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上角的心跳-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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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睿宇站在浴室门外,手边便是毛巾架,于是便抽出毛巾递给曾欢馨,曾欢馨结果擦干了脸,方才看清给她递毛巾的人是许睿宇。四目相视,又身处浴室,容易遐想起之前发生的事情,两人都有些尴尬。
曾欢馨什么话也没说,擦干了越发白/嫩的俏脸,把毛巾挂好,然后把身子让让,使得许睿宇能进去上洗手间。而她则拖拉着鞋子走了出去,留给他满室的清香与她身上独有的气息。
许睿宇关上门,鼻子里闻见的都是曾欢馨身上的芳香,不由心里怦怦乱跳,头一次他感受到了身处/女人堆温柔乡的美好滋味,假如能去除刚才“见鬼”的惊吓,那更是幸福了。
为了压抑自己内心开始涌起的冲/动,站在盥洗台前洗手的时候,他低着头,接了接水龙头的凉水冲洗着脸,想让自己混沌的脑子清醒一下,脱去厚重眼镜的他,在盥洗台的镜子中呈现出一张英俊而有神采的脸来,浓厚的书卷气更给他带来了一种贵族的气质。
许睿宇盯着镜子里的人半天,脸上的水珠不停往下掉,他随手便扯过一条毛巾来擦脸,鼻子里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气,方才觉察出这是曾欢馨身上特有的气息,他拿着毛巾犹豫着不知道该放下还是该继续。
半天,他红着脸继续擦着脸,但拿着毛巾的手却微微有些发颤,身体也热了起来,他下意识地重复擦着自己轮廓俊美的脸颊,半晌低低呻/吟一声,然后将那张俊脸埋进了曾欢馨用过的毛巾里。
客厅内,三个女人窝在破旧的沙发上看电视,程小喜有些奇怪许睿宇在浴室里待的时间过长了,便说道:“那个书呆怎么在浴室里那么久?便秘么?”
李若雪拍了拍程小喜的脑袋说:“哎,对人要尊重一些,他也可能在里面过劳动节呢!”
“什么劳动节啊?”有些纯的程小喜不解地问道。
“唉,男人嘛,还能干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嘛,也就是自/慰听说过没?”李若雪想到了什么,有些忧心忡忡地说:“你说,我们会不会招了个变态的男人进来?”
曾欢馨头都不抬地说:“他肯定是猥琐男啦!”
“不会吧?我看他挺老实的呢!”程小喜反驳道,“不能是变态吧?”
“他那是用卑微的表面,来掩饰内心的变态!”曾欢馨向来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当然她很快便想起了许睿宇光溜溜后的本质,竟还是有那么几分本钱的。他的身材不错,那个也很雄伟,曾欢馨想着,脸不由红了起来,完了,现在连她也变成猥琐女了。
“听说做IT的男人工资挺高的,对不对?”李若雪突然说道:“那,姐妹们,你们觉得合适的要积极上啊,免得肥水流了外人田!”
曾欢馨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不屑理会。
而程小喜则拍着小手,欢喜地说:“对哦,对哦,姐姐们,你们喜欢这个IT男吗?”
李若雪摇摇头,她现在有比较稳定的男友了,于是程小喜转向曾欢馨,曾欢馨抬头白了一眼乱点鸳鸯谱的程小喜,程小喜吐吐舌头,说:“你们都不要,我也还不想找男友,那他若是没主儿,等我明天就打电话通知我的同事们,让她们知晓我们家有个IT男!”
“知晓了又怎样?”曾欢馨懒洋洋地问道。
“当然是钱多、人傻、快来呀!”程小喜兴奋地说。
正文 第十四章 金钱与粪土
不过在曾欢馨看来,许睿宇是IT男没错,但不像是个有钱的。且不说他朴实到简陋的着装,就连他的代步工具也是一辆破自行车,要不就是“11”路肉脚公共汽车。
他会有钱?天都塌了!
曾欢馨向来视金钱如粪土,但小喜和若雪视她为化粪池。
用李若雪的话来说,就是:“得了,曾欢馨你可别装了,你会不食人间烟火?你完全是世界第一俗嘛!”
