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物语-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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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当初黑狐岭的祸事,是你出的手?”她轻掩朱唇,故意做出惊讶的表情,可旋即又“扑哧”一笑,“这又何必呢?再说,阎罗市里那帮赏金杀手已经一代不如一代,你找他们,不过浪费钱财。可这一回我倒是惊讶呢,凭这几个小角色,居然杀了岳家十口,啧啧!”
“该死的却还活着!如此凶险,她都活着。”他继续生气,“可我奶奶喜欢她,很喜欢。”
“嗯。”她笑着轻抚着他的头,“来,起来,我送你上船。”
一叶扁舟从芳隐庐前缓缓而出,她端立船头,手执竹篙,沐着一身月色,穿过层层靛荷,将这半醉的男人送到秋山湖岸的渡头。
自她寻到这块隐于湖水深处的僻静地时,便再欣喜不过。她喜欢一切美好新鲜的东西,不论人还是景,她不长期停留在同一个地方,也不在同一个男子身边逗留太久。她享受不断“更新”的喜悦,隐芳庐建成之后,她的计划是最多在这里住上五年,五年时间,景也看腻了,人也看腻了。
沈子居一直以为是自己的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这颗明珠,三年前的夏日,他在回家的路上,从三个流氓手里救下独自出行的她,一抹含羞的眼神,一声娇弱的“谢谢”,还有发自她身上的馥郁的花香,轻易便让他落入了再也逃不开的温柔乡,说是为她着魔也不为过。他一度发自内心地感谢上苍,让他遇到了这样的女子,生命仿佛注入了鲜花一样的颜色,不再只有做不完的生意、听不完的唠叨,以及一个面容都不记得的未婚妻。
每每想到他为自己挨了流氓一拳头的模样,微澜就会笑,这个男人真是天生的斯文,连几个用薄纸化成的流氓都打不过。
沈子居,应是她来到西安城后遇到的第一个令她喜欢的男子。她不图钱,不图名,也不太在意外表是否足够俊朗,这个男人一时兴起在楼台上抚的一曲《凤求凰》,是她选中他的首要原因,她总是偏爱善音律的男子。不过也不一定,有时候她又中意舞刀弄枪、英姿飒爽的赳赳武夫,所以说,挑怎样的男子来相爱,也是看她心情的。
她给了他“英雄救美”的机会,她早已习惯用不同的“偶遇”将自己送到不同的男子的生命里,在漫长的时间里,享受着“爱与被爱”的欢愉。
小舟靠岸,她温柔地搀扶他下船,再将一支灯笼交给他:“更深露重,留神脚下。”
“再陪我走一段如何?”他拽住她的衣袖,半醉着嗔怪,“每次都只送我到岸边,荒山野地的,就不怕我出事?”
“懂得去阎罗市雇杀手的人,不会出事。”
她娇笑着拉下他的手,轻巧地跳回船上,竹篙一撑,佳人远去,空留了一个丢了魂魄、舍不得离开的沈子居。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这片靛蓝色中,沈子居才略略失落地往回走,边走边想,等他为她准备的礼物完成,她是否会开心到一生一世都不离开他呢?
夜风吹过他发烫的脸颊,酒意醒了大半,他裹了裹外衣,快步朝山坡地另一端而去,心情也从飘摇迷离回归到平静正常。家中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奶奶说,马上又要再开一间酒楼,要他更上心更努力;再想到岳如意,颇少言语,每当奶奶急不可耐地说想抱孙子时,她也只会害羞地转过头去。这样的妻子,远比他预想中的好一些,言听计从,温良沉默,就当她是一杯白开水,放在那里做做样子也好。反正,他省心,奶奶也开心,也不耽搁他去隐芳庐,三全其美,何乐不为?
