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带个聚宝盆-第2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与他们合作似乎与虎谋皮的味道啊!
根据现实位面电影小说中的描述,这类的生物应该归结到丧尸一类,不同于现代化的丧尸,只会本能的撕咬。
亡灵巫师召唤出来的不死生物,是具有战技的!
一百来人的不死圣殿步兵,运用得当,完全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有了黑暗议会这一助力,光明神殿会如此应对?毕竟双方相斗百年之久,对彼此都十分了解。
红衣大主教丹尼斯应该会有办法应对吧?
这次的作战计划,光明神殿早在三个月之前就制定完善了,只不过却没料到骑士协会主动挑衅。
但并没有影响周密计划的实施,第一步兵大队,围攻骑士协会是其中的一个战场。
马其顿城镇占领分三个主要战场,第二个战场开辟者是由原主管马其顿光明神殿事务的执事斯图亚特,率领圣殿骑士军团,第二步兵大队围攻城卫军。
安迪城主的兵力,只有区区不到一千人的城卫军,就算加上百人亲卫军,整体的兵力也就和第二步兵大队持平。
不逊于帝国戍卫军团实力的,第二步兵大队,要解决边境小镇的城卫军还不是手到擒来?
好在安德通知及时,让安迪做好了准备,以城主府为壁垒,顽强的抵抗着第二步兵大队。
这一战场陷入僵持状态!
第三战场,策应兽人军团跨入野火平原,由兽人血统的光明执事,凯撒统领第三步兵大队,正心急火燎的赶往任务地点一败涂地的陌回到了光明神殿总部,报告了丹尼斯第一战场的失利。
如坐针毡的他,低着头不敢直视丹尼斯,幼年的残酷训练让他萌生了阴影,对于丹尼斯有发自内心的恐惧。
每次只要陌一做错事,或者让他不满意,无一例外,藤鞭伺候。
在外人眼中陌是天之骄子,地位崇高,深受教皇冕下的信赖,被誉为神之法杖。
其实不然,他过的日子可不比任何人要好,且不说惨无人道的修行方式,为了锻炼陌的意志力。
丹尼斯想出了让陌行走于火炭铺就的道路上,娇嫩的脚掌一踏入熊熊烈火之中。
钻心的痛疼让陌险些昏迷过去,日复一日的苦修,才铸成了如今陌的实力。
不到20岁晋升高阶牧师!
不过这一次,陌败在了袁本初手上,教皇冕下赐予的保命法杖——大天使杖。
也破碎了,更是让丹尼斯愤恨不已。
陌…卡斯蒂利亚,从一开始教导他开始,丹尼斯就把他当做一件工具而已。
没有所谓的师生情谊。
光明神殿掠走蓝血贵族血脉,培育出第二代蓝血贵族,目的就是增加光明神殿的实力而已。
作为元老级别的丹尼斯,怎么会不知道这一点。
教皇冕下重视陌,无非是做样子。
沉着脸,丹尼斯伸手拿起藤鞭,挥打在陌的背脊上。
“啪啪——”
几十鞭下去,身强体壮的战士都难捱的剧痛,陌连哼都没哼。
白色的牧师袍破碎,背脊上布满了蜈蚣状的疤痕,一藤鞭下去,血肉模糊。
刚经历重生的陌,精神状态和信仰之力都处在临界点,又遭逢丹尼斯的毒打。
陌…卡斯蒂利亚忍受不住,昏倒在地。
一旁的亲信不忍,连忙劝阻道:“大主教阁下,第一战场失利,应该及时处理,陌的罪责,等大人您凯旋之时再行处置吧”发泄完毕的丹尼斯,明白这个道理。
召集二百圣殿骑士和残存的八百第一步兵大队,马不停蹄的发动了第二次对骑士协会的攻势。
这一次由15级红衣大主教丹尼斯亲自统领,士气高涨,形势危机。
不死军团能够抵抗住丹斯尼大军的反扑?