对的,千万可别被曾欢馨仙女般的清新容颜所蒙蔽,“三俗”不“三俗”,看看曾欢馨每天念叨的人生遗憾就知道了。
曾欢馨平生惟有两恨,一恨暴发户,二恨自己不是暴发户。
曾欢馨渴望有钱,可惜赚不来太多钱。做个平面广告模特收入有限,但她勤快,只要能揽得到的活不管酬劳多少,她都会答应。趁着年轻,能靠自己多赚钱的就要赚,她惟有拼了,才能让自己的家人生活得更好,才能不被生活的残酷所压倒。
曾欢馨在家是独女。每次拍摄回来疲惫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时候,她闭上眼,脑海里总是会出现爸爸没生病前,总爱坐在藤椅上对着自己研制的新菜品目录喃喃自语的一幕。而妈妈戴着老花眼镜,在台灯下显得像个慈祥的文化老太太,手里拿的却是画满了各种符号的体育彩票号码。
妈妈总是对于每天买机选一注,还是偶尔买两注自选的号码而摇摆不定。爸爸就说妈妈,老太太,你别赌那么大,2块钱就好了。妈妈斜他一眼说,就你这样没出息!说完乐滋滋地出门买彩票去了,可是从来没中过那传说中的“500万”!
妈妈极爱买餐具,也极爱干净,爸爸总是穿着鞋子踩在妈妈刚擦干净的地板上,每天为着这个事情他们要争吵无数遍。但是对着一堆花色齐全的餐具,他们总能找到共同话题。妈妈买来各式美丽的餐具,就是准备在爸爸给她做好吃的时候,能让菜肴增色。
曾欢馨想,爸爸是极爱妈妈/的,否则一个当过军官的冷酷男人是不可能在退休后天天窝在厨房里为一个日趋发福的小老太太翻新菜色,只为了博她一笑。
妈妈50岁生日,爸爸给妈妈买了一辆红艳艳的电摩托,妈妈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和红色。红花衬绿叶。
这点曾欢馨随了妈妈。曾欢馨和妈妈一样,也喜欢撞色的俗不可耐。
绿色穿在身上,红色点缀在生活里。
妈妈说,生活中没有撞色就没有火花,所谓的大俗其实就是大雅。
但是,这样大俗大雅的生活却并没能幸福多久。
曾欢馨还清楚地记得医生把她叫出去告诉她爸爸没剩几个月的严重病情时,她的天立刻塌下来几乎也要晕厥过去。
她不能告诉爸爸妈妈这样的结果。她只求老天多给爸爸一点时间,她还有那么多事情没有替爸爸完成,她要让爸爸和妈妈长命百岁,恩爱到老。
曾欢馨躺在床上,想起刚才她打电话的时候,爸爸突然对妈妈在电话那头说:“我们的女儿已经22岁了。”妈妈愣了一下,才说:“天啊。”
就这样,他们已经一起走过了22年。
昏黄的台灯下,隔壁新来的住户许睿宇像只猫一样神出鬼没,没有发出嘈杂声,但22岁的曾欢馨却睁大眼睛失眠了。
她不住在想着心事。她要尽所有的努力,维持爸爸的生命,也等于在延续妈妈/的生命力。而这一切,都需要钱!她迫切地需要钱!
“唉,问世间,钱为何物,让美人气喘,让英雄气短!不过不能再想了,再想明天早晨起来该有黑眼圈了!”
“守财奴”曾欢馨红着眼眶把被子蒙住了头,翻了个身,睡了。
正文 。。/ 200大元一个吻,卖不?(1
群居有个好处就是每天都在聚会。
一屋三个女人本来拥挤的公共空间突然多了个许睿宇这个大男人,刚开始大家都不太习惯。但还好,在三个女人的悉心培养下,同时不住向他灌输“铜的脸皮、钢的人格、铁的纪律”的教育宗旨,潜移默化地让许睿宇习惯了这种“混居”的生活。
佛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1次擦肩而过。许睿宇想:那这么说,他前世没干别的,光回头了,而且还尽左顾右盼来着。他现在是和三个女人“同居”啊!