当沈子居的背阴消失在夜色中时,湖岸的阴影处缓缓走出一个白色的影子。
一片云雾飘来,月色黯淡,却怎样也黯淡不了月下之人的脸孔,即便到了现在,他的风采也未曾因为身份的改变而又半分折损。他用了很长的时间来目送沈子居的离去,然后,一次又一次压下了那个令他万分厌恶但又渴望去做的念头,很辛苦。
他深吸一口气,跪到湖岸边,捧起冰凉的湖水往自己脸上浇了几下。
水滴顺着他的睫毛往下滴落,他下意识地抬手去擦,可手指却在左眼下方停了许久——那里,曾有一道伤疤。
此刻,他最想念的就是那道疤,可惜,却已经失去了把它找回来的能力。
月色重新亮起来,她刚刚停好了船,袅袅娜娜地朝她的居所走去,手里抱着一捧新摘的靛荷,花映红颜,撩人心魄。
她没有回隐芳庐,而是从大门前绕过,沿着竹篱走到一片四方形的草地上,草地正中,立着一块用木料刻成的墓碑,上面是她亲手刻下的字迹——“落花冢”。
她走到墓碑前,轻轻放下手里的荷花,看着脚下长势喜人的野草,说:“如今正是一年中靛荷开得最美的时候,我摘了一些来,你们一定喜欢。”说罢,她沉默片刻,又对着空气道,“若我没有记错,这已是我第一千八百八十二次问你,总是跟在我身后,就一点都不闷吗?”
“给死去的人送花,岂不是更闷?”他站在她身后,冷望着她婀娜的背影。
多少个千年过去,她的模样,丝毫不曾改变。
“美好的东西,自然要多多分享。”她回头,美目含笑,“她们帮了我的忙,我表示一点谢意,并无不妥吧?”
“你从无内疚过?”他将目光移开,刻意避过她的视线。
“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子。”她转过身,毫无畏惧地走到他面前,睁大眼睛,用最纯净无辜的眼神端详他的脸孔,“你到底是谁呢?!如果是想取我性命替天行道,随时欢迎。可你已经跟在我身后十年有余,从江南到洛阳,再到这里,你不动手,我都替你着急呢。”
他推开一步,始终不看她的眼睛,说:“我会让你停下来。”
“你?!”她翘起兰花指,从未笑得如此开怀,“你会杀了我吗?”
他不答。
她放下手,踮起脚,把嘴唇凑到他的耳畔:“你不想杀我,你想杀的,是我身边的男人。”
他的心,像被毒虫蜇了一下。
她站直身子,像得了一场舒心的胜利:“我会照我的习惯继续去爱这个世界,活得比花儿还美,比神仙还快乐。不过,也随时欢迎你来杀了我。”
留下一抹浅笑,一股幽香,她从容地越过他,走回属于她的小世界。
他愣愣地停在原地,墓碑被月光映得惨败。
四个少女的枯骨,就躺在地面之下,也许,比月光更白。
她们,成全了她不老的容颜与漫长的生命。
自她偷学到长生禁术的那一天起,每年的初一,世上都会有一个少女丢失生命,空留白骨,血肉尽成腹中餐。
他已数不清有多少个孩子被埋在多少个地方。微澜是真正的女人,却比妖物更妖孽。
杀了她的念头,在他还没有去天界之前就盘旋过无数次,本以为从此不相见便可相安无事,只恨那多事的家伙,为何要说出她的下落,抹去他的伤口!只恨他自己的脚与心打了架,心输给了脚,将他带回她身边!
他太久没有温习过爱与恨的味道,而这十年来,他最多的感情,就是对她的恨意。
恨?!
他恨她什么呢?
恨她美貌依然?恨她荼毒无辜?还是恨她以爱为名,喜新厌旧,枕边人如百花更替,绝无重复?