托拉斯整军备发,百名3级…5级的自由骑士,组建一支以机动为主,打乱步兵阵型的部队。
没有经过正规的骑兵队列训练的自由骑士,要在短时间内做到步调一致,进可攻退可守,是不现实的。
当然骑兵的作用不可忽视,作为这个时代的高贵兵种,一支强大的骑兵往往能决定胜负。
袁本初通过实力证明了过人之处,得到了众人的信赖,民意表决选定为百骑之首。
他也乐于指挥这一百骑兵,至今为止,袁本初还没有真正意义率领过一支队伍过。
独行侠的日子一去不再了,残酷的战争当中,个人的力量有限。
步兵方面,骑士协会有五百左右的护卫,平时担当的任务,无非是巡逻站岗。
实战经验少,战力自然不能和圣殿步兵比拟。
数量质量上都不占优,托拉斯不免期待珀朗斯召唤出来的不死军团。
马其顿风起云涌,各方势力都不敢插足,光明神殿的霸道世人皆知。
这个时候帮助骑士协会,无异于会得罪权倾大陆的第一大宗教组织。
就连佣兵联盟都做好了坐山观虎斗的准备,何况是其他势力。
很快光明神殿再次兵临城下,为首的居然是北方行省,光明神殿的最高总管,红衣大主教丹尼斯。
一身红云,金边的牧师长袍,让丹尼斯看起来雍容华贵。
将近八十岁的他,精神饱满,战意昂扬。
骑着一头稀有品种白色耗牛,高举着权杖,凝视着为首的不死军团。
冷笑道:“哈哈,一向高傲的骑士协会竟然会勾结帝国明令封杀的黑暗议会,真是可笑之极”竟然双方已经撕破脸皮,托拉斯也不惧怕丹尼斯,骑着高头大马,反讽道:“尊敬的丹尼斯阁下,你说我们可笑?哪里比的上您啊!居然公然叛乱,难道您真的以为光明神殿可以主宰帝国?”
“神灵庇佑的光明神殿,如何不能主宰帝国?人类之所以一直被其他种族欺压,就是因为皇权羸弱,德玛西亚四世不思进取导致的!吾奉神谕,取而代之,播散光明之荣耀,阻挡者,只有一个下场,净化!”
丹尼斯作为大主教,忽悠的本事极强,居然把光明神殿摆上了正义的一方。
骑士协会作为帝国输出人才的地方,代表的自然是官方的态度。
而丹尼斯把其说成是阻碍光明神殿统一人类城邦的阻碍,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信仰不稳的一些士卒,在听到丹尼斯的一番激昂的演讲,内心一丝对帝国的愧疚,一扫而空。
我们不是叛逆,而是播散光明的使者!
义正言辞,说的十分在理。
“谬论!杀了人,还说自己是为了他好,有这样的道理?”
袁本初看不过眼,出言反驳道。
丹尼斯瞄了一下,眼神犀利,杀机乍现,言道:“这位年轻的骑士,祸从口出,你好自为之”“少罗嗦,强盗逻辑的神棍们,来吧!我袁信全接下”金箍棒在手,天下我有,区区光明神殿,他还不放在眼里。
珀朗斯躲在暗处,为了防止光明神殿优先选择攻击他,因为不死军团连接着他,珀朗斯死了,不死军团自然就不存在了。
“好,我就成全你们!”
