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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七夫呈祥-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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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迅速追上那待卫,边走边问:“这位大哥,世子是要放了我吗?”

“等会见到世子你就知道了。”

“世子要我做什么?”

“等会见到世子就你就知道了。”

“你知道我爹娘在哪吗?”

“等会见到世子你就知道了。”

……

正文 第十三章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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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有一个风景优美的湖,叫做无忧湖。传说三百多年前,永州有一个天下无双的俊美公子名叫晏无忧,只要他出现的地方所有鸟儿都会为他的美貌竞相争鸣。

当时刚登基只有十六岁的女皇得知此事后,就微服到永州想一睹无忧的美貌。两人在湖边相遇,一见钟情。

女皇在永州流连忘返,当时的朝廷大臣都来劝女皇回京。可无忧不愿将来成为皇宫里三千夫侍中的一员,拒绝与女皇一同回京。女皇痴恋无忧极深,当着众大臣的面割下一缕青丝,发誓此生只与无忧执手白头。

大臣们看劝说女皇无用,就让女皇先回京处理禅让事宜。女皇与无忧约定三个月后在湖边相聚。可三个月后,无忧等到的却是女皇大婚的消息,无忧悲伤至极投湖自尽。

第二天逃婚而来的女皇来到湖边,只看到百鸟盘旋湖面悲鸣的情景。从此,这个湖就被人们叫做无忧湖。

经过三百多年的流传,这个凄美的故事却被人们看作是真爱的象征,所以有很多相爱的男女会来到此湖游玩。

玲珑在永州的第三天听说了这个故事,就让百里云带她和玄熙去无忧湖游玩。

郡王府的舫船在无忧湖上缓缓行驶着,船上传来优美动听的琴声。玄熙和百里云一同弹奏着悦耳的旋律。

玲珑本打算借此机会能跟玄熙拉近感情,可现在看着他们琴瑟和鸣,自己倒成了多余的人,正后悔着为何要央着百里云一同前来。

玲珑无聊的走到船舱外,看到有渔船驶过,船上一角的篓子里有一堆奇怪的东西爬动着。她让待卫问清之后,吩咐了待卫几句,就坏笑着走回船舱。

此时玄熙和百里云正坐在窗边品茶聊天,就听见玲珑走进来说道:“云表哥昨日求我之事,玲珑可以答应。不过得有一个条件,如果那野丫头做不到,本公主可难消心头之气。”

百里云问道:“哦?不知公主有什么条件?”

玲珑故作神秘的说:“回到郡王府你们就知道了。”

百里云听后,招来侍卫低声吩咐了几句,就让舫船往回开去。

安若随着那侍卫从小院出来走了大概一刻钟到了一个更大的园子,里面种了很多花草树木,正是菊花盛开的时节,所以园子里大片大片的菊花开放着。

安若此刻根本无心看风景,心里正琢磨着变态男会找她干嘛。前面的侍卫就停下对她说道:“自己进去吧。”

安若抬头看到前面有座拱门,她跃过拱门之后是一条九曲的回廊,沿着回廊走到头就有一间厢房。

厢房门前站着一个跟安若一般大的小待,看到安若走来躬身说道:“世子吩咐让小姐先在此沐浴更衣,随后再随奴才到静水榭去。”

安若不知道百里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想想自己五六天没洗澡了,也没反对。

那小侍带安若进到屋内,向左侧的一个隔间走去,隔间门前有一个屏风,过了屏风就有一个大浴涌,里面已装好了水,安若伸手探了探温度,正合适。

“小姐先在此沐浴,衣物都放在这紫檀几上了,奴才就在房外听候小姐差遣。”小侍说完就躬身退了出去。

安若听见小侍关门的声音,迅速脱掉衣服,一骨碌爬进浴桶坐在水中。从头到脚洗了两遍,要不是水渐渐凉了,安若都不愿出来。

擦干身体,拿起小几上的衣服,安若研究了起来。

在临江村的时候,穿的都是娘做的粗布衣裳。本来这世界的女子都不用学做针线活的,只是爹爹要出门教书,回家的时间又短,没时间给她做衣裳,娘才动手学起,做的都是很简单的款式,也很容易穿戴。可这套衣服就复杂的多了,而且看起来跟刚才那小侍穿的一样啊。

