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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阿南王-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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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死,并且喝下忘忧水。

云镜南逃出王城后的半年,亡命天涯。明镇皇恪守承诺,没有贴海榜捕他,但每一个军营,每一个县衙,都接到了“格杀勿论”的密令。

皇帝侥幸逃过一劫,损失的却是君王的威信。

李城子遇刺,王朝空出了一大块权力真空。明恒每晚做着遇刺的恶梦,一醒来便马不停蹄地扩张自己的权势,云镜南刺杀事件使他渴望更多的权力,尤其是对军队的统治权。

铁西宁没有被牵连,因为他是明恒的爱将,也曾是云镜南的密友。素筝公主重新开始了无忧无虑的生活——不认识云镜南之前的生活。

经过近六个月的生死搏杀、颠沛流离,云镜南终于穿过南袖边境,迂回到厥奴草原。当白雪降临阿南要塞时,他见到了一个熟悉的神族美女。

水裳从东荒地赶到王城时,晋元山事件已经发生,她和德德等人明智地选择南下。这位神族美女后来说:“阿南那时瘦得不行,又感冒了,满脸的鼻涕都结成了淡黄色的冰凌。我看他当时的表情,似乎是想叫我一声娘。唉,可怜的孩子!”

这一年的下半年,云镜南,这个光辉的名字暂时从王朝日报上消失。

然而,传奇人物之所以传奇,是因为他们不甘寂寞。

世元380 年初春,云镜南象一只养好伤的狼,血渍已褪,透骨的伤痕被埋在放荡不羁的皮毛下。在辽阔的厥奴草原,他重新站了起来,迈向新的传奇。

(《王朝通史》记载了世元379 年6 月7 日的夜晚:……阿南王执短刃,着仆服,击李城子,刃出于背,枭首提头至前厅,刺帝未遂,被围。王力战,毙羽林八十二名,全身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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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烽烟1 世元380 年初,云镜南的逃亡生活接近尾声。

在铁西宁的暗中帮助下,他得以安全抵达布鲁克城。

在巍峨高大的城墙脚下,身着便装的古思、布鲁克城黑龙骑将管丰一齐向云镜南道别。

古思心中五味俱全,朋友、国家、责任、本能、矛盾……,他的眼神复杂至极,然而在此时,更多的是离别的惆怅。

“阿南,我知道你不会死!”古思道。

云镜南这半年来风餐露宿,形容有些憔悴,但神情依旧轻松,他咧咧嘴道:“当然不会,我们三个人都算过命的,我活得最长!”

他昨天晚上才到布鲁克,而今早便要离去,心中不舍。但在布鲁克如果呆得太久,可能会泄漏行踪,他不想给古思留下与犯臣交往的流言。

古思忍住上前拥抱的冲动,道:“阿南,你知道,我是一个呆板的人。你刺杀陛下,我本应抓你。”

云镜南点点头,他明白古思和铁西宁的不同。铁西宁为了朋友可以丢掉一切原则,而古思不一样,在他心底还有一个词和“朋友”一样重要,那就是“国家”。

“你以后不要再进布鲁克城,也不要让我难做!”古思咬着牙才说出这句话。

云镜南突然体会到一股悲凉的酸意,就象忆灵在射狐赛上看他那一眼时的感觉,无助而悲伤。

管丰站在一边,插不上什么话。他也爱国,但他同样敬重云镜南和古思。是云镜南给了他晋升的机会,是古思使他意识到自己的价值,两个人风格迥异,但都是“好人”。从心底里,他更欣赏云镜南敢爱敢恨的性格。另一方面,古思的崇高人格又让他敬畏有加。云镜南的悲伤只在心里闪了一闪,重又笑着道:“阿思,别苦着一张脸!我会回来看你的。到时我和德德、水裳骑马出来,你看见有匹白马在城前转悠,那上面就是我了。”

古思热泪盈眶,他从来只知道忠诚二字,无论是对朋友还是对王朝。原以为,恪守忠诚这个原则,并不是什么难事。但他不明白,为什么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面对即将离别的朋友,他连握手都不能。

云镜南在城砖下站了一会儿,不知道自己是在等着古思临别的拥抱,或是在王朝的土地上多呆几分种。

终于,他转过身去,策马扬鞭,直驰向广阔草原深处。

“阿南!”古思的情感再抑制不住,然而云镜南已听不到,“保重!”