丹尼斯恼怒不已,一名小小的骑士居然敢大言不惭。
一挥手,给圣殿骑士加持了全属性增益百分之百的神术——霜之咏叹调。
二百圣殿骑士如狼似虎,冲进了不死军团。
骑兵对步兵,数量上又占据绝对的优势,统一配备了光明神殿精心培育的优良马种,白翼马。
并不是说这种马有羽翼,而是两侧有类似于羽毛的纹路。
起步速度快,耐力极好,是不可多得良驹。
作为光明神殿专属马种,受到严密的保护,让其他势力无法得知这种马种的培育方式。
从而作为光明神殿骑兵的标志性坐骑,是仅次于混血独角兽之下的标配坐骑。
一个冲锋,百名冥殿步兵崩溃,骑士长枪挑起悍不畏死的冥殿步兵,毫无例外的被白翼马践踏。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冥殿步兵居然又爬起来了,除了肉体残缺不缺之外,战斗力竟然没有减弱。
猛扑向减速后的圣殿骑士,撕咬抓挠劈斩无所不用其极。
完全是以命换命的打法,何况冥殿步兵防御力惊人,无惧圣殿骑士的打击。
突如其来的异变,让训练有素的圣殿骑士失去了分寸,前排的骑兵,纷纷落马,遭受了碎尸的命运。
冷静下来的圣殿骑士,连忙后退,避免了大的损失。
依靠着白翼马的速度,甩开了冥殿步兵的追击。
这一次交锋,圣殿骑士损失了十余骑,让冥殿步兵多了十个成员。
没有坐骑的骑士自然变成步兵了。
见识广博的丹尼斯,立刻就看出了这帮不死生物的不凡,一般来说,黑暗系法师召唤的生物,攻击力低下,只是不怕死而已。
但这次的不死生物,居然有传染属性,能同化异类。
这个就比较棘手了,毕竟圣殿骑士是血肉之躯,正面对决,不免会受伤。
要破解这个法术,只有找到施术人,把他干掉,这些不死生物在没有能量的供应下,很快就会枯萎。
收拢气息的珀朗斯,明白此时丹尼斯的想法,更加坚定了不暴露地点的想法。
就算骑士协会的死光了,他也不能出去!
活了越久的人,胆子就越小。
丹尼斯感应四周,并没有法术黑暗属性强大的人类,明白对方肯定有意屏蔽了自身气息。
要在短时间内找到并且干掉他,并不现实。
如今只有施展大范围的光明系禁咒,干掉不死军团,防止瘟疫的扩散和己方的伤亡。
这类的神术,一般要准备时间,命令全军待定,丹尼斯进入了祷告之中。
心神交流,祈求上帝赐予威能。
两军相距,数百米,骑兵一个冲锋就能赶到,正在袁本初技能的范围之内。
观察到丹尼斯要施展大招,袁本初连忙启动锁定丹尼斯的方位,只要他一出手就打断。
令人不胜其烦,丹尼斯遥望着袁本初,不免咬牙切齿。
不管是法师或者牧师,要释放威力大的招式,必定要有一定的缓冲时间。
魔法师是为了排列元素的队形,而牧师则是通过和信仰之力与神灵交流,借助神力。
瞬发的神术魔法一般来说效果和强度都不是很大。
就算是强如丹尼斯要在瞬间释放团灭冥殿步兵的神术,难度也是极大的。
需要耗费十年左右贮存的信仰之力,贪婪性格的他,不舍得自毁根基。
如此一来,不死军团得以大显神威
第二百四十三章牦牛践踏
弗雷尔卓德人类联邦,北方行省元帅府。
艾什玛教官指派的信使,最先抵达这里,面呈了查尔斯公爵阁下,帝国最具魄力的元帅。
拥有钢铁般的意志,雄壮的体魄,四十年来的战争生涯,赋予了他丰富的作战经验。
是联邦帝国三大元帅中,唯一依靠军功提携至元帅级别的强者。
德玛西亚四世如此仰仗查尔斯,除了其过人的军事天赋外,个人的武勇也是帝国所需要震慑敌对势力的原因。
龙骑士,传说中的存在,十年前查尔斯在一次生死较量当中,突破自我,达到了人类的顶峰,进阶为次神级的绝世强者。
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进入巨龙岛的机会,经过一轮考验,获得了某位巨龙的好感,签订了平等契约,充当查尔斯的坐骑。
现年五十八岁的他,自从成为龙骑士,实力远远超过了一般的次神级,屡次拯救帝国于水火。
德玛西亚四世因此打破惯例,任命查尔斯为世袭公爵,三大元帅之首。
名望一时无二,艾什玛是查尔斯大元帅亲授的学员,得到了其庇佑甚多。
也因此信使才能如此轻易的见到传说中的铁荆棘大公。
铁荆棘是德玛西亚赐予查尔斯家族的标志,是一种坚硬如铁,荆棘密布的植物,多生长戈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