨知道原因,所以才做出了手里的东西,轻轻唤她一声后把树枝递了过去,“照你说的做出来,不知道得不得用。”
    “……我试试!”叶央双手接过,在宣纸上写了一笔,浓浓的墨迹立刻渗了出来,她笑着回答,“不错,这下我记东西就快多了!”
    两个人都很高兴,谁也没提不愉快的事,比如下午的那个计策。
    在京城的时候,叶央熬夜赶出了火炮的原理和火药的制法,写废了一张张上好的宣纸。原因无他,毛笔实在太难用了!
    写几个字就要沾些墨汁,再写几个字还要沾些墨汁,速度根本提升不上去。而且叶央来这里五年都没怎么正经练过,大祁的文字能看懂,但写出来还是习惯横排版的现代简体字。
    所以毛笔在她手上,是个相当鸡肋的东西。同商从谨介绍火炮的时候她顺口提过一句,说有种笔写起字来很快,适合速记,然后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番她用过的钢笔当做插曲——没想到连插曲商从谨也记得,他现在给叶央的,就是一支简易的、灌墨水的硬笔。
    虽然有一点漏墨,而且写出来的字太大,可速度仍比用毛笔快很多。叶央在纸上胡乱记了一通,商从谨看着她用自己做出来的古怪东西写出更古怪的内容,提笔的姿势也和旁人不同,觉得很有意思又耐看,心里突然很踏实。
    帐篷里比外头还要闷热,谁都没有出去逛逛的意思。叶央用新的硬笔写完一篇,突然叹了口气,觉得不能再逃避那个问题:“邱老将军同意了冒险一试,不管怎么样,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只要赢了,库支近几年便不会来犯,百姓的生活也会更好些。”
    “嗯。”商从谨淡淡地应了句,仍然能看出她脸上的不乐意。
    叶央并不想用这个办法,却不仅仅是因为可能存在的风险。
    “圣上要过多久才会下令派兵,去收复雁回长廊?我知道再打下去,几次征粮后百姓可能会连饭都吃不饱,不该想着这些……”她欲言又止,把墨水硬笔竖着靠在喝水的木碗旁边,不让它倾倒。
    最好的结局是雁冢关炸毁,碎石彻底堵住库支来路,残存的敌军可以关起门来慢慢收拾。但如此一来,日后大祁想要再往前,去收复雁回长廊六城,难度就高了许多。换言之,那块疆土,皇帝是打算暂时放弃,等国库充盈后再考虑旁的。
    这个决定叶央当然可以理解,她也不希望摊上个好战嗜杀的一国之君。
    油灯明明暗暗,叶央的一颗心也沉浮不定,缓缓道:“定城是我爹娘埋骨的地方,我知道家里祖坟里埋的是他们的衣物,我想添一抔定城的土供奉到他们的坟前。不知道十年内圣上有没有可能想着收回定城?如果不成,再十年也可以,我还年轻,等得起。”
    叶家祖坟里大部分都是空的,都是衣冠冢,她只想给亲人收尸而已。而雁冢关一毁,库支人过不来大祁人过不去,意味着叶央报仇雪恨的时间,遥遥无期。
    她不是这具身体的正主,可是借了人家的躯壳活一遭,总不能活得糊里糊涂太没良心,得做些像样的事。
    诚然,生活在安逸环境里的叶央很不喜欢这个朝代,动乱,战争,想过好日子就得当被拘束的大小姐。可也做不出抹了脖子再投一次胎的事儿,九岁那年的城破,亲身经历了那么血腥的过往,叶央现在还算有能力,能够为每一个她不认识却枉死的人报仇——那为什么不去做?
    从前世到今生,她一直是个行动派,没变过。
    说起来,商从谨比红衣师父还不会安慰人,叶央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通,总觉得是对牛弹琴。他太沉默了。
    “同意毁掉雁冢关,但我这辈子一定要收回定城!”她是个很容易钻牛角尖也很容易走出来的人,说到最后自己就想开了,吹了吹墨迹未干的宣纸,“给你念我写的计划,库支已经在雁冢关大举集结将士,等到下雨时定会悉数攻击。他们吃过火药的亏,想着这次速战速决为好。而镇西军大半先在晋江城下防守,尽量把战线拉得离库支人远一些,我会率人在敌军离开雁冢关,又没走到晋江城下的时候发动攻击,用火药炸出缺口来。我记得雁冢关口的地貌,知道将火药安置在哪里才最有效,所以不会拖延,连图都画好了。”
    她说得眉飞色舞,仿佛已经看见了胜利,“爆炸声一响,库支必然会犹豫一阵,不知道该防守后方还是向前行军,邱老将军那时便会率大军出击!如果用这个计划,那我们就祈祷雨再大一些,伸手不见五指才好,方便潜伏接近。”
    商从谨愣愣的,在那一大段话里只听见了几个字。
    我会率人发动攻击。
    “阿央。”他张开薄薄的唇,声音艰涩地滑出舌尖,“你不要走好不好?”
    “什么?”叶央低头看着宣纸上的一大段字迹,觉得自己计划堪称完美无瑕。
    “你不喜欢京城就一辈子都不回去,火炮也好,顺手的笔也好,想要什么新鲜东西我都给你做。我能做到的事很多,所以你别再去冒险了。”商从谨通身冰冷,出神地盯着宣纸上他看不太懂的文字,只觉得叶央是在用自己亲手做出的东西,写了封遗书。

  ☆、第79章

计策已改,接下来就是实行。鸡鸣时分叶央躺在帐篷里,迷迷糊糊地打盹儿,听见空中一声闷雷,一骨碌爬起来,冲出帐篷前她无意间瞥见了矮桌上的那支硬笔,笔杆横倒着墨汁流淌,蜿蜒出一道线。
    在没有称手工具的情况下,仿现代工艺的硬笔还是很粗糙,叶央看了看那支介于钢笔和圆珠笔之间的东西,心情很复杂。不过它的书写速度比毛笔快多了,就算有各种不方便也丢不得。
    对了,下次可以试着让商从谨做一支鹅毛笔出来的。
    念头在心里一闪而过,叶央小跑着往城门处去,脸上还带着睡痕,声音却极度清醒:“值夜的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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