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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战天 (战天1)-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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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镯居然散发出一股清凉,传入刑天的手中,冰冰凉凉的,感觉起来非常的舒服,就像夏天的时候吃了冰淇淋一般清爽,令人迷醉。更令人惊诧的是,这股清凉的气息虽然微小,却胜在延绵长久,生生不息,从不间断,如那山间的小溪,潺潺的流水,历经春夏秋冬从不间断。

“咦?”刑天有点奇怪了。当下细细的大量了一番,这个手镯的质量看起来好像还不错耶。如血般鲜红的玉石经过精心雕琢而成,没有丝毫的棱角,摸起来手感很好很舒服。整个手镯整体呈鲜红色,妖艳无比,非常的刺眼。在手镯中,不时有一道道流光溢彩闪过,像那反射光芒的琉璃,流光溢彩所过之处必然会产生一股清凉的气息,透发出来,进入人的体内,似乎还有着安抚人心安定心神的功效。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刑天有点激动,这一次终于遇到了宝贝了吧。右手拿起手镯放在眼前,细细的观察着,可是看了半天还是没有什么发现。旁边的老头摊主还以为他看上了这个手镯,絮絮叨叨的说道,“小朋友,这个可是宝贝,可是我老人家历经千年冒着生命危险不辞劳苦专程跑到恶魔岛的千年冰山绝顶上的万年坚冰凝结而成的万年冰晶血玉精心雕琢而成,在别的地方可是无价之宝,现在老头子我看你顺眼,一百个银币卖给你好了,非常的便宜,再别的地方……”

冰晶血玉是一种非常珍贵的材料,在冰河大陆上已经断产,也只有在黄金海域的恶魔岛上的冰山绝顶上有的开采,数量之少,令人发指。万年冰晶血玉可是一个好东西,做成饰物佩戴在身上,可以清新凝神,如果带着万年冰晶血玉修炼,修炼起来事半功倍,并且不用担心魔力和斗气的反噬。所以冰晶血玉非常的**,即使是指甲的那么一小块没有上百万金币也休想买得到,珍贵之处,可想而知。

刑天暗自好笑,上下打量了这么打一把年纪的老头,手无缚鸡之力还上恶魔岛?那地方是一般人能上的么?而且如果真的是冰晶血玉,即使拿到了他能从恶魔岛出来么?早就被人给砍了。而一旁的小丫头更是不客气,“……再别的地方你绝对找不到质量这么好而且便宜的了,谁说便宜没好货,俺这里就是经典啊。嘻嘻”

老头子傻眼了,“你怎么知道的?”“嗯,老爷爷,你都说上不止二十遍了,我早就可以背下来了。”

老脸难得一红,老头子摊主碎碎念,“唉,英雄寂寞,知音难求啊,为什么找一个懂得欣赏历史的人都那么难呢?”

这小老头!刑天心中暗笑也没有理他,继续他的掘宝计划。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是看不出里面有什么玄机,刑天不由有点泄气,忽然心中一动,暗暗运起一股精神力束成一股,往手镯探去,可是,刚遇到的手镯外壁时他的精神力就像此在了棉花上面,软绵绵的却再也刺不下去,当他加大精神力输出时,手镯立刻发出一阵弹力,把他的精神力反弹开来。

刑天心中一喜,果然是宝贝啊,有玄机。高兴之余也有点苦恼,这个手镯有点像那浑身坚硬的乌龟,给他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嗯,不管了,宝贝买回去就对了。只要把东西变成自己的怎么研究不行?实在不行老子把他给砸了。

“咦,天弟弟,这个手镯好重哦。嘻嘻,真奇妙。”叶秋小丫头拿着一个黑乎乎的手镯把玩着,“不过,好丑哦。不喜欢。”

刑天接过手镯,果然一入手沉甸甸的,和那妖异的血红色的手镯不同,这个手镯不知道是有什么材料做成的,漆黑无比,非常的丑陋,更令人恶心的是手镯上布满了一条条衔接在一起的曲线和沟壑,曲曲折折,毫无规则,看起来有点像松树那沟沟壑壑的树皮,只是他的棱角都已经磨平,让人带上去不会感到刺手而已。

