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第10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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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从,即律文未明确规定这是何种性质的杀伤(实际上无法明确规定),也未明确规定以何种刑罚去制裁这杀伤。在诸多犯杀伤罪中,惟有故杀伤则无所因,故杀伤情节既最恶劣又最简单,在量刑举重以包轻原则下,用故杀伤法制裁这杀伤最为得宜,故令从故杀伤法至今。因此仍从故杀伤法是一条量刑条款而非定罪条款,得免所因之罪后法律并不认为未犯所因之罪,从故杀伤法法律并非认定犯有故杀伤罪,自首情节并不影响对整个犯罪性质的认定。所以阿云谋杀后自首,仍属犯谋杀罪,但可以用故杀伤法判刑。
郑朗说各伺其职,将郑朗害苦了。
因为他没有参与权。
苦思良久,制度是他制订的,必须要维护,没有参与权,可有建议权。因此隐晦地上了一奏,说这件案为什么闹得这么大,是有原因的。其一,太祖太宗时统一诸国,为求迅速从乱入治,采用乱世必用重典的思想,包括佃农偷吃主户家的一块树皮也要重惩不怠。宋初律法比唐朝还要重。其后国家大治,太宗晚年起,严刑竣法已经产生许多弊端,因此许多士大夫呼吁轻刑。包括郑朗自己经过多年苦思冥想,最终还是走回以德化为主,刑法为辅的上古夫子思想。
这仅是其一,其二是阿云与韦大的关系,虽许遵用礼法断二者不能确立婚姻关系。但无论在司马光,还是在滕甫心中,多少还是认为二者有婚姻关系的,阿云以妻弑夫,不管成未成功,皆是罪不可赦。站的角度不同,看待问题不同。
史上阿云最终是赵顼听从王安石意见,下诏书赦免阿云死罪,改为徒刑,不久大赦回去,重新嫁人生子。似乎一切走上美满的结局,惩罚也惩过了,重新做人了。然而司马光重新上台后,对此案念念不忘,再次以谋杀亲夫罪将阿云抓捕,斩首示众。
若处理不好,不但引发两个学生自此走上截然不同的道路,这非常非常的可怕。而且会因此案,将散成一团乱沙的士大夫们再次凝聚成两团,这更可怕。
赵顼就问了一句:“郑公之意如何?”
郑朗答道:“为何不将此女带到京城亲自审问?”
吕诲说道:“她仅是一个民女,如何带到京城?”
因为案子已经将皇上都卷了进去,难道让皇上还要认识认识这个阿云?
郑朗叹了一口气说道:“已经卷了进去,几十名士大夫,十几名朝堂重臣,若再加上我,有一个宰相,还有陛下,昔日汉武帝说郭解因卫青得劝,可见他不贫穷。如今此女,还有什么地方不能带到的?”
第八百三十六章 少一块,不能说
刘琦道:“郑相公,终是一个民女,带到京城,未免有些不妥。我怕此例一开,以后再无宁日。”
刘琦所说的,类似后世电视剧包青天所讲的那样。包拯审理天下冤案,动不动就将犯人带到开封府。休说开封府没有这个终审权,就是有,也不可能将所有犯人一一押到开封府来。天下那么多案子,包拯能忙得过来吗?
郑朗并没有再解释,既然知道仅是一个民女,为何你们大家一起不妥协?