群居的生活是热闹而琐碎的。屋子里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场景就是:许睿宇坐在客厅的破沙发上看电视,身边环绕着三个各有美态的女人。他包得密不透风,汗流浃背,但身边的女人们却个个着装清凉,媚态横生,或半卧、或坐、或倚,反正妖娆多姿,对着他巧笑嫣然,侬声软语,而他只能僵硬地坐着,手放在大腿上,挺直脊背,目不斜视。
三个女人管这种折磨人的行径美其名曰为“增进感情”。
许睿宇虽笨拙,但还是能明白这“增进感情”是假,有求于他是真。他是个男人,算是个身材高大的壮实男人,所以他可以干很多活,更可供无条件使唤。
譬如搞卫生的时候他可以当竹竿擦天花板,可以当脚手架换电灯泡,就连夜晚的时候还可以当门神吓退小偷。平时里打杂,跑腿,修理,集百变金刚的特种功能于一身,他也算是鞠躬尽瘁,生得伟大,“使”得光荣了。
尤其是在为小喜和若雪免费义务修理过几次电脑之后,这两位美女俨然把他视为自己人的一员了。这修电脑不是小事情吗,他本来就做这个的,算是顺手就来,其实不足挂齿,但两位美女还是把他英雄的行为大肆渲染给曾欢馨听。
许睿宇算是看出来了,其实这三个女人之中,真正的女老大算是曾欢馨,若雪和小喜以她马首是瞻,处处听命于她。而他呢,耳濡目染,被传染了,竟然也有些怕曾欢馨。他能与若雪及小喜有说有笑,相处融洽,但和曾欢馨却无法做到那么亲密。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看见曾欢馨那张冷若冰霜的俏脸,他便会心脏狂跳,然后面红耳赤地说不出话来。他也有些苦恼这种现象,也有意识地想拉近和曾欢馨的距离,毕竟他在这个女人堆里是弱势群体。但曾欢馨从来就没有给过他好脸色看。想来,都是那次浴室惊魂给闹的,即使后悔不迭,但也已经于事无补。
就在许睿宇有些沮丧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机会竟然从天而降,让他结结实实吃了一惊。
这是个星期天的下午,许睿宇照例宅在屋子里倒腾他的宝贝电脑,弄他的软件设计,那三个女人都去工作了,看样子一时半会儿应该不会回来。
难得耳根清净,他搞软件设计的时候效率倒是挺高的。正在他卯足劲头,准备一鼓作气把这个Case完成的时候,耳朵敏锐的他听到了大门外有钥匙开门转动锁的声音,接着便听见高跟鞋的声音响进了门。
他侧耳辨认那是哪个人回来,随后又听到“咚”地一声闷响,好象是高跟鞋被大力甩脱丢在鞋架上的声音,他立刻明白,是曾欢馨回来了!也许是她没有穿高跟鞋的习惯,所以每次她出去应酬装淑女,脚痛回来后便是这副德行。
许睿宇屏息静气,继续听着曾欢馨在客厅里的动静。他听见她在打电话,刚开始语气是好的,说了半天之后变得不耐烦了,过了一会儿她直接就冲着电话大声开骂。
是谁又得罪了这位火爆脾气的姑奶奶?许睿宇在屋子里摇头,继续看着自己的电脑。但曾欢馨嘈杂的声音还是源源不断地钻进他的耳朵,他正想下线关电脑躲回被窝里去,睡个回笼觉,但他虚掩的门却猛地被推开了,穿着时尚且无比青春靓丽的曾欢馨站在门口,她的粉脸通红,拿着电话的手竟气得微微有些颤抖。
她看着许睿宇半天,犹豫了一下,像是在盘算思忖着什么,最后她还是咬着唇,头一次屈尊纡贵地走进了他的屋里。
“听小喜和若雪说,你平时总是助人为乐,对吗?”她直截了当地问着他。
“啊?”许睿宇有些错愕地抬起头来,不解地看着曾欢馨,看着她脸红,声音发颤,他也不由紧张起来。
“我想请你帮我个忙,”曾欢馨咽了咽口水,然后对着许睿宇开口道。
“你请说,”虽然不受曾欢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