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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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至少在代孕契约这一事例上,“父母”这一术语远不是与性别无关的。
罗伯特·费尔默爵士的阴影笼罩在“代孕”生育之上。
对古典男权主义来说,父亲就是父母。
当“代孕”母亲的所有物、她的空洞的容器装满与她立约的那个男人的精子时,他也成为父母,成为使新生命(财物)得以诞生的创造力。
男人曾经否认妇女所独有的身体能力的意义,曾经剥夺它,把它转化为男性的政治起源。
社会契约的故事是男人创生政治的伟大故事,但是,随着代孕契约的出现,现代男权制发生了新的转向。
由于契约的创造性政治温床的力量,男人还可以夺取肉体的起源。
男人精子的创造力把一个“个体”出让的空洞的财物转化为人类新生命。
男权制改头换面,重新获得它的字面意义。
直到现在,人们都把生育视为与母亲不可分离,甚至把它归结为母性。
女性主义者在至少三百年里做出巨大努力,力图表明,妇女就像男子一样,除了创造肉体生命的独特能力之外,还具有大量其他能力。
现在生育已经从女性中分离出来了——这种分离扩大了男权。
这里存在着奴隶制矛盾的又一个变种。
女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代孕”母亲,纯粹是因为她的女性性质与此无关,她被宣称为一个“个体”,在提供一种服务。
同时,她之所以能够成为“代孕”母亲又纯粹因为她是女人。
同样,男人在代孕契约中所贡献的财物只能是他作为男人所具有的财物;这是一件使他成为父亲的财物,恰当地说,精子是惟一的一件不是政治虚构的人身财产。
与劳动力、性器官、子宫和其他出让给别人使用的财物不同,精子能够与身体分开。
实际上,精子之所以可以用于人工授精、一个在基因上优秀的男人的精子之所以可以在找到一个恰当的女人之前储藏起来,纯粹是因为它可以与人身分开。
在代孕契约被发明之前,男人精子的这种特殊性使基因上的父亲成为一个固有的问题;父亲常常取决于女人的证词。
而母亲则常常是确定无疑的,根据霍布斯,在自然状态下,母亲是主人,具有对于孩子的政治权力;一个男人必须与母亲立约才能获得作为父亲的控制权。
由于契约的力量,现在基因上的父亲可以确定了,同时确立的还有男性的政治创造力。
通过契约,男人至少可以确定父亲。
这样,“父亲”的意义以及父亲的权力——或者说传统意义上的男权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精确地指出“代孕”生育对将来男权统治发展的意义现在还为时太早。
当我在1979年出版我的第一部从女性主义的角度研究社会契约的著作(与特里萨·布伦南合著)时,我们还不知道这一术语。
其他与“代孕”生育同向的风向标也存在——例如,在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男人为了阻止女人流产和人为地保有女人的身体以获取胎儿,曾经作为父亲而诉诸法庭。
近些年来,如果婚姻破裂,母亲常常能够获得孩子的监护权,19世纪中期的法庭就常常做出这样的判决。
把监护权授予母亲使克·德尔菲认为,离婚仅仅是婚姻的一种延续,男人再一次免除了对孩子的责任。
现在既然女性主义者已经成功地获得了一些急需的法律改革,既然妇女和男子在很多问题上都已经平起平坐,母亲再也不能够保证她们会稳获监护权。
未婚母亲也不能确保父亲不会被授予获得孩子和对孩子的权力。
当然,也有一些风吹向不同的方向。
例如,人工授精可以使女人不与男人发生性关系就成为母亲。
女人在契约上的从属地位充满着矛盾和讽刺。
最大的讽刺也许现在还没有来到。
人们通常认为契约已经击败了旧的男权制度,但是,契约在取消旧的等级世界的最后残余的同时,也可能会引入一种新形式的父权。
故事结束了吗?(1)
一个旧的无政府主义口号说:“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做别人的主人。
”这种情怀是令人佩服的,但是这一口号没有涉及一个关键问题。
在现代公民社会,所有男人都注定有资格做女人的主人;公民自由取决于男权。
对男权的忽略是自由这个政治问题的核心,统治与从属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以至于对人与人之间的从属关系有如此敏锐认识的无政府主义者也很少就性统治问题与其社会主义者同仁发生分歧。
玛丽·阿斯特尔在现代的肇始之时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所有男人都是生而自由的而所有女人生而都是奴隶?从那时起,女权主义者就一再向男权发难,然而,尽管过去三百年里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不少法律和政治的变革,但是人们还是没有把妇女的从属问题视为一个无论是在政治学的学术研究中还是在政治实践中都很重要的问题。
有关自由的争论往往围绕国家规律和资本主义生产规律而展开,对男性性权规律人们常常缄口不谈。
原始契约仅仅是一个故事,是个政治虚构,但是这个故事的编造是对政治世界的一种极为重要的干预。