只要明镇政权还在,云镜南永远进不了布鲁克城。

※※※云镜南带着亡命天涯的悲壮和虎口脱险的欣喜,奔向草原。而忆灵则带着沉沉的失落,在长山蓝河之间过了大半年。

忆灵不止一次地恨过自己,为什么没有杀了云镜南。但她也知道,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还是下不了手。从小,在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父亲,其次是林跃和红雪。云镜南突然甜蜜地插入了她的生活,然后再痛苦地抽离,他在忆灵心中的位置无人可以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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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烽烟2 余痛未消,苦楚相伴数年。父亲的逝世,情人的“叛变”,使她一下失去了情感的依*。林跃远在千里之外,红雪在波旁城时近在咫尺,可是同样慰籍不了忆灵破碎的心。

所以,她毅然回到长山蓝河——犁师公国领地。这里是她小时生活的地方,如同母亲的怀抱一样温暖。向来心情不好的时候,蓝绫河边坐坐,看看游鱼飞蝶,忆灵总能将烦恼趋走。

可是,这次不一样,伤口久久不能痊愈。

她住在部民的居住地中。自从犁氏拥有这块美丽土地,就从未在这儿筑过府墙。犁氏在这里的地位,等于王,等于皇帝,等于大罕。大公爵的爵位世袭罔替,她现在继承了犁师的爵位,成为公国国主。唯一不同的是,别处的统治者用武力震慑人民、抵御外敌。而在蓝河公国,一直在用犁师的威名保护土地。

只是忆灵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大公,晚上的篝火晚会您参加吗?”侍女小心翼翼地问道。公国的爵位是世袭罔替的,犁师死后,忆灵便是蓝河公国的大公。美貌的大公一直郁郁寡欢,她通常不参加这样的欢庆晚会,但百姓们出于尊重,从来都会向她发出邀请。

劳动、收获、欢庆……这是长山蓝河百姓的所有生活。

“多么淳朴的人民啊!”忆灵从心里笑了笑,这些百姓比起波旁城的贵族、商人、官员,特别是比起那个该死的云镜南,简直好出一万倍。

但她只笑了笑,全身就袭来疲惫,来自心底的深深疲惫。

“大公,您不想去就别去了。”侍女看出了忆灵的反应,既心疼又无计,叹道,“百姓们这次又要失望了!”

忆灵笑笑道:“我有那么重要吗?”

“重要啊!”侍女仿佛在为百姓们鸣不平,“百姓们都说,犁师大人一走,就没有人能站出来领着大家了……大公,你别生气,他们对你可是很尊敬的,都说你长得比仙女还美!”

忆灵猛地一醒:“是啊,我只想着在蓝绫河找到抚慰,却没有想到要尽自己的责任!”

……

半分种后,侍女跑出屋来,对百姓们叫道:“晚上国主也会来!”

“大公!国主!”百姓们欢呼雀跃。

忆灵不仅在当晚数千人的篝火会上大放异彩,谈笑风生。

此后的日子里,她频频出现在蓝河公国的各个地方,为公国的建设呕心沥血。尤其对公国长年来未加重视的教育和军防。

“我就知道,大公和犁师大公一样,会领着我们过上好日子的。”百姓们经常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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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烽烟3 另一个曾与云镜南亲密无间的女子,此时正坐在父母身边撒娇。

“好了好了,别闹了!看你,哪还有个公主的样子?”明镇皇后慈祥地笑道。

素筝公主的手正攥着明镇皇的胡子,不肯放开,娇声道:“父皇最近的白胡子多了,一点都不好看,我帮他拔拔……奇怪啊,我记得前几天他还一根都没有呢!”