安若费了好一会工夫才把衣服穿妥,走出门,小侍看到安若出来,就带着她往静水榭而去。

静水榭是建在永郡王府一个非常大的人工湖中心的亭子,有一座九曲的木桥连通到岸边。湖岸周围种了许多绿柳,风一吹柳树的枝条便随之摆动着,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里显得分外的妖娆明媚。

安若随着小侍来到静水榭的时候,看见百里云三人围坐在榭中央,玉石桌上摆放着水果和茶点,三人正品茶聊天。

仍是穿着一身白衣的玄熙面朝安若的方向而坐,此时他正好抬眼看见了安若,可安若却转过头不再看他。

小侍让安若在榭外等候,便走上前跪下禀报:“世子,程姑娘带到。”百里云听到后招手示意让安若上前。

玲珑看到安若打扮成侍从的模样讥笑着说:“看看你这不男不女的样子。今日见到本公主还敢不跪吗?”

百里云和玄熙都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那儿看着安若。

看了看坐着的三人,安若心想这次准没什么好事,咱好女不吃眼前亏,跪就跪,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遂一掀衣摆跪了下去。

“哼,看来世子把你调教的果真不错。昨日世子跟我说,你爹前来求他放了你,世子看在你爹是他恩师的份上,只好来向我求情。本公主自然要给世子面子,不过你得先做一件事情,只要你能做到,本公主就放了你,不再追究之前的事。”

玲珑说完招手让候在榭外的侍卫拿来一个小篮子。侍卫在安若面前放下篮子,掀开了上面的布巾。

看到篮子里的东西,安若觉得莫明其妙,就听玲珑说道:“此物名蟹,今日我在无忧湖游玩之时,看到渔民要把捕获的蟹拿到湖边烧掉。听说此物横行霸道,偷吃稻谷,大螯还会蜇人。你只要把它给我吃了,本公主就答应世子放了你。”

安若心里窃笑,原来这儿的人从没吃过螃蟹,看来我要成为这世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了。不过这只是活的,要先想办法弄熟了才行啊。

玄熙看着螃蟹有些担心的说:“此物形状凶恶,也不知道有没有毒,怎能随意让人去吃?”

“那就看她有没有这个胆啦!熙哥哥怎么这么关心这野丫头?”玲珑不满的拉着玄熙的手摇晃的说着。

玄熙把自己的胳膊从玲珑手上抽出,有些生气的说:“人命关天,怎可儿戏?”

“好,我愿意吃!但无论我吃完有没有中毒,还请公主说话算话,不再为之前的事为难我和娘亲。”安若故作决绝的说道。

“只要你敢吃,本公主说的话怎会反悔。”

“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这蟹的吃法能不能让我自己选择?”

“哼,你的要求还挺多,本公主倒要看看你想怎么吃了这蟹。”

安若转过头对百里云说:“可否请世子让人帮我准备些东西?”

百里云看着安若决绝的样子,点头答应了。安若对之前带她来的小侍说了几句,那小侍听完就一溜烟的跑走了。

正文 第十四章 安若的想法

等那小侍拿东西的功夫,百里云把安若叫起在他身后站着。一会儿之后,那小侍就带着几个侍从把安若要的东西搬来放下了。

安若上前把一口小蒸锅放在已经点着的小炉上,再把小侍准备好的葱段姜片放进锅水中,盖上盖子。等水煮开了,就用两指抓着蟹壳的两边,把蟹放在锅里的蒸屉上,然后盖上盖子继续蒸。

