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处对象不-第3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妈点头了。
他叹了口气说:“好。那我走了,你自己好好治病吧。”
他妈应了声说:“哦。”
其实,他一点也不想走,他想陪他妈走完最后一段路,可是,他妈不愿意,要赶他走。他是带点堵气地要走。
如果不是那天他回公司处理一个旧案才发觉,原来公司已经变成一个空壳了。
这些年来,他偶尔也帮妈妈处理公司的事情,所以公司里的事情他也知道一些。可当他要着手查的时候,所有人却都在与他做对。
他很冷静,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很快他就发觉得,公司大部分股分都已经是明氏的了。
明氏……
他倒吸了口凉气。
他以为,全世界唯一不会骗他的人就是明湄,却原来,最会骗人的是她。
于是,他用最寻常的口气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她也如常地出来,如常地看电影。仿佛一切都和从前一样,可又有哪里不一样了呢?
他冷静说分手,想去试探她,她却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知道她是在演戏还是在做别的什么。或者,就让她永远都不知道,他就这样悄悄地走掉。她伤心过了,也就好了。
他以为,分手了就好了。两不相欠,从此他们再无瓜葛,隔着仇恨的爱情,难以继续下去。
正文 公子处对象不37
(37)
明湄从来没想过,那些狗血天雷的戏码会发生在她的身上。他对她说,要分手。她同意,他要离开,她只是偷偷地去送机。
回程的时候,风雪渐大,天空响过飞机掠过的声音,她恍了恍神。
本来是没什么事情的,也就是她恍神的时候,前面正巧开过一辆大卡车,大卡车的司机稍微激动了点儿,今天第一天上班,于是,唱着歌开着车,没注意旁边那辆矮矮扁扁的大奔。
于是,事故就这么发生了。
她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一直在问她,你叫什么,你叫什么。
第一次被问时,她虽然虚弱得不想开口,但还是弱弱地吱了声:“明……明湄。”可一而三再而三的被问,正常人都火大了,何况她一个病了。
于是,她板脸闭目,谁也不理。
然后,医生惊讶地说:“脑震荡的情况严重。”
她:“……”
她心想,算了,懒得说话。脑震荡就震荡吧。
老头一听说她出车祸了,急不可耐地奔到医院来。见她从急救室里出来,整个人就扑了上去。
那时,麻醉还没过,明湄昏昏沉沉的,她家老头的体重快近两百磅了,压下来,她觉得她身体里的骨头,没在车祸里被撞断,却会被她家老头给压断。
老头还在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湄宝贝啊,早知道你会开车自杀,我一定不会去收购易家那间破公司。湄宝贝啊,你醒一醒啊,湄宝贝啊,自从你妈过世后,我是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拉扯大的啊!湄宝贝,你真的忍就这么抛弃你亲爱的老爸了吗!”
“湄宝贝啊,为了个男人,值得吗?湄宝贝啊……”
老头喋喋不休地说着话,明湄虽然头昏沉没的,但脑子的功能还在,将他老头的话梳理了一遍。敢情她家老头收购了他家的公司,于是,他和她提分手。
这什么跟什么啊!
读大学那一阵子,她曾爱看过九流狗血小言,一天一本,经常看到XX和XX因为家仇而无法在一起。XX的父亲杀了XX的父亲,然后……
她的人生,为什么也这样狗血?
麻醉过后,她睁开眼看到她家老头一脸憔悴的睡在她的病床边,老头平常最修边幅了,可这时候,衣衫虽不至于褴褛,可与老头平时形象大相径庭。
她犹豫来犹豫去,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记得老头好像说过,她是询情?
询情?!
怎么可能,她是现代女性,询什么情!
她正想着,明世添就醒了,看到她醒了,高兴得几乎手里多了几百万似的,脸上像开出了一朵花。
明湄有点儿受宠若惊的感觉。
“湄宝贝,醒了啊,想吃什么?”
明湄怔怔地看着她的父亲,总觉得有那么点儿不大对劲,莫非真是因为她家老头,所以他才和她分手的。于是,老头内疚了?
明湄正呆呆想着,明世添却急了:“湄宝贝,你是不是……不记得爸爸了……”
她木然地抬头看她的父亲,唉,这算个什么事情呢,爱情远走他方,亲情近在咫尺。她算数还是挺好的,觉得能得到一样就一样吧。
于是,她说:“你是……我爸爸?”带足了疑问口气。
明世添一愣,也木然了。半晌,明世添奔出病房,大声喊:“医生,医生,我女儿醒了,可是她好像……”
明湄坐在床上,回头看了眼床头的呼叫器,看着他爸手舞足蹈的样子,还真不是很习惯。她轻轻地按了下呼叫器,躺下来,静静地看着这间四面雪白的病房。
医生来后,在她的脑袋上左按右按,她心里默默想着,就算没脑震荡也会被按成脑残吧。这种按法,简直是想把她的头当键盘按了。
最后,医生得出的结论是:“轻度脑震荡,引起失忆。”
失忆……
她家老头很镇定,她更镇定。九流小言情节上身,实在是件很……有趣,估且当作很有趣的事情吧。
其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老头对她都格外的好。当然老头从前对她也一样的好,她照旧无法无天横行霸道。
生活原本是一潭死水,波澜不兴。她用失忆的老旧段子将自己的过去与将来分开,过去的留在过去,将来的还未曾知晓。
而他呢?