明镇皇对皇后使了个眼色,笑道:“那是你以前没注意。”

皇后心中一酸。这半年来,素筝公主似乎又回复了从前的样子。作为母亲,她愿意看到这样的女儿。可是,硬生生地用忘忧水抹去她的记忆,总让皇后心里有些不自在。

她看了看明镇皇,自己的丈夫,现在已显老态。两年多的时间,这个国家经历了多少事啊!她不介意皇帝对自己的冷落,不介意他夜夜就寝于年轻貌美的嫔妃宫中,因为在皇帝面对繁杂国事的时候,她一点忙也帮不上。就让那些年轻有活力的身体,消减皇帝的疲劳吧!

幸好,随着素筝公主喝下忘忧水,王朝第一家庭的成员关系重又恢复正常。

明镇皇任由素筝公主拔胡须,笑道:“阿筝,你也不小了!我想在满朝文武中给你挑一个好丈夫。”

“我还早呢!人家今年才十七岁。”素筝公主羞红着脸道——她今年的虚岁本应是二十,为了不让素筝公主觉到异常,宫里的年历全都收了起来。

明镇皇的眉头重又紧锁,忘忧水那段故事永远是他心中隐痛。

皇后察觉到明镇皇的心理变化,笑道:“你看王朝里哪有女子到十七岁还不嫁人的,十八岁嫁人那都是老姑娘了!陛下,我看古思不错。”

“我也正有这个意思。”明镇皇笑了,和皇后一起演着双簧。

“古思!”素筝公主在认识云镜南之前就听到过古思的名字,知道他是王朝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她的脸一下就红了,张嘴便道:“我不嫁!”明镇皇又是一惊:“难道忘忧水也断不了她的那份孽情?”

皇后忙笑道:“我们也真是的,哪有当着女儿的面说这事!阿筝,父皇母后是不会害你的,我们选的绝对是王朝最优秀的年轻人。”

素筝公主撅撅小嘴,不知要如何应对,一阵风似地逃回自己的寝宫。

窗前的栀子花没有开,她关上窗子,坐回床上,将自己藏在红纱帐后,静静想着自己的女儿心思。

公主和民间女子没有什么区别,谁又没有想象过自己未来的夫婿呢?

古思,那是一个名扬王朝的名字。她也曾见过他,英俊的脸庞,笔直如枪杆的身板,行走间自有阳刚威仪。除了不苟言笑之外,素筝公主想不出他有什么缺点。毕竟,这是现在王朝里最优秀的年轻人。

可是,她心里总有一个奇怪的感觉:“我未来的丈夫不会是他。”但这只是个感觉,她总不能对父母说:“我觉得他不是我的丈夫。”

素筝公主轻轻褪下肩上的衣裳,抚摸着本应光滑的裸肩。她现在的肩并不光滑,上面有一排齿痕。

到底是谁咬的?好象有青草的味道。

到底是谁咬的?这样狠心,可她居然记不住。关于这个咬痕的记忆,她明知是存在的,可就象隔着荷花池的水找水底的小蟹,怎么也看不清楚。

可是她明明记得,这个咬痕,和一个誓言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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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烽烟4 素筝公主跑回寝宫,明镇皇和皇后相视一笑。过了半年,女儿的记忆完全没有恢复,看来,以后也不会恢复了。

“陛下,明恒明大人求见。”内侍报道。

“皇后,你回避一下。”明镇皇整了整被素筝公主弄乱的胡子,转对内侍道,“宣明恒晋见吧!”

皇后刚刚回避,明恒便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

明镇皇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从宫门外到这里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明恒本不应这么快就到。可见明恒并未在宫门外听宣,而是直接进了宫。

“明卿,所为何事?”明镇皇不能当面责斥明恒。自从李城子遇刺之后,王朝出现了一大片权力真空,明恒抓紧时机,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据了这个空白,成为名符其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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