他走出去,远远看着隐见灯火甚至还飘出悠扬琴声的芳隐庐,百般滋味缠绕心头。
抬头看看天上明月,他忽然想起许久许久前,那少年老成的小圆在去人间做了一回例行巡查之后,回来就在他的“月老殿仙官工作记录”上写了这么一句:“最不能忍得恨,不一定是对方心有他属,也不一定是被伤得体无完肤,而是再见面时,他或者她,连你是谁都记不起。”
那时,他神职在身,爱恨免疫的月老,对手下这个小仙官的感慨也不过付诸一笑。而现在看来,小圆的确比他更有做月老的潜质,他一直努力地去感受以及分析,不像他,断了情腺,一了百了。
是的,微澜已经记不得他是谁,不是因为失忆,只是他从未在她心里占据半分位置,被忘记太容易。
凌元峰上,胡子长到膝盖的师父对一众氏兄弟妹们说:“在场诸人,虽是凡胎,却各有慧心,若能刻苦修行,被上界选为神官也不无可能。”
师父说的不错,那个时代,女娲上神造出人类也还没有多长时间,四海疆土之上,茹毛饮血者有之,头脑愚钝者有之,识得刀耕火种之聪明人也有之,但,凌元峰上的师兄师姐们是不一样的,他们是被来历不凡的师父亲手选中的佼佼者,个个心思剔透,身怀异术,纵然当不了神仙,也能使人中龙凤,无论放到哪里,都能创造一段历史的人物。
他是最平凡的一个,即不会御云飞翔,也不会撒豆成兵,他只有一双特别的眼睛,能看到藏在每个人左眼下方、心口以及尾指上的三个“点”,他自己也有,红色的,很鲜艳。有时候,有人会有一道红线从第一个点里长出来,或快或慢地长到第二个点,然后是第三个点,最后从他们的尾指上生出一条好看的红线。好几个师兄师姐都有这样的线,可他明明看到他们平时最喜欢互相刻薄,后来才知道,那叫打情骂俏。
师父说,他看见的,是人的情腺,所以,他的眼睛很宝贵。
小师妹微澜来到凌元峰的那天,所有师兄弟们都惊呆了,从未见过美成这般的姑娘,她走过的地方,再美的花都黯然失色,在她留在凌元峰的十年时间里,附近的鲜花也整整十年不曾开放。后世所谓闭月羞花,微澜可称始祖。
她好学,聪明,嘴甜,称赞人总是恰到好处,让你舒服又不觉得是谄媚。随意的一个笑容,便能让师兄弟们将各自的不传之学一五一十地教给她,而她仅仅是拽着他们的胳膊撒个娇,便能让他们大为满足,回味无穷。相反,师姐妹们就不太喜欢她了。好几个师姐都与她有过明里暗里的过节,但也都能被她一一化解。最主要的是,师父也很喜欢她,说她有一颗七巧玲珑心,博学之才,将来必成大器。
他总是躲在那棵松树后,偷偷看她在石台上修习内功的模样,淡淡的彩雾在她身周漂浮,笼罩着她淡然安详的脸,不是仙女也是仙女。
微澜总是甜甜地喊他“小师哥”,他们俩年龄相仿,得了什么好吃的,她必然也分他一份,即便如此,他还是拘谨,总是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可是,她给的东西,哪怕是个酸到死的青果子,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全吞下去。因为他不觉得酸,觉得甜,很甜。
他没有什么本事可以教她,她就盯着他的眼睛问:“我听师兄说,你能看到人的情腺?那你能看到我的吗?我的姻缘线长出来了吗?真好奇呀!”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她,难道要跟她说,他只在她身上看到两个情腺,心口上的那一点,她没有?
到目前为止,她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只有两个情腺的人。
他不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只跟她说:“也不是一下子就能长出来的,你年纪尚小,急什么?”
她嘻嘻一笑,歪头靠在他肩膀上,调皮地说:“我喜欢被人爱。”
“也许,我就很爱你”——他把这句话吞回去,直到她嫁给三师兄的那天,他也没能说出口。
三师兄是师父最大的骄傲,不论本事还是外貌,凌元峰上唯一能与微澜小师妹配成一对璧人的,只有他。
她出嫁那天,他坐在松树下,喝了整整一坛酒,只要一想到她此刻正被拥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他的胸膛就像要烧