刑天有些无语,那个制作的人还真是妙人,手镯也能做的这么有创意。手镯作为饰物,很多人都是喜欢华丽,所以一般的制作师都是绞尽脑汁拼命的把手镯做的更华丽,更加的美观,那么可以卖出去的数量就越大。而这个手镯却反其道而行之,做的非常的丑陋,令人一看就非常的讨厌,不想接近。不过,刑天喜欢,有句话叫做事有反常必有妖,那个制作手镯的人制造的那么丑陋肯定是想隐藏什么吧。

拿起来,刑天仔细的看了看,立刻感觉一股沧桑的气息扑面而来。古老而长久的洪荒气息让刑天心里一阵激动。他从书上曾经看到过,以前曾经有这么一个年代,那时候强者辈出,群英荟萃,天下英雄云集,堪称玄域多如狗,圣级满地走。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中强者纷纷陨落,许多高级的战技和秘籍纷纷失传,在大陆上永久的消失了。大陆的斗气和魔法陷入了一个低潮。难道,这个手镯是洪荒时期的产物?

如果真的是那个时期的产物,即使再怎么低级也不会低到哪里去吧?很有可能里面就藏着那些失传的战技耶。想到这里刑天心中一阵激动。

刑天脸上看不出有什么异常,还是那副古井无波的样子,轻轻的把两个手镯放下,继续研究其他的物品。可是令刑天失望的是,之后再也没有之类有玄机的物品了,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还是有点失落。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

在这样的一个地摊能搜寻到一个宝物已经是运气好了,能淘到两个不同寻常的物品那更是人品大爆发了,这样的一个小地摊,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宝物?

虽然心中欣喜,刑天没有表现在脸上。拿起两个手镯和一块黑乎乎的矿石快,对老头示意了一下,“这两个手镯和石块怎么卖?”老头子打量了一会刑天,发现他并没有那种欣喜和狂热,有点失望。点了点头,“一百个银币,那个黑乎乎的手镯和石块就算送你好了。”刑天洒然一笑,都是活过两辈子的人咧,也算是老狐狸了吧,想宰我?你还年轻啊。前一辈子买东西砍价到处都是,刑天自然也学了几招,对于自己喜欢的物品千万不要显露自己非常喜欢的样子,不然肯定会被当成冤大头的。以刑天的功力和阅历,控制一下面部的表情还是可以的。所以老头也看不出来。

好不容易把给小丫头买零食时找回的铜币全部摸出来,数了一数,一共才九十九个。刑天把他全部赛道老头的手上,“我就只有那么多的钱了,老爷爷,一句话,卖不卖?”老头子脸上有点为难,一会儿自后显得非常的决然,有点似壮士断腕,“好吧,看在你们的面上,老头子就卖给你吧,以后记得要带多一点钱啊。”数了好几遍才把它们放进口袋。老头子可是非常的肉疼,一百个银币一下子缩水成为九十九个银币换做谁都受不了。不过老头子到也开心,这三件东西是他在一个被遗弃的古墓捡到的,也不值什么钱,九十九个铜币也赚了。

“喂,臭小子,你买那玉镯干什么?丑死了。”叶秋有些奇怪,买那个血红的手镯还可以理解,毕竟那血红的手镯还是挺漂亮的,但是连那个臭疙瘩都买下来,她就不能理解了,难不成刑天喜欢丑的?

“你管我。现在街已经逛完了,可以回去了吧?”刑天对这个剥削自己的小丫头十分的欠缺好感。

“哼,臭小子,想回去居然还敢以这么恶劣的态度对待本小姐?”不过叶秋看看天色已经很晚了,况且逛了一天之后她也有点累了,想了想后发出恶魔的微笑,“今天先到这里,明天咱继续。”

刑天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还让不让人活了?