等了一刻钟,玲珑见安若还没弄好,正想催促,就闻到一阵鲜香的味道飘来。

安若看火候差不多了,就打开盖子,众人只闻到一阵香味四溢。

安若看了三人一眼说道:“那民女就舍命吃蟹了。”于是乎,安若盘腿坐在地上,慢悠悠的开始剥壳吃起来。

上一世安若是超级喜欢吃螃蟹的,每年大闸蟹上市的时候,爸爸总会买几只四两的大蟹,一家人围在桌上慢慢享受着。

那时她还会和老爸一起喝点小酒,爸爸兴之所至就会随口念上几首关于螃蟹诗句,一只螃蟹吃下来起码得花一个钟头的时间。

三人看着安若吃的陶醉享受,心中很是诧异,难道这蟹还是人间美味不成?

安若可不敢在他们面前慢慢的吃上一个小时,看效果也差不多达到了,就吮了吮手指问道:“公主看我吃的还满意?”

玲珑气极,甩袖走出了静水榭。安若看玲珑走远了,便偷偷笑了起来。

“你没事吧?这蟹真的那么好吃?”连处变不惊的玄熙都迷惑了起来。

安若点点头,“还行吧,现在不是吃公蟹的时候。要是母蟹再配上点洒了姜沫的醋蘸着吃,那就真是人间美味了。以后你自己尝尝就知道了。”

玄熙无语了,好像真的在思考要不要去大胆尝试一下。

“世子爷,我现在可以见见爹娘吗?”安若见百里云一直坐在那没出声,想探探他的口气,看自己是不是自由了。

“你现在可见不着。”

安若听了这话心想这变态男不会还不放过自己吧?

百里云拿起杯子喝了口茶,悠闲的接着说:“不过你可以回家与他们相聚。等会就让阿晋送你回去。”

X,有话不能一句说完吗?变态男就是变态!

永郡王的确是个惜才之人,看百里云并没有像原先那样恶作剧的把夫子气病气跑,还很认真的跟着林书文学习,只觉得这次请的老师是请对了。

知道林书文是有真才实学之人,永郡王就送给他一套离郡王府只有一刻钟路程的一个不算小的宅院。

安若被送了回来,看见站在门口迎她的爹娘,一下子冲进娘的怀里哭着说:“娘啊,都怪女儿胡闹,让你受苦了!”

“傻孩子,那天我们分开之后,世子并没有把我押进王府,而是直接送回家来了。世子只让侍卫同我们说,让你在王府反省几日就会送回来。难道你在王府受苦了?”程秋心说完就检查起安若的身体,怕她真受了皮肉之苦。

“嗯?娘放心,我没事。”安若一边回着娘亲的话,一边在心里咬牙切齿的想着:“TMD,这变态男有够腹黑的,居然骗我,害我提心吊胆的过了这么多天。”

林书文在一旁看着,见安若平安无事便说道:“回来就好了,快进屋吧。”

安若进了大门看到新家比在临江村时住的小院大了不止一倍。正中的房间是作为会客用的大厅,大厅的左边是父母的卧室,卧室的另一边是父母给她准备的房间。

可安若想自由点,就建议父母把她的那间房当书房,自己搬到了右边最后的一间住下。

接下来的日子,林书文每日上午去王府授课后,安若就会到他的书房看看书练练字。因着林书文只需上半日的课程,所以下午回家后就会教安若读书写字。他知道安若认字非常快,但让她解释书中的内容却很吃力,毛笔字仍旧写的惨不忍睹。

于是只好让安若先从浅显易懂的文章开始学习,再一笔一画的教安若写字,练了些时日安若的字也由惨不忍睹进步为免强能看了。

安若就这样在家里宅了许多天,终于坐不住了。想起还没逛过永州大街,就特想出去逛逛,央着娘亲陪着她出了门。

安若走在大街上看着这座人来人往的古城,心中充满感慨。生活在这遍地帅哥的世界多美好啊!

这世界本来女人就少,除去刚生出来不会走路的,七十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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