而且有的根本就不能解释。
徐徐说道:“此女惊动天下,值得带到京城。我们也看一看,若是此女是穷凶极恶之辈,杀无赦,若不是,我们也要反思了。此女虽有杀人动机,然才十三四岁,这样的孩子懂什么?若父母健在,会不会发生?为什么其父早死,其母又早丧。我相信其父母死亡年龄,也不过三十左右。若是正常的生死病死倒也罢了,若是因为贫困而死,中年夭折,导致女犯年幼无人教导,那不仅是女犯有错,我们朝廷也有错。若此女又不是那种穷凶极恶之辈,严惩就不能严惩此女,包括我们朝廷也有过了。请诸位三思。”
“郑公,此言极是,就这样下诏吧,再查一查其父母死因。”赵顼道。
这才是厚厚的人文精神。
为什么会发生争执,正是这种人文精神在宋朝着重内治的情况下,出现原始的萌芽。然而郑朗不敢说出来。
诸位大臣不再争执。
郑朗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仅是一个民女,受害者也不过断了一根手指头,说句不好听的,杀了也就杀了,放了也就放了,这样争执下去,终是不美。况且朝中还有那么事要做。
来京城,逾制了,可看一看,省得大家再争执下去。
但问题不在这里。
郑朗派小吏对司马光与王安石通知一声,让他们晚上到自家来吃饭。
天到了傍晚时分,司马光与王安石来到郑家。
两人在抬杠,看到对方来到,一起装作不认识对方。
郑朗摸鼻子。
成功最大的因素是什么,坚持。
固执的结果,往往就是失败。
在这里,坚持与失败有什么区别?所以范仲淹、王安石与司马光成功了,也失败了。
让下人端上来晚餐。
专门给他们准备的晚餐,两碟小菜,以及一张大煎饼。煎饼不小,一个人吃足够了,两个人吃肯定是不够的。司马光与王安石看着郑朗,郑朗说道:“君实,介甫,我们吃过了,你们请用餐吧。”
不知道老师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两人相视一眼,司马光岁数长了两岁,以身作则,将煎饼一划二,当然,不可能划得很标准,略大的一块递给王安石。
王安石看了司马光一眼,不客气接过来吃了起来。
郑朗微微一笑,情况比他想像的好。
主要就是这几年,特别是在明年年底之前,熬过去,看到效果,以后变成微调,争议声会渐渐小下去。自己无论如何,在相位上还能呆上几年,这几年再教导,相互共事,问题就不严重。不然,以后两人矛盾激化,后果不可预料。
有什么后果,看看现在的唐介就知道有多严重。
食不语。
等二人吃过了,郑朗说道:“介甫,君实分的饼可满意乎?”
王安石不说话。
郑朗又问道:“若介甫将饼分成明显的大小两块,将大块的饼留给自己,小块的分给你,你会不会满意?”
司马光道:“郑公,你想说什么就说吧。不过阿云案我们虽坚持己见,乃是国家政事,不可将私人感情代入,家事是家事,国事是国事,这也是你教导致我们的。”
“对也不对,我只想问你们一句,为什么一件小案子,居然造成这么大的轰动?不要告诉我,你们仅是想禀公从法。”郑朗道。在封建年代,当真有禀公从法这回事?阿云案的情形与后世的杨乃武、小白菜案一样,无论真相是什么,但皆不应当引起这么大轰动的。之所以如此,乃是背后,上台面仅是一件民间案情,背后的东西却更多了。
而且阿云案比杨乃武案背后的东西更隐晦。
郑朗又说道:“天下间的利益无非就是两大块,皇帝左右平衡,不算,一块是士大夫与权贵,一块是普通百姓。士大夫与权贵占了大头,若再占下去,挤压普通百姓的生存空间,国家必会不稳。做适当的忍让,普通百姓就会感到满足,与分这个饼形式差不多。但士大夫与权贵毕竟是天下的精英,难听一点的说法,天下大部分乃是他们的天下,在这里,就连皇帝面对这个群体,也不得不忌惮。因此普通百姓也不能过份地,或者强行地要求精英人士做出更多的退让。”
“郑公,没这么严重。”王安石道。
郑朗继续一笑,不答。
这种解释十分模糊,不过以司马光与王安石的智慧,不会有问题。
准确地说,原先郑朗准备用一块饼划为三,一个是士大夫与权贵,一个是代表普通百姓,一个是代表皇帝与国家。这样划会更清楚一点。可谁去代表国家与皇帝,难道是自己?