如果要使这一虚构失去作用,就必须破除政治起源故事的魔咒。
当代女性主义运动所讲述的父系制起源的故事,是人们对起源的经久不衰的迷恋的一个生动写照。
很多女性主义者认为讲述一个处于“开端”的母系制的故事就是提供了一个先例,可以表明“女性在全世界的历史性失败”并不是最终的和永世不可翻身的,但是,对母权和父权的过分关注只会使思想的男权结构永久化。
人类的开端——如果有一个开端的话——还是一个谜,这一事实有助于解释政治起源故事的魔力,但是它们的流行还有另外一个理由。
这些故事所表现的是特殊的男性创造力,是创生政治生活新形式的能力。
要理解现代男权制,原始契约的故事就必须重建。
但是,要改变现代男权制,确立一个妇女也是自主公民的自由社会,这个故事就必须弃置一旁。
实际上,要彻底理解现代男权制,人们必须从事一件与我在此所做的事情完全不同的工作。
有关原始契约的政治虚构是现代男权制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现代男权制并不是从签约这一戏剧性行为开始的;一项历史研究由以开始这种意义上的起源是不存在的。
人们可能会争辩说,现代男权制起源于17世纪,当时,我们今天所熟悉的契约制度开始形成,但是这一“开端”并不是一刀切的。
历史学家常常说,一个特殊的历史事件,无论它是一次战役、一项议会法案,还是一次民众起义或一场自然灾害,是一个转折点,一个开端,但是在此之前,有很多东西都流逝了,人们可以援引其他事件,这样的起源常常是可以不断得到重新解释的。
近些年来,在政治理论家,尤其是美国的政治理论家之间,有关建国的话题十分流行,但是,如何对与我有关的这两个国家的“建国”的真实历史进行解释——当第一舰队于1788年抵达澳大利亚时,男人们卸下船只,建好住宅,五天后女犯被允许登岸,落入男人的手中。
到1908年为止,这个殖民地被描述为“与大妓院相差无几”。
随着越来越多的女犯被运到此地,“这个殖民地的每一个居民都可随心所欲地(选择)一个人,不仅仅是作为奴隶,而且还作为公认的性交对象。
”一名居民给伦敦马可利上校的信。
引自A沙默斯:《可憎的妓女与上帝的警察:澳大利亚妇女的殖民化》(Damned Whores and Gods Police:The Colonization of Women in Australia),第269页。
在讲述这些事件的起源的历史中,到底哪一种猜测是符合事实的呢?1988年,人们庆祝澳大利亚建国二百年,但是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就像1978年的美国土著一样,看不到有什么可庆祝的。
人们可以在美国第一批白人定居者那里找到类似契约开端的法案,但是,美国和澳大利亚的白人是通过旷日持久的征服战争和掠夺土著人的大片土地而“建国”的。
为了尽可能明确地对与从另一角度解读原始契约有关的事情进行阐述,我夸张地把性契约描述为半个故事。
政治起源的故事还需要从另一角度来讲述。
(据说)签订了原始契约的人是白人,他们之间的兄弟公约包括三个方面:社会契约、性契约和使白人对黑人的统治合法化的奴隶契约。
只有在与重述性契约有关的时候,我才提到奴隶契约。
原始契约的政治虚构所讲述的不仅仅是一个开端,一个政治的产生行为,而且还是一个终结,是(古典)男权制的失败。
更进一步说,这个故事不仅仅讲述了终结和开端,而且还被政治理论家以及政治家用来向当代公民描述政治制度,向自己描述公民,只不过政治家用的是一个更为通俗的版本。
通过原始契约的镜子,公民可以把自己视为由自由关系所构成的社会中的一员。
这种政治虚构把我们的政治“自我”反射给我们——但是“我们”是谁?——只有男人——他们可以确立政治生活——能够参与原始公约,但是,这个政治虚构也通过“个体”语言向女人说话。
故事结束了吗?(2)
妇女收到一个奇怪的信息,虽然她们代表着个体所不是的一切,但这个信息还是必须源源不断地向她们传播,因为个体和社会契约的意义就取决于妇女和性契约。
即使原始公约的有关条款规定妇女不能参与兄弟对话,她们也必须了解这种政治虚构并说这种语言。
对古籍的标准解读(这些解读所肯定的契约思想并没有明确提到出自古籍的何处)没有表明古典理论家所从事的是一项什么样的事业。
这些标准解释不去研究著作本身以了解某种自由政治关系的构想是如何得到确立的,而是从这一假设出发:性别差异、性别关系以及私人领域是典型地非政治性的。
这些古籍是从著作本身对现代公民社会的设想的角度来解读的!古典理论家确立自己的任务的方式以及他们所遗留下来的有关妇女和契约的问题和矛盾的多样性从来没有浮出表面。
也没有线索表明,虽然男人和女人以很多不同的方式彼此联系,但是在古典理论家所留下的遗产里,两性之间复杂多样的关系被排除在批判研究之外。
著作中有关男女关系的篇章常常不是被完全忽略,就是被仅仅视为政治理论的一个边缘问题,只有在大人物们觉得这样的问题值得讨论时才引起人们的兴趣。
古典契约理论家是如何从使任何求助于自然的政治权力成为不合理的前提出发,进而过渡到把男女差异建构为自然的自由和自然的从属的差异的?我们所熟悉的对古籍的解读对这个问题全然不知,也不可能做出回答。
妇女对男子的从属具有自然基础以及霍布斯对任何这样的男权的摒弃都被人们不加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