他是她的初恋,有人说,每个人都忘不了自己的初恋。
这种言论,她不大相信,却又不得不信。在很少时间里,她无法忘记他,甚至在睡梦中惊醒,醒来后眼前一片迷雾,最后出现的人,依旧是他。
她很想在某一天夜想不起他的脸,但这种事情,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思念真是种病,要是在热恋中,会腻死她,要是在失恋中,会痛死她。她恨恨地想,就算隔着那些乱七八糟地恨,他也应该说一声吧。
她渐渐发觉,自己的要求,还真低。
后来,她还是见过他一次的,在他母亲的丧礼上。那天她绝不是因为知道是他母亲的丧礼而去教堂的,纯粹是因为她家老头曾赞助过教堂活动,所以学校让她来借几套唱诗班的衣服。
那天,他穿着黑色的西服,人清瘦了很多,神情淡然地坐在前面。她坐在最后面,听到自己身侧的人叫:“易钧。”
她恨不得将自己埋到地底下去,却见到他回过头来,目光直直地落在她身上。
她怔了怔,吸了口气,坦然地直视,装作不认得就成了。反正她失忆的消息早就传开了,他如果有心,也查到她失忆了。
如果他走过来问她什么,她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好意思,先生,我不认识你。哦,你认识我?不是吧,不好意思,我最近,刚失忆。”
她有底气!
可他的目光突然一转,转向她后面了。
她身后的门里走进一个人,面容与他有几分相似,气质却比他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了。她从前一直数落他家老头,明明是个上市公司的大BOSS,怎么看上去就跟个暴发户似的?
这人的气质实在太卓然了,她从前看热爱小言时看到过几个词,譬如,芝兰玉树、风神俊秀。
她看到那个男人走到他旁边,低低地说了一声,然后就做在他旁边了。她很讶异,瞥了眼身旁的人,虽然她不认识她,不过女人与女人之间的话题永远是很多的。
她随意地说了些事,关于他母亲的。然后身侧的女人就告诉她,那位叶先生是香港很有名的商人,与易小姐曾有过一段露水情缘。
女人还格外八卦地说:“要不是因为那位叶先生没有儿子,估计也想不起易小姐来。”
明湄大概明白了他家的事情,想了想,他确实没提过他的父亲,却很多次向她提及他的母亲。
她一直觉得,男人太恋母不好,恋母情结到最后往往会变成爱上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并且还振振有词地认为,“女大三,抱金砖”。
她想了一会儿事就头疼,而且越来越疼,只好从包里翻了片止痛片吃。因为没水,只好干咽,这生硬的药片,在她喉咙口足足卡了半分钟才落下去。
她庆幸自己的喉咙口大的同时,感慨这药的效果真是太差了。
头是越来越头了,她只好去医院。
在医院里,被医生反反复复提及,你是脑震荡,脑震荡。
她真的很想回一声:“你才脑震荡呢,你们全家都脑震荡!”
不过,她今天实在没力气说出口了。这日子不大好,旧欢重逢,她还像做贼一样的偷看,简直有辱她的一世英名!
最终她吃了药,叫老头来接他。
那天她站在医院门口,不知为什么,突然觉得很感伤,明明是春暖花开的日子,四周花红柳绿,生机勃勃,可是,她觉得特别伤心。
明明不是突然感伤的人,明明觉得日子过得很顺遂,明明一切都如意……
老头开着车很快就赶了过来,看见她红着眼睛,惊讶了起来问:“湄宝贝,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她愣愣地说:“没啊,我很好啊,咦,脸上怎么是湿的,下雨了啊?”
哭,她从来没想过这么一个词,她多淡然的一个人,会为一个男人哭?真是笑话中的笑话。
老头有些害怕的说:“湄宝贝,是不是医生说你什么了,得重病了,没药医了?”
“爸,你别自己吓自己,我好着呢。正常情况下活九十九,不正常情况下就是人瑞。”
“……”明世添伸手摸了摸明湄的额头,再摸了下自己的额头,温度似乎是一样的,可他还是不放心,拖着明湄往里面走,连走边说:“宝贝,再去做个检查。”
“爸,我真没事。”
“不做我不放心。”
全身检查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抽血,可今天明湄出奇的镇静,镇静的明世添彻底认定她是有病了。
到最后,明湄家老头非得拖她到脑科医生那儿去再检查下。
医生的话还是:“脑震荡,脑震荡,偶尔引发头痛,这是正常的,正常的。”
明湄反反复复听着脑震荡三个字,实在火大,拖着明世添走,明世添非但不走,还非要向医生了解下具体情况。
到最后,明湄火大了:“明老头,你别再和我提脑震荡了,你再提,我和你断绝父女关系!”当然,这只是明湄一时火大了。
明世添冷哼了声,被明湄拖了出去。明湄扶着额头,头真是疼啊,一抽一抽的,好像有人在她脑里弹琴似的。
明世添见明湄如此的累,并没有说话,开车回家,让她回去睡。
那天晚上,明明吃了药,明湄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到最后,睁开眼,一片漆黑。
她家老头居然把她的窗帘拉得死死的,她心里嘀咕了句,真是的。然后起身,将窗帘微微拉开一点儿。
她家的别墅靠海,她的房间后,是一片蔚蓝大海。她最喜欢海风,清清凉凉的,令她神清气爽,今天也不例外,她拉开了窗子,吹了一小会儿风。头居然很神奇的不痛了,可肚子却饿了。
她这才想起来,她晚上根本没吃东西,因为头痛,回到家,直接回房,倒头大睡。
于是,她披了件外衣,蹑手蹑脚地下楼找食物去了。
冰箱里依旧有她最爱的黑森林蛋糕,还有新鲜的牛奶和水果,甚至还有些小零食。她切了一块蛋糕,热了一杯牛奶,然后捧着美味的夜宵回房。
正巧路经老头的书房,居然亮着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