实际今天这个饼少了一块。
还有的没说。
古代奴隶社会普通奴隶生活落后困难,到了封建社会,汉有家奴,唐有部曲奴婢,到了宋朝才变得好起来。还有少量奴婢与妾妓,这类人难有人身自由,夔峡地区仍有部曲存在,但大多数地区没有了部曲,允许田地买卖,不允许贩卖普通百姓,要么就是西南与南方蛮族人生活的地区,可就是两广,在郑朗种种政策约束下,以及百姓渐渐开化,买卖人口也少了。
这是文明与进步的气息。
内因乃是宋朝前期几个主君重视内治。
人文气息越来越浓厚,这才造成一些士大夫宽刑思想的产生,这种宽刑非是汉朝那种宽刑,是对所有百姓皆宽刑,不仅仅是士大夫与权贵这个精英阶层。
但还有一部分士大夫强烈维护着原来的秩序,阿云案算是一件勉强的蓄意杀夫案,之所以一定要处死阿云,乃是维护封建主义的三纲五常,那怕是勉强地触犯了这种三纲五常,也让一些士大夫隐隐感到最终会破坏这种精英治理天下的秩序,以及精英的地位。
作为郑朗,肯定是喜欢后者的,让百姓更开化,更有发言权,社会才能进步。若是不变,十几年后,随着司马光重新将阿云斩杀,这种良性萌芽也彻底消失了,中国再度进入一种死循环。
这才是真正的阿云案产生严重争执的原因。
但郑朗不能说。
司马光两人很聪明,终是没有后世的眼光,一时也未完全想明白,只想透郑朗话中意思的六七分,也足矣。看到两人抬起头,郑朗再次将国家意义淡化,说道:“我想,你们也想明白了,国家不仅是士大夫的国,也是所有百姓的国,你们二人博学多才,知道唐太宗说的那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能小看了普通百姓,强大不可一世的秦朝正毁于陈胜吴广之手,包括汉高祖,他的发迹也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百姓。更不要说是张角黄巢之流,他们出身同样不高贵。国家的利益好比这块饼,精英占了大部分,适度地主动分一些给普通百姓,也没有错。不过不能强行分配,否则天下必骚乱矣。故我提倡德化,让士大夫与权贵主动参与到这一义举当中。当然,最好的是给士大夫与权贵们更大的饼,同时也给普通百姓一份生机。然有多难?”
司马光说道:“郑公,我不争了,郑公说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也不能说我怎么做就怎么做,我所做的,也未必是对的,而且更危险。想要两面讨好,弄不好,两面皆不讨好,反而成画蛇添足之举。如何决断,看这个阿云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再说吧。不过如今国事为重,不能让朝堂再产生产严重分裂。特别是因阿云一事,朝堂若抱成两派,这个后果,你们有没有想过?”
“郑公指党锢?”
“介甫,中的也,我正害怕这一点,千万不能有党争,否则国家大事去矣。”
“郑公,我们那有资格形成党争?”
“介甫,我若不调节,就凭你们二人足矣。”
“不会。”
不会才怪!郑朗又说道:“阿云案终是小事,国家才是大事。国家治理好了,千家万户幸福,一家人健在,会不会有阿云这种孤儿出现?若她父母健在,会不会将她以几担粮食的代价,嫁给一个丑汉?会不会有这场悲剧发生?将国家治理好才是根本。”
“郑公,受教。”司马光正襟危坐。
郑朗所说的谦让,未必能听得进去,可这一句却是十分中听的,说到他心坎去了。
也未必,郑朗改制,司马光略嫌兴师动众,王安石则反对郑朗最后大踏步的妥协,幸好郑朗乃是他们老师,否则郑朗在二人排挤之下,十有八九变成第二个苏东坡。
少了王安石与司马光,群龙无首,争议声终于平息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