【023 另一个女孩】

第二十三章

无精打采的蔫着头,像那被太阳照**一天的花儿,刑天没有丝毫的生机,他现在已经麻木了,对于这个有老妈雅兰撑腰的小魔女,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一天就一天吧,再等三个月,自己应该就可以翻身解放了。再过三个月,他就六岁了。那时候,他就可以用非常名正言顺的理由推脱老妈的命令,把这个小魔女凉在一边,不用违心的答应她的各种非常无理的要求了。

六岁,是一个修炼的黄金岁月。从六岁开始无论是身体还是大脑都开始进入发育的黄金时期。在这个时期无论学习什么都特别快,而且此时的身体发育非常的慢,对于各个部位的塑造和强化有很大的优势,一旦十六岁长大成型之后,想改变就非常的困难了,一般的门派招收门徒,一般都是一些六岁到十六岁的小孩子。毕竟,从六岁到十六岁,是一个人习武的最佳的黄金时期,如果这个时候不打好基础,就算天赋再高成就也不会大。

刑天已经为自己定好了一个修炼计划。一旦过完六岁的生日,计划就会立刻启动。六岁之前他可不敢乱来,刑天的另外一本秘籍【不死不灭录】是魂体双休的,其中一个方面就是锻炼肉体,而他经常为了以最短的时间达到最高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有点疯狂,对于一般的人来说,身体负荷非常的大,一不小心那就是伤残的结局。虽然刑天是穿越过来的有一定的先天优势,可是他可不知道伤亡指标,一旦来个什么身体负荷过重对身体造成暗伤那就不好了。身体暗伤对修炼来说可是一个大忌。可能在前期没有什么影响,可是一旦积累起来到后期爆发,即使是要不了命但也可能让人的一身修为尽毁。这就有点想泰国的拳手,青年时期丝毫不顾惜自己的身体,拼命的摧残自己的身体,把自己的身体练成铁一般坚硬无比,泰国的拳手在巅峰时期却是非常厉害,杀伤力很强,可是到了中年,身体逐渐的出现问题了。过多的暗伤早已经把身体吞噬的七七八八,甚至走路时都要人扶着。泰拳很厉害,可是泰拳越厉害的人生命就越短暂,他们很少有活过四十岁的。

作为一个聪明的仙人,刑天自然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所以他经过六年的思考终于制定出了一个他认为非常完美的修炼计划,虽然在过程中会有那么一点点伤害,不过有了木属性的真气,这点小小的伤害是不成问题的。

不过,他还是挺苦恼的。还有三个月啊,自己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一个问题。一个刁蛮的会折磨人的魔女加上那个人见人怕的超级美女老妈,自己似乎还真的优点生命危险。想到这里,刑天不禁恨起自己来了,没事的时候干嘛要在人家脸上画乌龟啊,报应啊。

叶秋小丫头倒是没有丝毫那种“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觉悟。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甩着那两扎头发,看上去精神十足,手里还拿着两根冰糖葫芦,津津有味的吮吸着。

这小丫头拿着刑天的钱买了一大扎的冰糖葫芦一直吃到现在,好像连碰都没让刑天碰过耶,刑天不干了,凭什么花我的钱买的东西只能你自己吃啊,快速走上几步,左手一伸,伸到了小丫头的面前。

条件反射下,小丫头下意识的身子一侧,紧紧护住了那两串红彤彤的冰糖葫芦,一脸的警惕,“干嘛?”

“我的钱买的,你不能吃独食,给我一串。”花了自己的钱,刑天当然说的理直气壮。

“不给,就不给。”小丫头头摇得像拨浪鼓,两只手紧紧的抓住两根棒子,手上的青筋都显露出来了。

“好,不给是吧?那我抢了。”刑天是谁?刑天啊,在华夏的时候劫富济贫的事情没少干,当然了,用他的话说,他自己永远是最穷的。所以对抢劫这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他可是没有丝毫的恶感,实力至上的年代,有实力的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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